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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英 番外篇完本——by南朝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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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以她并没有无礼的去打断这琴声,而是站在外面静静地听了一段。
柳萧十指按弦,停住了袅袅的余音,慢慢的抬起头,在瞥见阿云身后背着的那柄玄剑时脸色倏然一变,眼神忽然放空,只听得“咚”的一声,那价值万金的古琴就这么被推倒砸落在地上。
柳萧站起来刚要伸手扯开帘子,却生生的克制住了自己,仅仅半分钟的时间,又恢复到那个如沐春风般的公子哥,好似方才发生的一切,均是众人的错觉。
他缓缓踱步出了亭子,手上摇着那把半新不旧的折扇,笑眯眯的看着阿云:“想来,阿云姑娘是来送交宝物的,那么,请吧。”
“这个……柳少庄主,我们可以换一件事么?或者,我可以另外帮你做三件事。”阿云皱了皱眉,不经意间稍稍侧过身,挡住了柳萧看她队友有点过分热情的眼神。
“阿云姑娘,我以为,你是清楚山庄的规矩的。”柳萧慢慢的笑了起来,笑意却不达眼底。
“贵山庄的规矩我自然是清楚的,只不过,规矩之外,亦有人情,还请少庄主海涵。”她抱拳行礼,显是谦恭之态,神色却不见丝毫退让。
“哦?说说看。”柳萧一点点收回了折扇,在掌心一点点地敲击着,依稀是琴曲的节奏。
阿云察觉到了他态度上的随意,加之方才抬眼的瞬间,敏锐地捕捉到了他眼底的一丝赞许,心道有戏,于是继续说:“这宝剑对于少庄主来说,不过是一件稀世珍宝而已,夕照山庄富甲天下,少了件宝物并不见得是什么损失,不过,他对我而言,是故人之物,意义如同朋友伙伴,轻易抛弃出卖不得,怎么可能待价而沽呢?”
柳萧哼笑了一声,道:“这么说,姑娘是个信义之人?”
“人无信而不立,小女子虽非君子,却也懂得这基本的道理。”阿云话音刚落,脑海里忽然响起系统的声音来:“恭喜宿主,同第一个好友的好感度达到江湖相逢。”
还有好感度?阿云正愣神间,柳萧再一次开口说话:“既然如此,那就算了。我先前只是说过,要你把宝物带出来,并没说一定要交给我,如此,”他摇着扇子,笑的一脸高深莫测,“也算你,完成第一个任务了。”
“那么,柳少庄主的下一个任务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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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之要,西接秦蜀,东瞰吴越,进可出击中原,退可掩护湖广,向为兵家必争之地。而如今,宋金交战,它既不在虎视眈眈,意图染指临安的金人手中,也不在小心翼翼,试图努力维持着单方面和平协议的宋人手中,而是在一个滑稽可怜的小丑,所谓大齐国主刘豫手里。
然而,这个被金人扶持起来对抗南宋的伪朝廷,在占据了这么一个要塞之后,并不甘心于它现在的地位,于是这个可耻的汉奸刘豫,摇尾乞怜的请求金主同他一道南下杭州,一举灭宋。
金人慷慨的同意了,并派遣了他们的四太子,女真族的战神——完颜宗弼,作为这次行动的主帅。远在临安的南宋皇帝赵构,在得知这份战报时,挥退了他一向以为心腹的宰相秦桧,自己一个人沉默了良久,才提笔在岳飞的奏疏上批了个“准”字。
这些是南宋的朝廷重臣都知道的事情,然而,知晓赵构这一行为背后的另一层用意的人,实际上寥寥无几。
当然,任你想破脑袋也想不到,远在深宫的宋朝皇帝的想法,居然会和一介江湖中人不谋而合。
在通往襄阳的一条小道上,有一个红衣高束马尾的小姑娘,她骑着一匹毛色雪亮的上等白马,腰间别着一根暗红色的鞭子,正有一搭没一搭地跟她的新任队友搭话,虽然,多数时候都是她在自问自答。
原来,自打阿云姑娘发现系统好感度的功能后,计算了一下好感度和积分的兑换比之后,几乎是一瞬间就决定了要好好刷好感来换积分。
说到积分,可能还需要解释一下,她的这个系统有两个东西是最值钱的,一个是经验,另一个就是积分,两者几乎都可以通过任务获取。前者和游戏里的有点区别,具体的功用,留待后文揭晓。后者积分,可以在商城里兑换各种物品,有的比较逆天甚至可以起死回生,当然,阿云姑娘显然是没有攒够那么多积分的。
既然好感度可以按照1:1.2的比例兑换积分,那她自然不会放过这么好的机会,可是,事实证明无论她是送香包还是缝纫出一个毛茸茸萌哒哒的剑套给“队友”换上,他的好感度都没有涨哪怕那么一丁点儿,依旧维持在可怜的“10”。
不过,阿云姑娘显然并非一个容易放弃的人,于是她们这一路上,每天的话题几乎就是:
阿云:“二少,你是哪位庄主门下的呀,这么萌哒哒的,一定是叶蒙庄主吧?”才怪,这么呆这么不爱说话一定是庄花门下的
二少:“……”
阿云:“二少,你这么喜欢庄花一定跟他很熟吧,我也见过的,真不愧是我们大唐第一美人啊。”既然你是他的脑残粉,夸他几句你应该会很开心吧?
