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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有两只狼完本——by破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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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她听着电话里小宇的声音,嘴角都是悄悄的上扬,一副傻兮兮的表情。小宇的每一句话,虽然隔着电话很远很远,她却好像都看到了小宇的表情。
一个月的时间过去,刚开始一个人睡会有些怕,可是小宇一直陪她聊天,有时候没话聊,就朗读课文给她听。有时候是小时候听过无数遍的白雪公主,有时候是一大串她听不懂的英文。
反正她睡的很香很香就是了。
不管多辛苦,多厌恶,骂的有多难听,表情有多难看,但是墨宇星期天回来后,一定会亲手准备好她一个星期的饭菜。
他常说,你是我养成的猪,将来是要拿去卖的。
而小兔就是生气的嘟嘴,不高兴的说,
“我才不是猪,我才不要天天吃剩饭剩菜!”
这晚小兔突然做了一个噩梦,被吓醒时,仿佛眼前就是那双血淋淋的手。她想叫想吼,却发不出声音,扭头去看身边一个人没有。脑袋一片空白,急冲冲抓起床头的电话,一串熟悉的号码拨过去。
“笨兔子、、、、、、这么晚了什么事?”电话里传来浓浓的充满睡意的声音。他现在一定连眼睛都睁不开。
而小兔听到墨宇的声音,刚刚做恶梦受到的惊吓好像这才缓解,眼泪啪啪直掉,哽着声喊,
“小宇、、、、、、”她想讲那个梦有多可怕,可怎么就发不出声音,只能哭一直哭一直掉泪。
墨宇一听她哭了,坐起来急问,
“喂,小兔,你怎么了?别哭,先说怎么了?”他担心她一个人在家出了什么事。
“小宇,我,我、、、、、、”她抽噎着,试图想说什么话,可就是说不出来。
一直过了三分钟,才抽抽噎噎断断续续的说出“我做了一个恶梦!”的一句话。
墨宇一听,这才放下心,松一口气的倒在床上,有些气又有些好笑的骂,
“你怎么这么笨啊,不就是个梦吗?梦是假的,有什么好怕的?”
“不是啊小宇,真的很可怕,很真的!我从来都没有做过这么清晰的梦,连我上车,那个车的颜色,牌子我都记得非常清楚、、、、、、、”她一边哽咽着,一边讲她的梦。
边讲边哭,一直强调那个梦有多可怕。他在电话里一直笑着骂“你是个笨蛋!”
于是她又强调那个梦有多可怕,完完整整的再讲一次。这样一直紧紧握着电话讲了两个多小时,也许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讲了多长时间。
门铃响了,她讶异了一下,心想,这个时候是谁来啊。
出了房间,看了看墙上的时钟,凌晨三点。
开门的时候就谨慎许多。
躲在猫眼的后面张望了半天。
直到一阵踹门声响起,粗哑着嗓子喊,
“开门!”
她打开门,看到熟悉的身影,又震惊又意外,但更多的却是惊喜。
而还没等她的惊喜缓过来,他便关上门,推着她往里走,直到房间,把她按倒在床上,像是做过千万次的动作,很熟悉的温柔俐落的为她盖好被子,然后才说,
“好了,可以睡觉了,现在有我陪你在身边,不要怕!”
她觉得像梦,眼睛呆愣的,眨眼不眨的望着他。
他没能忍住,探头亲吻了她的额头,慢慢盖住她的双眼轻哄说,
“好了,睡觉了!”
也许,漫长的一生,她会忘记所有,却不会忘记那一双疲惫又温柔的眼睛。


☆、第四十六章
其实十五岁的墨宇并不高大,身材过瘦,双肩过于单薄,脸上稚气未脱,只能算个大男孩子。可是当做噩梦打开门看到他的那一瞬,小兔就是觉得墨宇很高大。
此后的几天,只要一想起那晚就会傻傻的发起呆来笑,而且,无论怎么样,脑海里的小宇都是高大的。
慢慢的,寒假到来。因为墨宇是在本市,所以比墨琛早到家。虽然得知墨琛要回来的消息,而且也快一年没见了,但是小兔听到这个消息一点儿都不激动,仿佛跟没放在心上似的,挂上电话就缠着墨宇陪她逛街。
墨宇不愿意去,他说自从他上大学后就用自己的钱开销生活日常所需了,现在穷的叮当响。逛街什么都不能买,没意思。
小兔硬缠着他,只说不买东西,就看看。
墨宇嫌她闹的烦,只好陪她出门。
到了街上,小兔看人家吃什么都想要吃,墨宇眉头皱的紧紧的说没钱,小兔嘟嚷了两句倒是没说话。
后来进了商场,小兔看到一本漂亮的笔记本,是彩色的纸,淡淡的颜色,里面是那种素净的图案,看了特别有浪漫的气息,抱在手里就舍不得松手。价钱要二十多块呢,墨宇见她这么喜欢,就给买下来了。
小兔纳闷的问,
“你不是没钱吗?”
