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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藏锋完本——by墨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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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厅之中依旧没有几个人,老板娘和几个伙计正在用早膳。见到叶且歌下来,老板娘非常殷勤的给她盛了一碗胡辣汤,对于宿醉之后的人来说,这一碗热气腾腾的羹汤非常酸辣开胃。
和叶且歌之前喝过的任何一种胡辣汤都不同,老板娘炖的这一碗里放了切碎的羊肚,用厚重的香料一起煨得酥烂,临出锅前才撒上胡椒粉和香醋,一口下去,能将人逼出一身的热汗,却又通体舒畅。
叶且歌低头喝汤,老板娘又递给她满满一盘蜜油果子。这是面粉和鸡蛋混合之后油炸,上桌之前淋上蜜糖的一种面点,沙漠里生活的人都将它当做是主食。因为重油重糖,吃了顶饱又易于携带保存,所以近乎是沙漠之中的必需品。
对叶且歌来说,虽然她前世生活在口味偏甜的西子湖畔,今生又成长在水果都能入菜的南海,可是这样的蜜油果子对于她,的确是太甜了。仿佛才刚度过自己生不如死的换牙期没多久,叶且歌还是很爱惜自己的一口白牙的,所以对于那一口都能甜掉牙的主食,她只是浅尝辄止。
举目四望,不见昨天的那位胡大哥的身影。叶且歌不由对老板娘问道:“姐姐,胡大哥呢?”
老板娘嚼着一块果子,颇为随意的道:“这人起得早,这会儿许或是出去练拳吧?小公子今日要去做什么?需不需要奴家陪你啊?”
叶且歌凝心细听,果然听见门外的风声之中夹杂着些微脚步声和衣袂摩擦之声,微微一笑,叶且歌道:“不敢劳烦姐姐,今日在下要去城中的铁矿转一转,一会儿还烦请姐姐给指条路才好。”
一个如此俊俏的小公子认认真真的拜托着一件小事,老板娘咯咯一笑,自然没有不答应的。当即,她饭也不吃了,丢下手中的筷子,到柜台后寻了纸笔,将去那新开采出来的铁矿的路线细细给叶且歌画了出来。
叶且歌连连道谢,结束了自己的早饭之后,便拿着这张老板娘画的地图,背着自己的两柄剑出去了。
精铁矿之所以珍贵,是因为这种铁矿之中的杂质较少,比较容易煅烧。所以每每有精铁矿出世,便会引起诸多锻造之人的关注。然而叶且歌也明白,好煅烧的铁矿并非就是能够锻造出好的兵器,具体如何,她还需要细细看过之后再说。
叶且歌此次是为了给自己和兄长铸剑,那么铁矿适合与否,便是重中之重了。作为锻造术能够得到藏剑山庄大庄主的肯定的叶且歌,她自然是明白自己此次是有空手而归的可能的。
不过,哪怕是真的全然不适合,有这一路的所见所得,也已经足够了。
本着这样良好的心态,叶且歌按着老板娘给的地图,走了大约小半个晌午,终于到了那个心开采的铁矿的入口。
走到了这座铁矿的边缘,叶且歌才恍然明白这里的铁矿没有流通出去的原因了——整个产矿区域都被人重兵把守了起来,开采出来矿石也仿佛全部要运往同一个地方。整座铁矿,俨然已经有了主人,而主人并不希望旁人过来分一杯羹。
叶且歌在铁矿的外围站了一会儿,细心的观察着那些守铁矿的私兵。他们穿着统一的酱色布衣,并没有什么特别值得赘述的地方。只是,铁矿周遭插着的大旗上,西方魔教这四个字带着毫不掩饰的张狂。
西方魔教。
叶且歌静静的注视着这四个字,忆起这是阿九给她讲过的,盘踞在大漠之中的最大势力。这个西方魔教世代蹲据沙漠,从不涉足中原。本是历史悠久的门派,历经沧桑之后也曾经暗淡,不过在这一任教主玉罗刹上位之后,西方魔教的势力迅速扩张,吞并了周遭的很多小势力,如今已经俨然是沙漠的真正霸主了。
环顾一周,叶且歌发现,这些看守的教众武功并不高,她一招风来吴山就能扫倒一大片。可是她自幼出身藏剑山庄,君子如风四个字是已经被浸润进骨髓里的,让叶且歌做那些强盗行径,巧取豪夺旁人的东西,那她真的还是做不出来。
正在犹豫不知该如何是好的时候,一道黑影急速的从她身边划过。那个人的轻功极为俊俏,速度也是常人难以想象的快。
