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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做初恋的事+番外篇——by诗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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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的喧嚣,麻木了我的身体与灵魂,失去之后我才体会到青春期的生活有多么的自由与美好。

按照我与孙月涵之前的约定,我们三人各自带好各自的乐器,结伴到她家去,她会在门口等我们,地址,周五的下午她用圆珠笔写在了我的语文课本的封面内侧上,直到现在我都还保留着它,只是我拥有的不多的她留给我的东西。

将早饭提前准备好,虽然我不是什么大厨,不过煮煮米饭热热昨晚的剩菜什么的还是能做到的。破天荒的比父母还要早起,当然要好好的表现一下,自己简单的填饱了肚子,给老爸留了个便条,我便背起吉他小跑着出了院门。

踩在石板上,理所当然的又听到了吱吱作响的声音,但我今天却没有以往的烦躁感,初萌芽的情愫让我只能感受到愉悦与轻松,就连顶着一副小身板跑了那么长时间的路,也没有半分的累意。

学校转角第一个路口,我第一个到。人行道的红绿灯来回闪烁了七八次,但稀稀拉拉的只见到十几辆过往的汽车,其中大部分是出租车,看来我起来的确实有点早了。

约莫十分钟后,一个背着电子琴骑车山地车的家伙出现在我的面前,是周冲。他今天的打扮有点另类,一句话概括就是非主流。尖头白皮鞋,紧身的小脚休闲裤加蓝白格子衬衫,二八分的头发梳的流油,估计苍蝇叮在上面都要拄拐杖才能站稳。

再相比较我就显得寒掺了点,我依旧是那身二中夏季校服,不是没有别的衣服,说白了,所有的衣服都是一个味道,穿哪一件都一样。特别的,我看到周冲的左手上带了一块金光闪闪的名表,那个牌子我认识,是劳力士。

周冲不喜欢冒牌货,我敢肯定这是块真表,应该是他老爸的,今天被他偷偷带出来,炫富么?我不知道,按照我对他的了解他是懒得做这么幼稚的事的,不然我们也不会成为朋友,也许是想在女孩子面前表现一番吧,周冲最喜欢吹嘘自己的品位这倒是真的。

也许我们再大一点点,或许是能再成熟一点点,我会从他的身上感受到危机感,怎么说呢,谁会喜欢另一个男人在自己心仪的女生面前表现的比自己出色?

不过高中十五六岁的我们都还太小,他只是想耍酷,而我,只知道他是我的好哥们,仅此而已。

我很高兴他能如约而来,也忘不了和他相互嘲笑着对方的穿着打扮,我骂他做作他骂我土包子,就这么一直等到三成过来。

我原本是有些担心三成的,他的架子鼓是个大家伙,不好拿,但是当我们见面时我发现我的担心又是多余的。也不知他从哪里弄来一辆半新的三轮车,就这么把架子鼓放在车箱里,一路骑过来显得很是惬意。

正好,我没有“座驾”,就一个翻身跳上他的三轮,不再废话,等到了下一个绿灯,三成喊了一声“嘚驾”,脚下一用力,开动了三轮车。

车少,人少,没有工厂作业的声音,马路两排的门市也才刚刚开门,等着一天的营业。

风吹在脸上,很舒服,这是初中毕业后我第一次“兜风”,坐在三成的三轮车上。

马路两旁,种着密密麻麻的杨树,又高又直,三成怀疑老杨是不是就是从这里的某颗杨树里奔出来的精灵,不然怎么会脾气又臭又硬。我本想嘲笑他的傻气,不过想的深了,发现他说的也没错,索性闭上双眼,好好享受九月的柔风带给我的快感。

三成的力气很足,毕竟是打篮球的,一边将三轮车蹬得飞快一边唱着吴克羣的将军令,周冲在后面紧跟着,笑个不停。我也一直堵着自己的耳朵,这实在是不能理解为唱歌,所有的调调都不对,亏他还学会了架子鼓。

