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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定不是我写的文——by扑硕迷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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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听,人家美人说话就是好听。

林晨初背后的脊梁骨瞬间就挺直了,横胳膊竖腿站的那叫一个笔直,那叫一个风度翩翩。正当他觉得是时候开口说些什么的时候,下面不知道是哪个门派的掌门跟身边的人唠叨:“啧啧,多精神的一个小伙子啊,就是好像有点癫痫……可惜了。”

摔,玛淡,这日子没发过了。

温芷儿是炽羽老祖亲拔的圣女,在七莲宗与掌门平起平坐。七莲宗掌门是不许下山的,因此说温芷儿的可以与柳毓然林城等人平起平坐也并不为过,虽然她只有元婴期。姜毅见有人出口为陆夕荷说话,也知道自己徒儿拆了人家一栋房子本就理亏,什么也没说,从怀里掏出了一枚通体乌黑的簪子,丢给了林晨初,道:“小辈,这东西送你了,拿着玩玩吧。”

林晨初接过簪子,顿时就是眼睛一亮,这簪子非木非金,通体乌黑,身上雕刻着上好的防御法阵,乃是一个上等的防御灵器,而最要命的是——这玩意的材质跟玄箫一模一样,正是钟磐寂所需要的!

他也没推脱,道了声谢就揣在了怀里。台上的牛鼻子也跳了下来,见姜毅赠了礼物,不明就里,也从怀里掏出了枚灵牌,说是什么凭借此灵牌玄衍宗的弟子们都尊他如客卿啊云云。有了牛鼻子开头,各路掌门也不好继续厚着脸皮什么也不给,于是除了宿夜之外,众多掌门纷纷像是喊跳楼甩卖的店老板一样的往林晨初手上送礼物。

虽然明白这些掌门大多数是为了顾全姜毅的面子,个别也是为了拉拢自己这个金丹期的掏腰包,但是这不妨碍怀里抱满了破铜烂铁的林晨初,打心眼里开始喜欢这群出手大方的牛鬼蛇神了——这些灵器法器卖多少灵石啊!

值得一提的是,林城是送他了一个通信的灵镜,看来他们之间的事情还没完。

等众掌门送完了礼物,林晨初已经成功从一个无产阶级,成功转变为一个沉浮在水深火热里的资本家了。他哼哧着把所有的宝贝都转进了脖子里的戒指中,脸上的笑容也越发的灿烂。这时那个老问题又被提了出来,牛鼻子——也就是玄衍宗的正派掌门殊晏真人用一种贵族式的、既亲和又不降低身份的口吻问道,问:“小兄弟,你是师出何门啊,竟是小小年纪就有如此修为。”

林晨初很想学武侠小说里的装逼犯说自己“无门无派”但又怕嘚瑟大了掉毛,或者是从此江湖上多出一个神秘的“吴门吴派”的传说,要是惹得一些想要适当表现自己亲民的掌门要跟他切磋一番,那他连死都找不着喊屈。

这要是等传到一些不明就里的人耳朵里,觉得他这个烂大街的名字不够响亮,为了纪念他这个因为胡邹八扯而被打死的傻逼,像是给屈原改名字一样给他改名字,那么恐怕他江湖上就又多了他一个响亮的代号——屈晨氏(屈臣氏)

思至如此,林晨初连忙改口:“晚辈常年隐居深山之中,只有师父与我二人,并不知是何门派。晚辈只懂得一点粗浅的法术,能够侥幸练到金丹期,也不过是误食了山中一枚仙果罢了。”

一直懒洋洋的宿夜眼睛唰的就亮了:“仙果,什么仙果?”

林晨初摇头:“不知道,我是在树下睡着了,饿了随手抓起一个果子吃的,也没看清模样。”

“味道如何?”

