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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终人未还——by莫语卿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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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太奇怪了,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这一切太不可思议,方梦璃一时间没法接受。

“我们从高中起相识,整整八年,芷溪对我来说,是家,即便胡杨路再黑,有她在身边,就像人生有了方向,有了光明。后来,我去坐牢,她一夜间搬了家,带走所有东西,没人知道她去了哪里,如何找到她。就是这样,我才与她失去联系。过了七年,在那趟火车上遇见是天意。”

28.就这样别离 下

方梦璃很想笑,可她笑不出来,她不明白,这是什么反转情节,难道自己的人生还不够混乱吗?“我说过,你的过去,和我无关,这些,你大可以不必告诉我。”

“这些,你都觉得无所谓吗?”沈洛无法理解她冷静的态度,只能接着说,“我接近你的目的,是为了报复变心的爱人。”

“我已经明白你的意思了。”方梦璃说,“不过无所谓,比起你的心情,我的想法更加重要,不是吗?因为不想失去你,因为想要得到你,所以,这些对于我来说,可以忽略不计。”

“可是我想得到的是程芷溪,不是你方梦璃。如果你还是无法放弃我,不如改变主意,不做这个可以为了一个男人就放弃一切的穷光蛋,而是作为铖发集团的继承人,我可以试着重新考虑看看。”

她完全无法相信耳边这些话是沈洛说出来的,她在伞下仔细盯着他稍显戏谑的眼睛,停顿了一下,悲凉地问道:“我有个问题问你。”

沈洛点点头。

“以前,在我面前表现的所有行为和语言,都是计划好的吗?”

“也许吧。”

“为了我,在南山别墅门口和人打架,也是计划好的吗?”

“也许吧。”

“你是傻瓜吗?当时情况一定很危险,为了给路边偶遇的我,找回盒子,你连命都不要了吗?如果真的出了什么意外,别说程芷溪,你连命都会没有的。别骗我!为什么要说谎?至少我看见的沈洛,我了解的沈洛,和现在这个在我面前刻意伪恶的你不一样。所以我才会抛弃一切,不顾一切跑向你。你知道吗?”

沈洛看着情绪激动的方梦璃,看着她眼角滑落的泪水,像伞边的雨滴一样,轻轻滑下去。他扬一扬嘴角,伸手抹去她脸上的泪痕,“所以说呀,你才会被我迷住。像你这样的女孩儿,缺少爱,渴望被爱,很容易被感动,性格单纯,透明得像张白纸。这样的你,才会被我打动。那个时候,为了夺回程芷溪,我还有什么不敢做的呢?”

“沈洛!你这个骗子!”方梦璃伸手打落他紧握的雨伞,两人瞬间被大雨淋湿,周围嘈杂的声音没有了遮蔽物,和着她嘶哑的声音一起,滑进他的耳朵。沈洛没有回答,心里一阵抽痛。

她忽然踮起脚,抱住沈洛的肩膀,紧紧的,将嘴唇凑到沈洛耳边,用尽全部力气,哽咽道:“我们逃走吧!沈洛,我们离开东宁,到别的地方去,到一个没有人认识我们的地方去,到一个没有程芷溪的地方去。好不好?”

他听完后,强压住一瞬间涌向头顶的血液,狠狠推开她,口气嘲讽道:“你这傻丫头,要我说几遍你才能听清楚?我要的是程芷溪,她是我的家,我的归宿。别说七年,就算是十年、二十年的分别,我也相信与她的默契,相信与她有着不可分割的羁绊。这种根深蒂固的感情,像你这种小丫头,我又怎么会指望你明白?”

“羁绊?”方梦璃重复道,“你是说‘羁绊’吗?”

“嗯。”

“默契?呵呵,”她忽然明白了,全都明白了,只是觉得这个世界可笑,觉得自己的命运可笑,“你是O型血?”

“对。”沈洛听她忽然岔开话题,觉得莫名其妙。

“对榛仁,过敏吗?”