周冲送我的吉他是用来弹古典民谣类型的,原木色,既大气又美观,我一直小心的保护着它,所以直到现在,除了几根琴弦被汗渍浸的生了锈外,其他部分都是崭新如前。

为了使组合乐器看着容恰不另类,周冲的电子琴也是单一的白色,并不是那种耀眼的白,白的朴实,三成则买了银色的架子鼓。

不得不说孙月涵的家离学校实在说不上近,为了男生所为的尊严和礼貌,我与三成周冲他们特地比约定的时间早出发了半个小时,可是这提前的半个小时,也只是花费在了路上,缓解了我内心的焦虑感而已。

等我们达到地址上所写的位置,发现孙月涵早已在家门前等我们,三成不失适宜的立马装作累成狗的样子,想要让妹子看了心生怜惜,没想到只是博了佳人一笑,为此在回去的时候被我与周冲两人嘲笑了一路。

其实对于房子的大小以前我并不是很在意,只要能住就好。周冲和三成家的公寓都很不错,但我也没觉得与我家的大院有多大的区别,各人有各人舒服的活法,但是当第一次看到孙月涵家的房子时,一周前被我甩在云霄的自卑感又涌上心头。

孙月涵跟我说过他父亲是做生意的,但没告诉我他老爸是县里的头号大富翁。她家所在的位置是临近步行街的朝阳小区,房子嘛,一所超大号的别墅,我当时对于多少平米没什么概念,后来进入里面参观之后,发现她们家的卫生间的大小和我的卧室差不多大,为此郁闷了好久。

别墅的风格颇有一番欧美的味道,朝阳的建筑统一的粉红色,看着很漂亮,与孙月涵这样的女孩子极为相称。

她很高兴我们能准时到,想要帮我们一起拿乐器我并没有让。我能感觉自己的脸在发红,头也有点晕,我配不上她,又一次感觉,我配不上她。

等到她看门请我们进去时,为了是不是要换鞋这个问题我又犹豫了,要换其实应该把我全身上下所有一切都换掉,仅仅换鞋并不能解决我会污染了这方净土的问题。

不过孙月涵并不打算给我多少思考的时间,一把将我从门外拽了进来,好吧,现在什么都不用换了。

孙月家有一股龙井的茶香味,这味道散发在一楼的每一个角落,闻的久了,我的心也慢慢的平静了下来,褪去了刚刚的浮躁。

进门入眼的是经典欧式贵族客厅,大概和我家三个院子那般大,油墨锃亮的鳄鱼皮沙发上可以容纳十个我,沙发前面有一个玻璃茶几,上面摆着一套正宗景德镇烧制仿古茶具,青铜色半开的铁盒中影约可见片片绿芽,铁盒的盒盖上用宋体字写着明前龙井四个大字。

我感觉自己像个小丑,估计他们两也是,踩在大理石玉面地板上的我们样子尤为滑稽。从人间走出的我对于天堂的新奇与恐惧不是一点半点,而周冲与三成之所以和我一样红着脸,可能是因为想炫一把结果反被别人炫了自己一把后的憋屈吧。毕竟,人家还是个女生。

到了二楼,孙月涵将我们带到了一间备用的房间,这里什么都没有,不过房间朝阳,光线很好,她从楼下找来了几个红木方凳,告诉我们先休息一下,便笑着下楼去泡茶去了。

我本来妄想以为她是要带我们去她自己的房间,不过现在看来是大错特错,亏我还小鹿乱撞的心跳加速,反而是自己打了自己的脸,相见不到两周的同学,又不是女生,人家怎么可能带你进她的闺房?我把当时的那种想法归结为我还小,不过那时我已经十五周岁了,要说小什么都不懂却又有些牵强,显得不伦不类,不过,当时没有坏心思却是真的,我只是以为她要领我们去她的房间里练习,仅此而已。

若是我,定是要这样做,因为我家也没有别的地方可用,若是在大院里,吵得街坊邻居不得安宁,不骂死你才怪。每个人生活环境不同,能想到的地方也不同。

龙井的味道很好,我本想再喝一杯却不好意思向孙月涵开口。等大家休息的差不多了,我看了看周冲与三成那两人,他们会意点头,我们说好了,在准备组队前,先在孙月涵面前露一手,让她看看我们的实力,然后让她摸索着该以什么样来融入乐队中来。

