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英 番外篇完本——by南朝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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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虽然重要,但不起决定作用,”叶英缓缓道,“你若是太过惯着他,别说重振山庄,就连自立都难。”
叶璇黎闻言张口欲辩,阿云见叶英似乎更不高兴了,便率先开口中和:“那个,叶姑? 铮涫的隳昙鸵膊恍×耍尾幌胱偶奕四兀孔懿荒芨诺艿芄槐沧影伞!?br /> 叶璇黎闻言神色一黯,惨然道:“阿云姑娘以为我不愿嫁人?不是这样的,自从卓非凡入赘藏剑,诛杀叶氏后人。尔后先祖叶无心杀死卓非凡,恢复了叶氏的地位,我藏剑就有了一条不成文的规矩,若庄内无成年男丁得以挑起重担,为防止外姓人窃权,叶氏女不得出嫁。”
“哈?”阿云立马傻眼,这是什么鬼规矩?
“从今往后,这条规矩便废了。”叶英淡淡的,却不容拒绝的说。
“这……可是,我是璇希的姐姐,有义务……”
“藏剑的天,有男人来守,你自去嫁人。”叶英继续毫不留情的打断了他曾曾曾曾曾侄孙女的话。
阿云瞧着柳萧看二小姐的神色,心中不由一动,但没有说穿。
夜里,阿云换了身黑色的外观,打算潜入皇宫送信的时候,在大门口碰见了叶大庄主风姿秀雅、闪瞎狗眼的明黄身影。
“叶庄主,这么巧,大晚上的出来看月亮。”阿云笑嘻嘻的打招呼。
叶庄主没有理会她在没有月亮的晚上看月亮的错乱逻辑,抱着剑微微侧身,留给她一个线条如工笔画勾勒的飘逸流畅的侧影,道:“这就走吧。”
“哈?去……去哪里?”
叶英听她这么句傻里傻气的问题,不由凝眉:“不是去送信?”
“呃……可那是,我的任务……”阿云姑娘的声音再次弱了下去,因为她看见大庄主挑眉笑了。
那笑意极浅,浅到她都以为那是她的错觉,蜻蜓点水,风过无痕,刹那之间,像是昙花一现,不求永生永世,但求惊艳一瞬。
“也对,咱们是队友哈。”阿云抬头望天,她才不要叫人看到她脸红的样子,真是太没面子了。
夜色如水,轻纱般笼罩着这片天地,在西湖边,有一男一女并肩而行,男的银发高束,宽袍大袖,貌若谪仙;女的青丝马尾,黑色短打,盈盈如燕。
此夜可永,此画可入。
☆、叶英番外一
叶晖闭门不见,叶炜一夜白头,叶蒙浴血归来,叶凡出走,世人皆欺我藏剑没有一柄无坚不摧的利剑,我愿化身为剑,再续藏剑百年辉煌。——藏剑叶英
他出生那年,正值神龙元年。彼时,五王诛二张,不可一世的女皇陛下被她的儿子赶下了政坛,大唐开国以来政局最动荡的二十多年终于落下帷幕,江山天下也重新姓了“李”。父亲江南大侠叶孟秋建立起藏剑山庄,一切,都意味着新的开始。
“此乃我叶孟秋第一子,将来必要承担我藏剑之重任,不可不为江湖英杰,精华人物,”叶孟秋望着眼前落也落不尽的繁花,忽而展颜一笑,“‘英’者,‘华’也,所谓‘春华秋实’,此儿生于春季,便取名作‘叶英’,以预示着我藏剑代代相传,百年不衰!”
于是,他有了名字——叶英,同时也有了一生要担负的重任——藏剑山庄。
他是一个聪明的孩子,聪明,剔透,几乎见过他的人都忍不住惊叹,说此子真真是天上的谪仙下凡,没瞧见额间一朵梅花似美人钿花,玉颜如画吹弹可破,眼底淡静清冷似浮冰碎玉?