“好像还没熟,不甜不咸,没什么味道。”

或许在场众人没一个会相信除了钟磐寂之外,这个世间还会出现第二个纯灵体天灵根的人,因此这番说辞竟然也成功的把他们给忽悠过去了,甚至有几个掌门已经开始翻白眼在思考那是什么果子了。

而宿夜则向所有人展示了他修仙界大资本家的优秀品质:“那么你可知你师父是那个门派的前辈高人?”看来他有着跟自己财产成正比好奇心。

林晨初脑子里迅速浮现了一张猥琐的老脸:“他从未告诉过我,我只知道他喜欢穿藏蓝色的土道袍,说起话来颠三倒四的,总是自称洪道长。”

第一百七十三章:当当当!!

他说的正是那个神秘的猥琐老头。其实林晨初这么做不仅仅是为了诳在场众人,更是想要通过这么多双见多识广的眼睛,得知丁点有关于这个猥琐道人的蛛丝马迹,不过很显然,那位自称是茅山派不知道低多少代掌门人的洪君道长,很明显是个来无影去无踪的主,除了知道他的人并不多。妙玉倒是在跟谭溶溶打架的时候见过他,见林晨初想要找这个人,颇为意外的看了他一眼。

倒是宿夜再一次展现了他修仙界葛朗台的吝啬且精明的本质,这人信口胡诌:“原来你是洪道长的高徒啊,真是名师出高徒。我早就想要请他做我岐山派的客卿长老了,却总也寻不到他,既然今日遇见了小兄弟,不妨就来我岐山派做个客卿吧,你与我儿子年纪相仿,应该能聊得来。”

何止是聊得来,你家儿子逗人家金光派的首席大弟子都快把我家给拆了。

不得不说,从这点看就能看出各人的智慧——宿夜一分钱没掏,许给了林晨初一个根本不用花钱的虚名,还好像特别的大方……难怪人家有钱。

寒暄了几句,林晨初忽然想起来自己要去守拙斋了,便忙着寒暄了几句,回到屋里。却发现谭溶溶和钟磐寂两个人正站在屋子的中央,站得很近,不过气氛很僵。

依林晨初来看,八成是钟磐寂出言调戏女汉子,两人打起来了——谭溶溶胸平不假,可人家长得好看,钟磐寂会起色心说明他长眼睛了。

可是这根长不长眼睛没关系,林晨初十分不爽钟磐寂欺负他的女人……他屋里的女人,可又不能拉着谭溶溶进守拙斋,还记得这妹子在一个地方呆不住,上次带她去守拙斋她自己溜出去玩,花了林晨初不少银子。林晨初眼珠子转了转,做了个很明智的选择:

“钟磐寂,你换套衣服跟我去书院,记得别穿天门派的衣服,外面有熟人。”

他的这些屋子之下都布了隔音阵,屋子里面的声音不用担心会被外面的人听见。说来惭愧,他布置这个阵的原因,还是因为他想起了跟钟磐寂在小客栈里住的那晚,他们听了半个晚上的纵情声色,着很大程度导致他会允许钟磐寂做那么出格的事情,以至于两个人两个包揽了后半夜的歌舞升平。

钟磐寂一听林晨初要带他出去,立刻就露出了一副喜滋滋的模样,晃到了屏风后面换衣服,嘴里面还哼着不知名的小曲。谭溶溶盘着腿坐在床上,朝屏风啐了一口:“切,躲什么多,你脱光了老娘也不屑看。”

她跳下床拉着林晨初,像个小姑娘似得带着几分任性的腔调道:“二傻子,你自己去守拙斋就行了,别带着这混蛋。”

叫他二傻子是这位姑奶奶的专利,当然也只有没外人的情况下她才这么叫,在林晨初看来,这很明显是谭溶溶没把钟磐寂当做外人,再加上混蛋什么的,简直不能更娇嗔了。但钟磐寂却明白得很,谭溶溶这时在向自己示威,他冷笑了一声,从屏风后面走了出来,已经换上了一身青色的书仆装。

“谭姑娘,在下刚才多有冒犯还望见谅。在下并无恶意,只是有些难以自持……”

林晨初这颗心啊,拔凉拔凉的啊——谭溶溶好好地一颗大白菜,又让钟磐寂给拱了,想起了他书中写给钟磐寂的那些红颜知己,只觉得自己活的就像是一个已经洞悉了尘世马上就快要超脱里的智者,可悲伤,可寂寞了……

他随手丢给钟磐寂那张面具,呲牙道:“不许留在这里,赶紧跟我走!对了,记得把自己变丑点!”

