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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公主——by阴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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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我不回话,他笑了一下,说:“牛奶好些。我买了你要的德芙纯黑,在你左手边的柜子里,自己拿。”

我从不曾见过他笑得如此苍白无力,顿时心疼至极。

“我不要,我不喝牛奶。”眼见他就要出房间,我着急地留他。

“小子,听话。”仍然是他的口头禅,却明显中气不足。

我无言,目送他出门,想象他在墙那边的一举一动。几分钟时间,长得像几个千年。

他终于再出现,端着盛着牛

奶的精致可爱的马克杯,走到我面前,在床边侧坐下。见我靠在床头不曾动过的样子,他一边调侃着我,是不是找不到巧克力,一边就要起身替我去拿。

我受不了他的粉饰太平,猛地推开他的手。马克杯划出不甚优美的弧线飞了出去,落在地上,发出一声闷响,干净地裂成三块。浓稠的牛奶溢开,在我看来象白色的血。空气中尽是腥味。

见我反对他张罗食物,李颜抬起手示意他了解,便一言不发地坐着,对我刚刚的行为完全不予置评,甚至没有反应。我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或许他与我一样,脑海中一片空白。

第一次,李颜对我的存在没有感觉,他背对着我,明明白白地表示拒绝。我抬起手想碰他,伸出一半又缓缓收回,抓紧身边的床单。

“为什么?”我听到自己虚弱得不得了的,充满被抛弃的恐惧的声音,“为什么不问我……”我不知道该如何表达得完整。

他依然拥有读懂我心的能力,却也变得和我一样拙于表达。组织了很久语言,他才终于抬头,舔了舔嘴唇说:“还需要问什么?我知道一切答案。”

“不可能的。”我轻摇着头。

他转过身看我,十分笃定地开口:“小子,无论承认与否,我都是这个世界上,最懂你的男人。”

我呆了好久,才酸酸地笑出来。事实就是事实,无论当事人和旁观者是否承认。

李颜脱下外衣扔到一边,把鞋子踹开,挥挥手示意我往床里移,然后钻进被子搂住我的腰,知道我不会反对。

我也躺下,蜷进他怀里。然后听到他平静中微带失落的声音:

“知道你和林忆风上床,说不吃醋是假的;但我并不愿意去弄死个妹妹以博取你的同情,所以我们扯平,这件事就不追究。”

“我知道你想得很多,却没办法让你放松下来,快乐地过日子。或许是我太自负了,以为自己能保护你。但你却看出我的破绽,不愿当我的实验品。没有强到可以让你放心依赖,是我的不足。”

“你过分妄自菲薄,把自己看得轻贱,不愿意和我扯上关系,防备心太重,不顾一切地推拒我,拒绝我的感情也拒绝我把你从自己的壳里拉出来。是你太小,还不懂,强求不来。”

“我们明明相爱,却不会处理,如果真的谈起恋爱来,说不定就两败俱伤,弄得心力交瘁,还不如当朋友的好。要不然你当我的抱枕,大小刚刚好。”

我仔细听着他轻描淡写的分析,明明想应和他说分析得对,眼泪却止不住地落下来。的确,他说得很有道理,字字句句都禁得起反复推敲千锤百炼。但是,这多可笑啊……“还不如当朋友的好”……我们的爱情被当事人套上这副枷锁,除了悲凄,还遗下什么?伤痕累累的身体,除了被拥着取暖,什么都做不到;而且拥得紧了,还会流出血来。

他把我圈得更紧,让我可以埋在他怀里哭,继续说:

“搬出来住,并不全是为了你。我也读高三了,虽然可以保送,但不太想去那个学校,所以决定考T大。你知道的,那是所私立大学,要求相当高,不光是有钱就进得去的。凭我现在的本事,剩下的几个月都得钻进书里去才行。

”我不是说你以后都不能来玩,只不过我是没多少空招呼你了。待会儿我取把钥匙给你,你可以当这里是你的糖果库,随时来提货。

“……”

