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时代 番外篇完本——by无皮无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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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了顿,见我没有反应,他又解释道,“就像阅读一本书,我看入迷,所以一些时候,亚伦的意识依旧能使用这具躯体。不是我身为神却被区区人类凌驾。”
我朝他浅浅点头示意知道了。
冥王扬起嘴角,我眼见黑色飓风从这具容器身体上席卷而出,他的灵魂抽离,呼啸着盘旋,笼罩环绕着自己的真正躯体,又像一只硕大的黑色美丽蝴蝶,轻轻展开翅膀落于盔甲神衣上,低低耳语,仿佛在催促我动作快些。
亚伦的头发变为金色,他倒在地上----恢复为普通人类少年。我最后也把他扔向圣域废墟----LOST CANVAS渐渐褪去油画的颜色,和天空中灵魂粉色藤花巨树一样,变透明消失。
宝剑刺穿大地,熟悉的冥府大门威严打开----
这次圣战,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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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乐净土。
永远和煦的微风吹动花海波浪般起伏,妖精们在奏乐,唱着赞美冥神的诗篇,悠扬乘风飘远。当我伫立在花海中,凝望山岗上洁白的神殿时,冥王灵魂的声音在我耳边悠然低沉响起。
“只不过,还有个不幸的事情我要告诉你,月之女神----你是想回到自己的躯体中吗?”
他像星空中的浩瀚黑洞,深邃莫测展现着自身的踪迹:可以无处不在----我看着一朵硕大的黑色水仙花在大理石缝隙间绽放,随风摇曳长大,继而又变成了一株,鲜红果肉的石榴树----
“你贸然使用我神圣的躯体,可不是那么容易就能离开的。你吃下了多少颗粒饱含我鲜血的石榴?每一粒,便代表一年。你在这个期限内,都离不开这里,更离不开我的身体。”
“所以,接下去的两百多年,你不得不守在这同我合为一体了,阿尔忒弥斯。”
我垂下眼睫----无所谓冥王的语气满意洋洋,我想,两百多年对于神来说,不过是一瞬间,一瞬间吧。
“你不乐意也没办法,出不了极乐净土,是不是心头破灭了什么侥幸的希望呢?”
我迟缓摇头,一字字清晰道,“不,根本没有什么希望破灭。因为并不存在。我的事,已经结束了。”
微风吹过脸颊,我想我很坦然。
一时沉寂。只有石榴树沙沙作响。而地平线上,渐渐出现了身影----因为没看护好神的肉体,而有些战战兢兢的死神达那都斯现身于原野,他前来恭迎冥王的躯体和,灵魂。
哈迪斯看着自己的助手,幽深的小宇宙发出宽宏的声音,“好了,不必惊惶,我不会怪罪你,我灵魂休眠时,你就把这幅躯体内的尊贵客人,当成我本人来侍奉。月神将在一段时间内,暂居冥府。她的意志就暂时等同代表我的想法,她想怎么做都行。”
“希望你在极乐净土,过得快活。”最后,他微笑冲我说道。哈迪斯的灵魂终于像每一次圣战之后一样,他黑沉睡去。
我身处高高的神殿灵塔内,死神在我身边殷切徘徊,热心侍奉,他甚至呈上了那顶由乌木蕨类和水仙编织成的冠冕。
我明言自己想独处一会,请他退下后,我慢慢踱步到台阶前,眺望远方无边无际的金穗花海。
极乐净土没有悲伤和痛苦。
我捂了捂冥王躯体的心口,我要守在这里两百多年。
空空落落的灵塔内,我徘徊着。哈迪斯的手指从地上拾起一条斑驳不堪的深红色发带:米诺斯的躯体碎成湮粉,这件东西从手腕上滑落。现在,它居然还在。
记得当初,在梦界得到它时的信誓旦旦,只是现在……一切都,破灭不可能。
我不会再回到他的身边。他会伴着自己所有的同伴和真正成了普通女孩的雅典娜……他会满心怜爱仰慕萨沙吧?他们还会重建圣域,重建,人类的希望。
而我知道,我们,从此再不会交集。
我将冥府的冠冕戴在了头上----略略想到,我曾誓言不让他受苦,那么寒冰地狱和对圣斗士的刑罚惩处,我都会以冥王之名取消----就这样吧,他死后不会受罪,而我已经无法,做更多了。
只是,我依旧目不转睛凝视着一望无际的金穗花海:那淡淡的,浅灰色的花萼连缀大片,层层密密,泛着细微水晶色泽,就像是,就像是……灰蒙蒙的瞳仁上,固执不肯干涸的一抹明色。
我,静默无语。良久松开了手指间握着的深红色束发带,让它乘着冷清的风,飘飘遥遥,落入花田之中,温柔埋葬。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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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LC部分完结了。
接下去是SS前传。
SAINT SEIYA 圣斗士星矢卷
第104章 公元1973年
礁石在夜晚泛着浅银的色泽,海岛上蔓生绿色藤萝,将原本的大理石神殿与雕塑遗迹,遮盖得严严实实。
只听得到海浪拍击声。我仰头望向天空中的一轮明月。夜风带着海洋咸苦的涩味,轻柔拂面。
这是我告别了多年的地面世界。还好,总算还有眼前这么一个,清静不被打搅的旧地----它甚至比天空更罕无人烟。
距离上次圣战已经二百二十四年,岁月演化出部分拥有值得称赞智慧的人类。就在去年,他们终止了对月球的一系列窥探行动----而人类使用的飞行工具,居然还以阿波罗命名……这是祈愿,他们的探索好奇心能在神的庇佑下,得到满足吧。
无论人类如何变革,但终究,人和神是不同次元的差异。就像这人类更新了好几代的二百二十四年,于神,只是一瞬间,是我换下冥王冕袍,灵魂和自己真正身躯合二为一的等待过程。
乌发垂过臂弯,头戴新月冠,恢复原本外貌的我,就像神话时代那样,独自跋涉在这片远离人间的山林之境。我重回故地是来寻找----看!
