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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种田记上——by鬼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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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粉蒸肉家乐就流口水,他是个喜欢吃肉但也不多吃肉的人。不是说他不想多吃点肉,可是他的身体就不适合日日大口大口的吃肉,完全不像堂哥他们一顿可以吃上一、两斤,那胃口好到家乐除了羡慕就只剩下妒忌和恨了。

粉蒸肉的米粉是自己家磨的,又自己调了五香粉啊和一些对人身体有益的中药在里面,味道那绝对是杠杠地。配方还让家乐赚了几百两银子,到是少了他的麻烦,但是也让他以后不能用这个来做买卖。

说到做买卖,家乐就不得不提他现在穿越来的这个朝代。家乐从没有听说过,而且历史什么的也与家乐前世的世界完全不同。这是一个神权与皇权并存的世界,在这里你可以没听说过皇帝是谁,但你一定要知道神殿里的祭司是谁。

因为这关系到你的终身幸福。想到这家乐就泪流满面,为什么在这个有女人的世界男人还能生孩子?而且这个世界还是以男人为主,女人虽然与男人的数量是二十比一,但是重男轻女的现象还是和古代的中国挺像的。

这个不用多说,基本上没什么好提的。重点在于,让家乐囧的是这个世界的男人也可以生孩子。第一次他听说时,家乐的表情足足有三天没恢复正常,害得大家以为他生病了。

说到生子,家乐就不得不提前千年的历史。千年前,家乐所在的国家清源国和另外几个国家打仗,一千就是几十年。本来男女的比率还挺正常的,结果因为打仗男女比例就开始失调了。一开始是男少女多,于是大家就加油可劲的生男。这一生就停不了,因为家里男人多了做事的也多了,家境就会变得好一些,本来千年前的男女地位并不明显,这一下就突显出来了。很多人生了女孩家里养不起不是卖掉就用各种办法杀死,比如说淹死、闷死,还有的扔进山里直接喂野兽。

也许是因为大家做的太过份了,连老天和神都看不过眼降下了报应。所以一年年的生女孩的人越来越少,开始大家还很高兴家里全是男孩。可是过了十几年,这坏处就明显暴露出来了。

哈哈哈,一堆男人居然找不到老婆,可愁坏了家里人。但是这又有什么办法呢?到处都是男孩,没女人娶谁去啊?普通的平民百姓愁,贵族皇族愁,女人太少他们挑选的资格也就少了,皇帝的后宫女人都规定了不能超过三人。贵族也只能娶一位妻子,连妾都不允许有。可即便是这样,还是有一半以上的男人娶上不老婆。

家乐听到这里直在心里说该,让你们重男轻女吧!别看他是个大老爷们,可他是个妇女之友。不说歧视女性,他向来都是以女性的意愿为主,从不勉强她们。只是……

他们很特殊,大李村向来也是男多女性,只有小李村向来是女多男少,家乐他们一族并没有因为女人多就高兴,而是愁啊!没有男孩就没有人能挑宗嗣,以后他们连个上香的人都没有。

咳咳跑题了,他们现在要说的是男人生子的事。

因为男多女少,男人娶不上媳妇,朝庭也没办法。于是大家只好跑去神殿求神,在这之前其实这个世界的人并不是十分迷信的。不过这一次神没有让他们失望,媳妇能娶上了,只是从此男人也能生子了。

第5章

没有女人没关系,不是还有男人嘛!既然男人太多,那么就让男人承担女人的工作,你们可以娶男妻,然后去神殿喝一种神赐下来的神水,这样男人也可以传宗接代。只是喝下神水的一方会痛上三天三夜,如果受不了就会前功尽弃,一个人一生只有三次机会,三次都没有通过就一辈子也休想有孩子了。

所以没有大决心的人是不敢去喝神水的,生孩子是小丢命是大。所在一旦决定要孩子,所有男人都是抱着必死的心去的。说来也奇怪,只要心够坚定大多数喝下神水的人男人都能生好几个孩子,身体也都非常的健康。