第六章

调音,对谱,打节奏。

之后我后时常回忆起这段日子,幻想老天再给我们一次机会,再次聚首,调音,对谱,打节奏……

我们三之间在一起把玩的次数连我自己都数不过来,简单的演奏一曲流行音乐的伴奏问题不大。我选择的曲子是我们三人都经常听的TANK的三国恋,虽然大家喜好各有不同,但对于偶像撕心底里的咆哮都心有向往。

孙月涵听的很认真,直到我们演奏完毕她都没有说过一句话或是向其他人应该有的激动和欢呼,只是静静的听,静静的欣赏,我打心底感到高兴,为有人能听懂我们的音乐而高兴。

我们的演奏让她很满意,之后却开始担心自己唱的不好会拖累大家。我鼓励她让勇敢的尝试,即使第一次效果不好但我们有的是时间来磨练,有一句话我没告诉她,我之所以愿意参赛,其实都是为了你。

我希望孙月涵能够清唱一首自己喜欢的歌曲,好让我们把握她的音高,鼓起勇气,虽然有些害羞,但她还是点点头张开了嘴,我发现这点她就强过我,身为一个女孩子却更加的大方。

第一次听到孙月涵的歌声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该怎么形容呢,假如我是一个在沙漠中苦行了多日的旅者,身上的水很食物早就被吃光了,太阳很毒,我又看不见沙漠的边际,心中恐惧又绝望。可当我再向前挪移一步,发现了一片绿洲,于是我兴奋大吼,身体又充满了力气,冲向了那里。那片绿洲,是孙月涵在唱歌。

在她家的别墅里,在二楼的意见闲置的房间里,孙月涵就这么静静站在我的对面唱着,她唱的是谁的歌,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孙月涵在唱歌,唱我的心。

她今天穿的是报名时的白裙子,就这么静静的唱,我仿佛看见了天堂里的天使。这是没错的,别墅华丽的像座天堂,而孙月涵是最圣洁的天使,我眼中的天使。

一曲终了,她有些羞涩的看向我们,眼神中透露出征求意见的意思,三成转头看向我,而我一直盯着孙月涵,呆滞着。

等到三成实在有些看不下去,推了我一把后我才尴尬的转醒过来,假装咳嗽了几声,却惹得几个人窃笑不已。

周冲听的比较仔细,他详细跟我们说了几方面的问题,都需要练习然后去解决。那么接下来最重要的就是要选曲,试着一起来合奏演唱。

孙月涵是个女孩子,找的曲子当然要符合她来唱。2004年,流行音乐弥漫在校园,传唱在学生的口中。对于女孩子来说,童话,勇气等都是她们比较喜欢的。

“就选童话吧,很适合孙月涵。”提建议的是周冲,之前就他客观的在听,三成没什么概念,我,我也不知道我随着歌声飘到哪去了。

孙月涵也没有意见,我和三成也很看好,一拍即合,就用童话。

调音,对谱,打节奏。

童话,我弹过,不算难。房间里孙月涵的歌声又起,我感觉自己仍然在喝龙井,清香甘甜,很舒服。

她唱着,随着歌曲的意境闭上眼睛,微笑着舞动自己的双臂,我再不能将注意力集中在吉他谱上,怔怔的盯着白裙子,盯着孙月涵,顺着她的歌声随意的弹着吉他,也不管是否错了。我想,即使错了,那么也是顺应曲调的吧,否则三成和周冲他们不会感觉不出来音准不对。

孙月涵很有当歌星的潜质,至少她的歌声可以牵动我的心。我们第一配合很不错,虽然对于谱的演奏还有些生疏,不过多练习几次就好,大家都没想到我们会如此默契。

上午的时间过的很快,在我们一遍又一遍练习童话的工程中流逝。当我们意识到时间这个问题的时候已然晚了。

我听到楼下的房门被人打开,四人都有短暂的愣住,只有孙月涵最先反应过来,笑着告诉我们没什么,应该是她老爸下班回来了。

孙月涵总不会出错,她说过他哥周末不会在家,所以我们没有碰面,用不着再翻旧账,她说可能是她老爸,于是,我第一次见到了本县的首富,做农副产品生意的孙振。

孙振很有气势,这是多年在商场上摸爬滚打磨练出来的,与我父亲不同,即使他对着你笑,你也会感觉有压力、不好亲近。

孙振的个头很高,有一米八左右,完全的俯视我们。国字脸,岁月的风剑在他的脸上刻下了密密麻麻的浮华,比我老爸多,黑色的西装将他笔挺的身形衬托的很完美,我发现孙月涵和他长的真的很像,眼睛都是又大又有神。他显然如我们一样,没想到家里来了客人,不过孙振的人很好,午饭硬是留我们在他家与他共用了一顿,尽管我们三都吃的极为别扭,不过我还是很感激他。

