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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生有幸 下——by又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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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做些自己喜欢的事,哪怕最后无法去实现,有这样一点点的势头也好。

大三下学期,郑辰逸参加了一个创新项目,每天都会很晚才回家。廖巧和张展凡找好了实习地方,打算一放假就去实习。

大三的暑假,我在重庆找了实习单位,一家地理杂志社,做文字编辑的工作。原本那家公司定向收实习生,不过几年来我的脸皮好像变厚了许多,跟那总编软磨硬泡,他终于肯准我参加面试。

实习生并没有多少工资,其实原本大家也并不是朝着工资去的。于是为了租上公司附近一间一室一厅的小屋,我又开始在网上写文,晚上两点之前一般无法睡觉。写文挣的那点少得可怜的钱加上工资和郑辰逸的奖学金,勉强过活。

郑辰逸要留在学校继续他的创新项目,于是前两个星期我都独自住在那里。也想过要回家看看,扒在墙角看看也好,但事情太多,时间一长就忙忘了。

在单位我坐了一星期冷板凳,根据攻略,我每早都会问主任“老师,今天有什么安排吗”,最开始打打杂,学习学习,后来正儿八经的工作任务越来越多,忙得不可开交。

第二个星期,我在主任的指导下完成了两个版面,顶着天然墨镜被总编叫到了办公室。

“花了多少时间?”他问我。

“四天。”我回答。

“辛苦你了。”

“不辛苦。”

“但是做成这样肯定上不了。”

我:……

“你去再看看以前的期刊。”

“好的。”

于是我又对比着以前的期刊,改了不下三遍,这次再交给主任,美编排出来后总编终于满意了。

在实习的两个月里,我一人负责三个版面的约稿和整编,一个版面的编译,最后终于能和编辑一起出去采访,完成了一个板块。总编没给过我什么好脸色,却在最后的实习评语里赞赏有加。

最后一天,总编又把我叫到办公室,这次他要温和得多,问了我许多心得感想,又说了许多关于杂志的事情。最后问我“为什么想到这里来实习”,这个问题他从面试一直问到我的实习结束。

我喜欢文字的工作,而且在这里我能拓宽自己的知识面。每到一个新的地方去采访,每收到一篇稿子,每收到一张摄影作品,就像发现了一个新的世界。这里的同事大多学历史地理专业,博学而理智,工作要求下客观冷静,都是良师益友。而且带我的那个编辑,几乎是有化腐朽为神奇的才华,多么死板的文章经她之手都能变得生动有趣。

这是一片宽阔而自由的天地,像苏林给我的感觉一样。

我将心声告诉总编。

并不是没有感到辛苦,并不是没有感觉厌烦,热情也曾减退过,但总能在所有无趣之中发现闪光,作为我坚持下去的支柱。

就像我等待苏林的那段时间。

收拾好了东西,跟办公室的几人告别。回家路上,我坐在轻轨窗边。

索道只有一个还在运行,高悬在江水之上。轻轨穿过绿林和楼房,不知不觉离我上一次坐在这里已经过了三年。三年前我身上只有五十块,哭得稀里哗啦,人生的支柱刚刚夭折。

三年后的今天,我反复回味总编的话。“最难得是抱有热情,要在所有不愉快中发现坚持下去的理由,如果连一点零星的理由都没有了,只能说明你不需要这份工作,这份工作也不需要你。这辈子无论什么事,最重要是‘两情相悦’。如果你喜欢这里,这里也欢迎你,随时都对你敞开怀抱”。

手机响起,是郑辰逸来电。

没错,我不需要苏林,苏林也不需要我。此时心中的伤口好像已经愈合得差不多,经过漫长的时光,经过郑辰逸。

第六十三章:又是一年毕业季

大四上学期,郑辰逸的创新项目搞定了,不仅搞到了奖金,还拿到一份证书。他站在卧室门口,从书包口袋里掏出一大叠红色的毛爷爷,嘿嘿傻笑。

“你们那不给打卡上啊?”我白他一眼。

“我就想把这红果果一坨拿给你炫耀炫耀。”他又把钱塞回书包,喜滋滋坐到我身边,“我们这个月能吃点好的了。”

我突然有些鼻酸。

“看德语?”他把下巴搁我胳膊上,翻看我正看着的教科书。

“不服?”我挑眉。

“哪敢啊。”他笑着在我脸侧啄了一口,“什么时候考?”

