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搓花成骨——by诗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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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蹲在他面前,认真地回答,好!

今日,临别之际,他亦隔着柴门,对花树下的他说:“换我守护你,好么?”

久违的笑容在他脸上泛开,清朗的声音稳稳地道:“好!”

他转对离开,带着对他的许诺,却从未想过,这是他们最后一次见面。

回去之后,他做了大将军卫青的舍人,由于卫青的荐举,当了郎中,后迁为益州刺史。终于有了权也有了钱,离承诺的日子越来越近,可一切却都归于虚幻。

公元前91年,朝中发生巫蛊之祸,江充乘机诬陷戾太子刘据,太子发兵诛杀江充等,与丞相刘屈髦军大战于长安。当时任安担任北军使者护军,监理京城禁卫军北军,乱中接受太子要他发兵的命令,但按兵未动。戾太子事件平定后,汉武帝听信当年那个小泼皮的谗言,认为任安“坐观成败”,“怀诈,有不忠之心”,论罪腰斩。

在狱中他接到司马迁的回信《报任少卿书》,几年来,他时常致书问候,得到回信寥寥可数,幸而能从同僚那里得知他的消息。一直都知道他过得不好,却从不对自己言说,在生命的最后,他终于将满腔悲愤说与自己听。

他说: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之所以苟且偷生,关在粪土般污秽的监狱里不肯去死,是因为还有未实现的理想,如果在屈辱中死去,我的文章才华就不能流传于后世了。我和李陵并没什么交情,只是看他孝顺父母,诚信待人,廉洁奉公,很有国士风貌。且于匈奴之战他以五千人抗击数万骑兵,足以谢天下了。因此为他说几句话,却没想到就这样遭到横祸,被故乡人耻笑,侮辱了祖先,又有什么脸面去给父母亲上坟呢?即使百代之后,这种侮辱也只会加重!因此日日痛苦,居家则恍恍惚惚、若有所失,出门则不知何往,每每想到此耻辱,汗湿重衣。

读完此信,任安泣不成声。入狱以来,未尝为自己流一滴泪,却为他忧心如焚。可是又能如何呢?命运就像个大碾轮,无情的碾压下来,再坚强的人,也会化成齑粉。当年,他不能躲开,如今,他不能躲开。

这年冬,任安被腰斩,只到死前,司马迁也没来看他,因此,他的眼神就一直没有合上。他并不知道,那时,木槿花下,远方的人捧着他一直珍藏的《报任安书》与那朵木槿花,悲吟着《葛生》,一遍一遍,吟得嘴唇干裂,喉管沙哑,吟得木槿花都黯然失色。

葛生蒙楚,蔹蔓于野。予友亡此。谁与?独处!

葛生蒙棘,蔹蔓于域。予友亡此。谁与?独息!

角枕粲兮,锦衾烂兮。予友亡此。谁与?独旦!

夏之日,冬之夜。百岁之后,归于其居!

冬之夜,夏之日。百岁之后,归于其室!

时间还是一如继往的流走,无论人们过得欢乐还是痛苦。

五年后,一位老者来到茅草丛生的坟前,焚香燃烛。他须发尽白,脊背佝偻,依稀可辩是司马迁,沙哑苍老的声音道:“少卿,我来了。”被处死的人是要丢进乱葬岗的,他多方奔走才令他有个安息之处。

他俯跪在他墓前,神色无悲无痛,从容安祥,仿似卸下千斤重担,亦好似寻到人生的终点。

他在他坟前栽满了木槿花,那种是重情重义的花儿,是最温柔的守护。他就伏在他的墓碑上,安然长睡。

梦魂恍惚间,似乎又回到那年初见,那个孩童绷着清稚的小脸,拿出最大的勇气,却依然有些胆却,绞着衣角说,你……你真的要我吗?那一刻,未曾做父亲的他,忽然就父爱泛滥,许诺照顾他一生。可到底,没有照顾好。

