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简·费尔法克斯完本——by书游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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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兰克淡淡地看了她和兰斯一眼,哼地一笑,继续说:“伍德豪斯小姐,或许有一天你会读到我的游记或者诗作,想一想吧,我站在阿尔卑斯山上,多好啊。我想我应该做些什么来表现我自己,去政府做事不是我想做的。”
魏莱坐到莉迪亚身边,对面就是弗兰克,她捧着热茶,润了润冻红的鼻尖,听见莉迪亚跟她小声道谢,扭过头对她笑了笑,却不期然地发现兰斯正看着她,“谢谢你的茶,费尔法克斯小姐。”
魏莱慌忙移开眼睛:“不客气,这是伍德豪斯小姐家的茶。”
“这茶是印度来的,爸爸朋友送给他的,如果有牛奶就更好了,配上牛奶更好喝。”爱玛说完,又回过头跟弗兰克说,“你舅妈不会同意你离开英格兰的。丘吉尔先生,你是对现在的荣华富贵,恣意生活厌倦了吗?”
“我?荣华富贵?恣意生活?伍德豪斯小姐,你误解我了,大错特错。我是个一无所有的人,我真不觉得自己哪里幸运,我想要的都得不到。”弗兰克停下来,对面的魏莱跟阿米迪欧小姐聊着天,好像根本没听他说话,他自嘲地笑了笑,“好了,大家说一说开心的事吧,别听我这个无聊的人发牢骚了。伍德豪斯小姐,你是怎么发现这间小屋的?我刚刚出去逛了一下,真漂亮,我觉得可以把外面的湖上的冰砸开,说不定还能钓鱼。”
爱玛精心准备的聚会得到了夸赞,得意得不行,绘声绘色地把她和奈特利先生怎么发现,怎么筹备等等事情讲得一清二楚。
大家聚精会神地听着,等她讲完了,兰斯才缓缓开口说:“你们最近有看报纸吗?《每日晨报》,有个叫乔纳斯·梅耶尔的作者写了一篇短篇小说,现在是伦敦最受欢迎的小说之一了。”
兰斯眼尾扫了扫魏莱,见她喝茶的动作一滞,嘴角往上翘了翘。
作者有话要说: 最受欢迎小说什么的,女主光环吧。
☆、第四十八章 进一步
乔纳斯·梅耶尔的第一篇作品发表时,有书评人批评他的作品是剑走偏锋,消耗社会的阴暗面哗众取宠,过不了多久,他就会现出没有真凭实学的真面目,再也不会写出比第一篇更好的作品,说不定很快就会停笔消失,而此前梅耶尔有一个月没有发表任何作品,更像是印证了书评人的猜想。
但是,正如兰斯和老杰克预料,第四篇《恢弘舞会》一经发表,就像一滴水滴进了油锅,整个伦敦的文学市场都沸腾了。当然,这也离不开在发刊前,兰斯做的紧急布置,把梅耶尔新作的消息传出去,多方位宣传,先吊起读者和书评人的胃口。
不过,《恢弘舞会》受到了很多读者的欢迎,报社每天都能收到两百多封给梅耶尔的信,但在书评人口中却是褒贬不一。
莉迪亚说:“……我觉得那些书评人太苛刻了,不能谁的作品都能以莎士比亚的水平来评定的,有些书评人说梅耶尔先生的文笔差,选用的词语也相对简单,可是,他们忽略了大多数读者受教育的水平并不是那么高,相对于咬文嚼字的作品来说,他们应该更喜欢通俗的故事,只要故事够精彩就行。”
莉迪亚是梅耶尔忠实的读者,但是她并不知道她喜欢的这位作者就坐在她身边,“就拿我自己来说吧,我喜欢看书,但是?6 抑两衩挥卸镣暝己病っ锥俚摹妒Ю衷啊罚冒桑既返厮担豢匆涣揭常看味际钦庋妓刮嘶剐肮摇!?br /> 相比于正流行看报看杂志的伦敦,在海伯里,每天都会看报的人家着实不多,据爱玛所致,奈特利先生和科尔先生是每天都会看报的,她的父亲,伍德豪斯先生一周会看一两次,但她本人对报纸却没有任何兴趣,从兰斯谈到报纸起,她就开始心不在焉,但听到莉迪亚的话,她像找到了知己般兴奋。
“我也是!约翰·米尔顿的《失乐园》,我去年就开始看,到今年年底我也只看了第一页,奈特利先生没少因为这个批评我,他认为《失乐园》是比莎士比亚的作品还值得仔细研读的书,可我就是看不进去。听阿米迪欧小姐这么说,我对这位乔纳斯梅耶尔先生突然有兴趣了,回去我就看看他的作品,或许我会喜欢。丘吉尔先生,你在伦敦的时候,看过这位先生的作品吗?”
