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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鬼】强强灵异——by---作者:女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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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走到窗前,和他并肩——并没理会他有些恼怒的瞪视。
    就像是站在高山之巅俯视着辽阔的世界,山顶的俯瞰使整个萨尔顿呈现眼前,黑夜温柔地怀抱着此刻的城市。萨尔顿喧嚣的夜生活在遥远的高处听起来是那么不真切,仿佛莉莉丝在耳边轻细地低语。这样犹如在危险中的安逸,使我情不自禁,心潮澎湃。
    我仰望夜空,黑暗混沌中一只雄健的苍鹰正向东方飞去,在悠远的云霄间划下一道孤独的长影。
    “你不是想知道我所追求的是什么吗?我现在告诉你,我所追求的,是自由。”
    又是许久的沉默。
    我转头看他,他正静静看我。我不知道在阳光下他是什么样子,但我深知,月光下的他格外美丽,甚至显得有些羞怯。而且,在他的眼中,我第一次看到了某种名为“慈爱”的东西。

    CHAPTER 3

    时间在我们彼此逐渐融洽的生活中悄然流逝。对于时间的衡量在吸血鬼世界中一向淡漠,人类看来波涛汹涌的历史洪流,在我们眼里不过是潺潺蜿蜒的一涓细水。
    “……那是多么无私和美丽的感情啊,我们都能在此中得到救赎,即使我无法再在阳光下举目仰望圣洁的教堂,但那是我心灵的圣药,你明白吗?”
    “哼,上帝也不过是个惧怕他人比自己聪明的自私小人罢了,我为什么要去崇拜他,那些愚蠢的信徒才真的无可救药。”我收回我刚才说我们很融洽的话,自从我们变得可以交谈了以后,他就开始喋喋不休地向我叙述那些他自以为催人泪下的故事,似乎企图以这些东西来改变什么。当然,我也没有放弃就此向他提出嘲讽的机会,我们没有一天停止过对信仰的争吵。
    不过这也比以前要好得多,实际上,从上次浪漫(?)的月下谈话后,他对我的态度有明显改善。
    或许在他原有的意识中,所有吸血鬼的组成部分就是邪恶、嗜血、变态、残暴(实际上也差不多),他不认为吸血鬼的心中会存有看起来中立积极向上的东西。所以即使我所追求的那份自由意义很暧昧,他也对它给予了最大的尊重。
    我平时出外“狩猎”时他虽然面无表情,但不再冷眼相待;我们一同在餐桌就餐时会有偶尔的对话(尽管内容大多是像刚才一样在争论信仰问题,争吵完了就互相嘲讽);他心情好的时候,会带着安静的微笑,一边作画一边向我介绍他所喜爱的艺术家和艺术作品。
    我对那些艺术的东西当然没有兴趣,我所在意的是他的微笑。甜美,静谧,带着某种圣洁的色彩,对于我来说,似乎有种背德的吸引力。
    在我这一方面,我觉得有责任让他清楚身为吸血鬼的义务。我开始试图劝说他走出古堡,在不违反避世戒律的前提下适当地了解现在的人类社会。
    令人忧郁的夜晚充斥着甜美湿润的气息,萨尔顿迎来了雨季。
    这个过于和平的城市依旧夜生活丰富多彩。夜之母将最贫困的角落也笼罩(它向来是无私的),似乎是使整个世界陷入沉沦,却又令生活被装点得更加浮华耀金。
    我们从深深的、狭窄的小巷里走出,来到萨尔顿的街道。我想他会喜欢,他对时间不太敏感,但至少也有近百年没有外出了。
    我们以外地前来游玩的贵族身份作掩饰,参加萨尔顿的各种酒会和沙龙。女孩子们似乎不受控制地向我们靠拢。
    并不是故意炫耀,我作为这片领域的亲王只有看起来很奢侈的衣服,布满银线刺绣的黑色上衣,镶滚着毛皮边缘的披风,钻石作的纽扣以及袖口的装饰。而威尔则还是他那朴素的黑色绢制衣服和与他眼睛颜色很相配的深蓝色外套,然而他那优雅的贵公子气质却无法掩盖,他的美貌能轻易迷惑他人。
    “在遥远的首都,贵妇人们都穿着镶满宝石的裙子,在头发上面撒满金粉,争相参加宫廷宴会,或者说,这就是她们的生活吧。”我向周围聚集的女孩子讲述各地的风土人情,以及远方贵妇们的风流韵事,她们似乎也对此很感兴趣。
    “要在头上撒金粉么?那样的话金头发的女人怎么办?”
