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NO.3》——by作者:桔子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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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牌的军人看军迷,有时候跟明星们看模仿秀是一个心理,有点好奇又有点不屑的,虽然一眼就看得漏洞百出,可偏偏又忍不住地想再多看几眼,想再找出那第一百零一个洞。
那两个军迷见陆臻的视线一直有意无意地缠着他们绕,竟傲然地转了个身,也不知道是瞧不上陆臻不让他看了,还是在炫耀背上的行携具。只是他们这一转,倒露出了身后的一张电影海报:冯小刚作品——《集结号》!
陆臻顿时来了兴致。
“我们去看电影吧!听说是冯小刚的新片,战争大戏,特技都是从国外请的,跟兄弟连都有得一拼!”
“冯小刚?拍贺岁片的那个?”
“你也认识他啊。”
“嗯!”夏明朗心想我又不是火星人。
“怎么样,看吧!我去看看还能不能赶上最后一场……”陆臻兴致勃勃地往里面挤。
“打仗的?”夏明朗有点踌躇,陆臻已经开开心心地举着票出来了:“哈哈,刚好最后一场集结号。”
夏明朗看那一副小孩子得了糖吃的模样,也不好扫他的兴。
陆臻做戏做全套,甚至买了两杯爆米花捧了进去,全面地重温童年回忆。
撑过了乱七八糟的一堆广告,诧异完了为什么这一次的主角不是葛优大爷,正剧上映,一开场就是一段战争戏。陆小臻习惯性地纠错:“抗日,还是解放战争啊?八路军什么时候有钢盔了?”
“解放吧……”夏明朗仔细看装备的细节:“应该是缴获的战利品,当时蒋介石手上有好几个美械师。”
“呵呵,运输大队长。”陆臻笑嘻嘻地丢了一颗爆米花到嘴里,咬得咔咔响。
大光明是那种老式的礼堂式的电影院,夏明朗和陆臻两个坐在楼下,屏幕高悬在前方,形成一个几乎是仰望的视角,幕布上巨大的人影便像是踩在半空中。
短兵相接,一小队人在突击,一群人跟上,没多久,夏明朗噫了一声,神情更专注了些,画面切动,显出埋伏着的国民党军官。
“果然啊,中伏了。”陆臻又拈起一颗爆米花。
第一声枪响,便蓦然而至了。
特技做得不错,至少音效很不错,陆臻手一松,那粒爆米花又落了回去。
所谓大片,一开局总要抓人,《集结号》开场的那通巷战下足工本,战火硝烟纷飞而起,一声声子弹的啸叫带着风声的凛利,陆臻的神色慢慢凝重起来,又露出些许茫然。
夏明朗把爆米花放到一边,伸手,握住陆臻的手腕。
枪声一直不停,中间夹杂着起伏的爆炸声,还有人类濒死的惨叫:救我,先救我……拉我回来……
血液溅出人体的瞬间被刻意地放慢了,清晰的液滴在影片灰青的底色中显得凝重无比。
然后,轰隆一声,一个人被炸作两截,大团的血液挟裹着破碎的内脏从断开的身体里涌出来,演员的脸上显出一种空茫的神色,那是生命在迅速流失的空洞与茫然。
陆臻忽然从座位上站起来,匆忙地往外挤,夏明朗见状也连忙站起来跟着他走出去。果不其然,那小子一出门就找厕所,扑到洗手台上便开始吐,倒是没吐出什么东西来,只是干呕,十分不舒服的样子,一边吐,一边拿水泼自己的脸。
夏明朗站在他身后看了一阵,退后一步靠在墙边,无声无息地抽着烟。
在大部分时候,烟味对于陆臻来说都不是个让人愉快的东西,而此时,呛人的烟味吸到肺里的瞬间,竟莫名的带来一种平静的感觉,像是有一双温暖的手,在慢慢地抚摸着他抽动的胃。
“呃……”陆臻抬起头来看夏明朗,脸上湿漉漉的,眼睛里也泛着水光,很是急切的神色。
“想到什么了?”夏明朗笑得很温和,难得全然不带攻击和挑衅的笑容。
“我……”陆臻胡乱抹着脸上的水,慌乱的视线忽然在夏明朗脸上停住,猛然伸手,一把抓住夏明朗大衣的领口就往里面拽。陆臻踢开一个隔间的门,把夏明朗拉进去推到墙上,开始手忙脚乱地扯他的上衣,直到露出腰上那个圆圆的纠结的疤痕。
AK-47打的,子弹擦过了脾脏,穿透胰腺和小肠,消化液外流,造成伤口轻度的腐烂,使得最后收口的皮肤变得凹凸不平。
只差一点点,就差一点点!