他柔柔地说着,我偎在他怀里静静地听,一会儿甜甜地哭,一会儿酸酸地笑。好象是在谈情说爱,其实却是在讨论着要如何划清界限。这次有时间,我却仍然没有问他的电话号码,因为知道自己不会再按下那几个数字。

我知道自己走出这403室之后,就不会再为这段爱情而痛苦不堪了,我觉得前所未有地轻松,或者,换一个不那么暧昧的词,叫空虚。

我与心爱的人全票通过,定下君子协定,从此大路朝天各走一边,再不要有交集。我去应付林忆风,他去接受龙珏玉,各自为政,井河不犯。

哈哈!多么荒唐!

我不断推拒李颜,却还是不可自拔地爱上他;但我不承认,死缠着林忆风,不料陪了夫人又折兵,惹来一个大麻烦。我想逃出升天回归正道,唯一可以救赎我的人却双手合十对我淳淳善诱:“阿弥陀佛,施主当知:空即是色,色即是空……四大皆空……善哉善哉……”拷!林忆风也是空,李颜也是空,所以等量代换,林忆风就等于李颜,所以喜欢谁都一样,爱谁都一样,和谁上床都一样!如此尔尔,阿门!

我嘲笑着李颜恶搞出来并邀我同下的台阶,却无法不跟着下去,因为还没有玉石俱焚的勇气。李颜比我自己还了解我,所以给我时间,让我成长。或许是一两个月,或许是五六年,无论多久,我总可以长到能接受爱的程度。无论那时侯他是否等我,我都有能力得到幸福。

被李颜紧紧地抱着,我知道这是自己最后一次撒娇。明天开始,我必须抛开一切,抛开林忆风,抛开李颜,象以前一样,独自坚强。

明天,我就能不爱李颜,可是今天我还爱,所以即使做抱枕,我也要珍惜在他温暖怀抱里的时光。老妈,不好意思,我又会外宿了。好在“仍”是在自家隔壁,在你放心的人身旁。

第五章

所谓的“低头不见抬头见”就是指的现在这种情况——我和林忆风居然被分配到一起做值日……同班快两年不曾有过的事,在我想逃开他的时候就出现了。这该叫做冤家路窄?不,我们暂时还不是冤家。无巧不成书?不,我暂时还没写小说骗钱。叫是祸躲不过?不,不要是祸的好。真倒霉,我怎么会去招惹上同班的人呢?我又不是不明白“低头不见抬头见”的道理……

“是我的错觉吗?我怎么觉得你一直在躲我?”间隔许久的同行已令我觉得十分尴尬,林忆风竟然还这样问我,而且完全一副理所当然招人反感的样子。

我站定,想了想,决定不要拖下去。孤独,至少我还能过得自在潇洒,说我空虚也行,反正我轻松;若有一个人管我,而那个人并非我所期待的王子,岂不是会把我烦死?灰姑娘演完了,王子公主的游戏也该就此结束。该付出的不该付出的代价我都不吝啬地给了出去,也该够了吧。

“怎么了?”林忆风不解地回头看我。我也这才意识到,他已经很久不曾骑他可爱的山地车了。何必为不相干的人改变自己呢?他并不认为我是不相干的人吧。那他认为我们是什么关系呢?我不太爱幻想,只擅长逻辑推理的我,得不出他的答案。

“我的确在躲你,不是错觉。”我抬头正视他,没什么好心虚的。

“别闹了,”略愣了一下,他对我的话一笑了之,说,“什么时候有空,我们去看千华。”

我皱起眉,想着是否该立刻拒绝他,毕竟我没有任何要陪他去的意思和兴趣。千华已经死了,死者长已矣,什么也没有留下;是活着的人自找麻烦。林忆风认为自己对千华有责任吧,人都入土了,还有什么责任?即使有,也与我无关。

林忆风不是傻瓜,怎么可能看不出来我的不乐意?他为何要这么做?如果他是喜欢我,真在乎我,为什么不抓牢我,质问我?问我为什么疏远他,问我是不是爱他!为什么不?他不是说过他很霸道,看上的就不喜欢轻易放手吗?他转性了?我不配他抓牢?情敌太强他无能为力?或者他说这些其实只为了应时?好笑!这叫什么三角关系?!我是没人要的垃圾公主,两个王子互相谦让,巴不得我速速退散,急急如律令。我是什么?一个脸长得还不错的同性恋而已,没什么了不起的。林忆风的行为意味着什么?粉饰太平?这一招很流行吗?不去面对问题,问题就会消失吗?

