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行云,你看,太阳出来了。”叶沛涵眼底亮晶晶的,指着天边的红日叫道,声音里是难以言表的兴奋和快乐,“真壮观啊!不枉我们跑了一趟!”
齐行云不语,只觉得刹那间灵台清明了很多,他伸出手遮在眼前,闭上眼,感受着阳光照射在手掌上的温度。经过了一夜的严寒和黑暗,越发觉得阳光可贵,那样的熨帖的温暖,明明每天都会感觉得到,却因为太过稀松平常反而被忽略,远没有此刻欢喜的心情。
手掌被握住,不同于太阳温度的另一种温暖传递过来,齐行云一愣,睁开眼,却见叶沛涵拉过他的手握在手心里,定定看向他:“齐行云,你看,生命中其实有这么多值得感恩的事情,是不是?”
叶沛涵看见他眼底颤动的光,微微一笑,继续说道:“爬山的时候,我很痛苦,又冷又累又饿,觉得山路没有尽头,但是走了那么久要退回去的话同样艰难。说真的,我长这么大,从来没有这样的经历,害怕、烦躁、厌倦、寒冷……太多太多的负面情绪全部涌上来,如果没有你陪着,我肯定坚持不下去。但是,此刻,我看到这么美这么壮观的日出,突然觉得一切都是值得的,你觉得呢?”
齐行云看着他亮晶晶的眼,张唇想要说什么,最后还是没有发出一个音节。
“你看,不管这个地球上每天发生什么,太阳还是照常升起照常落下,四季轮回,花开叶落,万物都在循着自己的生命轨迹前进着,包括我们自身。你看这绵延的山脉,这壮观的日出,不觉得我们自身其实很渺小吗?人的一生多么短暂,如果不用尽所有的力气去快乐,岂不是太不值得?”
齐行云抿了抿唇,沉吟了半晌,然后说道:“你用的哪家的电话卡,这里也有信号?”
“额……”被残忍揭破的叶沛涵一跃而起,然后将毯子蒙上齐行云的脑袋将他推倒,叫道:“你妹啊!本少爷容易吗?好不容易找了这么一段应景的台词,肉麻兮兮的,鸡皮疙瘩都出来了,你就不能表示点感动吗?”
齐行云努力地将脑袋从毯子里挣出来,喘着气看向叶沛涵,一副“你自己蹩脚还怪我咯”的表情。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叶沛涵爆发,骑在他身上,一手拽着他的衣领,一手豪气干云地指着天边那像大鸭蛋一般的太阳,说道:“意思就是,你他妈就别抑郁了!不管日子多么黑暗,多么寒冷,多么难熬,你总会迎来太阳高高升起的那一天!”
齐行云定定看他,他的睫毛上落满了金粉似的阳光,偶尔几丝漏进他黑色的眼底,闪闪烁烁。
突然就想到了那么一句话:你这辈子也许会遇到那么一个人,他的眼底落满了星星,将你所有的光都带走,让你只能仰望;又或许,你这辈子会遇到这么一个人,他的眼底盛满了阳光,将你的世界都点亮。
齐行云愣了,偏过头去,入目是灿烂的阳光,他觉得眼睛有些酸疼,却还是贪婪地不敢闭上眼。
叶沛涵见他脸色变了,以为自己触到他的痛处,一时之间心里倒有些不安,就从他身上爬了下来。
齐行云从地上坐起来,眼睫微微颤抖,半晌,他的嘴角突然勾起一缕笑,侧头看向叶沛涵,说道:“在美国的时候,我认识一个朋友,他非常喜欢爬山,阿拉斯加、安第斯、阿尔卑斯、富士山……每年他都会去征服一座新的高峰,有一年,他给我寄了一张照片,是在阿拉斯加的哈柏冰山,他正举着一杯加了上面的万载玄冰的威士忌,背后是炫目的冰川,笑容灿烂。三年前,他去攀乞力马扎罗的时候,葬于一场雪崩。”
叶沛涵张大嘴,眼底是震惊和惋惜,不知道说什么。
