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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和——by来自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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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回身厉喝一声,“立刻防守,鞑子来了!”

一句话,如闷雷一般在众人耳边炸开。

墩台上狼烟升起,墩台之下的杨铎,已策马赶向前方聚集的明军骑兵。

孟清和走下二层,亲自抄起一支加装了木刺的长枪,这是专门为在独辕车和拒马之后刺杀敌人准备的。

枪头不够长,装上坚硬的木刺,直接便能刺穿马身。

“诸位,”孟清和握紧长枪,目光如刀,再不是几个月前连腰刀都握不牢的孱弱书生,“敌人是谁,敌人有多强,都没关系!只要比他们更狠,更不要命,咱们就能活下来!”

“孟某不信,老天爷就一定要在今天收了咱们的命去!”

“更何况,鞑子是敌人,也是咱们的战功!”孟清和提高了声音,“一个鞑子的人头就能升小旗!杀得多了,还有肥羊,有耕牛,有赏钱!”

在孟总旗的一番战争动员之下,凶神恶煞的鞑子,在这些边军眼中,全都被进行了等价代换。

原本的紧张变成了兴奋,初临战场的恐惧也变成了激动。

五十多个边军,全都双眼赤红,连见惯了大场面的前郎中大人都挥舞着拳头,扯着嗓子和众人一起高呼肥羊。

草原上,沈瑄率领的三千骑兵已完成集结,杨铎打马上前,“见过副千户!”

同样的青色武官服,沈瑄已升任副千户,兼领游击将军,杨铎仍是百户,却在全宁卫指挥使麾下得以重用。

开平卫城中响起了隆隆战鼓之声,城门大开,城中边军手持刀牌枪戟列阵而出。

号令间,战阵再分,每百人成一阵,横向而列,绵延数里。另有战车从阵中推出,车身装有长矛,木刺,车下载有火炮,并放置十余火铳。

如果孟清和在场,肯定会一眼认出,这分明是他改造的独辕车升级版!连车上加装的木刺,都和他交代孟虎两人的一般无二。

战阵之后,城头之上,立起数面战旗,黑色如墨,红色如火,在风中烈烈作响。

沈瑄率领的骑兵如潮水般分开,杨铎等人继续转道向东,鞑子进攻开平卫,必须尽快将消息传知辽东诸卫。

鼓声再起。

远处的地平线上,黑压压的骑兵和战马,如乌云一般压来,行动间卷起惊雷之声。

城头上,亲到开平镇守的北平都指挥使陈亨与卫指挥使徐忠都是一脸凝重,在他们身边,还站着一名十五六岁的高大少年,头戴乌纱折上巾,身着盘领窄袖常服,袍服前后及两肩均有金织盘龙。少年英俊的面容稍显稚气,眉眼之间却英姿勃发,带着掩不去的贵气。

他便是燕王次子,徐王妃嫡出的高阳郡王,朱高煦。

第二十二章:再露锋芒三

叩边的鞑子足有万人。

远远望去,战马,骑兵,仿佛自地平线处席卷了整片草原。

明军城头之上,鼓声再变,战车每五辆以铜环相扣,锋矢向北,火炮依次续填火药,大小铁球,泥土,或以车发,或以架桩固定。长牌手着甲护于车旁,火铳手立于车后,战阵中刀枪林立,在鼓声中,明军屏息以待。