“下个月。”

“唔。”他粘着我,“准备得怎么样了?”

“还行。”

“明天想吃什么?”

“辰逸。”我放下笔,转头看他。

“好吧我不打扰你了。”他委屈地就要走。

我捧着他的脸与他深吻,这些日子再平淡,也无法消磨我对他的喜欢。郑辰逸开始有些惊讶,随后热情地回应。

此时我发现,我与郑辰逸的爱情就好像是一条缓慢流淌的小溪,涓涓的,潺潺的,源头小小的,不知流向何方也从不停下奔流。

我考了德语四级,考导游证的打算放弃了。郑辰逸要考研,每天都在埋头学习。日语的证书下来了,很大的块头,看上去很是浮夸。

大四时我又依照学校的安排去了一家外企实习,在南京。我死皮赖脸住到了于一文家里,他自己买了房子,还和于思源同居。

这次实习期有一年,最开始参加培训,随后到敲敲图章,复印复印文件,和大三实习最开始做的琐碎事情一样。一次偶然的机会下,帮经理了一份日语邮件,之后就被调遣去做文案翻译。

大半年过了,我请假回学校考了专业八级,再回公司时,经理让我跟着外事部门一起搞外宾接待工作。其实在接待过程中我就充当一个翻译,外国的办事人员也都用英语,难度小了不少。

大四上学期郑辰逸考研,知道他辛苦,但我没多余的钱坐车回去看他,只能每晚跟他讲十几分钟电话。大四下学期,他兴冲冲打电话告诉我自己考上了,到南京参加了复试。

他在考试的时候,我正在中山陵,跟在领导身后,带着几个德国来的外宾,走得双脚发麻。

郑辰逸考试过了,坐等通知书。我的实习期也结束了,我知道后几月领导完全将我当正式员工在用,经理让我好好考虑。

大四终于要毕业。

张展凡要回哈尔滨。廖巧要去海南。两人天天在家里吵得天昏地暗。

郑辰逸要去南京读研,虽然我想回重庆那家地理杂志,不过想到郑辰逸还是决定去南京。几天休息下来,在房间里做得天昏地暗。

一个月的空闲,我和郑辰逸在南京物色了一间屋子,郑辰逸用之前存的钱租了下来,我到那家公司面试,不出意外地顺利通过。

世界明媚了。没有失恋的痛苦,没有生活的窘迫,一切都否极泰来。

郑辰逸读研时,终于轮到我养他。正式工作还算顺利,比同届进来的几个同事要适应得多。那时我还只负责文稿翻译和外宾接待,一个月只需要安排一两次外宾接待,其余时间都用来写策划和传邮件约时间。工资待遇挺好,与郑辰逸过得还算滋润,只过了一年,回想大学那阵子吃面条和馒头的时间已经难以想象,唏嘘不已。