茶壶里的水没了,在莉迪亚说话的时候,魏莱提上茶壶悄悄去了厨房,厨房里只有她一个人,她可以想怎么笑就怎么笑。
她开心够了再提上茶壶出去,就听弗兰克说:“我好像在什么报纸上看过他的作品,说实话,我很赞同书评人对他的评价,伍德豪斯小姐,你自己看了就明白,文笔真的不行,只能说故事情节比较猎奇,有点新鲜感而已。不过,我只看了一篇就没兴趣再看他别的作品了,我也不知道伦敦人是怎么了,以前都读莎士比亚,现在居然喜欢这种小说。所以,我要离开英格兰,出去走走看看,说不定我的游记也会风靡伦敦。”
兰斯本想冒着失礼的风险打断弗兰克批评的话,但是魏莱正好提着茶壶进来,想到她和弗兰克之间的关系,他改了主意,起身接过魏莱的手里的茶壶,给众人添上茶水,等弗兰克说完了,才淡淡地说了句:“喜欢看莎士比亚不代表就不能喜欢别的作品了。”
“我同意我弟弟的看法。不过,丘吉尔先生也没有错,个人有个人的喜好。”莉迪亚赶紧缓和气氛,“伍德豪斯小姐家的茶很香,我也喜欢印度出产的红茶。”
弗兰克敏锐地察觉到兰斯对他的不友善,他突然想到阿米迪欧家经营一家报社,好像就是《每日晨报》,他自觉不是故意,但是兰斯也许误会了。不过就算他误会了,弗兰克也并不在意,他无所谓地瘪了瘪嘴:“在我看来,哈特菲尔德什么都好,一朵花都很漂亮,伍德豪斯小姐,你应该带牌了吧,我们坐在这里聊天也无聊,不如大家一起玩牌,怎么样?”
爱玛第一个同意,她从竹篮子里找出一副牌,一回头看见魏莱困倦的模样,便问:“费尔法克斯小姐,你愿意玩牌吗?”
屋里太暖和了,熏得她更想睡觉:“抱歉,恐怕是不行,我昨晚没睡好,今天又起得很早,我想出去走走,吹点凉风能让我清醒过来。”
“有什么麻烦事能让费尔法克斯小姐你失眠?”弗兰克摆弄着茶杯,笑得讥讽,“我还以为你的麻烦事都解决了。”
在座的人都是一愣,不明白弗兰克话里的意思,奈特利先生和兰斯的目光在魏莱和弗兰克之间转了一圈,若有所思。
魏莱咬了咬牙,抿着嘴唇笑:“是的,丘吉尔先生,姨妈的腿伤好多了,佩里医生说姨妈比他预计的恢复时间还要快,说实话,这些日子为了照顾姨妈,我一个好觉都没睡,但是听到佩里医生的话,我顿时感觉轻松了,不过可能是惯性作用吧,我一时半会儿还没调整好生理时间。丘吉尔先生,谢谢你对姨妈的关心,我会代为转达的。”
弗兰克忽然觉得眼前的简很陌生,跟那个在韦茅斯和他相遇的女孩儿不一样了,他没兴致再说下去,拿过爱玛手里的牌,丢在桌子中心:“还有谁和费尔法克斯小姐一样不参加?史密斯小姐,你会玩牌吧。”
哈莉特没想到弗兰克突然跟她说话,她局促地点了点头:“玩得不好,但是我想试一试。”
弗兰克开始洗牌,魏莱提了水壶,再加上一壶热水,他们已经开始玩了。
一出门便幸运地遇上一阵冷风,魏莱打了个喷嚏,拢紧了衣襟。小木屋地理位置好,背山靠水,如果不是寒冬腊月,附近的风景一定更美。
魏莱在木屋后面的小山上走了一圈,她怕迷路,没敢走远,觉得瞌睡醒了,往回走的时候,看见一个人朝她走来。
走进了一看——
“阿米迪欧先生!?”