“是。”虽然觉得奇怪,他还是如实答道。

“六岁零两个月。差不多,差不多。”她自言自语着,觉得自己真是可笑极了,竟然和“弟弟”的父亲相恋,这个人还爱着自己的后母。

这是多么可笑的逻辑,多么可笑的一件事,多么可笑的一份感情。

她看看诧异的沈洛,果然呢,其实沈洛长得,也和哥哥有些相似。

难怪,难怪!

路上已经几乎没人,也没有车。

对面,就是七年前事故发生的地方。

她淋着雨,却不觉得冷,因为她的心,比雨更冷,而且冷得多。

她承认自己输了,那个叫程芷溪的女人,当真是有魔力的。

而自己,不过就是一枚棋子,从来,都没有得到过爱情。

也许,走过这条马路,到达街对面,就能将这边发生的事情全部忘记。

也许,这是一个七年的诅咒,只要能够顺利抵达七年前的那个位置,诅咒就会消失。

也许,这全部混乱的记忆,不过就是一场梦,七年前入梦,走过去就可以醒来。

她知道自己在哭,可是却感觉不到眼泪从哪里来,又去了哪里。

她只是一步一步地,向路对面走去。

路上没有车,没有人,大雨凄迷的夜晚,街上只有她一个人。

背后不远处,也许还有沈洛吧?

或者,他亦已经走远?

方梦璃不敢回头,她站在七年前发生事故的地方,用拳头敲打自己的心脏。

曾经,有那么一段时间,她觉得自己或许可以主宰命运,就像在云彩上行走,感觉很遥远,望不到边际,时间长了也会很累,摇摇晃晃又踩不稳,可是她喜欢那种感觉,是因为连脚下的云彩中都充满了爱,所以才会摇摇晃晃。

是那个叫做沈洛的男人,给了她这种幸福,却又将之夺走。

她的心痛,她的哭泣,是因为,那样热烈的爱,就这样悄无声息的消失了。

她不明白,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周围的一切,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又是7月26日,又是冷雨凄迷的夜,又是惠新街街口,又是她方梦璃。

梦,没有醒。

那个叫沈洛的男人,她也不曾忘记,甚至相识的三个月中的点点滴滴,都还刻在心里,伤疤都没有愈合,还流着汩汩的鲜血。

她转身,透过雨幕看去。

他还在那里。

他果然还在那里!

我就知道,你是骗我的。方梦璃对着不远处那个身影喃喃道。

对方听不见她在说什么,所以关切地向她走过来。

“我就知道!你是爱我的!”方梦璃对着夜空,对着漫天的雨幕,对着向自己走过来的那个英俊的男子,大声喊道。

她向他跑过去,一刻也不停,就像从家里逃出来那个晚上。

她要问问清楚,为什么突然对自己说这样的话。

她相信他一定是有不得已的苦衷。

沈洛不敢奢求能够得到她的原谅。

他已经尽了自己最大的可能羞辱她,用尽了全部的力气推开她,可是她还是朝自己走过来。

最后那句话,他听到了。

默契,应该被用来形容此刻的感觉吧。

他受过的伤,她也同样承受了。

他流淌在脑海中的全部泪水,她也在心中流淌着。

看到她,就像审视曾经的自己。

是他给的伤口和泪水,他本不应该走近这个女孩儿的生命。

现在,他后悔了。长这么大,第一次如此懊悔。

他要走过去,他要拥她入怀。

当然,如果她还愿意的话。

昏黄的近光灯,沈洛隐约辨识出也许是辆黑色的奥迪Q7。

没有刹车,没有鸣笛。

只有“嘭”的一声。

那个纤瘦的身影在凄风冷雨中划过一条优美的弧线,然后重重砸落在他面前。

那种声音像是吞没了一切,连带拿走了他的全部听力。

世界变得如此安静,时间也放慢了脚步。

沈洛俯下身,看上一秒钟还对自己大声呼喊的女孩,此刻仰躺在马路中央,血液从她身体中流出来,瞬间就被雨水冲刷成浅红色。那双失去了光芒的大眼睛,定定地望着远方。

沈洛将耳朵凑近她半张着的口,然后轻轻点头。

“对,我是爱你的!”