陆臻抱着夏明朗的腰,半跪在地上,深深凝视那个疤痕,然后重重地吮吸深吻。
只差这么一点点,他深爱的人,便会永远地消失不再来。
上天终究待他不薄。
夏明朗的身体在那唇瓣压上的瞬间变得僵硬,然后又随着那细细的舔吻而慢慢放松下来。良久,夏明朗轻轻抚着陆臻的头发,笑道:“你这姿式真暧昧,这时候要是撞个人进来,恐怕,很难说不会被你吓死。”
陆臻动作一顿,转而又重重地咬了一口。
“哎……差不多可以了哦!”
陆臻有点委屈似地仰起脸,刚刚凝在眼底的水光还没有散尽,反倒更重了一些,夏明朗心里哎哟一声,有点无奈:“别拿这种眼神看着我好吗?陆臻同志,我宁愿赤手空拳去面对一整队绿帽子。”
“我有这么可怕吗?”陆臻抱怨。
夏明朗慢慢蹲下去,直到可以平视陆臻的双眼:“有!至少,枪,和炮、敌人,都不会让我想退缩!而你,会!别再拿这样的眼神看着我,如果脑子里刻进了这样一双眼睛,会让我胆怯。”
陆臻像是在慢慢冰封又慢慢融化似地清醒过来:“对不起!”
“没关系。”
“以后不会了。”
“好的。”
出了电影院的大门,冰凉的夜风吹上来,陆臻的大脑在瞬间彻底地清醒了,然后脸迅速地红起来,像一个熟透了的桃,连芯子都红透了。
“呃……那个……其实……”陆臻吱吱唔唔。
“哦,怎么?那个什么?”夏明朗眼睛里带着笑,不怀好意地玩味,让陆臻更觉丢脸。
“其实,那片子也拍得不什么样,一点不震撼,还不如《拯救大兵》,其实……”陆臻紧张地话唠。
“哦,是吗?没看过。”
“啊,你没看过《拯救大兵瑞恩》?”
“嗯,除了教学资料,我从来不看战斗场面。”
“为什么?”陆臻好奇地问,脱口而出。
夏明朗看着他笑,这小子头发上还挂着水,却来问他为什么不看战争片,伸手擦去他额角的一滴水珠:“因为,不像你这么爱自虐。”
“呃……”陆臻尴尬起来。
“觉得没什么意思,拍得不真,觉得别扭,拍得太真了,看了恶心。陆臻,天生无畏的人肯定有,天生不怕死的,所谓亡命徒,肯定有,但我不是,我想你也不是,我希望我们整个中队里都没这种人。我们杀人,不是因为这事干起来有多爽,而是,有些事必须得有人干,有些人必须得死,才能让别的更多的人能活着。”
夏明朗伸手看自己的十指:“所谓手上沾满鲜血,一点也不夸张,有时候回家,都不敢用这双手去抱我外甥,怕摸出血印来。我只记得第一次出任务杀了多少人,后来就不敢记了,再该死的人也是人,也一样会流血,一样会惨叫,一样会到你梦里来捣乱。杀人,不是什么值得炫耀的事。有些人没看过,觉得很刺激,我们什么没见过?如果有可能,我希望全世界的军人都不会死,所有的枪口都插上花。”
陆臻默默无言,眼睛闪着细细碎碎的光,像是远处的星和近处的霓虹在他眼底流动。
是啊,这些道理,其实他早就领会了,只是他的大脑还没有把这些感悟归好类,于是他身体首先起了反应,强制他离开那个地方。
曾经的雨林里,他从敌人的枪口前把夏明朗救下,于是他杀戮已生,他的手上已经沾满了血。
曾经的黑暗中,夏明朗握着他的手开下那一枪,于是他的纯真一去不返,连同他看枪战片的能力一起。
他们被杀,他们杀人,然而,这一切毫无办法。
就像巴顿说的:让自己的国家永存,哪怕牺牲生命!
“别这么垂头丧气的,校官同志!拿点精神出来!”夏明朗重重地拍陆臻脑袋:“那片子拍得不错,至少比我以前看过的那些好,不过找个乐子而已嘛,要找这么血腥的,烦不烦哪?是嫌我训你还不够吗?”
陆臻一肚子自怜怜人被夏明朗一掌拍飞,没好气地瞪他一眼:“下次请你看周星星!”