    “我也不是很清楚,金色头发本来就很漂亮了,我想是不用撒的。”
    “呵呵,那就是说威尔很漂亮了,我想也是那样。”说这话的女孩子也是一头金发,用小扇子捂着嘴,向威尔顽皮地轻笑。
    “男人的话用漂亮来称赞也不会多高兴吧,小姐,如果说漂亮的话应该是像小姐这样的女孩子,并不是出于夸耀自己的心情,我想当喜欢金色,就像阳光的颜色一样,令人的心灵充满温暖。”威尔说完露出优雅的完美一笑,女孩立刻局促地用小扇子把半边脸都遮起来,但她没发现自己连耳根都变得通红。
    威尔出乎意料的并不陌生社交,甚至,他所使用的社交辞令与我相比都丝毫不显逊色。我在讲的时候,他就在一旁静静地听着(他好像也很喜欢),当我讲累了的时候,他就岔开话题,讲一些艺术、高尚的东西,同样得到了女孩子们的捧场。
    他就像一个充满知识的学者,将人们认为无法理解的艺术变得通俗易懂。
    “觉得开心么,和处于自己领地中的人类交谈?尽管他们并不知道自己是被统治者的样子非常愚蠢。”
    走在回古堡的路上是已经是凌晨要结束的时候了,喧闹的街道迎来一天中仅存的一点安静,长长的萨尔顿的青石板路上,被蒙蒙水汽交织而成的白雾笼罩,空旷、寂寥。即使是夜生活最丰富的人们,此刻也应该疲倦的爬上床铺了吧。
    “嗯,好久没有这样了,原来一直因为自己的身份而惧怕着。”他的脸上还残留着没有消尽的兴奋,这样普通甚至寒酸的舞会都可以让他如此开心,那个Methuselah究竟是如何对待他的?或者他又是如何对待他自己的?
    “喜欢今天的那个金发小姐么,可以尝试与她来个露水姻缘什么的。”瞥见他不愉快的神情,我苦笑着解释,“啊,我并不认为你会那么轻率,只不过吸血鬼除非是将其变为‘初拥’,否则还是不要倾注感情的好。”
    “‘初拥’?那个……”他迟疑了一下,却没有再说下去。
    “什么?”
    “没什么。”他皱着眉头说——连皱眉的样子都相当赏心悦目。“那女孩我并不很喜欢……但是,她头发的颜色非常美丽。”
    如此不知满足么?我眯起眼睛看着月光照耀下得他的脸庞,明明淡金色的头发就非常美丽了,自己的容貌比他人出色一千倍,却还在羡慕别人的东西。这种人,很轻易就可以找出厌恶的理由呢……
    非常迅速的,我在几个月之后就确认了对他的厌恶。
    他自从那次参加了萨尔顿的酒会后,就经常在夜晚外出了,有时我们两人一起,有时单独行动。
    “你看,漂亮吗?”他站在阁楼对我微笑。“我在萨尔顿里发现一种可以改变头发颜色的店铺,谢谢你带我到城市里去。”
    那真是今生我作出的最后悔的一项决定,我简直要呕吐了,他居然用劣质的染料把自己的头发染成了金黄色!他那美丽的微笑也因此大大打了折扣,无法再像以前那样给予我愉悦。
    “难看死了!”我用看一块垃圾的眼神看着他。
    “什么!”他听到这话气得脸色发青,咬紧了牙关,狠狠地说:“哼,我也不需要你这种人渣来评论我的外貌,听着,这种事绝对不会左右我的决定!”