二少:“???”
阿云:“二少,下一次能转个风车给我看吗?”(挠墙中)无聊的要长草了,就不能说句话吗?
二少:“……”
阿云:“二少,balabala……”
二少(冥思入定中)
“来者止步,还请报上名来!”就在阿云锲而不舍的继续她的刷好感大业时,一个粗犷的男声突兀地响起。
她勒住马缰,阳光刺的眼睛有些疼,可眼前异常熟悉的一幕,又让她刚刚抬起的手缓缓放下了。
那是一名岳家军,银甲熠熠,猩红披风,手持长矛,虽满面风尘,那双眼,却犀利明亮,骑在马上的时候,腰杆挺的笔直,似一杆直刺天穹的标杆,和她所见到的那些临安城内脚步虚浮的宋兵大不相同,甚至于,有几分故人的风姿。
来人看清楚了她这边的情形,不由皱眉喝到:“这里不是女人该来的地方,姑娘还是快快离去的好,省的一不小心丢了小命。”
阿云低头抬手安抚了一下因为这位瞧不起女人的仁兄而眼露凶光,跃跃欲试的茂茂,然后笑了笑:“是我一不小心就丢了小命,还是你的同伴会先一步命归黄泉,”她慢慢抬起头,望向那人逐渐深思的眼,“我们要不试试?”
“你知道些什么?”那人的脸色在一瞬间变得十分难看,长矛直指着阿云,眼露杀机。
三天前夕照山庄
“襄阳易守难攻,岳飞要赶在完颜兀术援兵到来之前夺取襄阳,才能避免一场恶战,毕竟金人的骑兵太强。”阿云在地图上指指画画,烛光透过琉璃灯罩打在她专注而严肃的侧脸上,甚至让人顿感身处关山之外,吹角连营,而非这样温柔舒适的苏杭山庄。
柳萧看着她的眼里,逐渐闪过一抹深思。
“我说错了?”阿云见半天无人应答,不由皱眉。
“姑娘说的很好,”柳萧回过神来,对她微笑点头,“只是在下有些诧异罢了,姑娘究竟师从何人,得以运筹帷幄于千里之外?”
“只是平日里多看了一两本杂书罢了,”阿云并不打算多说,垂下眼帘,道,“那么,柳少庄主的意思,是叫我趁着岳帅夺取襄阳时偷偷潜入,趁乱取得兵书回来?”