天!我在想什么?思维混乱了吧!我明明是想和他划清界线,却成了抱怨他为何不把我抓紧?!我一个人活不下去吗?不喜欢林忆风便跑去找李颜;被李颜拒绝了,又希望能在林忆风身上得到补偿!!我终于明白为什么自己只是回避林忆风而不是直截了当地跟他分手了:分手?我从开始就没想过!逃避问题的是我。从一开始,就是我……

脑海中浮现起一个骇人的词语,惊得我双腿一软,就跪了下去。第一次,林忆风及时地拉住了我。他很担心,即使他知道我爱的是李颜并打算将我打包转移,也还是担心我。就算我没有人爱,至少也还有人关心;即使是和一个不爱的人维持不纯的交往,至少我不孤独。我爱过了,乱过了,也空了;空旷的心了里晃荡着两个字:下贱。

我靠着林忆风站起来,对他笑笑,说:“我现在就有空啊,去看千华吧。”

“你……”他有些迟疑,不过转瞬恢复,说,“会不会太晚?”

“不会,”我肯定,“她一直都没有机会好玩,这几天一定舍不得早睡。”

林忆风答应了,于是我们去到千华的墓园。

那地方离街区很远,非常清幽而且十分漂亮,作为千华的长眠之地是再好不过的。

千华的墓上没有碑,只有一个汉白玉的十字架,很干净,没有鬼魂的气息。千华去玩了,或者已经离开了。我想起自己还欠她一幅画,不禁盯着十字架上的照片出神。这其实是我事先想过的,不过之前我并没有打算给她画。即使在当初承诺时,也是无心地、跟以往谈恋爱时说的许多“我爱你”的性质相去无几地,只为应时而已……

我现在竟想画了,是因为我想改吗?

下决心替千华画像后,我去买新的速写本。原来那本还剩好几页,但我再没勇气去看了。龙珏玉早就说过李颜像小孩子,而那本速写本就是最好的证据!上次他不仅将之污了过去(虽说第二天就物归原主),还夹了张不知临摹的从哪里找到的我高一时被人偷拍的照片的人物素描,这不是孩子气是什么?当然我也好不到哪里去,摊牌那次离开他家时,索性把那张夹页放在床头柜上,什么也没说就“潇潇洒洒”地离开了。

李颜教会我很多东西,尤其是什么“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之类——当翻开速写本看到最后一页上他栩栩如生的自画像时,我终于明白这一点;同时也不得不承认——他真的是这个世界上最懂我的男人,我眼睛一转他就知道我在打什么鬼主意……

呵,不是“明天”就可以不爱李颜么?“明天”是哪天?我真会给自己捣乱,怎么用这些莫名其妙的理由说服自己?当时头脑混乱晕忽忽地还好说,骗也就骗过去了;现在清醒了,简直不敢再回想,怕被笑岔气……林忆风不老是说我“可爱”么,我第一次有同感,傻得可爱,像只小鸵鸟。

虽然理论上说,我现在已经和李颜分手安安心心地与林忆风卿卿我我;事实上却是我和林忆风相敬如宾,共同钻研情侣相处之道,以免将来和爱人发生类似我和李颜首创的乌龙事。爱你所以离开你,是该这么说么?呵,不想了。

从售货员手中接过速写本和铅笔,久违的熟悉触感让我猛然发觉:自己已经太久没有画画了。我绝对相信三天不练手生的道理,十分怀疑自己是否还能画千华。我叹着气走过一间网吧,想了想,有些自暴自弃地进了去。