    我们之间的相处状况因此又回到了当初不冷不热的阶段,我认为他的那种做法不过是自欺欺人的愚蠢表现,而他则认为我不该那么无理地评价他人的喜好。
    其实,我建议他出外接触社会还有另一个目的。
    由于他坚持不肯吸血,这几天来他已经明显消瘦。本来他一直在沉睡,可能对他的生命并无太大损耗,所以才会在长时间以来得以只用几个Assamite的血液维持生命。可是现在他每天都进行正常的生活,而我的进驻使所有的Assamite都不敢轻举妄动,没有食物,他身体里的能量自然像釜底抽薪一般消失。
    我觉得我不该坐视不管,就算他本人是个对吸血鬼丝毫没有帮助的废物,但他身上Methuselah的血统却如假包换。
    “听我说,你需要吸血,我知道你拥有强大的魔力和纯正的血统。但没有鲜血吸血鬼无法存活,鲜血,尤其是处女的献血是吸血鬼生命和魔力的源泉!同样是吸血鬼,就连外来的Tremere,都比你清楚这一点!”
    他轻蔑地看看我(真是个会记仇的人),“我不会做那种事的,你以为我这样沉睡了百年是为了什么?肮脏的吸血鬼!你太不了解我了,我死也不会为了自己的性命就去残害他人!那种卑鄙丑陋的行为!”
    我看着他耸耸肩,脸孔浮现恶质的微笑,“你已经无可救药了,白痴。”
    我迈步离开,跟这种人争辩根本没有意义,既然对方都说到那个份上了,和他吵起来只会自讨没趣。唉,恐怕要离开了,但在这之前,我想我会先看到他尝到苦果的样子。
    吸血是吸血鬼的本能,他没认识到这一点真是太悲哀了。当他因为缺少血液而濒死的时候,对鲜血的渴望就会像想要呼吸一般地折磨着他,到那个时候,他会发现自己所坚持的那些愚蠢的理念都灰飞烟灭,只剩□体里无尽烧灼感所留下的煎熬。
    吸血鬼想要得到献血实际上有两个方法。一是去吸任何人的血,当然,也有很挑剔的人,他们在吸人血液之前要经过千挑万选,实际上,我也属于那类人。还有一种是吸“初拥”的血液,“初拥”一般本来就和自己的上代血亲比较契合,而且他们不会拒绝,不少吸血鬼也偏爱这种方法。
    但无论哪一种,都必须要建立夺取他人鲜血的情况下。他的话,因为自己就深受“初拥”这种东西本身施与的残害,一定非常厌恶制造“初拥”吧,尽管这对于无法将伤害加注于人类身上的他是最可行的方法。最有可能的状况就是,他在狂乱的状态下把别人害死或变为“初拥”,然后自杀。
    或者在自欺欺人的余生中度过?不,不可能,这样的话他在那之前一定已经疯了。分明是个纯血统的吸血鬼了,却还保留着人类脆弱的心灵。
    白色的闪电划破深色天空,伴着隆隆的雷声,暴雨很快便倾盆而下,落在地上发出类似于鞭打的声音,洗刷着这片寂寥的土地。
    我已打算离开这个地方,但现在水汽太大,要知道,即使可以在事后马上用魔力蒸干,由于在云中飞行而变成落汤鸡的感受却糟糕透了。不知为什么总感到心神不宁,威尔照例去参加城市的舞会,还没有回来。
    算了,总之也是要跟他告别的,毕竟占用了他的屋子这么久。我一边给自己找着理由,一边拿起雨伞,向市内走去。
    但实际上没有用那么多时间,我在半路上遇见了他。
    他没有带伞,身体被浇得湿淋淋的,这使得他整个人都显得非常颓废。雨水化开他头发上的染料,不复他所崇尚的耀眼之金,难看脏污的颜色聚成一条条水线,沿着他的脸颊流淌进脖子、衣服里,总之,最后从他头上消失得干干净净。
    看到这景象,一种快意在我心中融化。
    他看向我,目光没有焦距。他走向我,靴子踩在水里发出“啪、啪”的响声,突然笔直地向前倒去。
    我急忙抓住他,这时我才注意到,他脚底飘散在雨水中的丝丝血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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