钟磐寂嬉皮笑脸的接了过来。

谭溶溶简直是百口莫辩,看林晨初那副模样,明显是误会她和钟磐寂之间有什么不清不白的事情了——难道在他眼里自己已经堕落到会和钟磐寂发生感情的地步了么!

一想到在林晨初脑子里,自己和钟磐寂可能会发生的任何事件,谭溶溶就打心眼里的犯恶心。

她抱着膝盖坐在床上,床上还留有林晨初清晨醒来未带走的体温,她抚摸着床上的被褥,回想刚才和钟磐寂发生的争吵——

“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之间发生了什么,林晨初之所以会沦落到现在这个地步,完完全全都是因为你!”

“如果没有你,他还可以开开心心做他的天门派少主,娶一个温柔体贴的妻子,过上一辈子安然无忧的生活!”

“放开他吧,你背负了太多的,是不可能给他幸福的!”

一直沉默的钟磐寂忽然浮起了一丝冷笑,他那时候的表情是一种谭溶溶根本无法理解的淡然,像是在一种无法理喻的威胁,又像是只是在陈述事实,以至于在接下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谭溶溶失去了所有想要与他争辩的力气——

“不管我到底背负了什么,也不管他的肩膀上背负了什么,我只是知道,若一定要有一个人要站在他的身边,那个人只能是我。哪怕天崩地陷、山海涌塌,众神皆死,重返混沌。”

……

谭溶溶鼓着脸坐在床上,手指不断摩挲着床上柔软的枕头,回想起昨天晚上她推门而入,见到的是钟磐寂伏在林晨初的身上轻轻的吻着,哪怕是她,也能看得出这人眼里非同寻常的缱绻和痴迷。

再想起他抬头看自己的那一瞬间,谭溶溶冷不丁的打了个寒战,跳下床推开门就朝守拙斋赶了过去——钟磐寂绝对有问题!绝对不能让林晨初和他呆在一起!绝对!

再说林晨初这边,他拖着满脸笑意盈盈的钟磐寂出了屋子,就看见庭院里的那些掌门们已经先后离开了,只留下一群弟子在帮他收拾桌椅板凳以及茶具器皿——看来这些只是缺一个集会的地方,做完部署的大事就离开了。

一想起这群掌门,林晨初就美滋滋的从怀里掏出了他的乾坤戒指。戒指还是老样子,只是他掂在手心里,总觉得沉甸甸的很压手,他望着满屋子的金丹期弟子们豁然开朗的吁了口气,咱也算是有钱人了!

钟磐寂扮作他的书仆的模样,乐颠颠的跟在他后面。他简单的扫了一圈,在林晨初府邸收拾屋子的大多数都是小门派的弟子,但也不乏一些稍微大一些的门派的弟子,这其中就包括天门派的。林城不愧为老女干巨猾,这种不必自低身价,但又能博得那些小门派好感的行为十分奏效,看几名天门派的弟子已经跟挺多天赋不错,但是出身低微的弟子打成一片了。

他忽然看到了几个熟面孔,拉了拉林晨初衣袖,指着门口方向道:“你看那边。”

林晨初正在脑子里勾画自己有钱了之后怎么挖钟磐寂墙角呢,冷不丁的听到钟磐寂的声音,颇有一直抓女干在床的尴尬感:“啊,咳咳……怎么了?”

钟磐寂低笑着:“怎么了,白日做春梦了?我记得书童除了要伺候主人习书洗漱,还要兼顾主人那种方面的问题。请问我尊贵的少主,要不要小奴帮你解决一下人生大计?”

林晨初咬牙:“不用,退下吧!”

笑闹过后,林晨初朝着钟磐寂所指的方向看去,不由得轻声喊了出来:“这不是张枫么?”