墨宇耸耸肩,不再乎的说,
“这是最后的钱了!”付完帐口袋里也就剩十几块了。以前不缺钱倒不知道有什么,现在没钱用,真是觉得事事不顺。
小兔也觉得墨宇奇怪,后来她想,肯定是墨叔叔生意失败了,小宇才没有钱用,她也不敢乱问。
逛了大半天什么都没买,就买了一本笔记本。路上墨宇问小兔,打算拿那笔记本做什么。小兔想了半天也不知道做什么,写日记吧,这么漂亮的笔记本也日记太糟蹋了。认真想了好久后才说,
“小宇,我舍不得用耶,我决定了,我要永远好好收藏着它!”
墨宇听了又感动又想笑。笑骂,
“傻瓜,买东西就是用来用的,你收藏它干什么啊,喜欢以后再买就是了!”
小兔苦着脸瘪着嘴说,
“搞不好以后再也买不到这么漂亮的笔记本了!”
墨宇只在心中笑她傻。将来只会买到更漂亮的,怎么会买不到更漂亮的呢?
这好像是所有人的通病,总觉得下一个更好,总觉得丢了现在这个自己会找到更好的,却从来不知道,其实自己所拥有的这个,才是最好的。
一旦错过,再也找不到。
回家的路上,有大车拉了一车橙子停在路边卖,远远看去橙黄橙黄的,倒是好看。墨宇心想,冬天吃点儿橙子还是蛮好的,就说要买一点儿。
小兔听了急的连说,
“不要了小宇,橙子四块钱一斤,你买不起的!”那紧张的样子,真是令人哭笑不得。
墨宇气的大喊,
“我到底是有多穷,连四块钱一斤的橙子都买不起?”因为喊的太过大声,连路过的行人都多看了他们两眼。明明是很生气的,却在喊完之后又笑了出来。
又笑骂,
“你这笨蛋,四块钱一斤啊,我买一斤四块钱就好!”
小兔像是生怕墨宇会买,又认真的讲说,
“那橙子好大,指不定一个就有两斤呢,还是不要买了,我们快回去吧!”
第二天下午,墨琛回来了。
门铃响时,墨宇和小兔正偎在沙发上看电视,腿上盖了一个薄毯。
墨宇拧眉看了眼身边的人,怪声怪气的说,
“还不快去开门,你的墨琛哥哥回来了!”
只见那只兔子双眼紧紧盯着电视屏幕,微皱眉,似撒娇的说,
“不要,好冷,你去开啦!”
墨宇听了觉得有些奇怪,这笨兔子不是一直见到他哥就跟猫闻到腥味一样激动吗?扭头撇了她一眼说,
“去开门啦,我哥回来了!”这回口气好了许多,明显是少了妒忌。
小兔拢了拢腿上的薄毯,皱眉再次强调道,
“都说了冷,你去开不行啊,要不剪刀石头布吧!”
墨宇怪异的看了她一眼,哼的一声去开门。人家说女人变脸跟变天一样,还真是属实。
连这只称不上女人的笨兔子都变的让人难以捉摸。
一年不见,墨琛变的更高大俊朗,浑身透着成熟的气息。一身棕色的尼子风衣让他显的更是俊气迷人,一眼望去,那气质真不比电视上的哪个明星差。
墨宇看了有些小小的自卑,虽然在学校他跟哥哥也是一样的发光体,可是他总觉得哥哥身上那种沉淀后而绽放出的光华气质,是他所没有的,也是怎么学也学不来的。
小兔见到墨琛抬头看了一眼,喊了声墨琛哥哥就继续看电视去了。
墨琛心中暗想,小兔一定是生他暑假没有回来的气,放下行李箱,脱下外衣后,便笑着到小兔身边坐下轻声说,
“小兔,见到墨琛哥哥不高兴吗?”