“其实,我心底很不理解,我也一直认为男人对于高山的向往只是征服欲在做作祟,是一件很无聊的事情。后来他的死讯传来,我很难过,后来再次看他寄给我的那张照片,我才承认,我是在嫉妒他,他总是站在离阳光最近的地方,活得如此写意,而我却像是终年活在阳光的背面,颓废、无奈……叶沛涵,这么多年,我也想走出来,也想明朗快乐地活在太阳下,可是我好累好累,我经常梦见自己跌进最深层的海底,那是连一丝阳光都透不进去的地方,我就那样一直下沉,像是万劫不复。”
叶沛涵看着他沉痛的眉眼,心里抽疼,不自觉地将他的手紧握,然后听见他继续说道:“我一个人生活,对自己没什么要求,也没有人对我有什么要求,所以活成什么样子也是无所谓的,真的,我都习惯了。黑暗也好,寒冷也罢,孤独寂寞,一切都无所谓。”
“不是这样的……”话一出口,叶沛涵才发觉自己抖得厉害,不是因为冷,而是因为他轻描淡写的语气和那绝望到麻木的表情,自昨晚他在自己怀里放声哭出来,这是他第一次和他剖白自己的心情,叶沛涵觉得自己的心里又酸又涨,跪起身,双手抚上他的眉眼道:“不是无所谓的,你看,成叔叔和汪阿姨一直记挂着你,玥玥也一直在为你担心,还有睿睿,心底一直把你当做好朋友,你并不是一个人,他们对你也并不是没有要求,他们都希望你能活得开心快乐,还有,现在,我也是,我会陪着你。”
齐行云紧紧盯着他,嘴唇绷成一条直线,良久,他开口:“多久?”
叶沛涵心里一个咯噔,对上齐行云期待的眼神,突然觉得背脊一凉,说不出话来。
第二十一章:逃
齐行云再次睁开眼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下午,他躺在成都酒店的床上,阳光从窗帘的缝隙里洒进来,有些刺眼。
他闭了闭眼,意识渐渐复苏。他掀开被子起床,安静地进卫生间洗漱。流理台上摆着两副洗漱用品,齐行云手顿了一下,眼波微动,随便拿起一副拆开,对着镜子开始刷牙。薄荷的味道渐渐在嘴里弥漫开来,刺激了脑神经,意识越发清醒了。他看着镜子里面的自己,停了一会儿,然后打开了水龙头,“哗哗”的水流声在安静的空间里响起,和着牙刷与牙齿摩擦的簌簌声,显得热闹多了。
洗完澡出来,他看着蒙着一层雾气的镜子,伸手在上面抹了抹,镜子里的人像清晰起来:湿漉漉的发丝耷拉着,一颗一颗的水珠贴着苍白的皮肤淌下来,悄悄凝聚在长长的睫毛上,他轻轻眨了下眼,那些水珠便纷纷掉了下来。他抬起手抚上胸膛的位置,感受那一声声的心跳,“咚咚”地敲打着,非常有力,只可惜胸腔太空,他都能听到那一声声空荡荡的回响。
下颌似乎冒了一些胡茬,他给自己抹了些去须泡沫,打开刀片的包装盒拿出一片。锋利的刀刃在灯光下反射着冰冷的光,他静静地看了好久,眼神渐渐暗沉,鬼使神差的,他将刀刃对着胳膊划了一刀,细小的血珠立即涌了出来,形成一道长长的血痕,直至血液饱和得不能承重,在重力的作用下顺着手臂流淌下来。镜子里的人眉毛都没皱一下,淡然地将刀片丢进垃圾桶里,然后冲到手臂上的血,拿出刀片撞上,平静地给自己刮胡子。
时值十二月十七号,一场冷空气南下,成都下了这个冬天的第一场雪。下午两点半,齐行云安静地在酒店里刮胡子,因为这场雪,他的航班滞留了将将一个星期。
至于叶沛涵,早在前一天从青城山回来就奔向机场,飞回北京。
理由是,突然有急事。
据说那是一个突破气象记录的冬天,成都遭遇56年难得一遇的连续三天的大雪,交通几近瘫痪,中小学生纷纷放假,乐坏了一批孩子。
一个人要自由得多。
第一天,齐行云在酒店里睡了一天。
第二天,他徒步去了天府广场,因为大学,那里鲜有人烟,星巴克的露天咖啡座上面落满了雪不能坐人,他进去选了一个靠窗的座位点了杯咖啡一坐就是一下午。
