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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梅煮酒+番外篇——by败北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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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采采很夸张地“哦”了一声,又问,“你刚才说你叫什么啊。”

江杉又说了一遍,“江杉。大约你印象不深,之前在宋先生跟前,你们叫过我小可。说我长得像大可。”

这下采采想起来了,说,“哦,原来是你啊。我记得你父亲得过病,是不是。”

“嗯。承蒙你还记得,他现在已经好了。”

“哦,那就好。”

说到这里,他对着江杉倒有不少话想说了,但是欲言又止,不过江杉已道,“那不打搅你休息了,你把账号给我,我明天转账给你。”

对江杉来说,这时候已经很晚了,但对采采来说,这才刚是一天开始的好时候。

阿宇看采采接电话后有些走神,就问:“姐,谁的电话。”

采采说,“你不认识,就是我,也差点把他忘了。说起来,他倒是个不错的人。”

“到底是什么人啊,这么神秘兮兮?”

“以前被我介绍给宋老板的一个人。跟了他有一年多呢,现在突然说要还宋老板钱,也不知道是什么钱。”

“宋致炆?”

主角:宋致炆、江杉 | 配角:倪采、徐青

第一章

江杉给家里打了两万块钱后和妈妈打电话说这件事,又问,“前几天寄的西洋参片,收到了吗。”

妈妈唠唠叨叨地说,“收到啦,你爸爸吃了说很好。你舅舅也想要,你看是不是再寄点……”

话没说完,被坐在旁边的爸爸抢白,“那个东西看着也不便宜,江杉的钱还要留着娶媳妇。”

妈妈于是憋闷地说,“到底多少钱嘛。”

江杉说,“我忘了,应该就一两百,不贵的。”

“那不要买了。你的钱好好存着,现在没房子,都没女孩子愿嫁呢。”

江杉苦笑,没和家里多聊,就挂了电话。

他是没法和家里说他是没办法和女孩子结婚的。

到底又上京东买了两瓶西洋参含片寄到舅舅家,当初他父亲生病家里困难的时候,亲戚虽多,但真正愿意帮忙的也只有这个舅舅。

他大二那年,家里突然打电话来说父亲检查出了肝癌,这对江杉来说完全是晴天霹雳,家里本就不富裕,父亲的病将这个家庭更是拖入了深渊,但只要能治疗,他们不可能放弃,到后来,亲戚们都不再接他家的电话,害怕又是借钱。

江杉被逼得想到去卖肾,一个很偶然的机会,他得到了一大笔钱,这才解了家里的燃眉之急。但钱的来历这件事,他现在已经不想去多想。

这天从医院里打车回住处,司机突然叫了一声,“哟,迈巴赫。”

江杉也看过去,黑色的流线型车影已经一闪而过飙向了远方。

司机感叹,“有钱人啊。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摸一把这种车的方向盘。”

江杉被他逗笑,“还是容易的。”

“他”以前就用这款车接过他,这勾起了他的回忆,司机到底又说了什么,他再没仔细听。

江杉回去后在网上查了查自己银行卡里的积蓄,已经有四十来万了,照说,在这个城市付个首付按揭一套房还是容易的,但他没买房。他在外企做药代,因为做得好,又很受上司看重,年收入有三十万以上,这也是他短短时间就能让家里走出经济困境的原因。

江杉躺在床上对着天花板发呆,犹豫一阵后,他从床头柜上摸到了手机,翻到了采姐的号码,拨了过去。

毕竟已经有三四年没有联系了,他不知道采姐是否换了号码,但他不愿意给那个人打电话,只好联系采姐。

铃声是最近很红的传奇,王菲的空灵声音没响太久,电话就被接听了。

一个娘气且扭捏的男声传来,“喂,哪位啊?”