依旧无暇的月色下,一只宛如银光铸成的白色麋鹿,自浓绿中现出矫健身姿,它杏仁般美丽的眼睛,正凝望着我。
我理了理露水沾湿的鬓发,微笑着向它伸出手臂,“好久不见,我回来了。阿尔法。”
牡鹿欢喜地一跃而近,单脚在我面前跪下,我可以听到它欢呼雀跃的心声,它冰凉湿润的鼻尖亲昵地蹭着我手心。
“谢谢你,一直守在遗迹这里。从今往后,你再也不会孤单了,阿尔法。”我对自己最喜爱的动物说道。
生活了几万年的神物,非常聪明,它没有询问我曾不惜一切也要追随的灵魂去了哪里,我也将重回月神遗迹岛屿而勾起的,那些珍贵有关闪闪亮黄金羽翼的记忆再次深藏。只轻描淡写说,我要帮助冥王干一件大事,而地面上人类,大约还有不到二十年的繁衍生活时间。
阿尔法嚼着鲜红果实的沙棘枝条,轻声说道,“女神,既然人间要从雅典娜的手中归于冥王,世界将陷入黑暗,那么,您可以带着我,在那一天降临之前,看看这个和神话时代截然不同的人间吗?我……我很好奇。”
我想到它从来没有离开过神殿,心中涌起愧疚,温柔摸了摸它的脑袋顶,“好,不过以我们现在这样的外貌,在人间活动很不方便,我可以幻化成普通人类,彻底遮掩女神的气息和小宇宙之力。而你……恐怕也得改头换面了。阿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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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化身为面目平凡普通人类少女的模样,牵着一条白色牧羊犬,开启了旅行----在冥府通过一代代的真实之书与亡魂,我并没有和地面世界社会脱节:这个女性也能穿上裤子而非裙装,像男人一样自由往来的时代,也像一本厚厚的书册,任我翻阅直至最后一页。
城市的变化历历在目。马车消身匿迹,燃烧提炼能源的机械取而代之,而经过人类自己发起浩浩荡荡的战争与清洗,欧罗巴大陆上的人类贵族阶层,已经和从前不太相似----稀少再有路易十五时代那种奢华排场,他们的特权和人数一样减少,其中大部分又渐渐过上平民一般,需要工作来维持庄园产业开销的生活。
弗洛伦萨美第奇家早已灭绝,所有的财产都收归了“政府”,当然,这并不代表,我再来人间两手空空毫无金钱----那么多年代理冥王和财富之神,得到在人间方便生活钱财的方法实在易如反掌:比如命令早已身在冥府的“印象派”画家灵魂,画出一副向日葵之类的大作,再送去人间拍卖行……一张后面有很多零的支票就到了我手里。
“这就是人类最喜欢的财宝?”白牧羊犬嗅了嗅花花绿绿的钞票,表示不解。
我点点头,“我们在人间生活也需要它,现在的趋势是,拥有它越多的人,地位越尊崇----所以冥王身为财富之神,最终掌管大地其实也符合人类的意愿。”
阿尔法点点头,灵动的眼睛好奇地看着我如何花钱:我带着它住在意大利最像神殿的旅店之中,给它享用各种来自异国的水果,还和它一起,欣赏人类文明最后的余晖。
这一夜,阿尔法又变成少年的模样,和我一道坐在米兰歌剧院的包厢,聆听那音色漂亮声域宽宏的献唱----
“温柔的回应
想着你的人
越是深情款款的暗夜
越是无言
像婉约旋律般舒展
像熏醉烟雾一般的聚散
而我凭着夜色灿烂
放纵思念
你当更无眠。
越是想躲开的纷乱
这感觉越是循环
像婉约旋律般舒展
像熏醉烟雾一般的聚散。
而我凭着夜色灿烂
放纵思念
你当更无眠
谁看见我的爱盘旋。”
剧台上人影绰绰,华服长袖舒展开,肆意演绎名为爱情的主题。
我垂眸静听对心上人的追求与炙热的希望,慢慢抬手,紧贴发涩的胸口。为什么?我在明明没有悲哀和痛苦的极乐净土生活了两百多年----我分明已经习惯不去思念----这才回到地面多久?就被人类勾起了那些……我曾与爱着的黄金羽翼,耳鬓厮磨亲昵无比的回忆。
阿尔法忽然伸手拉了拉我的白衬衫袖子,我勉强抬眼看向它----
“您眼里亮闪闪的。”它悄悄道,“像草上的露珠一样好看。”
是……是吗?