饶是以叶且歌的眼力,也没有看清来人的动作。只有他与她擦身的那一瞬间,那道黑色身影身上散发出来的浅浅的铁腥气却又明明白白的告诉叶且歌——此人是习剑之人。
而且,那时一柄杀过人的剑。即是和叶且歌熟悉的铁的腥凉相比,那剑上的血腥气已经淡到虚无。可是在叶且歌这样的锻造行家面前,哪怕是惊鸿一瞥,一柄剑的前世今生都是有迹可循的。
那道黑影的功夫很俊,速度也够快,可是那毕竟是被重兵层层把守的地方,不多时候,叶且歌便听见了里面刀刃相向的声音,而后,便是那黑衣人有些仓皇的背影。幸而,那些守矿人驱逐的意味大于追杀,在确定那黑衣人已经被赶走之后,他们便没有再继续追下去了。
仿若看了一场闹剧,叶且歌摇头轻笑,顺着地上还没有被黄沙覆盖的浅浅血迹,一路往哪黑衣人逃跑的方向而去。
血迹没有多远便断了,不过饶是这样,还是被叶且歌找到了那个躲在沙窝里喘息着的黑衣之人。
那个人没有戴面巾,只穿了一件在白天就变得很显眼的黑衣,拎着剑就闯入了西方魔教那样的大门派把守的地方,叶且歌摇了摇头,简直不知道该赞他一句初生牛犊不怕虎,还是该嘲弄他太过托大,险些将自己都折进去呢?
不过都是萍水相逢,这两种对待方式或许都不甚合适。
所以,叶且歌放重了脚步,走到了那个沙窝旁。稍稍站定,叶且歌扬声道:“这位……这位壮士,需要帮忙么?”
实在不知道如何形容这人的“壮举”,此刻叶且歌觉得,壮士二字才最为适合他。出于这种心理,叶且歌便将那个黑影称之为壮士了。
沙窝里的人听见了脚步声的时候便已经绷紧了全身的肌肉,陷入了戒备的状态。而如今叶且歌走到了他暂时休息藏身的沙窝旁边,叶且歌甚至能够听见他拔剑的时候剑身和剑柄的细碎声响。
叶且歌停下了脚步,并没有再继续向前。见那黑影半天也不回话,她想了想,便将手中的伤药扔进了洞中,而后道:“那我把药给你了,你自己看着用吧。”
而后,叶且歌转身便要走。
却不想,这个时候,一个身着黑衣的十四五岁少年,踉跄着从那个沙窝里走了出来。
第14章 惊风乱飐芙蓉水。
第十四章。惊风乱飐芙蓉水。
黑衣,长剑,面容若霜雪。
从沙窝里爬出来的少年还有一些抹不去的狼狈,只是他的眼神非常的冷静坚毅。他一步一步的走向叶且歌,对她先是抱了抱拳,说了句“多谢”,而后接过叶且歌手中药瓶,拔开盖子便洒在了自己被划出了一道长长的伤口的肩膀上。
叶且歌给他的药是白云城特产的金疮药,止血消毒都有奇效。唯一让叶且歌不喜的地方大概是,这个药上了之后……会特别的疼。
并不是吃不得苦的娇气少女,只是叶且歌不喜欢疼痛罢了。所以若非必要,她宁可好的慢一些,也不会用这瓶伤药的。
黑衣少年的伤口又深又长,这药洒下去先是剧烈的灼烧感,几乎要让他以为面前这个无事献殷勤的人是要害他。而让这个黑衣少年没有拔剑的原因是,在这阵剧烈的灼烧感褪去后,伤口处真的有一些清凉,还伴随着伤口愈合的些微痒意,的确舒适不少。
叶且歌将这个少年的表情看在了眼里,看看周遭的环境,她直接对那少年道:“还走得动么?我知道这附近有家客栈,你暂且随我去吧。”说着,她也不管这人会不会跟上来,就这样兀自向前走去。
黑衣少年沉默了半晌,对叶且歌抱拳说道:“多谢这位兄台,在下陆小凤。”而后,也跟上了叶且歌的脚步。
叶且歌闻声回望,见那少年脸上虽然没有多余的表情,但是神态已经缓和不少,眼中的戒备虽然仍在,却不似方才那样那般明显了。对他回以一笑,叶且歌道:“我是叶且歌。”
陆小凤点了点头,唤了一句“叶兄”。他的脸色称不上是好看,可是对于帮助过自己的人,他也做不到一直板着脸,于是只能勉强的笑了笑,因为这个笑容,让他因失血本就苍白,又沾满了大漠的风沙的脸变得更加苦涩了几分。
叶且歌也不再多言,迅速的将人带到了老板娘的客栈。
到了客栈的时候,叶且歌还好,跟在她身后的陆小凤却已经近乎要昏迷过去。末了,还是叶且歌仗着自己的一把好力气,连拖带拽的将人弄进了客栈。
见到这两个人,老板娘被唬了一跳,赶忙过来询问试怎么回事。叶且歌摆了摆手,从怀里又掏出一块金子,低声对老板娘道:“烦请姐姐再给这人开一间房,送些热水并一套干净的衣服过去。”
而后,她又对陆小凤说道:“陆兄自己小心些,不要让伤口沾到水,你若是收拾好了便可在房间休息,晚膳的时候我再去叫你。”
老板娘收了金子,忙道:“我让小二上去帮帮这位公子,可还要些金疮药?”