不过想到自己身为男人也能生孩子,家乐就十分惆怅。也正是因为如此,所以女孩子们虽然宝贵但确实不值钱了。好在大家没有像以前那样直接杀死或是扔掉,大多数女孩子都能平安长大,然后找一个人嫁了。再丑的女人都能找到人嫁,只是良人是不是真的良人就很难说了。

好在因为女人少,虽然地位不高但也没有人虐待她们。就像家乐家的十几个姐姐,虽然伯父们很愁,和家乐比起来也不够疼她们。但是伯父伯母从没有缺过姐姐们的衣食,出嫁时除了找一个忠厚老实的做上门女婿外,就是陪了对农家人来说都挺不菲的一笔嫁妆。

好在姐姐们也明白,家里的田地在他们死后都得由家乐继承,因为这是祖产,只能由男孩子继承。虽然有些是后来大家置办的,但族规就是这样定的,可以拿走家里的其他值钱的东西,田产和房产是绝对不能由女儿和她的丈夫孩子继承人的。

规定就是这样残忍,好在没一竿子打死。而且对女人来说,娘家有一个兄弟给她们撑腰也让她们在婆家不容易受欺负。毕竟父母会走到她们的前面,只有兄弟才能一直照顾她们,在她们受欺负时会出头。

就像家乐,虽然他是堂弟,但是对于他继承家里的房产和田产十几个姐姐都没有意见,因为家乐就是她们的后台。再说家乐还有秀才身份,男人更不敢欺负她们了。

吃完早饭,家乐就背着药篓上山了。有几种特别点的药材得有露气的时候采最好,所以每天早上他都要早早的上山。山上的空气很好,碰到家里比较少的药材家乐都会停下来采一些。以前看网络小说说主角穿越古代后能挖到人参灵芝什么的,每到这时家乐就特别的羡慕。

穿越来成为一名隐居的大夫后,他确实在一片杂木林中挖了几棵,都是五十年左右的,上百年的没看到。不过他有收集人参的种子,然后把它们种在适合的地方,也许过个几十年它们又会成为新的野人参。因为那片林子地形有点复杂,家乐每次去都不敢走太远,而且林子里面也不好认路,所以他根本不记得自己种在什么地方了。家乐一直在想,如果有缘的话也许有一天会看到它们发芽长叶,最后成为珍贵的五叶、七叶人参。

“三七?”温暖而阴荫湿的丛林里,家乐发现了几株三七,高兴的边跑边爬过去,小心翼翼的挖了一株出来。

人参补气第一,三七补血第一,味同而功亦等,故称人参三七,为中药之最珍贵者。可以说这两者的地位差不多,但是三七不及人参可以续命的名气,所以在名声上差了一点。不过好在他有意识到三七的重要性,弄了一些种子种在自己常去的林子里,虽然药效比不上野生的,但是他现在给族人们配的金创药里都含有三七。现在有了这几株野生的,可以制一些药效更好的药出来。一共有七株成熟的,还有十来株幼苗。看到这家乐叹气,这是留了种子的冬七,药效比不上春七,但是也比他种的要好。挖了五株成熟的出来,剩下两株继续做种。细苗也挖了六株,把它们移回去看看能不能种出近似野生的三七出来。

至于为什么要留下一部分,家乐深知做人做事要留有一线生机。这三七并不是他种的,而是天生天养的,他挖走了一部分已经得到了天大的恩赐,要是都挖走了岂不是绝了后来人的生机?

如果有缘人来到这里,因为什么意外需要三七,这两株可能就会救下他的命。这时的家乐还不知道,他现在的做法正好救了一个对他非常重要的人,要不是他留下的一线生机,也许两人就天人永隔了。

“家乐~~”

正当家乐采好药下山时,就听到有村人叫他。

“哎,我在这里。”

家乐拉了拉药篓,一边跑下山一边还要注意脚下的路,同时还要回应。

“十七嫂,什么事?”