马蹄声渐近,连环相扣的车阵横列,以人力推向前,立起的长牌挡住了迎面飞来的箭矢,发出声声钝响。

车上锐利的长矛和木刺,倏忽间闪着寒光。

战马嘶鸣,马上骑士也不免胆寒,出于本能的拽紧缰绳,降低马速。奔驰的战马扬起前蹄,仓促之间,竟有后队与前队撞到了一起,扬起一片沙尘。

千夫长和百夫长的号令淹没在人吼马嘶中,几不可闻。只能吹响号角,陆续分兵,绕过面前一排排刺猬似的车阵,从左右或战车的缝隙间突进。

游牧民族是马上的民族,高超的骑术,对战马的控制力,非一般明军骑兵可比。就算被从正规军打成了游击队,只要聚集起足够的勇士,仍能对明朝边界造成威胁。

北元骑兵越来越近,距离不到五百步时,明军的火炮声响起,烟尘弥漫,分散的大小铁球砸进了飞驰的骑兵之中,落下时,带起了一片血雨。

战争是残酷的,一旦走上战场,唯一能够支撑自己,保护自己的,只有杀戮,对敌人的杀戮。

火炮之后,是连声响起的火铳,火药的烟尘与巨响,再一次减慢了北元骑兵的冲锋。

按照惯例,距离太近,每支火铳只来得及放一次,不想,就在今日,开平卫的火铳兵打破了这个惯例。

三轮齐射,北元骑兵完全措手不及。

放在战车之上的火铳和预先安排填装火药的边军,发挥出了预想不到的效果。

孟清和也没有想到,他不过是在回话中提及了那么两句,就被沈瑄记在了心里,并被近乎完美的用到了战场上。对比起后世,这种完美还带着许多缺憾,但在现下,这种作战方式带给敌人和己方的震撼,都无法用语言来形容。

“列阵,迎敌!”

战阵中的军官发出了号令,战车与火器最大的作用是减慢北元骑兵的速度,扰乱他们冲锋的阵型,真正的胜负,仍要依靠实打实的刀锋较量。

这是在冷兵器与热兵器交替时代,游牧民族与农耕民族又一次强悍与勇猛的碰撞。

城头上,热血沸腾的青葱少年朱高煦,用力拍着城砖,大声叫好。

因战争而火热的双眼,让北平都指挥使陈亨和开平卫指挥使徐忠想起了另一个人,那个两次率兵北征沙漠,立下赫赫战功,以善战而着称的燕王。

比起喜爱读书,生性温和的燕王世子朱高炽,高阳郡王才更像他的父亲。

“别拦着孤,孤要下去!”

转眼之间,朱高煦已不满足于用双眼去看,他渴望亲自走上战场,亲自用刀枪去杀戮。

“郡王,还请三思!”

徐忠守备开平,对这位高阳郡王是只闻其名不见其人,陈亨却相当了解朱高煦的丰功伟绩。洪武二十九年,燕王率军北征,刚受封郡王不久的朱高煦就叫着要和大军一同北征沙漠。

“儿欲做马前卒,与父王一同北征!”

当时,燕王军中上下均对高阳郡王赞许有佳。便是因洪武帝立下皇太孙而心存不满的燕王,也因为次子的一番话畅怀不已。

唯一感到郁闷的,或许只有世子朱高炽。再郁闷也办法,条件摆在那里,除非他回炉再造,否则,外在条件肯定是比不上肖似父王的亲弟弟。

“郡王,战场刀枪无眼,还请三思!”

武将不是文人,劝来劝去也只有那么几句话,到头来,反而让朱高煦更加不耐烦。

他继承的可不只有燕王的好战,还有不怎么好的脾气。

“别拦着孤!”

十五岁的郡王发威了,陈亨和徐忠都是满头大汗,最后还是跟随朱高煦的护卫开口,抬出燕王的口令才劝服了他。

陈亨和徐忠同时长出一口气,对视一眼,都不明白燕王殿下到底是怎么想的,明知道鞑子每年都在这个时候来打谷草,还让儿子往边境跑,这要出了点差错,下边的人该怎么交代?

就在两人不解的同时,朱高煦突然咦了一声,指着下方战场,“怎么回事?”

原来,正在同明军步卒拼杀的北元骑兵,正从左翼分出一支百人的队伍,攻向距城十里左右的一处了望墩台。以往,这些城外墩台上的边军总是充当炮灰角色,最先战死。现在,明军骑兵都已从两侧冲进了战场,其他的了望墩台也陆续消失了喊杀声,那处了望墩台却仍在坚守。

片刻之后,又有一支百人队伍分了出去,目标仍是那处了望墩台!

不只是朱高煦,连陈亨同徐忠也开始注意起那处了望墩台。

“那处是何人戍守?”

徐忠询问同上城头的卫指挥佥事,不想对方也是一头雾水。城中自千户以下均领兵出战,一处了望墩台的守兵,他怎么会刻意去留意?