柳萧伸出食指摇了摇:“当然不是,柳萧虽是江湖人士,却也和姑娘一样明白忠义二字,这兵书么,姑娘是需要去取,不过,是为岳帅取,而非为我。”
“哦?怎么说?”阿云转头看他。
“岳帅想到了出奇制胜,难道刘豫他们就没有应对的法子?”柳萧折扇敲了敲手心,眼睛微微眯了起来。
“刘豫能做什么?比起完颜兀术,刘豫就是一只没长大的小奶猫。”阿云蹙眉疑惑地看着地图,虽说襄阳城坚固,但也不是完全无法攻下的。
“没错,刘豫此人,没什么本事,手底下也没什么能臣,但是,他有一样,是岳飞没有的。”
“什么?”阿云心里有些猜到他要说什么,却没有立刻说出来。
“自然是,下三滥的手段。”柳萧唰的一声打开折扇,冷笑了一声,“就算是江湖中,下三滥的手段也不曾少过,更何况,是两军交战。”
“你说的很对,下三滥的手段,有的时候比正大光明的打要更有效。”阿云轻声地回答,点在地图上的食指没有移动,她长长的睫毛搭下来,垂覆在下眼睑上几毫米的地方,颤抖的小指遥遥指向了另外一个方向,如果柳萧此刻留心去看,会发现,她指的地方,正是——洛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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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战断头又何妨
“我知道的是不少,可就是不知道,有没有你需要的了。”阿云把头一歪,看那人脸色变得铁青继续不慌不忙地道,“岳帅攻打襄阳,此番必定是以少帅岳云为先锋吧?可惜,你们少帅很不幸的,中了毒,同时中毒的,还有一大群士卒。不过,你们很幸运,因为我是来送解药的。”
“你……”那名岳家军又惊又疑,长矛抬起,眼中锐芒一扫,似要先发制人。
“小武,且慢。”另外一个声音在他身后响起,随后一个青衣人骑着马缓缓过来,他看上去像是个文士,而那个先前一直和阿云说话的,叫做小武的岳家军则十分恭敬的低头让到一边。
“这位姑娘,我们少帅要见你,还请跟我来。”文士摸了摸胡须,脸上挂着得体的笑容。
传说中,岳家军少帅岳云天生神力,举双锤,是个李元霸一般的人物。
而现在,出现在阿云面前的,却只是个年纪轻轻,稍微比同龄人强壮那么一点的十三四岁的少年郎。他的五官生的很英俊,刀削剑刻,棱角分明,意态舒朗而洒脱,在大宋这样流行才子君子的时代可能并不是最受欢迎的一类,但要是放到大唐去,必定是大姑娘小媳妇们的克星。
他因为中了毒,看起来脸色苍白,但坐姿依旧挺拔,没有因为病痛折下一点腰,整个人如一株在凛冽的山风里永吹不倒的常青松柏,他的举止带着长久以来养成的大将风范,眼神却依稀透着这个年纪该有的活泼与好奇。
阿云这厢在打量着岳云,另一边,岳云也在暗暗打量着她,这个少女一身红衣,纤腰束着皮革,其上悬挂着一串血红的石榴石,鹿皮靴尖部镶着铆钉,青丝在脑后高高束起,身后背着把长而窄的玄剑,整个人英姿飒爽,明丽无瑕,让看尽了临安城满头珠翠莲步轻移,犹抱琵琶半遮面的闺秀的他忍不住眼前一亮。
末了,两人竟相视一笑,皆带着赞许和欣赏的意味。
有的时候,同种类型的人,总会对对方产生一些莫名的好感,大概就是,相逢即是有缘人吧。
岳云率先开了口:“我观姑娘不像是官宦人家的娘子,想必,是位江湖侠女?”
“你很聪明,那么,”阿云在他对面坐了下来,微微一笑,步入正题,“少帅应当知道我为何而来的,对吗?”
岳云点头:“我方才都听到了,姑娘为什么知道我会中毒,我并不好奇,毕竟这世上的事就没有什么是真正的秘密,”他说到这里,脸上的神色因为痛楚扭曲了一下,捂住胸口歇了一会儿,才继续道,“我好奇的是,姑娘是不是真的能够助我解毒?”
“助你解毒是没有问题的,有问题的是,我现在有两瓶解药,”阿云看他的眼中浮现出怜悯的神色,她拿出两个一模一样的小瓷瓶,都塞着以红绸裹着的上好沉水香木。
“一瓶见效缓慢,却能治本,另一瓶见效极快,却是虎狼之药,有损身体,日后说不定会有什么下雨天头痛的毛病。照理说,少帅最好是服用那治本的药,你还年轻,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假以时日,必定能成为比你父帅更厉害的人物,可是,军情紧急,完颜宗弼不知何时兵临城下,你又能拖得了几时?”
她一手拿着一个瓶子,瓶身上用小小的标贴着,一者上书“治本”,二者写着“治标”。
岳云神色一黯,五指扣在腰间的剑柄上,似乎在思索着什么,手背上青筋凸起,最终,他还是将手伸向那治标的药,一如她之前预料到的那样。
“你决定了?”阿云捏住小瓷瓶的手向后避了避,眼帘微垂,细细密密的睫毛几乎遮住她眼底的如漩涡般疾速涌动的情绪,声线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问,“其实,襄阳城坚固无比,岳帅援兵未到,即使以你之勇武,也未必能攻得下来,而且,就算攻下来了,只要完颜宗弼赶在岳帅之前兵临城下,你也未必守得住,到时候,不还是一死?”