他们都彼此承诺过,也都彼此辜负过,可心,却从未辜负过。

谁为为之,孰令听之?子期死后,伯牙终身不复弹琴,只因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已者容。因为知道有你了解我,所以才能从容受刑而无愠色。这世间,只要还有一个人了解我,就还能坚持下去,就不会绝望,就不会疯狂。

所以,在今日,在完成《史记》,了了毕生心愿之后,他来了,来赴他同归之约。

冬之夜,夏之日,百岁之后,归于其室。

注:司马迁出生一说公元前145年,一说公元前135年,本文取公元前135年。

《葛生》原文:予美亡此,谁与?独处。

11.暮云合璧

李暮云第一次见到合璧时,他坐在一个小石堆上,光着脚丫,抱着膝盖,背后是一树李花,青白青白的,十分养眼,他瘦稚的脖颈仰得很长,一任细碎的李花落得满脸都是。

李暮云觉得他是孤独的,虽然那样小的孩子,应该还不明白孤独是何意。

再后面是一座偌大而古旧的房子,危危耸立,了无人迹。他问他,“小朋友,请问这家主人在吗?”

合璧很诧异地看着他,“你看得到我?”

他觉得奇怪,心想:你坐在这么显眼的位置上,我怎么会看不到你?却很认真的回答,“是的。请问后面房子的主人在哪?我们想借宿一晚。”

合璧一跳一跳地来到他身边,欢喜地拍着手,围着他转,“你看得到我?你还听得到我说话!哦!我太开心了!”

他讶异地看着合璧,心里这孩子难道是个傻子?一回头却见大家用同样的眼光看着自己,愕然。

合璧稚气地眨着眼睛,“你别说话呀,他们会当你是傻子的!他们看不见我,只有你看得见。”

他好奇,果然见旁边的人疑惑地问,“公子,你这是在和谁说话?”

“哦,没什么。”这是怎么回事?这个小孩儿是……合璧抬着眼殷殷地看着他,好似什么新奇的玩意儿,“那屋子是我的,你要住的话就陪我玩儿吧。”那眼睛弯得像月芽儿。

李暮云点了点头,让随从进屋去,问合璧,“你是谁家的孩子?怎么他们看不到你?”

“因为……我是鬼!”瞪着眼睛,弓着肉乎乎的小手做出凶狠的样子,可那小脸圆圆的像个包子,不但不恐怖,反而可爱得不得了。李暮云禁不住莞尔,“鬼?会吃人么?”

合璧斜着脑袋想了会儿,使劲儿地张大嘴,“啊呜啊呜”地吓唬他。

“你这小鬼,淘气!你想玩什么?”慕云终于忍不住,捏捏他的小脸儿。

“玩弹珠打陀螺放风筝……”一连串说了好多好多,气都不喘下,可见他想了好久。

李暮云愣了下问,“你有玩具吗?”

“有啊!你跟我来!”说着拉起暮云的手来到古屋最里的房子里,在隐秘的墙角里拿出个盒子,小心翼翼地打开,里面放着各种各样的玩具,都很古旧了。

“这些都是那些小孩儿不要的,我拣了好多年,……可是没有人陪我一起玩儿。”说着眼神黯淡了下来,单薄的身影孤独的令人心痛。

“我带你去放风筝吧。”慕云伸出手,小鬼一下扑到他怀里,紧紧地抱着他的脖子。

李暮云抱着他到河边草地上,迎着风抖动丝线,风筝飞了起来,小鬼开心得连连拍手,忽然跳到风筝上,两手抓着蝴蝶翅膀摇啊摇,边摇边咯咯地笑。

他在那里开心,李暮云却看得心胆俱裂,“危险!快下来下来!”忙收紧丝线,却不想那小鬼竟直接从天上跳了下来,小小的身子像片树叶飘飘荡荡,飘飘荡荡。

李暮云疾步过去正好将他接到怀里,那小鬼却欢快地扑腾着小手小脚,开心得两颊通红。李暮云松了口气又觉得无奈,明知道他是小鬼摔不死,还禁不住为他担心。

等小鬼玩累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合璧双手抱着膝盖坐在河边,样子忽然又寂寥起来。

李暮云拍拍他的肩膀,“你叫什么名字?”