“戍守此处者,必是善战之人!”朱高煦双目灼灼,锐气逼人,“待到击退了鞑子,小王必要见上一面!”

听闻此言,城头众人面面相觑,心下暗道:高阳郡王这番话是有心还是无意?若是有心,恐怕需得下令派人援救这处墩台。

孟清和还不知道自己被青葱少年朱高煦惦记上了,他的情况已是相当危急。布置好的拒马和陷坑的确发挥了不小的作用,但架不住敌人太多。拒马被撞开了口子,折断的木刺和长枪散落在地上。陷坑里填满了人和马的尸体,通向地堡的路已经被血染红,倒伏在地上的,除了鞑子还有他手下的边军。

“丁小旗,还剩多少人?”

靠在墙边,压根不在意飞过来的弓箭,孟清和撕下一条里衣,一头在嘴里咬着,用力扎紧了流血的手臂。

很疼,疼得快要麻木了。

“回总旗,刘小旗带人守在后山,此时尚且不知,堡中只余十二人。”

十二?

孟清和愣了一下,猛的攥紧拳头。

他承诺过,要让大家活着的。

他承诺过的……

“总旗?”

丁小旗没受伤,可狼狈的样子却不比其他人好多少。

“丁小旗,你说咱们还能活下去吗?”

孟清和的话没有得到回答,没人能给他答案。

鞑子实在是太多了,从开始到现在,他已经没精力去数自己到底杀了多少个,他只知道,断在他手里的长枪已经增加到了三支,连腰刀都砍得卷刃了。若非还有一口气撑着,他怕是连站都站不起来了。

他就不明白了,不过是一处了望墩台,鞑子这么不要命的往上填,至于吗?

如果此时有一张地图摆在面前,或许能给孟清和提个醒。他戍守的地方,恰好拦在北元骑兵进攻和撤退的路上,不把这里打下来,万一打谷草失败,跑路都跑得不安心。

“再来一次,咱们就真得全……”孟清和话说到一半,突然住口了,用力抓了抓结成缕的头发,他不能死,绝对不能!

就在这时,地堡二层的边军突然叫道:“总旗!快看!”

孟清和站起身,抬眼望去,整个人都愣住了。

一支身着朱红袢袄的骑兵,正同山下的鞑子绞杀在一起!

这是凑巧?

还是……

狠狠咽了一口唾沫,孟清和一咬牙,“诸位,敢不敢和孟某拼一把?”

“总旗只管下令!”

“好!”孟清和扔掉了卷刃的长刀,随手又抓起一支长矛,“去叫刘总旗过来,咱们就赌这一把!”

墩台之下,厮杀在一处的明军和鞑子,同时听到一阵仿似乎破锣般的吼声,刺得人耳鼓生疼。抬头望去,只见十数名明军,合力推着三辆立着长牌,遍插—木刺长枪的独辕车,从山上直冲而下。

车后之人各个浑身染血,面容狰狞,状似恶鬼,不似人声

交战的众人尚未明白是怎么回事,这些明军突然不冲了,从车上抓起包裹石头的土块,借着长牌的掩护,高叫着扔向近处的北元骑兵。

山下的明军和北元骑兵同时囧了。

这些人想干嘛,疯了不成?把车上的木刺拔—下来,也比扔石头土块强吧?

或许是眼前的场景太过“震撼”,以至于北元骑兵和明军都停止了砍杀,傻愣愣的对着孟清和等人进行了围观。

很快他们就意识到,这个举动实在是傻冒烟了。

发狠冒坏水的读书人,简直惨无人道得令人发指。

土块中掺杂着沈副千户赏下的胡椒,还有木刺碎屑,只能让人咳嗽几声,对战马,可就要了命了。

战马陡然间开始嘶鸣,扬起前蹄,甩动着脖颈,挣扎着就要跑开。

近两百匹战马同时尥蹶子不听指挥,横冲直撞,带起的混乱迅速蔓延。

北元骑兵的左翼,开始乱了。

城头上的人注意到了,战场上的沈瑄也注意到了,挥刀砍下一名千夫长的头颅,举起长刀,率领聚拢到身边的明军骑兵,如一支长矛,狠狠扎了过去。

“好!”