江杉听出是采姐的声音,不知为何,他生出了些许紧张,“采姐,是我,江杉。”

“江杉?哪个江杉?”对方的声音里带着疑惑。

这种疑惑可不是装的,江杉说,“采姐,您真是贵人多忘事。我是之前你介绍给宋先生的那个江杉。”

“哦?啊。是你。你有什么事吗?现在宋老板忙着呢,你找我也没用。”

江杉有点好笑,他知道采姐还是没有想起他,只是假装记起来了,不过他也不想提醒他,只是说道,“是这样的。之前宋先生给过我二十万块钱,我当初就说是借的。现在我正好有了这笔钱,就想着把这钱还给他。我知道他是大忙人,肯定没时间理我,就想采姐你可不可以帮这个忙,把钱给他。”

“哟。”采采倒是震惊了,随即他想江杉是不是想另辟蹊径纠缠宋老板,就说,“那你把钱给我吧。但我不保证宋老板会再和你相好。”

江杉说道,“嗯。好。你把你的账号给我吧。我明天去柜台转给你。”

采采看他这么干脆,又听他的声音干净清朗一如晨光映山泉,不由也有了些好感,说,“你不怕我贪了你的钱不给宋老板了呢。”

江杉说,“我知道采姐你看不上这点钱。而且宋先生的事,你不至于。”

采采很夸张地“哦”了一声,又问,“你刚才说你叫什么啊。”

江杉又说了一遍,“江杉。大约你印象不深,之前在宋先生跟前,你们叫过我小可。说我长得像大可。”

这下采采想起来了,说,“哦,原来是你啊。我记得你父亲得过病,是不是。”

“嗯。承蒙你还记得,他现在已经好了。”

“哦,那就好。”

说到这里,他对着江杉倒有不少话想说了,但是欲言又止,不过江杉已道,“那不打搅你休息了,你把账号给我,我明天转账给你。”

对江杉来说,这时候已经很晚了,但对采采来说,这才刚是一天开始的好时候。

阿宇看采采接电话后有些走神,就问:“姐,谁的电话。”

采采说,“你不认识,就是我,也差点把他忘了。说起来,他倒是个不错的人。”

“到底是什么人啊,这么神秘兮兮?”

“以前被我介绍给宋老板的一个人。跟了他有一年多呢,现在突然说要还宋老板钱,也不知道是什么钱。”

“宋致炆?”

“除了他还有谁。”采采说着,翘着小手指拂了拂颊边的头发,“不过他倒是一句也没问宋老板的事。说起来,也有三年多没见他了呢。”

“用得着问宋老板吗,前两天还在新闻上看到,说是要兼并普化。”阿宇说着,对这个人倒没有太感兴趣,因为想攀上宋老板的人太多了,时常有人想从采采这里和宋老板攀关系。

第二章

采采第二天收到短信提醒,江杉通过中信银行转了二十万到他的账户,但到晚上,江杉才给他发了个短信,说已经转账给他了,问他收到没有。

采采回说收到了,他会和宋老板说的。

江杉再次向他道了谢。

采采心说这人还真是客气,再努力回想,他记得小可是个干净清秀文质彬彬的男孩子,那时候的他只能用男孩子形容,他还不是男人。

最初是他陪着宋致炆去医科大拜访一个教授,两人兼着两个保镖从校园小道走过,宋致炆突然停了下来,采采跟着他的视线看过去,当即咦了一声,呀,好像方可,不过要小很多。

记得小可是从林荫道上快速走过去,侧脸被太阳照得立体而俊秀。

但他不是方可,采采和宋致炆都知道。

又过了有十几天,宋致炆突然给他打电话,让他去医科大遇一下,看是不是还遇得到那个人,要是找到了,看能不能联系一下。

说是联系一下,采采哪里不知道宋致炆的意思。

采采最开始不是职业拉皮条,后来倒像职业的了。

他是宋致炆的远房表弟,有多表呢,他是宋致炆妈妈的姑姑的孙子,两人最初没有多亲近,是因为都喜欢男人,宋致炆是个闷骚,采采却大方又开放,娘得别人称他为先生,他就要和人骂架,正好性格互补,关系居然就亲近了。