张枫正在和一个人交谈,但林晨初很明显的感觉到,他虽然是笑着的,但是很明显笑意没有渗进眼里,不由得叹了口气,看来当年李一谷之死和王浩叛门给他的伤害,即便是是四年过去了也依旧难以抹平。

听见有人喊他的名字,他也愣了一下,随即朝林晨初和钟磐寂这个方向看来,与他交谈的那个人见他目光转换,也不由得回头,露出了满脸憨厚的笑容,此人正是王永!

王永是在林晨初在落雪山上时,一直挨冻给他送补给的那名弟子,(三卷第一章出场)在地上见他的模样,果真是比在山顶上要舒服的多,至少嘴唇不是冻紫色的了。

张枫看见喊他的是个俊美无俦的少年,不由得愣在了原地,知道王永推他,才反应了过来,问道:“请问这位小兄弟……认识我?”

林晨初连忙摆手:“额,以前有过片面之缘,不过你应该已经忘了我了,不提也罢。”

张枫疑惑的皱眉:“以前?这是我第一次下山啊,何来以前?”

“呃,有为贤者说过,人不可过缅于过去,应该活在当下,展望未来。”

“虽然比较直白,但是果然深含道义。请问是哪位贤者所言?”

“姓翟,名南。”

“翟南么……我怎么没听说过啊。”

林晨初信口开河:“凡人界的贤者,说了你也不知道,改天我介绍给你认识。”

张枫顿悟:“哦哦,原来是凡人界的高人,多有冒犯,多有冒犯。”

林晨初汗颜,张枫跟最开始他认识的那个跋扈小子性格相差很远,如今的他相处起来更加容易一些,也更舒坦一些,虽说这样的成长他可能并不喜欢——果然是越长大越孤单啊。想起长大和孤单,林晨初回头偷偷的看向了还在抿嘴偷笑的钟磐寂,似乎自己只要和他在一起,就不会觉得很孤单。

原来在被他背叛的时候林城觉得万念俱灰,他以为自己会很恨他,但是重逢之后才发现自己其实并没有想象的那么排斥他。回想起独自在下界的那一年,其实他没有恨,只有恐惧,恐惧自己的孤独,恐惧自己会独自一人永远的在深渊下面无助的哭喊。

现在好了,他不孤独了,他可以爬上去享受一下阳光、沙滩和成群结队的美女了,让钟磐寂在大铁门里陪小哥守护终极去吧……(恶搞盗墓)

王永憨直的问道:“那个……林先生,你这是要去哪里啊。”

林晨初指了指街外:“守拙斋。不才正在那里教书。”

王永赶忙适度的投去了倾慕的眼光:“林先生年纪轻轻便能教书育人,想必一定是学识渊博。”

林晨初被恭维的很妥帖,装逼且谦逊的摆了摆手:“没什么没什么,教书嘛,很简单,无非就是——传道、授业、解惑。”

张枫一听,来了精神:“看来林先生果然是诲人不倦啊。我与师兄都不曾上过私塾,可否请先生讲讲是如何行此‘三法’的?”

林晨初的身影瞬间高大了起来:“‘授业’,就是每天坐在屋前丢给那群半大小子小子一本书,让他们重头读到尾,然后默写下来,写不出来抄写二十遍——我记得我求学的时候,先生就是这么干的。”

王永嘴角抽了抽:“那尊师定是位严师,难怪能出先生这样的高徒。”

“还行,我要是没给他送礼他可能还会更严点,要是这样,说不定我早就考上进士了,现在还在为了怎么脱离官场潜规则而水深火热着呢。”

“……林先生果然幽默,那请问若是有学生请先生解惑呢?”

“更简单,问他哪里不会,然后他说一个不会我就抽他一板子,再说一个不会我就再抽一个板子,知道他回了位置。然后把他父母都叫过来,问问他们为什么昨天晚上没有好好帮孩子预习,知不知道他今天问的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我的教学进度,破坏了学院整体的教学质量,这很有可能导致拖累其他学生未来能否考上状元!一般这一套下来,那名学生就基本不会再问任何问题了,情况好点的,他家里的一双父母说不定都能考上仕途,给县官当个师爷什么的。”

张枫听完哈哈大笑:“原来凡人界的私塾是这样的。我真有些好奇,所谓的‘传道’,指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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