我曾有一段时间极喜欢上网聊天。

原因之一是有人请客。那时候是初三,我正和班上一个男生好得要命,除了上课的座位中间隔了一人一过道之外,吃喝玩乐全腻在一起,连晚上睡觉都挤一张床。而且那时候我们正处于“大考大耍,小考小耍”的情势下,常常中午和守门的保安大吵一架冲出门去吃饭上网。听说菜鸟们都很狂热,正好从我们身上体现出来。

另一个原因,是寂寞吧。在聊天室化名“令狐冲”便大谈笑傲江湖,化名“克劳德”就笑论最终幻想;化名什么都可以,想怎么胡说都行。于是偶尔发一两声长叹,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天马行空地疯玩。心情好的时候花言巧语勾引美眉,心情不好的时候就四处刷屏,直至被网管拎着后领提到门边然后一脚踹在屁股上飞出老远。虽然无聊,但是有事做。

那时候在网上,在一个个风花雪月谈天说地的聊天室里,我从不曾想过要和谁交心畅谈。即使偶尔遇见一两个话语投机的聊友,也不过就聊上一个中午。彼此都不会为了对方而耽搁自己的事,要上学要上班的人到时候仍然潇洒地说拜拜。想想,的确也没约定过下次见面的时间,能遇见便是有缘分,只可惜这缘分就如仙女的魔法一样——限时供应。

同理可证,我也不会因为有一个人固定地和我结伴而行便认为自己跟他之间有些什么特殊关联。即使我们有共同的兴趣、共同的意识、共同的思想,以共同的语言交谈着一些让彼此都快乐的事情,我也不会认为那个人是我生命中的另一半弧。一整个圆不需要由两条弧拼成,就算别人都是残疾,我也绝对相信自己的完好无损。也正是这个原因,当和我共同行动的那个人挣扎着告诉我他喜欢我的时候,我惊讶无比。

我那时是怎么答复他的?具体的遣词用句不记得了,但我的确是很爽快地答应和他交往。十五岁,第一次接触爱情——这个在当时的我看来通往性的门,崇敬之外倍感好奇。我和他的交往其实和以前无甚区别,依旧形影不离;小小的不同还是有一些——同睡一张床的时间多了,因为他喜欢把我抱得紧紧的。另外还有就是,我们接吻。虽然我的第一次是和他一起而且我还记得自己疼得哭了,但其实我们上床的次数并不多——毕竟还只是两个初中小男生,就算一方是富家子弟(他),也都还不太可能轻松找到地方做;而且,毕竟我们都还算脸皮薄,不太敢上爱情旅馆的。

由于深受数学之严密逻辑的熏陶,我把情人和朋友拿来做了一个漂亮的减法,得到一个结论——他向我告白的目的是得到我的身体。虽然隐隐觉得这么说有些不妥,但综合少年对性的渴望,他和我亲热时的投入以及我对自己身体的信任(可以这么说么?),还是觉得自己的答案很有道理,于是不曾深究。

直到中考结束后的那次定期约会(我们每周六都碰面)他提出分手,我才知道他爱我。直到他怪我不了解他,感受不到他用的情,指责我从不曾真心待他,我才知道他和我共同行动并不是一种默契,而是他迁就我,容忍我,宠我,陪我。我实在不知道他一直在牺牲,也不知道自己随心所欲的生活成了对他的任性撒娇。作为自己第一场恋爱的主角,我竟被蒙在鼓里……

失恋的人总是喜欢回忆,我发现自己终于也有与“大多数”们相同的地方。自视甚高,向来特立独行的我甩开脑子里关于“第一任”的一切,决心超脱到底。找了台空着的计算机,在面前坐下,我打开常去的网站,看见首页浮动的FLASH的聊天室链接图片,脑中灵光一闪:那个经常在聊天室里遇见的颇谈得来的人,不会也是为了等我陪我吧。又有人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陷我于不义么?我对自己笑笑:怎么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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