很多有钱人家都不喜欢自己的孩子与穷人家的孩子厮混在一起,孙振不同,当我们小心翼翼的自我介绍完之后,对于孙月涵的朋友——我们,他给了应有的尊重和热情。不过在后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却宁愿他并不是如此的彬彬有礼的绅士,这样也可以减少我心中复杂的愧疚感。

孙家的午饭秉承了吃不言睡不语的传统,整顿饭没有一个人说话,我们是不敢开口,孙振则是习惯,这使我感觉怪怪的,至于怪在哪里,我也不知道。

午饭结束后,孙振特意让孙月涵跟我们一起出去好好玩玩,当我看到伸手递了一摞钞票到孙月涵手里时,张了张嘴,却感觉口腔里全是苦味,说不出话来。临行前,孙振没来由的跟周冲低声说了几句,给了他个什么东西。我见周冲很礼貌的和他道别,就没有放在心上。

练习要适度,一上午不停的唱歌对孙月涵的嗓子伤害不小,我们也觉得下午最好让嗓子歇一歇,周天再继续。既然孙振也让我们出去玩,还提供了所需费用,索性就出去疯个够,我们是青春的少年,玩,是我们的本性。

孙月涵提议去看电影,步行街就有电影院,离这里不远。她问我们的意见,我当然双手同意,只要她喜欢便成,至于周冲他们,我干什么,他们就会干什么。

周六的电影院一般客人都会很多,大部分人选择在周末来这里或是KTV发泄一周压抑的心情,看着挤满了人的售票台,四个人一起张大了嘴巴。我凝视周围来来往往的行人,突然眼前的画面如水波一样颤抖了起来,他们也许都与我有关联,但我却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独自品味孤独。不过三秒之后我就把这些乱七八糟的想法抛到脑后,跟着孙月涵他们一起挤进了人群中。我有当和尚的潜质,可惜,少年却没有当僧人的觉悟。

这是我和孙月涵看的第一场电影,不是约会的约会,带着我两个电灯泡哥们,看的是上映不久的加菲猫。电影很搞笑,我在和她进入影院刹那的紧张被轻松的影视冲淡了,和周冲他们一直笑个不停,只有孙月涵一人静静的看着。她涵养很好,即使电影搞笑,我猜她也只是在嘴角挂着微笑,因为她从不出声。

她与我座在临位,就像在学校我们是同桌一样。电影院漆黑一片,我看不到任何东西,除了电影。我甚至看不到自己的身体,不过心中却没有任何不安,即使这是我第一次来电影院,第一次和她来电影院。我知道她就坐在我的身旁,很安心。

当电影放映结束,曲终人散时,那两只猴子依旧抓耳挠腮比划着笑个不停,我站在孙月涵的身边,肩与肩保持着一个拳头的距离,和她并排一起走。

下午的风很暖,吹在身上很舒服,苏北早晚气温反差明显,今天的午后显然很怡人。四个人从电影院中出来就这么在大街上闲逛。周冲与李三成互相吹嘘着他们根本就不存在的恋爱史,我与孙月涵都是笑着听着,我会时不时顺上一句,恶心下他们,然后在对的时间转头与身边的女孩相视一笑,接着走。

电影院的不远处有一个小公园,里面种了不少的桃树。在小镇,我见过最多的树就是杨树与桃树,在校园这种大型建筑群中会有一些银杏,不多见。

小镇的公园多仿古风,亭台与阁楼什么的都散发着古朴的气息,无形间影响着别人的心情,走在幽长的木制小道上,两猴子也终于安静了下来,四处张望着看着小道两边的桃花。

粉红,花粉厚重,这点比不上孙月涵的脸蛋。孙月涵的粉嫩可以出水,绝不用浓妆粉质来修饰什么,这反而会遮掩了她纯天然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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