29.程芷溪的留白 1

那个刺耳的称呼具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程芷溪已经记不清楚,也许是四岁时她和邻居小朋友打架,把对方的脸抓破后,那位母亲气急败坏地提着弄堂公用厨房里的油瓶子用破锣一般的嗓子喊出来的。

四岁,即便不是很理解“杂种”这个生物学用词的具体含义,但是对方眼中自然而然流露出的那种不屑还有厌恶,敏感如她,一早明白了“羞耻”这种复杂的感情。

没有父亲,这是她所背负的一切罪恶的根源所在。

年幼的她,还不知道这个过错其实可以归咎于她的母亲。

母亲名叫程曦,是安阳县有名的美人,这个“名”可是臭名昭着的名。

她隐约记得在某个模糊的仲夏夜,母亲带她在弄堂口洗衣服,闲聊中,母亲提起过自己生在北方,北方的冬天会有漫天遍野的雪花,夏天也没有安阳这么热,像是能把人活活蒸死。她忍不住问母亲,既然北方那么好,为什么要到安阳来。彼时还年轻的程曦对着自己年幼的女儿眨眨俏皮的丹凤眼,半开玩笑地说还不是年少无知犯的错,跟了个没谱的男人跑出来,结果要不是自己机灵,怕是被卖了还给人家数钱呢。这话听得她似懂非懂,又继续追问为什么不带自己回北方的外公家。程曦面露愧色,愣了好大一会才捏捏她的小脸说,我可不想回老家去被你外公打死。

六七岁的程芷溪,听了母亲的话,不再纠结自己为什么没有父亲,因为她发现父亲一定是很可怕的存在,他一定是具有把女儿打死的权力。

该怎么来形容她一直生存的世界呢?

天空中阴霾的乌云,紧紧贴着地面,走在天与地之间的狭小缝隙里像是随时会被压垮。周围每时每刻都会有鄙夷声,好在弄堂人口密集,各种各样的噪音时刻都能帮她冲散迎面而来的嘲讽和叫骂。程曦是弄堂里所有阿姨的公敌,冬天搬煤到夏天修水管,这一切都要程曦亲自动手,因为弄堂中没有一位阿姨肯自己的丈夫多看她一眼。头顶是交错的天线,呼呼的风中,摇曳的电线杆似乎会发出吱呀声来相互攀谈。

从她上小学开始,程曦的“朋友”便趋于固定化,意思就是一两年的时间里,在傍晚时刻出现在她家或者约程曦出去的叔叔总是固定的同一个人。这样之后,她发现不但弄堂里别的阿姨不再像以前一样排挤自己和妈妈,而且弄堂里的叔叔们也不敢再在黎明前到自己家里偷摸骚扰。也许这样挺好,至少对于十岁的她来说,有了一个在固定时间出现在家中的叔叔,修水管抬煤块这种活都不再会惹程曦生气,自己也能安心做作业,更何况这些叔叔对自己也会客气很多。

小学毕业那天,程曦红着眼睛对她说靠不住的男人又跑了。她明白这句话的意思,六年小学,先先后后换了四个叔叔。每次换新叔叔之前,程曦总要哭红眼睛。

可是直到开学后很久,程芷溪都没见到家里再有新的叔叔出现,程曦却时常夜不归宿。而弄堂的阿姨们,又开始看着她指指点点,偶尔在公用厨房里也能听到她们肆无忌惮的讨论,比如,“呦,你说程家那个女人又去哪个男人家里睡啦?”“不要说啦,恶心死啦,你看前几年把她得意的呦,现在年纪也一把啦,看还有哪个男人愿意养她。”

程芷溪总是悄悄地接水洗菜,然后对那些细碎的贬低声充耳不闻,安静地退出厨房。

说实话,那时的程芷溪并不厌恶自己的母亲。即便她稍稍长大已经知道“女支女”这个职业在社会中是多么的受人鄙视,甚至于近乎“株连九族”般的时常殃及自身。但是至少在她的眼中,程曦和弄堂中大部分打扮土气腰围赛过马桶的女人相比,她从来不会背后嚼舌根,除了脾气臭一些,她会每天晚上洗澡,也会叮嘱自己洗澡,头发永远梳得整齐,只要出门就会换上稍稍体面的衣服。这些,程芷溪都记得很清楚。