别看家乐叫眼前的人为嫂子,其实人家可是个大男人。

“你十七哥刚才下田看秧苗,结果田里不知道被那个挨千万的扔了一块刀片子在里面,你十七哥的脚被划伤了,流了好多血。要不是他随身带着你给的药,早就流干血死了。”

十七嫂忍不住摸眼泪,别看他一大把年纪了,和十七哥几十年的风雨走过来,两人相依为命,好不容易家里好过了,老头子别一点福没享就离开他们。

“十七嫂你别急,十七哥有撒上我的药想必没你想的这么严重,你这样急只会让我更慌乱。”

家乐被十七嫂拖着走,年纪还小的他步子没有十七嫂大,被拖的很是辛苦。

“家乐不是我急,而是你没看到你十七哥的脚,流了好多血把身秧田都染红了。”虽然有点夸张,但十七哥确实流了许多血。

“好好好,我知道了。我们跑过去吧!”家乐喘着气,这时候的十七嫂什么也听不进去,还不如满足他。

“好好好,我们跑吧!”

说完又拖着家乐跑,小个子的家跟的很辛苦,一路上跌跌撞撞的,好些地方都被撞疼了。这时家乐也顾不上自己身上的疼痛,来到田边就看到一位堂哥正帮十七哥撒药,脚上的泥已经被洗干净了,还是用盐开水洗的,看来大家有把他平时讲的话记在心里。

用盐开水洗疼是疼了点,但是消毒效果也比较好。特别是十七哥还是被扔在田里的铁刀子片给划伤的,要是不消毒很容易感染。再加上他的药,想必血已经止住了。

“家乐来了,家乐来了,你们快让开。”十七嫂一边跑一边大声的叫着,所有人都回头一看,果然十七嫂拖着家乐跑过来,大家分开两边让出了一条道。

“家乐,你快给你十七哥看看。”

“好。三十九哥,你让让。”

家乐在堂哥刚才蹲着的位置上蹲了下来,家乐没来大家也不敢移动十七哥。就在这里为他洗脚抹药,好在离大李村也不远。

“家乐,我没事了。嘿嘿~~”

十七哥还笑得出来,看到家乐一脸的大汗忍不住瞪了自己的男妻一眼,不知道家乐身体不好?这样急跑,回头家乐肯定躺在床上爬不起来。

“十七哥,别瞪嫂子,小心回家跪算盘。家乐看了一下,发现血确实止住了。虽然这伤口看着大,血流的也挺多,其实伤口并不深,止了血也就没什么事了。不过毕竟是自己的堂哥,家乐还是挺心疼他的。

“这里有两根三七,回头嫂子用鸡一起炖了给十七哥吃。另放太多,这是野生的。吃完后再去我那里拿,药效可能会差点。”

家乐有三七村里人都知道,可是一听说是野生的十七哥就不愿意要了。

“不行,这药肯定是你进山采的,这么珍贵怎么能让我吃了。”

三七止血效果全村人都知道,今天他的脚能止血得这么快也全靠药里的三七,野生的比种植的可难得多了,所以十七哥说什么也不要。

“十七哥乖,要听话。”

家乐才不管他一个少年对一个年过半百的人说乖有多么的好笑,但是大家都知道家乐一旦这样说就代表了事情没有回转的余地。三七虽然珍贵,但是家乐对大家的情谊才是众人疼他的原因之一。谁也不想疼一个白眼狼啊!

“家乐,不行。”

十七嫂不敢接,十七哥的眼神都快吃了他。看到家乐额头上还没有干的汗,十七嫂才想起来要给他擦汗。

“快快,把汗擦擦,不然回头又该生病了。”

十七嫂拿出帕子为家乐擦额头上的汗,本来做为叔嫂应该是要避讳的。可是看看两人的年龄差距,谁会相信他们之间有什么女干情。十几岁的娃和年过半百的老人,谁想歪了就是他本人的思想太邪恶。

“没事,我自己擦。”

接过手帕,家乐把额头上的汗水擦干。然后把帕子塞到了自己的袖子里:“回头我洗干净了再还你。”

又把药强行放在了十七哥的怀里,然后背起篓子打算走了。

第6章

“十七哥的伤没什么大事,回头十七嫂再去我那里拿点药回去天天抹,过不了两天就能结疤了。只是十七哥,你要做一段时间的独脚人了。”