年底分红着实让我震惊了,看来公司效益不错,如果接下来三年都是这个势头,那凭我一人的收入也能在南京和郑辰逸安定下来。

三年之后,郑辰逸光荣毕业,那时他25,我24,我已经七年没回家,已经在南京辗转换了三四个住处。

他毕业后,我请了四天假,请他去泰国玩了一把,就当做大学时同甘共苦对他的奖励。我俩并肩走在曼谷街头,恍然一想,我们竟已经交往了六年,但我们竟然还没结婚。

哦,同性没法结婚。

在普吉岛人声吵杂的海滩上,我一眼就望见了郑辰逸,他穿着大喇喇的沙滩裤,身影有些瘦了,还是白白的,手臂上若隐若现的肌肉还是很合我胃口。

泰国回来后,郑辰逸黑了些,我为办公室几个同事带了些东西。

郑辰逸最后进了一家园林设计公司,从事规划设计工作。我一打听他的工资,心想还好,没比过我,不然又算他养我了。

不过这种侥幸心理并没存在多久,一到年底分红,我被他秒杀得连渣渣都不剩。

自从郑辰逸开始工作,我也开始向母亲银行卡里打钱。或许母亲是发现了,每天都回来一两个电话,我也不知出于什么心态,老是不想接听。

“辰逸,你说,咱们这样南漂,也不是个办法呀。”周末我和郑辰逸牵着手逛街,突然想到了点什么。

“怎么?”

“咱买套房吧。”我道。

“买啊。”

“买个二手房吧,便宜。”

“不,二手房要闹鬼,一般恐怖片都这么演。”

“卧槽你别吓我。”

于是我俩又忙碌着去看房,最后选了一个一室一厅的小房子,环境挺好,小小的,但很温馨。

他学这专业的,自觉自愿做了一番规划。我俩辛苦了半年,把室内重新装修了一遍,带着大包小包的行李住了进去。

不过刚搬新家不久,我升职,又被调到外事办做出境工作,一年有四个月都在国外,由于公司性质,主要是日本和德国。每次去两三个月,一个月跟着领导工作,一个月跟着领导玩,工作的时候累得精疲力竭,“玩”的时候更是。

郑辰逸一年有四个多月都独守空房,他提出严肃抗议,不过每次都被我驳回就是了。

但那时候我俩通常会经历两个多月的干涸期,于一文推荐我俩用电话这样那样,但当我和郑辰逸想尝试的时候,都会迎来一阵尴尬的沉默,最后不了了之。

在一直被工作困住的这段时间,我俩也经常吵架,但都是以你唬唬我,我哄哄你的方式结束。或许是性格太过契合,也或许是都讨厌变动,我俩若无其事地度过了七年之痒。

我25岁那一年,终于回家过了一次春节。

那时候姥爷病危,我和郑辰逸刚住进新房里没几月。母亲给我发了条信息,说姥爷病危,想看我最后一眼。

我和郑辰逸特意为这次春节回家买了新衣服,穿得精神抖擞些,默契地相视一笑,对方好像都成熟了不少。

第六十四章:七年不见

除夕回家郑辰逸和我一起。

还是那个机场,还是我行李箱划过的那块瓷砖,还是那个位置。时隔七年,我身边已变成郑辰逸。

父母站在那里等我,父亲背着手,母亲眼中的泪还未清理干净。他们头发白了,白了许多,皱纹也生出不少。即使两人还穿着那两套熟悉的冬装,他们与我七年前离开时的样子大相径庭。

我牵着郑辰逸的手,他们迎上来,母亲哭了,父亲看看我,又看看郑辰逸,眼神之中少了许多波澜。

“我回来了,爸,妈。”我对母亲挤出一丝微笑,心中掀起海啸,覆盖一切埋怨,推翻我所经历了的一切,我奋斗的七年,在这眼泪之下看上去如此不堪一击,如此愚蠢。

“小睿小睿啊,你终于回来了,妈妈好想你。”母亲抱着我就在机场哭了起来,“瘦了这么多,这七年的到底怎么过的?苦吗?妈妈对不起你、对不起……”