二十年后,当她再次回忆起这段已经被时光冲刷得完全褪色的青涩时光,这才发现,经年的忍痛别离与无奈割舍,得到的,失去的,值得的,无谓的,也许生命能够有再一次机会来取舍,她宁愿永远停留在读高中之前的那段时光。

十六岁那个炎夏,安阳县久违的旱天,升入高中前的那个暑假,整整两个月,只下过一场雨,没了大家熟悉的梅雨季节,面对衣裳洗完一个中午就可以晒干的晴天,市民们显然更加无所适从。

两个月无所事事的暑假过后,程芷溪迎来了期盼已久的高中生活,毕竟开学就可以住校,住校就不用再听到弄堂中那些没事干却唯恐天下不乱的女人们说出的龌龊话语。

她记得开学那天程曦费力地背着两大袋东西送自己到宿舍门口,却终于没有走进去。程曦说,学生宿舍是很干净的地方,自己不应该踏足。然后就对门内的她挥挥手,只留下一个背影。程芷溪一脚踏出屋外,看着逐渐消失在走廊尽头的黯然背影,她看得清楚,母亲的身材已经慢慢开始发福,不似以前那么窈窕,虽然她自己总是不承认,可鬓角处的一小撮白发,已经足够说明一切。

程芷溪一直觉得,如果母亲能够有一份正常的工作,就算是街边小贩,她们母女俩的关系,也不会变成那么令人寒心的结局。

高一那年冬天,国家整个东南地区都在抗击雪灾,安阳也不例外,一连下了几天大雪,电线都被压断很多根。程芷溪刚下晚自习,牵着云松的手,踩在皓白的积雪上,她告诉他,自己的母亲来自北方,母亲说过,北方的冬天,有漫天遍野的积雪,不知道现在母亲在家里是不是正开心,不过家里过冬的煤不知道有没有买够,要是没有足够的煤,家里肯定要冷死人的。云松牵着她的手安静地听她说完,过了一会,才涨红了脸,低声说道,以后,我负责给你家抬煤。程芷溪没想到他会说这句话,心里感动的同时,也实在觉得好笑。她到了宿舍门口,叫云松快回家去,别又被他那做小学老师的母亲碎碎念无法好好睡觉。

云松是程芷溪的同班同学,他有个在小学教语文的母亲,擅长碎碎念,还有个在县公安局当副局长的父亲,对他寄予很高希望。云松很争气,他是校篮球队的主力,每次开办运动会,无论长跑短跑立定跳,总能拿到不错的成绩。

在十六岁那样的年纪,两人在新生运动会上初识的少年男女,根本不需要多说什么,只是那浅浅的相视一笑,就觉得自己遇到了一辈子的“唯一”,相处是自然而然的事,经过烦闷扰人的凉秋,当安阳县的初雪降落在学校空旷的操场上时,那个夜晚,外形阳刚脾性却内敛的云松第一次牵起她的手。

之后的很多个年头,程芷溪总是会在无眠的宁夜中一个人裹着被子整理关于十六岁结束时的那一小撮的明媚时光,无关后悔,也没有不值,只是,如果没有过早的遇到那样一个男孩子,可能她之后的人生,会沿着另外一种不同的轨迹,安然划过生命的结尾。

程芷溪寒假第一天回家时,程曦特别高兴,做了一桌子的菜,她看到母亲吃过饭之后在镜子前仔细地打扮自己,问她是不是晚上要出去,程曦说自己遇到了一个好男人,两个人已经维持这种“朋友”关系三个月了,他对她很好,从来都是去比较高档的酒店,并且给她很多零花钱。程曦走后,她一个人在家无聊,想起云松,就跑出去用弄堂的公用电话打给他。

两人在人民公园逛了一会,云松告诉她说他爸爸因为公务时常不回家住,他妈一放寒假就回外公家去了,整个假期,几乎只有自己在家。她也用同样的理由回答对方,说她妈妈也总有事情不回家,寒假也只有自己。就这样,两人约好以后可以一起出去玩儿,到时云松会介绍自己的朋友给她,然后一路笑闹,云松规规矩矩地把她送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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