采采现在经营着一个宋致炆赞助的生意兴隆的酒吧,从十几年前开始,他的生活就全靠宋致炆,所以基本上就担任了他的专业拉皮条。

一二十年了,他前前后后给宋致炆介绍过多少床伴,他自己也不记得了。

江杉能够占据他的一点记忆,实属难得。

采采倒也厚道,宋致炆闲下来点,来他这里喝酒的时候,他就把江杉的事同他说了。

虽然两人是表亲,又从小相识,十几岁时开始就关系很亲,但采采还是有些怕宋致炆。

宋致炆面相不可怕,长得斯文英俊,戴着一副无框眼镜,但他很少笑,眼神很深,他看着你时,你完全不知道他到底是什么意思,高兴吗,或者不高兴?

身处上位太久,他身上的威严和深沉就像穿在身上卸不下来了一样。

采采对着他,说话也是要先三思的,一是怕浪费他时间,二是怕惹他讨嫌。

“他打了二十万在我账上,说是还你的,怕你忙打搅你,才让我转交。”

采采说着,虽然二十万还不够宋致炆有时候一餐饭两瓶酒,但对一般人来,并不是小数目。采采想着记得当年的小可是个颇寒酸的人。

“江杉?”宋致炆很显然没想起来这是谁。

“就是我们叫小可的那个。叫小可,你又要不高兴,不过估计你想得起他了。”

宋致炆的确想起来了,也的确不高兴。

方可是宋致炆心尖上的朱砂痣,恐怕这辈子都不可能改变和被其他人替代,原因呢,因为方可死了。

他是宋致炆小时候的邻居,两人从小一块儿读书,好得衣服都是经常换着穿的。

采采觉得宋致炆会弯,大约是因为方可。

但方可把宋致炆掰弯了,他自己却直得天怒人怨,因为长得帅,人又开朗,很招女孩子喜欢,宋致炆那时候简直像方可的跟班,为他收拾伤害了女孩子之后的残局。

宋致炆从小就是个霸道人物,却甘愿为人跟班,那这人很显然不会一般。

方可的死也是因为宋致炆。

据采采猜测,应该是宋致炆向方可告白了,方可不可置信,跑出去喝酒,喝醉了死于车祸。

那年方可才二十二岁,正是最好的年华。

宋致炆伤心欲绝,简直想跟着方可去死,好在是被劝住了。

采采想,像宋致炆这么聪明又深谋远虑的人,是很难爱上什么人的,而且对床伴很没长性,要是方可没死,可能宋致炆倒不至于到如今还念着他,但偏偏人死了,还死在最美好的年华里,又是因宋致炆而死,宋致炆又内疚又爱得纯真,怎么可能忘记呢。

他之后再找的那些床伴,多半都有某些地方像方可。

而其中长得最像的,当然要数被他们背地里叫成小方可,也就是小可的人。

小可被称为小可,不是因为他年纪小,是因为他要比方可小一号。

方可长得秀气,却有近一米九高,喜欢户外活动,总是哈哈哈地笑,是孩子头;但小可只有一米七多,最初见到时,他非常沉默寡言,眼神里带着忧郁和愁苦。

宋致炆对江杉还有一点记忆,他的大脑被各种人际关系和生意项目占据,很少留给床伴,他记得江杉,只是因为他是长得最像方可的,但是,也是性格最不像方可的,不仅不像,简直是两个极端。