叶且歌看了一眼陆小凤,见他摇了摇头,便对老板娘道:“姐姐不用忙,他自己能应付的。”说着,叶且歌又掏出一瓶补气血的丹药递给陆小凤,叮嘱道:“吃一颗就好,补气血的,吃多了反倒是过犹不及。”
陆小凤再一次道了谢,随着店小二上了楼。
胡铁花仍旧在楼下的一角喝着酒,他静静的看着众人忙活,一直到叶且歌拗不过老板娘的热情,用她给她拧的帕子擦手擦脸的时候,胡铁花才开口道:“你还有随便捡人,助人为乐的习惯么?”
胡铁花自己本就是一个古道热肠之人,面对有困难的江湖人,无论他认识不认识,只要是自己能做的,他总是乐意于去帮助他们的。可是眼下换成了这个小姑娘,胡铁花不免就有些担心,言语里也不自觉的带出了些责备了。
——他并不以任何恶意去揣度旁人,但是江湖人心险恶,对于一个初出茅庐的姑娘来说,这样疏于防范,并不是一件好事。毕竟,等她真正发现坏人是坏人的时候,一切就已经晚了。
叶且歌知道胡铁花言语中的意思,这种长辈一样的关心,让她觉得心口有些暖意。她拍了拍自己腰间的两柄剑,对胡铁花笑道:“其为人也正,则心正。心能正,则剑能刚而直也。我不认识这个人,却还是能看得出他的剑的。”
胡铁花有些头疼的喝了一口酒,指了指自己对面的座位示意叶且歌坐,这才又道:“我听老爸娘说,你今儿去镇里的精铁矿了?”
叶且歌也不遮掩,直接道:“的确,我此来大漠,便是为了见一见这儿的精铁。”稍微顿了顿,叶且歌继续说道:“若是可用,我大概会用这儿的精铁铸造几柄剑。”
胡铁花捏了捏眉心,叹了一口气道:“我知道你能知道这里有精铁矿,还不远万里而来,家境一定不俗。可是这精铁矿从一开采出来便被西方魔教把控,听你的话的意思,这次你要铸剑的用量恐怕也不小。”
叶且歌抿了抿唇,如实答道:“若是可用的话,大约要二百斤的精铁。”叶且歌说的是精铁而非铁矿,如果换算成原石的话,大约需要足足五百斤。
胡铁花倒吸了一口凉气,眉头也皱得更紧。他打量了一下叶且歌,有些不确定的问道:“你要一次打它十柄八柄的,拿出去卖?”
这自然是玩笑了,叶且歌出手阔绰又衣着不俗,一身气度更是世家方能涵养而出。只是寻常一柄剑最多七八斤重,就是算上损耗和淬炼出去的杂质,锻造一柄剑,二十斤精铁也是足够了。眼前这个小姑娘却一开口就要二百斤,实在是让人想不通她到底要做什么。
叶且歌知晓胡铁花为何如此吃惊,她也没有多言,只是将自己的重剑从腰后解下,递给了他。
胡铁花是习武之人,这些年又一直勤练不辍,所以哪怕叶且歌的这一柄重剑看着骇人,他也是单手接过,又没有用上内力。
猝不及防之下,只听一声重物落地的声响,天祭剑将胡铁花桌旁的土地砸出了一个不深不浅的坑。
胡铁花深吸了一口气,将内力贯通手臂,这才单手举起了方才那个小姑娘随手递过来的一柄重剑。
叶且歌没有笑他,只是将天祭剑接回,重新系在腰后,这才对胡铁花有些无奈的说道:“师门武学必以轻重二剑相配合方才能发挥威力,胡大哥方才看见了,单是这一柄重剑,就足有七十斤重,用料自不必细说。便是我这柄轻剑,虽号称是轻剑,却也要比寻常人用的长剑要重一些。”
胡铁花的叹气声更大了,他往二楼的方向看了一眼,问道:“那小子也是为了铁矿去的?”