小兔摆摆头淡淡说,
“没有啊!”
墨琛笑了笑,从盒子里拿出礼物微笑着说,
“看,这是我送给小兔的礼物,喜不喜欢?”
小兔看了一眼,惊呼的说,
“啊,好漂亮的围巾!”粉红色带兔子的围巾,而且织的样式又很淑女,很让人心动。
墨琛见小兔终于笑了,便说,
“来我给你围上好不好?”
小兔高兴的点头。
墨琛抬起双手,小兔昂着脖子凑近,眼见就上围上了,墨宇突然跑过来,一把抢过围巾,拿在手里甩来晃去,招脾又讥讽的说,
“多大人的了啊,还围粉红色的围巾,特别是这个兔子,真是难看死了!”
小兔一看自己的东西被抢走了,气的大喊,
“你干嘛啊,还给我!”
“不还不还就不还,有本事来追我啊!”墨宇朝她做鬼脸。小兔生气的追了上去,墨琛坐在沙发上笑看着他们,感觉他们怎么这么好,好像还是没变似的,跟从前一样欢乐无忧。
他听着那欢笑声,眉心渐渐蹙了起来。


☆、第四十七章
前段时间,他好哥儿们周前老家的大哥撞死了一个人赔了二十万。周前家里特别穷,是他们那一个县唯一的一个保送生。他家里为了供他上学,把仅有的两头牛都卖了。他大哥为了他,都二十八了还没结婚成家。听周前说,他们那村里,大部分男的都是满了二十就结婚,条件稍微差点儿的也在二十四左右结婚了。
因为周前是个刻苦,聪明上进的男生,墨琛特别欣赏就和他玩的特别好。学校也有人排斥那种穷人。周前几乎一个学期就那一套衣服,洗的都有发白了。冬天几乎没有厚衣服穿,冷的时候就去操场跑步。也有人要资助周前,他却拒绝说,这世上还有比他更需要帮助的人。可是一个星期只吃馒头配咸菜。那种毅力,善良让从小生活优跃的墨琛打心底佩服。
他一直觉得自己够懂事,也一直觉得自己算是见过了人生百态,至少比起同龄人,他确实成熟不少。但是,遇到周前,他才知道自己有多幸运,生活有多幸福。
周前是那种即使饿到头晕眼花也不会找人借钱的那种人,可是那天他却为了那二十万的钱急的晕倒在宿舍里。
其实人并不是周前的大哥撞的,当时是夜路,前面撞了人的那辆车跑了,周前的大哥从车灯光里看到有人倒地上了,就下车去看。刚好后面有人走来,周前大哥的那辆车又大,挡住了前面的视线,人家根本看不见前面还有车,就说是他撞的。周前的大哥人很老实,再说,那车又是只在山里拉货的黑车,没有牌照,人就这样咬定他了。
按说撞死一个人,只赔二十万不算多,可是落到周前家,那就是巨款。如果人真是自己撞到,赔钱也没什么,反正钱没了能再挣嘛。关键人都不是自己撞的,这赔的多冤啊。
宿舍里的人都对此事唏嘘不已。
墨琛也在那几天反复思考人生人性。
人,真的是千奇百怪,有的人,是你想象不到的好,有的人却是你想象不到的坏,而你,却不知道用哪种态度去面对各种各样的人。
如果说,周前大哥的事只是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事,唏嘘一下,感叹一下就算了。那天晚上,他和周前一起去酒吧打工,凌晨三点儿才回来。因为离住的地方有点儿远,所以他们买了个电动车。那个时间段,街上本来就没什么人吧,他们开的也挺快,没想到前面突然出现一个老太太,他想刹车时已来不及,不过还好,他手转的快,只是擦过把人闯倒。
他双脚正放地上准备下车去扶人时,周前却拍着他的肩紧声说,
“不要停,赶快开!”
最后,他就一路鼓着心跳开回了他们的租房。后来很久,他都想不起他是怎么回来的,只记得那如雷的心跳。9
他想,他并不是一个纯粹的好人,可是,把人撞倒了却不去扶,却违背了他的原则。
但是,是什么使他犹豫了,是什么使他怯步了,是什么使他畏缩了?