第三天,他冒着雪去了墓园,买了束白菊,在母亲的墓前站了许久,直到那束白菊上落满了雪,看不清是花瓣还是雪,直到他全身都已经麻木,他才离开。回到酒店,一睡便又是整整12小时。
他再度听到了一种声音,是从身体内部传来的,如同涓涓的流水声,寂寞的细小的,却在他死寂的世界里吵嚷着,不能忽视。
那是灵魂向外流淌的声音,他一直在等待枯竭的那一天,可那一天却仿佛在无限延长。照镜子的时候他能看到自己的眼睛变得晦暗,皮肤也开始灰败,像是陈列了许多年的大理石雕塑,慢慢风化,殊不知其实内心早已腐化,快要崩塌。
这种感觉已经很久没有了。多久呢?似乎是从那个人蛮横地闯进自己的世界开始,叽叽喳喳吵吵闹闹,他的灵魂跟着喧嚣,渐渐忘记了孤独的滋味,如同开始吸收雨水的禾苗,开始充盈,只是还未舒展开全身,便又陷入冷寂。
寂寞太久了,连一丝一毫的温暖都想贪婪,根本没去想是真是假,根本没想是对是错。
——即使,到头来,又是一场空。
那个问题叶沛涵终究是没有作答。他逃得很快,逃得齐行云还没来得及准备好表情假称那只是个玩笑来消除那份尴尬。
原来,过界太多的话,连台阶都不需要,直接收拾好一切逃得干干净净,不留一片云彩。
——像是不曾来过。
——像是那个坚决将他留下来治疗的不是他。
——像是那个为他的病情费尽心思的不是他。
——像是那个相对裸呈抱着哭泣的他轻轻安慰的不是他。
——像是那个为他爬了半夜山只为一幕日出的不是他。
那有什么关系呢?反正,只不过是回复原状而已。他的人生已经处在最低谷,再差也不会差到哪里去了。
真的,没有关系的。
酒吧里的音乐吵得很,“咚咚咚咚”的生生将人的心跳拉高到一个难受的频率,五彩缤纷、动感十足的彩灯来回在眼前转过,当第七个人上来勾搭自家老婆的时候,陈晟的脸色彻底黑了。
“滚!”一个字冷冰冰地吐出来,陈晟一手搭上陈睿的肩膀,眼神像刀子一样将来人从头到脚狠狠剜了一遍。来人看着两人一模一样的脸上截然不同的表情,像是明白什么,悻悻离开。
“好了好了,你消消气!”陈睿软着语气摸了摸他的手背,陈晟紧绷的唇线稍稍缓和,深深地看了身边的人一眼,虽然长得一模一样,但是自小,和煦温柔的陈睿就比较受人欢迎,特别是重逢之后,两人相濡以沫,陈睿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层幸福安宁的光,而眉梢眼角又带着不自觉的风情,在这满是狼的酒吧里,俨然如同一块肥肉,还是肥而不腻的那一种。自家老婆被如此光明正大的窥探,陈晟早就按耐不住,坚持到现在简直就是奇迹。
“那个死人,大半夜把我们叫出来就是看他疯么!”陈晟低沉着声音,看向舞池里那个正和别人跳贴面舞的娃娃脸,眼睛里燃烧着熊熊怒火。
“他看起来不太爽快,将就点!”陈睿来回抚摸着陈晟的手指,他知道这些小动作最能抚慰他焦躁的心情。
陈晟深呼吸了一口气,然后搂住陈睿的腰,将脸埋在他的肩膀处闷闷道:“最近这么忙,好不容易有一天晚上能早点回家,原本想把你这样那样的……”
陈睿的脸上渐渐浮起一片粉色,陈晟抬起脸正好看见他清澈的眼,里面波光粼粼,看得他心痒痒,便抬头吻了上去。
叶沛涵回来的时候看到两人正吻得难分难舍,不由得“啧啧”出声,一屁股坐在沙发上,然后踹了踹茶几,不满道:“你们两个秀恩爱回家秀!还让不让单身狗活了?”
陈晟闻言脸便黑了,将陈睿通红的脸摁在怀里,朝他怒道:“要不是你一通电话,我们现在已经第三个回合了!”
叶沛涵愣了一下,朝他做了个鬼脸,他喝得微醺,脸色粉嫩,一双黑溜溜的眼湿漉漉的,看起来特别勾人,当然,不包括对面的两个。
“你他妈到底是怎么回事啊?吃错药了!大半夜把我们叫出来就是看你发疯的吗?”