想起那人不管不顾的冲入铁矿的入口,叶且歌也有些无语。她“恩”了一声,简单的将自己是如何遇见这人的情况和胡铁花叙述了一遍。
胡铁花喝了一口酒,轻“啧”了一声,却似笑似叹的说了一句“这小子功夫不行啊,要是换成我的话,肯定能抱着一大块精铁矿出来。”
叶且歌有些哭笑不得,不得不提醒道:“可是那却也是没用的,就是你能抱得动像我这柄剑这么重的原石,最后能冶炼出来的,也不过是四个拳头那么大的精铁。唔,正好够半截剑了。”
胡铁花也明白叶且歌未尽的话——纵然是他们一次得手,对于铸剑而言那也远远不够,而下一次,西方魔教的人一定会严加把守,他们再想要去抢一块出来,恐怕就不容易了。
烦躁的抓了抓头发,胡铁花长叹一声:“哎呀,要是这个时候,老臭虫在就好了,他个贼祖宗,一定有办法的。”
叶且歌摆了摆手,正色道“偷鸡摸狗终归不是正道,那样得来的铁矿,也是铸造不出好剑的。”
胡铁花被一噎,半晌之后,只能继续抓自己的头发,嘟囔道:“也不知道这西方魔教的教主是什么毛病,金矿银矿的他不理会,偏生这些年对铁矿把持得紧,半点不让旁人沾惹。”
叶且歌的眉头跳了跳,忽然对胡铁花说道:“那胡大哥,你在这里这么久了,知道在哪里能找到那位西方魔教的教主么?”
不待胡铁花开口,叶且歌又补充了一句:“其实也未必需要教主,只要能找到管铁矿的事儿的人便好。”
胡铁花撑着头思索了一阵,摇头道:“西方魔教教主名玉罗刹,此人行踪诡秘,一身功法更是邪性,据说就连西方魔教中人也很少见过他的真面目。而很不幸,这铁矿之事,貌似是此人亲自过问的,从不见有什么管事儿的。”
“那我们跟着那些运送铁矿石的,应当就能直接找到玉罗刹的吧?”
正在这个时候,一道男声从楼上传来。换上了老板娘给准备的新衣,陆小凤的发尾还带着一点水气,只是换过了药又吃了补气血的药丸,这会儿他的脸色要比方才来时要好上不少。
他从楼上走了下来。那一身轻功应当是极好,所以哪怕他没有刻意,足下也没有发出一丝声响。
坐到了叶且歌身旁,陆小凤将自己方才的话重新说了一遍:“我们跟着那些送铁矿的,如何?”
叶且歌望了他一眼,眼光在他腰间的长剑上流连半晌,这才说道:“你的剑已经很好了,没有必要再冒这么大的风险去铸另一柄,也没有必要非得跟玉罗刹那样的人物对上。”
陆小凤的手不自觉的抚过自己的剑,眼神中却带着一种异常的坚定。他缓慢而清晰的说道:“可是,我想要一柄属于自己的剑。”
少年的声线还有些嘶哑,叶且歌注视着他的眼睛,良久之后,叶且歌点头道:“我知道了。”
第15章 潮落平未有风。
第十五章。潮落江平未有风。
胡铁花是很喜欢结交新朋友的人,陆小凤虽然绷着一张脸,可是为人却也并不矫情,叶且歌自不必细讲,若是她第一眼就看陆小凤不顺眼,那她根本就不会浪费自己的金疮药去救他。
于是,到了晚膳时分,三人已经熟络了起来。陆小凤一口一个“胡大哥”、“叶兄”的,叫的比叶且歌还顺畅。
陆小凤进来的时候虽然周身狼狈,但是这会儿拾掇干净了,还是一个很俊俏的少年郎的——不过比那小公子差了些。老板娘这样想着,脸上也开始有了笑模样,热情的招呼三人过来吃晚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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