魏莱浑然不觉她的脸已经被寒风吹红了,尤其是鼻尖,红红的,兰斯第一眼就落在她的鼻尖上,随后目光往下,淡红色的嘴唇……他捏了捏拳头,在嘴边咳一声:“费尔法克斯小姐,伍德豪斯小姐说你出来太久了,让我来寻你回去,这双手套你戴着吧,你的手都冻红了。”
魏莱这才注意到她用手抓着衣襟,不让风灌进去,手背冻得通红,可是,她也不好戴兰斯的手套,再说他的手套都大了。
“阿米迪欧先生,谢谢你的好意,手套就不必了,回去烤烤火就行。”
兰斯“嗯”一声,没多说,也没重新戴上手套,只是拿在手上,双手背在身后。
上山容易下山难,地上的积雪松软,兰斯走在前面,让魏莱踏着他的足迹。但他还觉得不够,又捡起一根树枝,递过去,好一会儿,树枝颤动了一下,身后的人小声道了声谢。
“费尔法克斯小姐不喜欢看小说吗?”前面的人突然问。
魏莱一愣:“为什么这么说?”
兰斯回头说:“刚刚我们讨论的时候,你没说话,我以为你对这个话题不感兴趣。”
“不是,我很喜欢。”她脸皮再厚,也干不出王婆卖瓜,自卖自夸。
“你喜欢梅耶尔先生的作品吗?我有个朋友在《每日晨报》工作,他说《每日晨报》有意为梅耶尔先生出书,还会请他来伦敦,如果要开读书会的话,费尔法克斯小姐有没有兴趣参加?”
读书会?
《每日晨报》的回信里虽然说了想请她去伦敦,但她以为那只是一句客气话,没想到报社已经在筹备读书会了,她已经有这样的待遇了吗?
魏莱笑得弯弯眼睛:“读书会就去不了了,我得照顾姨妈,不过,我想很快我回去一次伦敦,上次在花卉展和我一起的狄克森夫妇回爱尔兰了,坎贝尔夫人写信说想我快些回去,陪他们一段时。”
读书会是兰斯临时想到的,他接手报社以来,还从没为哪一位作者开过读书会,只是爸爸在世时,举办过几次,不过,看她开心的样子,读书会倒是可以办一次。
只是,大家都认为乔纳斯·梅耶尔是男人,当一位女士出现在读者面前的时候,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
“费尔法克斯小姐,我听我朋友说,《每日晨报》文学部的编辑曾经猜测过,梅耶尔其实不是男人,而是一位女士,我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推测的,不过,他们好像认为这很有可能是真的。”
魏莱心里咯噔一下,她还没想过这个问题,“如果……是女士的话,又怎么样?”
他们已经走到了小木屋前,兰斯先她一步走上去,为她开门,回头说:“如果是的话,我会非常钦佩她。”
魏莱看了他背影一眼,低下头去,在台阶上磕了磕鞋底的雪和泥巴,一进门,爱玛就走过来,握住她的手:“天呐,你的手这么凉!早知道你出去的时候我应该把我的手套给你的,简,你别出去了,我们不玩牌了,省得阿米迪欧小姐担心你,阿米迪欧先生还特地出去找你,哈莉特刚刚讲了一个故事,真实发生的爱情故事,可有意思了,可惜你错过了,不过我可以把大概情节跟你复述一遍。”
爱玛把魏莱拉到她身边,之前坐在她旁边的弗兰克背对着他们站在烤炉边。
哈莉特给她倒了杯茶,或许是讲故事太激动,双颊绯红,眼睛里是兴奋的神采。
魏莱捧着茶杯,看了眼对面的兰斯,他正和莉迪亚说着什么,似乎察觉到她的目光,他也看了她一眼,魏莱下意识地垂下眼皮,随即便听见兰斯的笑声。
作者有话要说: 好像不能准时在18:00更新已经是常态了,捂脸......
☆、第四十九章 知晓
为了这次聚会,爱玛做了很多准备,尤其知道参加聚会的还有从伦敦来的阿米迪欧姐弟后,她筹备得更加用心。她在埃尔顿夫人身上吃到了苦头,清楚地知道了那些号称从大城市来的人有多看不起海伯里这样的小村镇,她不想在阿米迪欧姐弟面前丢人。
虽然,在爱玛看来哈特菲尔德的一切都好,但是她还是精挑细选了很久,带上了最好食材。
但是,她没想到小木屋的厨房应该有的都没有,就剩一个光秃秃的灶台,别说和哈特菲尔德的大厨房相差甚远,就是她很看不上的贝茨家的厨房都比不上。还没到午餐时间,爱玛就开始发愁。
她当然不会做饭,哈莉特一直住在戈达德夫人的学校,自然也不会,阿米迪欧小姐……也不用多问,就只能再次指望简了。
魏莱在烧水的时候就有了要肩负做饭重任的觉悟,没等爱玛问她,她进了厨房,挽起袖子准备做饭。
爱玛心里过意不去,拉上哈莉特也跟了过去。她们三个一走,女士们就剩下莉迪亚一人,三个男士聊着政治、经济,听着就无聊,她也提了裙子去厨房。
小木屋的厨房不大,三个人还嫌错不开身,莉迪亚就站在门口没进去,反正她也不会做饭,不去添乱了。
爱玛带了足足两篮子的食物,但是除了事先做好的点心和面包是熟食外,其余都是生的,熏猪肉、土豆、生菜、豌豆,还有一只整鸡!