叶沛涵换了一个更软的姿势瘫在沙发上,闷闷道:“我心里不舒服……”
慢慢缓过来的陈睿闻言连忙问他:“怎么回事?”
“哼,不过是欠漕了。”陈晟冷冷道。
陈睿眉一皱,推了他一把,对面的叶沛涵倒是诚实道:“你说得好像还真对,我已经一个多月没上床了,简直刷新了我的历史记录啊!”
陈晟翘起二郎腿,扫了一眼酒吧里的人,继续嘲讽道:“这里面起码有八个人正如狼似虎地看着你,只要你一勾指头就行了,反正楼上有你的房间。”这家酒吧的幕后老板便是现在坐在一起的三人,照陈睿所说,这种场所,自己做主总要安全一些,照叶沛涵说,反正爱玩,有个地更方便。
叶沛涵顺着陈晟的视线扫了一圈,兴趣缺缺地扭回头来。
“怎么,看不上眼?”陈晟眉毛扬得高高的,看着他寡淡得过分的脸,惊道:“你不会是不行了吧?”
“你才不行呢!”叶沛涵拿起桌子上的色子往对面掷去,陈晟轻松接过,放在手中无聊地把玩。
陈睿看着叶沛涵蔫蔫的脸,抿抿唇然后道:“那你到底怎么回事啊?你最近不是一直在为齐行云治疗么?出问题了?”
提到齐行云的名字,叶沛涵的脸色变了,两人觉得有些猫腻,不由得对视了一眼,陈晟的嘴角蓦地弯了起来:“喂,我上次就想说来着,你们俩……”
叶沛涵抬起眼睑懒懒地撩了两人一眼,有些不自在地偏过头:“我们好得很,治疗也很顺利。”
“那你这一脸欲求不满的表情是?”
“你才欲求不满啊!”
“对,我非常不满!那我们能先回去办事吗?”
叶沛涵烦躁地哼了一声,整个人在沙发上扭来扭去,叫嚷着:“啊啊啊啊,我烦死了,烦死了,烦死了……”
陈晟满头黑线,要不是陈睿在一旁安抚他,他真想把那厮吊起来打一顿。
陈睿也觉得奇怪,耐心问道:“那你到底是怎么了?”
要知道,小魔头从来都是活得没心没肺,就算是不愉快也总能找到乐子,再不行就顶着一张灿烂得过分调戏别人,从来都是不亦乐乎。眼前这个扭来扭去的猢狲真不知道是从哪里穿越过来的。
叶沛涵哼唧够了,视线终于回到对面的两人的身上,他叹了一口气,哀怨说道:“我想和齐行云上床。”
第二十二章:惑
提到叶小公子,京城贵圈有这么一句话:哦,那个从美国回来的叶小公子啊……
一句话,抑扬顿挫,一顿三叹,勾连出的尾音意味深长,生生能让人联想出一部九章四十回的暧昧故事。
大多都是,叶家小公子啊,不愧是从美利坚回来的,Open得很呐!
和陈睿一起回国的叶沛涵,在和他一起出国之前,便已花名在外,叶家老头子也是受不了他的作风问题,被气得一命呜呼,他更是因此被发配出国。
反正,一个私生子而已,好吃好喝供着就行了。
回国之后,叶小公子更是将在国外学的那一套带了回来,夜夜笙歌兴许还不至于,但三日一幸也是常态。京城GAY圈,谁人不知叶小公子在床上那叫一个销魂噬骨,作风豪放。有着陈家的庇护,叶小公子俨然一个太平公主,有资本、有脸蛋,当然玩得起玩得开,就是冲着他身体本身的人也可以排到北京城外。只不过叶小公子虽然没有节操,可是挑起人来眼光却毒得很,作为一个纯0,对于纯1的要求比古代大内选秀女还要严苛。干净是基本要求,指甲不能太长因为扩张会受伤,腿毛不能太密因为爱抚起来会恶心,嘴唇不能太薄因为亲起来不够性感,眼睛不能太小因为看起来猥琐,鼻子不能太小因为据说鼻子太小的人那里也小,耳垂必须厚这样含着的时候才有感觉,相貌倒是可以一般般,但是腹肌什么的却不能少,硬度和持久力可以参照往来战绩并且亲身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