“哪怕只有一线的希望,我也不会放弃。”
“即使搭上你的健康?”
“即使搭上我的命!”岳云一字一句地说。
“好,”阿云倏然睁开眼,眼底涌动的暗流像是一瞬间就消失了,她将那两个瓶子递给岳云,“两瓶都是解药,合着热水一起服用,过个七天,你就能痊愈。”
岳云听她这么说神色瞬间黯淡下来:“姑娘这是拿岳某寻开心不成?”
阿云缓缓地站起来,他们这是在一个密林里搭的简陋帐篷,恐怕也为了防止敌人发现,视野因此被局限,并不能看的很远。
“或许今天遇见你,真的是天意,因为我的名字里,也有一个‘云’字,而从前有一个将军,她曾经跟我说过一句类似的话,‘天欲倾之国有殇,百战断头又何妨。”她说到最后几个字的时候,双拳忽的握紧,几乎是咬着牙一个字一个字说出来的。
“天欲倾之国有殇,百战断头又何妨?不知是那位豪杰所言,”岳云念出这一句来,眼中忽然亮起一抹异彩,“岳云若是能活过这一遭,将来必定会去拜访此人,还请姑娘告知姓名?”
“你想必是没有机会了,”阿云笑了笑,走近了岳云,单膝跪在草席上,望着眼前这个少年的眼神里异常平静,平静地就像再无波澜,可要是深究,你会发现,那平静的表象下面隐藏的,是惊涛骇浪,是被锁入笼中却忘记剪断利爪的野狼。
岳云已经想不起来那个女子是什么时候出的手了,他只记得,自己昏迷前最后听到的一句话是:“岳云少帅,襄阳城,我来替你攻。”
夜,黯淡无星。
襄阳城外的密林中,扎着几个简陋的军帐,因为担心被地方斥候察觉,因此几乎没有燃灯。帅帐之中,沙盘之前,站着个少年将军,他眉目舒朗,气度宏伟,让人见之折服,而不会计较他尚幼的年纪。这不仅因为他有一个名震天下的父亲,更因为他年纪轻轻就上了战场,屡立奇功,且丝毫没有少爷脾气,对待兵卒亲如手足兄弟,广受尊敬爱戴。
岳家军的人都知道,他是少帅岳云,却不知此刻他们眼中的少帅,早就换了一个人。
人人都说,守业更比创业难,可是,在一个冷兵器时代,攻城其实是一件极为困难的事情,甚至可以说,每一座城池,几乎都是踩着无数战友的尸体攻上去的。
原本岳飞拨给岳云的都是岳家军中的精锐,如若配合得当,攻下襄阳不成问题,可是,他们因为中毒,死了将近三分之一的人不说,如今更有三分之一的人处于刚刚解毒虚弱无力,完全成为了非雇佣劳动力的状态。
即使他们可以利用敌人自以为岳云已经中毒身亡的假消息迷惑一下对方,可是,那样的计谋效果终究是有限的,一旦攻起城来,撞门盾挡,投石射箭……这些都要人的,所以人数根本就是硬伤!
阿云为什么要主动揽下这么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情?
这也是有原因的。
人人都知道,伪齐“国主”叛国投敌,甘做汉奸,和金人联合欲谋南宋,岳飞奉旨收复襄阳,岂不知,这三方之意,根本就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襄阳城的价值,除却他独特的地理位置外,还有一样,便是一本价值连城的兵书。
没有人知道,这本兵书的作者是谁,只有寥寥数人知晓,当年的赵匡胤就是凭借这本兵书平定了天下,建立了赵宋王朝。当然了,宋朝皇帝也好,伪齐国主也罢,没有人会认为他们可以仅仅凭借一本书就一统江山,赶跑金人,可是,自古以来,那种我得不到敌人也休想得到的心态严重地影响了宋帝赵构,无他,完颜宗弼实在是太可怕,若叫他得到了兵书,赵构哪里还有容身之地?到时候怕是要和他的倒霉哥哥父亲一样沦为金人的奴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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