陈亨大喝一声,“擂鼓,老夫亲自出城!”

徐忠一把没拉住,老当益壮的都指挥使一溜烟下了城楼。高阳郡王眼珠子转了转,也想跟着下去,却被随身的护卫团团围住,“郡王,王爷再三有令……”

“知道了。”朱高煦一拧眉,“不去就是。不过,那个守墩台的军将,孤是一定要见的!”

“尊令!”

第二十三章:大胜

战马引起的混乱是致命的。

冲入北元骑兵左翼的明军骑兵越来越多,刀锋挥舞间杀开一条条血路。北元骑兵被彻底打乱,切割成一块又一块,很快陷入了明军步卒的包围。

无法冲锋,失去了速度的骑兵,面对长枪和剑戟组成的战阵,唯一的下场就是被屠杀。

城头鼓声再响,城门大开,身披甲胄,手持长枪的北平都指挥使陈亨,亲自率领一支骑兵从城内杀出。

身经百战的老将,目如鹰隼,最擅于把握战机。

开平卫指挥使徐忠眼睁睁的看着陈亨策马冲进了战场,只得下令城头擂鼓,吹响号角,为将士助威。同时不忘盯紧高阳郡王,这位绝对要看好,不能出一点岔子。

陈亨年过花甲,武威仍不减当年。长枪在手,冲入北元骑兵之中,便如扑入羊群的猛虎,见一个杀一个,见两个杀一双。三个更好,扎透了,一串。

不到片刻,身上的山文甲已是溅满鲜血,随他而至的骑兵也是个个犹如杀神,手中的长枪长刀,每每落下,总会带起一片血雾。连周围的明军步卒都被鼓舞,一时间喊杀声震天。

冷兵器时代,与人对战最重胆气。胆气一散,再凶狠的狼群也会变成任人宰割的牛羊。

这正是北元骑兵此时最真实的写照。

来时上万人,不到半天时间,已有千人死在明军的火器和战阵之下。加上如凶神恶煞的明军骑兵,想赢根本就是天方夜谭,能不能跑路都是个问题。

北元骑兵们想哭,只是打个谷草,为过冬储存点粮食,怎么就那么难呢?

还活着的千夫长下令吹响号角,不能继续打下去了,继续这样下去,非但便宜捞不着,恐怕命都保不住。

听到北元骑兵撤退的号角声,战场上的明军顿时精神一振,攻势变得愈发猛烈。城头上的卫指挥使徐忠当机立断,留守城内的边军全部出击。

“鞑子要跑了!”

明军进攻的鼓声与北元骑兵撤退的号角,几乎是同时响起。

穷寇莫追?

在边军的字典里,没这四个字。

好不容易有个捞战功的机会,就算是两条腿追四条腿,也必须努力一把!

蓝天白云之下,茫茫的草原上,听到撤退号令的鞑子在前边跑,挥舞着刀枪剑戟的明军在后边追,一边追还一边吼,“跑什么跑,回来!再同某家大战三百回合!”

听到这话,傻子才不跑。

鞑子是傻子吗?不是。

所以,号角声再起,全军加速。

沈瑄麾下的骑兵速度最快,追上了落在最后的一股鞑子,冲上去一阵砍杀,杀完了继续向前追。这场景简直像在割麦子,割完一茬又一茬。

只不过,麦田留下的是一片金黄,马蹄踏过之处,却是被血染红的草地。

明军杀红了眼,像是饿了许久之后,终于发现猎物的狼群,咬上了就不松口。

饶是身经百战,杀人如麻的陈亨,见着了战场上的沈瑄,也不免后背冒凉气。

杀神,这才是真正的杀神!便是当年的沈良也没见凶成这样。

“指挥,继续追?”

“不追了。”

陈亨猛的将长枪扎在地上,抚过颌下一缕长髯,目光沉凝。

戎马半生,见过英雄无数,战场上的沈瑄让他想起了两个人,一个是开平王常遇春,另一个,则是凉国公蓝玉。

同样是勇冠三军的武侯,智谋无双的猛将。

常遇春身负开国之功,死后仍享尊荣。蓝玉大破北元王庭,却因骄横引来杀身之祸,累及亲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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