小鬼摇摇头,“没有名字。”

“……你生前……父母没给你起名字?”

小鬼低垂着眼,许久摇了摇头。

李暮云只道他没有父母,不忍问下去,见天边落日融金,暮云合璧,便道:“我替你取个可好?……不如……叫合璧吧。”白嫩嫩的小孩子,璧玉般无瑕。

糯糯的声音,欢喜无限,“好。”

李暮云此行是要去赴任,耽搁不得,陪小鬼玩遍了盒子里的玩具,两日就离开了。

走的那天合璧送他送了好远,默默地跟在他身后,光溜溜地小脚丫沾满了灰也不愿回去。李暮云摸着他的头说:“回去吧,再远你可要找不到回去的路了。”

合璧垂着头好久才鼓起勇气问,“你还会来陪我玩吗?”

“会的。”他去那里任职不会太久,最多三年便可调回。

小孩儿的口吻异常的郑重,“我等你!”然后将紧抱怀里的盒子送给他,小眼睛里是恋恋不舍,对盒子里的玩具,也是对他。

李暮云愣怔片刻,这些玩具是他心爱之物,他不想收却也不忍辜负他,最终抱了抱他,转身而去。走了好远好远,蓦然回头,他还站在那里,殷殷地眼神儿,像是要哭了,单薄的身影,满满地都是入骨的孤寂。

他这一走便是十年,新官上任有许多事情要做,政事、交际、应酬,种种忙得没半点空暇,那个小鬼也在日复一日的繁忙中,渐渐被他遗忘在角落里。

他不到三年就得以升迁,但是没有走来时那条路,或许两条路相距并不远,只是他没有想到去看看而已。他仕途很顺,平步青云,娶了妻子,第二年便喜得麟儿,五六年后正是孩子贪玩的年纪,某天抱来个盒子问他,“爹爹,这是什么?”

他这才想起那个小鬼。

儿子拿那些玩具玩了两三天也就厌倦了,有钱人家的孩子从来说不差玩具玩伴,更在这红尘之中,什么样的热闹繁华没有见过?只有那个小鬼,那么孤寂,孤寂的令人心疼。

李暮云带着玩具回到那间旧屋时,李花依旧开得很好,那个小鬼也依旧坐在李花树下的石头上,抱着膝盖光着脚丫子,灰色的衣衫上落了一层层雪白的花瓣。

“小鬼……”他试探着叫,有一刻甚至想不起自己给他取得名字。

虽隔十年,合璧抬眼的刹那就认出他来,可是他不敢确定这个人真的来看他了。十年,这空旷的天地,没有人看得见他,没有人听得到他的声音,没有人陪他玩,他就像空气。如果只是空气也就好了,感觉到别人的声音,别人的欢乐,那孤独就愈明显,愈刻骨。

李暮云拂去他头上的落花,将他抱在怀里,那小人儿还和当年一样单薄,瘦弱得不盈一抱。

好久合璧才反应过来,将头埋在他怀里,小身子微微的抽搐,暮云觉得脖颈处热乎乎的,那是小鬼的泪,虽然鬼其实无泪。

和当年一样,他陪小鬼放风筝,打弹珠,抽陀螺,趴在地上看蚂蚁搬家。他觉得他有了第三个童年。

毕竟是官场中人,清闲不了几日他便要回去,这回他问小鬼要不要跟他一起走,小鬼迟疑了很久,才向他伸出手来。

回到京中,他带小鬼去集市,买了好多好多玩的吃的,起初两天小鬼很开心,慢慢的好奇心也就淡了,神情蔫蔫的,脸色也有点白。不过这小鬼异常的粘他,走到哪跟到哪,上朝时躲在他袖子里,办公时就无声无息的坐在角落里,连睡觉得的时候都要睡在他身边,这让他有点无奈。

这样过了半个月,他发现小鬼越来越蔫了,一睡就是四五个时辰。他觉得这种情况不太正常便问小鬼,他说他想家了。

李暮云送他去,因为担心他特意多住了几天,见小鬼渐渐活泼起来,才放下心来。

这天难得小鬼没有缠他,他一人到门前李花树下,此地李花已落,青李尚小,他看见门前青石上刻了许许多多的痕迹,一道一道整整齐齐,像是作下的记号。

这时来了个游方的风水先生,他罗盘拨弄了会儿,脸色大变说:“怪了,竟有人在这么凶煞的地方建房子,不怕断子绝孙么?”