他不吵不闹,听话懂事,早早的就学会了走路,学会了说话,学会了自己吃饭……
两岁那年,他进了叶家私塾,尚未握的稳筷子的小手拿起了笔,三伏天气,寒风吹雪,别的孩子都在母亲怀里咿咿呀呀,他却孤身坐在案几前,套上色彩沉重的儒服,端肃着一张稚嫩的小脸,提起酸软的手腕,一笔一画的,书那孔孟之道。他身前是一副画卷,上书“君子务本”,身侧是一位白胡子老先生,戒尺晃晃,只要瞧着他姿势不对就一下子拍上去,拍的那带着婴儿肥的手腕青中带紫。
时间,就这么不紧不慢的过了三年,尚未握剑的武林世家公子,小手竟先被毛笔磨出一层薄茧,原本就不爱说话的叶英,性子被磨的愈发沉稳,也越来越不像个正常的孩子,跟小他两岁的二弟叶晖,根本说不上几句话,只是叶晖自幼依恋长兄,每每无论他多早起床去私塾,都坚持一路送到。
七岁那年,白胡子老先生向他父亲请辞,说他该学的都学的差不多了,也没什么可教的了,忙于庄务久不关心儿子的叶孟秋大感惊异,随口问了几个问题,他竟对答如流,有些见解,还颇为标新立异,叫人耳目一新。
因为庄务多日不曾展颜的叶孟秋抚须大笑,直言此儿肖父,将来大有可为。
是的,在他八岁之前,每个人都这样认为的,藏剑山庄的大公子聪明绝顶,将来必为人中龙凤。
直到,他八岁那年,父亲开始教他家传的四季剑法,一切,仿佛从天上坠落地狱,谪仙,变作了痴儿。
“英儿,为父先给你示范一遍,你天资聪颖,必然一遍就能记住!”叶孟秋笑的很慈祥。
他认真的点点头,然后看着父亲舞剑的洒然身影,如秋风扫落叶,势不可挡,那一刺一收,一抬腿一跳跃,都深深的印在了他的脑海里,反反复复的重演……
叶孟秋早已停止舞剑,疑惑地看着面前呆立不语的儿子:“英儿?”
他恍然未觉,还是在回想着方才看到的一切。
不对……有什么不对……
叶孟秋皱眉:“英儿,你怎么了,是否身子不适?”
他这才回过神,敛眸拱手道:“父亲大人,儿并非身体不适,只是……”
“既然无事,你去将为父方才演练的招式,再重复一遍。”叶孟秋微笑着拍拍他的肩,没怎么注意他言语里的犹疑和疑惑。
他欲言又止,在父亲坚持的目光下只好拔出了木剑,剑身,停在空中,他摆了个奇怪的姿势,然后,再也没有继续下去。
叶孟秋眉头皱起,后又平缓下来:“罢了,你初学剑法,定有些不太记得,是为父贪多了,导致你记不大住,我们从头再来。”
随后,就把四季剑法分拆开来,一招一招的教。
……
日渐西斜,叶孟秋不知示范过了多少次,解释过了多少回,语气也变的越来越没耐心,可是他,还是那个样子,连一个最简单的动作,都比划不出来。
“你!”叶孟秋一把夺过叶英手中的剑丢在地上,他觉得自己就像个傻子,演着一出无人应和的独角戏,顿时怒发冲冠,恨恨地对这个曾经被自己寄予厚望的儿子道,“我怎么会生了你这样的儿子,给我去祠堂跪着,没我的允许,不准吃饭!”
父亲的身影慢慢消失在视野里,他小小的身影被夕阳拉的老长,周围窃窃私语却不敢上前的仆从或担忧或疑惑地看着他,他抿着小嘴,慢慢的蹲下来,捡起自己的木剑,然后一步步的去了祠堂。
“大哥,求你了,你就跟阿爹服个软吧!”叶晖苦口婆心的跪在他旁边,“他也不是真的要叫你跪,你就跟我一样,撒个娇卖个痴,他准能开心的。”
他挺直了腰跪在祖先的牌位前,脑海中依旧是四季剑法的残影,二弟的话,一句都没听到,其实,就算听到了又怎样?他是叶英,不是叶晖,莫说身为长子早就失去了撒娇卖痴的资格和能力,就算真的可以如此,他也不会去做。
“哎!”叶晖深深叹息一声,离开了,他还是每天给大哥送饭,每天苦口婆心担惊受怕,夹杂在父亲和兄长之间两边为难。
叶英嘴上不说什么,却把这一切,都放在了心里,这也是后来兄弟二人日后共掌山庄,珠联璧合毫无嫌隙的一个原因。
“大哥,你看,我这几招耍的怎么样?”叶晖拿了把木剑,舞的虎虎生威,虽然动作不甚标准,但也明显看得出,他是苦练勤修了许久的。