母亲消瘦了,皮肤也变得干黄。

时间是个非常神奇的东西。

我向父母说了七年间的事情,也向他们坦言了我与郑辰逸的关系。父亲没有再如此愤怒,母亲静静听着,没说要接受,也没说拒绝。

郑辰逸住在我家。我回到了那个熟悉的卧室。

落地窗外薄雾绵绵,汽笛长鸣。我想起了苏林,那个挥之不去的烦人家伙。我把以往的东西拿出来给郑辰逸看,给他讲了许多初中和高中的事情,我们错过的六年。

“你看,这个是我离家出走前的。”我把牛津字典里的书签抽出来给他看,上面是苏林笨拙的字迹,写着‘Je t’adore’,“苏林写给我的哟。”我朝他挑眉。

他揪我脸,直到我求饶才肯松手。

再翻衣柜才发现,苏林的背心没拿走。

他当时走得这么匆忙,匆忙地要从此地逃走。他走得这么匆忙,留下这么多记忆在我脑海,无论历经多久的岁月都无法抹去,在那处隐隐作痛。

“我、呃好难受。”我像十七岁的我,躲在二十六岁的郑辰逸怀里痛哭。

郑辰逸那天非常沉默,他抱着我,什么也没说。他的陪伴就是他的诺言,多说反而不知道该用什么语气。

你不会像苏林一样离开我的对吗?你不会的。

第二天,我和郑辰逸随家人到医院看姥爷。

姥爷已经病重,捏着我的手,问我这七年去了哪,问我辛苦吗,说回来了就好。

三天后的病房外,常青树嗦嗦作响,寒风透过厚重的玻璃窗,将姥爷最后一口气息带走。

许多亲戚都来了,见过一两次的,素未蒙面的,都来了。岑轩长大了,十一岁了,是白净的小孩子,眼睛明亮。

“哥。”他见我,就像见着陌生人,勉强唤我一声。

婆婆来了,舅舅也来了,小姨示意郑辰逸,问我“这是你同学?”

“嗯。”我并不否定。

为什么一走要走七年?原来许多人都是冲着我来的。我和郑辰逸坐在灵堂里,几个亲戚路过灵堂,看见我俩,又侧头对身边人悄声说话。郑辰逸拉过我的手捏捏,又朝我微笑。

“煞笔。”我轻笑,白了他一眼,我已经过了那个耿耿于怀的年纪。

守灵的第二天,岑轩坐在灵堂里看杂志,正是我大三时去实习的那家地理杂志。

“喜欢摄影?”我见他一直看着占了两页的摄影作品,笑着问他道。

“嗯。”他点头。

“为什么?”我继续问他。

“我总觉得眼里看到的,没有这么漂亮。”他指着摄影里的星空,模样十分可爱,“我没见过这么多星星。”

我沉默着没再说话,看到作品旁的解说,是大三时带我的那个编辑写的,语气一模一样。

“那你喜欢旅游吗?”我又问他。

“喜欢。”他眼睛亮起来,带着笑意看我一眼,又转过头,“我喜欢攀岩,想去天山。”

“你还知道天山?”我逗他。

“我怎么不知道,文盲。”他活像个小大人,嘟着嘴斜我一眼。

我觉着好笑。

“岑睿,你看。”郑辰逸给我指了指那幅摄影作品的署名。

“呵还起得挺好的,天空天池。”我打趣道,“你觉得跟你的文艺气质相符吗?”话还没说完,眼睛往后一移就住了口。

摄影/苏林。

天空天池,摄影/苏林。

他的作品啊,也对,还有谁能把星空拍成这样呢。

天空与平静的天池相接,星空倒映在镜面一样的湖水里,恍若置身宇宙。

苏林结果找到那片天空了,那片十七岁时的苏林苦苦寻找的夜空。他终于找到了,在没有我的情况下。

我往后面翻了几页,有好几幅苏林的作品。他好像前两年就在为这个杂志工作。前两年,那时候我23岁,还奋斗在接待外宾的餐桌上,那时候他就已经自由了。

“都是苏林。”我挤出一丝笑容,偏头对郑辰逸道,“挺好的。”

“你们认识?”岑轩问我俩。

“认识啊,我高中同学。”我摸摸他头道。

“哇塞。”岑轩惊叹,注视着那个名字,眼中写满兴奋。

“你也认识啊。”我笑道。

“啊?”岑轩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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