“这个好,我喜欢。”
“没品味。”
“你要品味?品味点什么不好?不如回去跑几个五十公里吧,好好品味一下人生。”夏明朗笑容可掬地提议。
陆臻缓慢地挥拳……把方小侯的杀手锏做动作分解……一个一个地往夏明朗身上招呼,两个人玩疯了,旁若无人地在南京东路的人行道上追逐,在人群的间隙中轻盈地穿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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愣头青的上海话为:妈的!老子就是撞你又怎么了!切!你这种乡下人么,撞死活该!
陆臻的上海话:把他做掉!(旧时青帮流氓切口,为居家旅行耍狠暴笑之佳品)
3.
深夜,但浦江的游轮仍然在穿行来去,两岸的霓虹依旧闪烁。
然而天寒似水,外滩的行人寥寥。陆臻趴在江岸的扶栏上,让江风吹散奔跑后身上的热气。
夏明朗双手插在衣袋里,转首间已经看尽了十里洋场的繁华,有时候不得不承认,上海毕竟是上海,即使喧闹、焦躁、匆忙、怪异,上海仍然是上海,这个魔幻的都市有她独特的魅力。一如这城市中的人,充满了缺点,但有时候却不得不承认,他们活得很有激情。
这地方,是热热闹闹的一锅汤,沸腾得激烈,任何人都像是一滴水那样,在这巨大城市的海洋里失去踪影,却又不自觉地随着这潮汐起伏汹涌。
“其实,我还是最喜欢外滩……”陆臻感慨着,一转身,双手张开:“上海最拿得出手的东西全在这里了。”
万国建筑,陆家嘴,东方明珠,金贸大厦……很多东西,白天与黑夜看时都是两种不同风情,灯光是很重要的,极重要的道具。
“很漂亮。”夏明朗轻轻点头。
“是啊!每次有同学过来,一定会带他们来滨江花园,然后他们好歹会承认,上海这破地方虽然荒得什么都没有,好歹还有一片外滩。”
“你,还是很留恋这里吧?”
陆臻一挑眉毛:“你什么意思?你不留恋伊宁?”
“那不一样,伊宁和上海不一样,伊宁是家乡,上海是一片战场,而你,在这里也可以赢得很好。”
25岁,名校出身,双学士,硕士,青年才俊。
夏明朗仍然记得刚才酒席上的谈笑,陆臻的同学们正在过着怎样的生活,在下雨的日子里出门叫不到车,已经是很要命的经历。他们在讨论着第一辆车应该买马六还是帕萨特,在期待四十岁之前可以开上奥迪的A6或者宝马7字头;他们讨论股票与基金,资本的升值与跌落,风险投资,金融危机;他们讨论春节假期应该到哪里去度过,拉萨的海拔会不会太高,哈尔滨的冰灯会不会太冷了点。
而与此同时,与他们相同出身,才智上比他们优秀得多的陆臻,正在中国西南山区的某个地图上也找不到的地方,日复一日地进行着一些骇人听闻的训练,烈日下汗水从身上流下来,在脚边积成一滩,又或者,手上端着95式突击步枪,一步一步潜行在危机四伏的丛林里,不知道下一颗子弹会在什么时候,从什么方向而来。
这样的对比太过明显,令夏明朗觉得有点信心不足。
陆臻,与方进和郑楷不一样,甚至与自己和徐知着也不一样。对于他们大部分人来说,进麒麟是人生中最好的选择,步兵的顶峰,而对于陆臻来说,那甚至是个吃亏的决定。
夏明朗从不认为身为军人,就应该无欲无求地为军队奉献而不谈得到,他不止一次地思考过,呆在麒麟,可以让陆臻得到些什么,可是一次又一次,他都觉得理由不太充分。
荣誉?
作为秘密部队,麒麟基地大部分的嘉奖都不能在全军通报。
军衔?
少校到中校,只是一步之遥……这一步,凭陆臻的实力,在哪里都会很快地走过。
磨练?
好吧,如果有人会被传统革命教育洗脑,相信越是艰苦越光荣,那应该会满足于这个理由,很可惜,那不是陆臻。
那么,还剩下些什么?
这个名叫陆臻的家伙,他甚至不好战,虽然他也争强好胜,但他却是真的不好战。他不像陈默那样看到新式的枪械会两眼放光,不像方进那样单纯地相信着士兵的荣耀与杀伐,他甚至不像徐知着那样固执地想赢,夏明朗把一个麒麟基地的底牌掀开洗清重排了一遍,可是那个理由,仍然不够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