抱剑观花的他,不禁将目光投注在这个虽天天过来跟他说话却大多数时间都在自言自语的弟弟身上。
叶晖不喜剑法,喜欢经商理财,整个藏剑山庄,无人不知。
可,如今他剑法毫无长进,父亲越发暴躁,动辄打骂,二弟担惊受怕之下,不得不勤勉学习,以讨父亲欢心,减轻他的压力。
他的心头慢慢的浮上一层暖意,那双剔透的,似隐了浮冰碎玉的眸子淡淡的注视着二弟,抬手,拍拍他的肩:“去做你自己喜欢做的事,藏剑,有我。”
叶晖闻言也是十分感动,但思及父亲近日的反应和大哥的表现,还是忍不住难过。
再后来的事情,就好像是戏台上演的一样,悲喜交加,啼笑皆非。
公孙大娘一句“已臻道剑”的夸赞,又将他这个沉寂在角落里的昔日神童拉到了明处,父亲以为是恭维之语,表面上很高兴实际上并不怎么相信,直到第三届名剑大会,他以少壮之力独斗明教法王而不落败,才真正的,让“叶英”这个名字,为世人知晓。
宝剑藏于匣中,纵使锋芒再利,也是明珠暗投,可一旦,名剑出鞘,便是天下惊觉,光寒万里。
父亲正式将藏剑山庄的重担交给了他,自去隐退。
一派掌门,青年才俊,合该是所有闺阁佳人的梦中情人,可是,无论哪位名门闺秀,在与他剔透而清冷的目光相接后,都会讪讪退去,不管她们曾经怎样自豪于自己的容貌或者家世。
他的目光,能轻易看透人心,能轻易的,叫人自卑。
他一身繁复华丽的明黄色衣袍,站在天泽楼前,陪伴他的,只有一把长剑,以前落魄的时候如此,现今尊荣的时候,也是如此,一切都没有改变,他的世界里,从来,只有两样东西,藏剑,和剑,只有些时候,寥寥数人,如叶晖、如李承恩等,会前来做客,不过,也只是客而已。
他的清冷,他的剔透,从来容不下什么人常驻,蒙他救命至此愿意终身为奴为婢侍奉身侧的罗浮仙眼底的痴他不是不懂,只是,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即使咫尺之距,亦尤千里。
三十岁,他闭关修心剑,出关时,双目已盲。叶晖看着他叹气,他却微微一笑,道:“眼中所见未必真实,用心去看,方显至道。”
至道!他原也以为,这一生,便只为剑道而生罢了,直到,他遇见了那个孩子。
那是一个丹桂飘香的秋日,曲院风荷已谢,柳叶泛黄,当然,这些他已经看不到了,他唯一能感觉到的,是桂花的香和秋日的凉。
二弟今日去接待了天策府来人,这个事情不是什么大事,也不需要他出面,于是,他带着徒弟叶楚河,继续游湖赏花去了。
傍晚,叶楚河划着浆,缓缓而归。叶英听着流水潺潺之音,嗅到了一丝……久违的香气,原本放松的神色一下子凝肃起来。
“师尊?”叶楚河一脸担忧。
“朝……风的方向划。”他的眼皮忽然跳的很快很快,这让他,一下子想起了一件事,一件,很久以前的事。
他从前不受重视的时候,因为想要找个清静地方悟剑,便搬去了剑冢,四季轮回,山中无岁月,百无聊赖之际,他曾经捡到过一只不知为何快被饿死的小鸡,因为那副模样着实可怜,他便起了恻隐之心,收养了那只小鸡,叶晖来看他的时候还给那只鸡起了个名字叫做小萌。再后来,叶孟秋在一次过来视察他武功进度的时候看到他喂小萌,顿时大怒,骂他玩物丧志,后将小萌扔去了厨房。
从此以后,他几乎闻着鸡肉的味道就反胃,因此在他当了庄主,叶晖主事之后,藏剑山庄上下,再不许杀鸡吃肉。
船甫一靠岸,他就听见一个少女调笑的声音:“大美人儿?要不要来个鸡腿?”
美人?他只眉稍一动,叶楚河就知道他的心意,上前斥责了来人,然后,提出了要比武。
“比武?可是,我肚子饿着呢。”那个声音可怜巴巴的,让他一下子联想到他曾经收养的那只快饿死的小萌。
“饿你也不能吃鸡肉啊!”叶楚河愤愤然。
“谁规定了不可以吃鸡肉的!”那个声音似乎抬高了点音量。
“反正在我藏剑山庄就是不准吃鸡肉!”叶楚河继续。
“你不让我吃我偏要吃,嗷!”她似乎一口咬在什么上面,吃的很香。
“你……居然敢烤了大庄主养的鸡吃?”