一个开朗外向嘻嘻哈哈不顾别人情绪我行我素,一个又沉默忧郁小心翼翼没有哪一点不让人觉得服帖。

宋致炆想到江杉,对他印象不坏,但是也实在不认为他有什么吸引人的地方,和他相处,简直像和一个对他俯首帖耳的干巴巴的保姆一样。

要是是助理秘书,宋致炆倒喜欢江杉的面面俱到,要是是床上人,他就觉得太没意思了,因为太不像方可了。

宋致炆现在已经年近四十,早已不是少年人,爱情对他来说已经很遥远了,甚至想到方可,他都没有当初的那些情绪了。

不过,作为男人的激情和血性,当然是还在的。身体亢奋,心动不起来了。

但他听了采采的话,他又对这个像方可的江杉起了兴趣。

他说:“如果还联系得上他,我倒还想见见他。”

采采觉得江杉这人还不错,懂事有礼貌又谦逊,而且人还是高知呢,不比那些十七八岁就到酒吧里来勾搭大叔的,他从包厢里靠大厅的单面玻璃往外看,大厅里不就正好好几个这样的小孩儿嘛。

所以采采想应该帮江杉牵一下线,因为他虽然认为宋致炆不动真心也没有长性,但对身边人却是不差的,而且据说床技那是相当好,虽然采采他没有亲自体验过。第一是不能乱仑啊,第二是宋致炆看不上他。

采采当即就应下,还说:“我给他打电话,看他过不过来。不然你可能又要没有时间了。”

采采后面一句话是非常准备,因为有时候宋致炆询问他有没有朋友介绍,他找了人,宋致炆却没时间了。

江杉接到采采电话时,才刚出差回来。

洗了澡,边擦头发,边塞上耳麦接听,采采说:“宋老板到我这里来坐坐了,我说了你还他钱的事,他想见见你,不知道你有没有时间。”

“啊?”江杉的这个惊讶的感叹很轻,几乎让人听不出,他犹豫了一下才说;“嗯,好的。我马上过去。”

江杉就是这么一个处处想到别人,不让人为难的人。

第三章

江杉本科四年级去他现在所在的世界排名最靠前的医药公司面试时,他完全没有任何自信,在最开始的群面时,他几乎不知道怎么搭话,但他却每每过了面试,到后面,他倒是变得好了很多,成了这一年招进公司在他所在城市的六个实习生之一,经过半年的实习,最后公司只留下了两个人,其中一个自然就是他了。

过了实习期后,小组聚餐,才有前辈笑着说是青姐看他长得帅,所以把他留了下来。

当然,只是长得帅,那肯定是留不下来的,他之后的业绩也说明他不是小白脸花瓶。

他身上有一种让人一看就喜欢和信服的气质,而且他普通话不错,英语很好,为人认真而严谨,踏实肯干。

在这种情况下,再加上学校不错,成绩不错,人又长得好,当然会被留下来了。

即使已经工作了两三年,江杉依然没有变得圆滑起来,请医生吃饭的时候,让喝酒,他从来不会拒绝,除此之外,什么事他都不会偷懒,别人做十分,他往往要做到十五分。

他觉得自己没有别人聪明,也不会别人的圆滑手腕,所以只好更加努力和诚恳了。

但这份努力和诚恳正是难能可贵,所以组里的人都喜欢他,有一次上面大老板下来,看到他,都喜欢得每天把他带在身边。

但即使是这般被人喜欢,业绩又几乎次次排在最前面,他也从没有骄傲过,勤谨谦逊依然。

胜不骄败不馁,常人难有。

江杉走进酒吧包厢的时候,采采惊讶地“呀”了一声,他这人,什么情绪都在脸上,而且往往还比实际情况更加夸张,加上他娘得要母仪天下方好,看着就像个逗趣的丑角。

不过因着他是宋老板的亲戚,自己又有一个很大的店子,一般人当然不敢当面笑他,但背后却多会说几句的。

包厢里光线暗淡暧昧,地方虽大,里面却没什么人。

江杉一眼看到了采采,采采浓妆艳抹,头发留得挺长,江杉含笑打招呼,“采姐,你好呀!”

采采以前是不逗小可的,他现在却上前挽住了江杉的胳膊,倒让江杉颇不自在,他调笑:“别人见到我,都要说我变漂亮了,你怎么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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