是现实。
周前的血与泪,为了二十万差点没去卖肉,让他对这个社会失望。还有那么多新闻,比方哪个老奶奶倒地上了,去扶她,反而被冤成别人推倒了她,要人赔钱。
也许性质不一样,他这样安慰的说。周前却说,
“你怎么知道?也许她并没有哪里撞坏,却故意说自己撞坏了让你赔钱呢?再说,老年人不一样,老年人摔一下就不知道摔出什么了,送到医院就得好几万!”
因为这件事,让墨琛好几个晚上都没睡着,几乎颠倒了他的整个人生观。
他长大记事后一直知道,现实中许多事是与童话相反的。人家都说无奸不成商,如果你想做一个成功的人,就必须奸诈,必须比别人更狠。尽管明白许多道理,但是真的遇上,才知道很难接受。
我们为什么来到世上?不就是渴望和平与美好吗?假如这个世界不再美好,那么我们的存在有什么意义?既然如此,我们为什么不做一个有爱心的人,处处助人为乐呢?
从什么时候起,宣扬雷锋的精神,已变成被人讽刺的白痴行为?
他到底是该悲剧他的改变,还是该为整个社会悲伤?
他很想保持原有的自我,很想和从前一样单纯,可是,这个人才济济的社会并容不得单纯。
想要出人头地,有所做为,并不能只单纯。
他并不能抱怨电视机只放一些好的东西,所有故事的结局都是邪不胜正,因为那些假想的美好,曾经给了他一个无忧无虑的童年。他也曾经纯真着双眼,对这个世界满怀期望。
哪怕世界再黑暗,他还是希望电视上能够播一些好的东西,至少,别的没有办法,但能保证,他的后代也会有一个愉快的童年。
也许,所有的一切都只能这样安慰自己。
只能在某一个无眠的深夜,静静怀念那个逝去的自己,看着那单纯的背影越走越远。
那种对生命的无力,对社会的无奈,浓浓的悲伤一直笼罩着他的心。
明明耀眼的太阳就在眼前,他却觉得这个世界是暗淡无光的。
值到推开门,看到小兔的那一刹那,他才好像又看到一点儿阳光。
是的,也许活着很艰难,我一直都要在道德思想上挣扎犹豫徘徊,但是,为了眼前这一丝纯净的美好,我愿倾其所有。
她的笑,似温暖的太阳,照亮了他的心房。
这个时候,为什么喜欢,喜欢她什么,她还太小、、、、、、种种问题都不需要考虑的太清楚。就像人在黑夜走路时会本能的朝着亮处走一样,就像人在冷的时候会本能的跑到太阳下晒一样。
他在内心挣扎煎熬时,也本能的只朝他生命中黑夜里的亮光走去。
那抹亮光,那丝温暖,都是她,肖兔。
想到这些,说喜欢,又显得太浅。
他想,唯有时间能证明,他对她的感情。
万物会变,唯他的心不变。


☆、第四十八章
人家都说有钱不买过年货,到了年间,好像什么都涨价了一样。一听说小兔要回去过年,墨琛就露出郁郁之色,尽管怎么掩藏,眼底间还是一片黯然。回来几天,他也感觉到小兔与小宇之间那种无声的亲昵感。他正想好好努力,小兔却要回肖家了。
等过完了年,他要又回学校,到时候又没时间相处了。
这一些,吴美云尽看在眼底。在医院儿子发烧那次她就知道儿子的心愿了啊,这回肯定要帮上忙。于是再三游说肖氏夫妇在她们家过年。
肖妈原是怎么都不答应的,但吴美云太过热情,盛情难却。再想着好友的婚变,最后就答应下来了。
其实过年本就图个人多热闹,反正都是熟人,在一起过年也没什么。
吴美云得意的对墨琛眨眨眼。
第二天便是大家一起置办年货了,买新衣服是新年必备的一个节目,过年串门时都可以穿新衣服嘛。女人一逛起街来就是没完没了,特别是吴美云和肖妈碰在了一起。两个女人像是初次来到世界看到那么多美好的东西一样疯狂,一到一家店就兴冲冲的往里面冲,然后一直试衣服也不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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