他现在即使看不到都知道说话的叶楚河有多么愤怒,只是奇怪的是,他这个主人却一点儿都不觉得愤怒。
为什么呢?可能,真的是因为岁月太过平静,他已经好久好久,没有遇到过这样活泼的孩子了。
“尼涩介个银素大盅煮奏是大盅煮,鹅肥素李菊捏!”(你说这个人是大庄主就是大庄主,我还是李菊呢!)她似乎看出了叶楚河手按剑柄虎视眈眈不怀好意的样子,所以开始狼吞虎咽了起来,因此说话就不是那么容易听清楚。
“楚河。”他开口,拦下了欲拔剑的徒弟。
“是,师尊。”叶楚河再不情愿也只好退到一边。
那厢,噎到的少女使劲拍拍胸口,然后凑近了,鬼叫了一声:“艾玛,庄花!”
叶楚河再也忍不住,重剑上去就拍,那少女一面用长枪挡一面继续说:“庄花庄花,我是你的脑残粉,别叫你徒弟打我!”
庄花?她在叫他?这个名号倒是……新鲜,不过,脑残粉是什么?
叶英听着少女“扑通”一声掉在湖里再拍打水面的声音,就联想到她挣扎的模样,平静了不知多少年的心湖忽然像是投入了一小颗石子,荡漾起一圈圈的涟漪,虽然依旧没有深入心底,进入到他的世界,却好歹留下了一点痕迹。
“楚河,我们走吧,顺便,给朱军师送封信。”他嘴角一勾,忽然想到了叶晖偶然提到过,这次来领兵器的,只有一位天策女弟子,是朱剑秋的义女,年纪轻轻就封了校尉。
“喂……”他一拂袖飘然远去,只留下后面某人欲哭无泪。
死亡,是一件沉重的事情,尤其,当你能看到自己的尸体静静的躺在灵堂中,周围全是伤心哭泣的亲人们。
他看着头发花白的二弟哭的跪都跪不稳,向来大大咧咧的四弟更是一把鼻涕一把泪,人过中年已经不复当年风流肆意的五弟也是双眼通红,嫁出去自创山庄的琦菲也带着夫君在一旁哀思,而早年出走的小妹,如今也终于回来,喊着:“大哥,你为什么不再等等,好歹让我见一面再走……”
看?
没错,他又能看见了,虽然不是用眼睛,但,身边的一草一木,重新被赋予了色彩,久违的在他心中展现开来。
也许是上天的恩赐,他的灵魂附着在自己的佩剑上,被供奉进了剑冢,然后,静观着,藏剑山庄百年来的浮浮沉沉。
他原以为,这是他最好的归宿,化身为剑,永远守护着他的藏剑山庄,可是,随着岁月的流逝,他渐渐发现,自己的心,没有那么静了。
叶晖在他去世的两年后也撑不住走了,三弟叶炜更在他过世之前就因为身子不好而去了,四弟叶蒙不足以撑起山庄,于是叶凡接掌了藏剑。
这,也是藏剑没落的开始。叶凡当年为了柳惊涛的未婚妻唐小婉不要名声,两人全天下的私奔,最后虽然冲破了礼教的束缚终于将唐小婉明媒正娶进了山庄,却终究埋下了祸根。唐小婉的性子敏感而柔弱,不喜欢交际只爱伤春悲秋,夫妻两个年轻时还好,也算琴瑟和鸣,举案齐眉了,后来,随着叶凡肩上的重担越来越沉,唐小婉的天真无知就从可爱慢慢变成了惹人厌烦,加之唐小婉十年无所出,叶晖便做主为叶凡纳妾。
彼时的叶凡也不是当年那个只知道风花雪月的少年郎了,面对人过中年还一副“天真无邪”的样子的唐小婉,他心底的柔情再激不起半分,有的,只是深深的疲倦,于是,昔日的温柔解语花变作了深闺怨妇,和婉的眉眼,也渐渐染上了刻薄和怨毒。
叶凡的长子不是嫡出,资质却是上佳,奈何生母出身卑贱而见识短浅,妄想母凭子贵压唐小婉一头,唐小婉出身唐门,用的一手好毒术,两妇人相争,未料最后害死了孩子,叶凡虽大怒,但,思及少年夫妻情谊,又不忍心,只好装作不知,此后,更是一房一房的妾室抬进山庄,夫妻两个斗来斗去,全然不管藏剑已经大不如前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