李暮云原不信这套,不过连鬼都有,风水什么的或许也是可信的吧?便说:“这房子里确实没有人。”

风水先生并没听他的话,自顾摇头,“不对不对,瞧着山形地势,是凶煞之极,可这房子却……却青烟缭绕,一派旺盛,子孙非富既贵,这是如何?”

他绕着房子转了一圈,恍然大悟,“原来如此!原来如此!这未免也……太残忍了……”叹息了两声,摇头而去。

李暮云想到这房子是合璧的,就禁不住问,“先生,这是为何?”

风水先生沉吟了下,只吐出四个字,“血祭凶煞。”

李暮云不解地回头,就见到古屋门边的阴影处,合璧茕茕而立,眼神悲寂。

这晚他陪合璧放风筝回来时,忽然被一群黑衣人包围住了,宦海沉浮这么些年,这种事儿早已司空见惯,只是没想到他们竟能找到这么偏僻的地方来。他身边并没带随从,又拳难敌四手,怕是今晚难以脱身了。

这时,合璧拉了拉他的手,“回屋子里去。”

虽然不见得有用,但负隅顽抗总比无依无靠的好。合璧一直带他到屋子里最深处,里面竟有条地道,几十年没有人走,地道里味道并不好,好在通风还行。走了好一会儿蓦然开朗起来,他就着月光看出这里是个祠堂。

合璧说:“没事儿了,他们不会过来。”

李暮云虽不信,但也并没有什么好的办法,只能警惕的等待着。

合璧向他伸开手臂,“你抱抱我吧。”

暮云将他抱在怀里,下颚摩擦着他的脑袋,似乎这样就能安心下来。

合璧小小的声音絮絮地说:“见到你时,我好开心,真的好开心,几十年了,没有人看得见我,没有人听得到我说话,我好孤独,孤独的连鬼都不想做了,可是我投不了胎。”

“为什么?”但凡鬼魂都是可以投胎的。

“我的尸骨被祭献出去了,无处可归,魂魄就游离于尘世中,成了孤魂野鬼。”

暮云想到那个风水先生的话,“你……难道你是……”

“是的。”合璧的身子瑟瑟地发抖,“……把我祭出去的,是我的父亲。”那个男人,为了家族的繁荣,把自己亲生儿子送上祭坛。以他的血骨,换来家族繁荣昌盛。

暮云一时哑口无言,什么样的父亲,能残忍如斯?“你……恨他们吗?”这个小鬼,有如此清澈的眼睛,仿佛不掺爱恨。

合璧揽着他的脖子,细细地哽咽,“好疼,我好疼,被放在鼎里煮,好疼!”

暮云心如刀绞,紧紧地抱住孩子瘦弱的躯骨,“都过去了,一切都过去了,以后,再也没有人欺负你了,我会一直陪着你,保护你,好不好?”

他颤抖着说谢谢你。

祠堂里似乎暖和起来,他甚至能感觉到合璧的体温,鬼是不应该有温度的,一定是错觉。他这么想着。

那群人并没有追过来,合璧还在他怀里絮絮地说着遇到他之前的孤寂,等待他归来时的孤寂。“每过一天我就在石头上刻下一道印子,到一千零九十五天,你就会回来了,可是你没有回来,又过了一千零九十五天,你还是没有回来,再过了……”

“对不起。”

暮云有点想流泪,生活在红尘中的人,永远不知道他的孤寂。

合璧的身子越来越烫,越来越烫,像烙铁般,暮云觉着不对,松开怀抱,就见小鬼紧咬着双唇,极力压抑的神色,“你怎么了?“

他却笑了,眼里浮星万点,“最后你来了,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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