“哈哈哈~~独脚人就独脚人,有了小弟的药相信没几天我就能下地走路了。”十七哥哈哈大笑,如果说开始因为流血很多而担心自己的生命,听了家乐的话十七哥也有心思说笑了。

家乐吩咐十七哥嫂几句,然后又表扬了三十九哥用盐开水给十七哥消毒的行为。不过他也有些担心消毒不全面,所以回去后就赶紧开了一张药方子,抓了几副药给十七嫂让他熬给十七哥喝。

这一通忙下来都中午了,坐在药房的椅子上家乐才发现自己全身都痛。

“青了。”

把裤腿拉起来一看,腿上青了几大片,都是十七嫂拉着他跑时碰撞到的。可不能让十七哥知道,要晓得了十七嫂一顿打骂是跑不了的。别看这个世界对男妻很宽容,连科举也可以去科,但是汉子打自己的男妻却是常有的事。

从药柜里拿出一药膏抹在腿上,还使劲把青了的地方揉开来,不然回头看着会更吓人。

“家乐。”

一妇人手挎着一篮子走进院子。

“我在上面。”

家乐走到窗口往下看去,原来是他的大伯家的大姐。

“你怎么又在上面去了,早告诉你把药房搬下来,你偏说什么上面干燥利于保存药材。这楼上楼下老跑着多危险啊,再说你看病也不方便。”大姐把篮子放在正堂中的桌上,掀开上面的布,原来里面装的是饭菜。

“没事,再说村子里也不是每天都有人过来看诊。大姐,你又送饭啦!不是说了,我自己会做嘛~~”

家乐看着碗里快满出来的鸡肉,就算李家村现在是附近有名的富裕村,这肉食也不是天天能吃得上的。像鸡肉这种可以生蛋创造经济的家禽,一般只有在过年节的时候才会杀上一只。今天不节不年的杀鸡,原因除了自己没有第二个了。

“姐,你又杀鸡,这正是下蛋的鸡你杀给我吃不就又少了一个进项。”

家乐无奈的端起碗,在大姐的注视下一口一口的把鸡肉往嘴里喂。

“一只鸡能有什么进项,只要你身体健康,哪怕是天天吃鸡我们也供得起。”大姐把家乐破了一个洞的衣服翻了出来,又找到了针线篮子为他缝补起来。

“谢谢姐。”家乐捧着个碗有些羞愧,虽然他能很灵活的使用针灸,但就是拿那只跟银针类似的小小缝衣针没辙。上辈子他虽然是个孤儿,但不会的东西即使是到了下辈子还是不会。不过好在他虽然缝不了衣,却能做一手好菜,虽然只是普通的家常菜,可味道却是杠杠地。这只能说有得必有失,但是家乐觉得这个失他一点也不会觉得失望。

“这有什么可谢的,好了。”大姐咬断线,把衣服抖了抖就折好放在一旁。

“姐,姐夫这几天你能不能让他帮我把那间厢房整理一下,我打算改成书房。”家乐几口扒完饭,终于想起正事来。

“怎么突然想起弄个书房了?那厢房你不是一直用来冬天种菜的吗?”

大姐也拒绝,只是好奇。

“家里书太多了,我现在看的医书也多了,没地方搁啊!”家乐放下碗摸了摸头,卧室里的书就有好几箱子,楼上药房也有一个箱子的医书,眼瞅着没地摆了只好把厢房改成书房。再说他现在也不需要冬天种菜卖钱,光是每年地里的出产他一个就吃不完。

说到这就不得不提一下家乐现在的家产了,除了一栋带院子的青砖大瓦房外,另有一百亩田地和几分菜地。别看这一百亩田地很多,确是家乐这几年陆陆续续置的。田一开始买的是下等田,不过四两银子一亩,地全是开荒而来,才一两银子一亩。六十亩水田花了二百六十两,四十亩旱地四十两,总共三百两有一大半是他卖药和种反季蔬菜得来的,剩下的是这几年存一来的钱陆续买进。如果按照普通农户人家是不可能靠种地存下这些银钱的,可家乐是秀才,名下有一百亩田地是不用交税的。所以他除了留下足够小李村的人吃两年的粮食外,剩下的全卖了换银子,所以这钱啊加上时不时卖的药材也就存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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