父母刚离婚的那会儿,魏莱过了一段到处寄人篱下,没人愿意管的生活,很早就被迫过上自立的生活,别的不说,她做菜的手艺是受过朋友们一众好评的,但是,看着这只整鸡,她很是犯难了一会儿。她猜想爱玛是想煲鸡汤的,但是,就现有条件来说,有茶喝就不错了,鸡汤就别想了。
爱玛和哈莉特帮忙洗好土豆、生菜和豌豆,装在碗里给魏莱备用。
等灶上的火烧旺了,魏莱也把鸡处理好了,她把鸡腿和鸡胸肉切下来,简单地用盐巴码上,又把面包切成厚片,放在锅里稍微烘一会儿,烘到两面金黄,面包的四条边往里收缩,她把面包片盛到盘子里,把切好的熏肉块倒进去,锅里滋滋地一响,白烟迅速冒起来。
爱玛和哈莉特被烟呛得咳了两声,一边捂着嘴,一边往后退,爱玛还不忘跟魏莱说:“简,快别弄了,你先出来吧。”
肉在锅里怎么能离人,稍不注意就糊了,魏莱头也没回地向爱玛摆了摆手,另一只手还在锅里不断翻动。
熏猪肉被旺火逼出带有特殊烟熏味和咸味的油脂,魏莱把鸡肉放进去,带皮的部分朝下,又把一切为二的土豆丢进去。
慢慢地,肉和土豆的香味飘散开来。
魏莱这一连串动作让站在门口的爱玛和哈莉特看得目瞪口呆,虽然知道简很能干,但是在她看来,一位受过教育的小姐喜欢阅读、画画或者钢琴都是再正常不过的,贝茨小姐每次都要把简学会的技能夸得天花乱坠,她从来没当一回事。
眼前这个在厨房忙碌,做事很有章法的简却让爱玛彻底改变了原来的看法,印象中简是个脸色苍白,看起来病态的娇弱女孩儿,在今天之前,爱玛从没想过简能做出一顿饭。
同样感到震惊的还有莉迪亚。
莉迪亚的朋友大多都是跟阿米迪欧家家境相仿的年轻小姐,跟她一样,十指不沾水,别说做一顿饭,有的朋友连泡茶都不会,这一次还是她第一回看见年轻女孩儿在厨房忙碌的样子。
莉迪亚似乎有些懂了兰斯为什么会喜欢她。
可是越想越觉得可惜,莉迪亚暗暗叹了口气,要是简·费尔法克斯的家境再好些就好了,不过,又一想,如果她的家境好,也就不会做这些事了。
比起骄纵得让人讨厌的金斯利小姐,她更愿意性格温和的简和弟弟在一起。
客厅里传来兰斯和奈特利的笑声,莉迪亚有些头痛,按了按太阳穴。
就在上周,金斯利家突然提出结婚,兰斯去了曼切斯特,母亲就背着他答应下来,当时莉迪亚就觉得会出事,果然,兰斯一回来,母亲兴高采烈地告诉他,金斯利伯爵主动要求尽快结婚,她已经答应了,伯爵还让兰斯去他的庄园做客。
兰斯当时就黑了脸,只是顾及着母亲的健康没发脾气,第二天就拿了一份调查报告回来。金斯利伯爵赌博破产后,非但没戒赌,还借高利贷继续赌,家里值钱的东西都卖光了,他最喜欢的马都没留下,还欠了一大堆债,就等着兰斯这个未来女婿帮他填窟窿。
阿米迪欧夫人自然也明白,她也找了人调查金斯利家的财务状况,得到的信息跟兰斯的完全不同,她认为这是兰斯故意跟她作对,不想娶金斯利小姐才做的假报告。
想到上周兰斯和母亲激烈的争吵,莉迪亚觉得头又疼了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