我抬起手背触了触自己眼睫,居然感到湿润,一怔之后,我低声道,“没什么,这是打动了我,很出色的音乐,就像冥府的奥路菲----等创作这些音乐的人类永恒归为冥府,他们依旧会为冥王表演献唱。我只是先……先欣赏。”
阿尔法蹭了蹭我,安静地把脑袋搁在我膝头,一起听到谢幕掌声雷动----还是什么也没多说。但我自己知道,不必再自我欺骗----他无时无刻不悄然而至,占据我徒劳的思念。
我怅然触摸自己身上亚麻面料的衣裳----那个早已消失了痕迹气息的男人,我深切记得,轻理他柔韧棕发时的触觉----然而一切,如玫瑰凋零,夜莺弃巢,再也无法重现。
于是,我合目,手指深深掐着镀金座椅的小天使把手,我反复告诉自己,他不复存在,这样也好----无论如何,他都不会经历,人类从大地谢幕的结尾。
离开曲终人散的剧院,夜已深沉,我带着阿尔法安静行走于城市的街巷内----不同与十八世纪,人类文明已经让夜晚变得拥有了光亮,只是,他们所谓滋生于黑暗中的罪恶,丝毫没有因为“灯光”的诞生而湮灭。
麻烦于我初现。
我面无表情地望着持枪蒙面的人类男性,三个。他们威胁我,不许叫嚷,还要上那辆停靠在路灯下的车辆。
我立即想到了从拍卖行得到的那张支票,以及听说卖出了更高价格的绘画向日葵----人类果然贪婪,是想要钱,还是想从我这个“破落贵族后嗣”手中,发掘到其他艺术品名作?
阿尔法这个在人类看来面色白皙的少年,快步挡在我身前。但他外表显然毫无震慑对方的作用,在人类凶犯眼里,我和他,脆弱得就像可以轻易折断的柳条----
“不用脏了您的手。”阿尔法闷声说,“我不喜欢这样的人----干脆……”
我点头,轻描淡写道,“好,喂皮同。”
随着巷道内卷起腥风,神话时代就归阿尔法看守管束的巨蟒灵魂,只伸出舌头一卷----吃几个人如同吞了几只小田鼠般塞不满牙缝,它并不满足地摆摆尾巴,却被呵斥着退回异界。
不到一瞬,昏黄的路灯下恢复宁静,地上还有两个单薄被拉得斜长的影子。我抬头望了望天空,只是……刚刚阿尔法暴露出了神物的小宇宙力量,会被圣域那边察觉吗?
三天后的早晨,我正享用早餐,一边喝着叫可口可乐的流行玩意儿,一边翻阅报纸,头版刊登希腊圣域教皇将拜访罗马基督教宗的新闻,而随行的还有他的徒弟等其余两名黄金圣斗士。
哦,这是麻烦的后续吗?那个深夜的事态,是不是就像倒完在玻璃杯里后,还会持续不断冒出气泡的古怪饮料?
我嫌弃地搁下杯子,不太认为这是巧合。要知道,现在这一任教皇,两百多年前还是少年时,他就是个常常让我不舒服的家伙:史昂。
那一代,十二位黄金圣斗士全都被我扔回圣域废墟之后,最终在满目疮痍破烂不堪的遗址上,继承了教皇职位的,居然是年轻的史昂。
是,我可以想象到,阿斯普洛斯身负弟弟死去和曾经背叛入冥王军的十字架不再适合那个位置,而担任代理教皇的希绪弗斯他……他一定是用自己已经失明这个理由来推辞……他又一贯欣赏史昂的能力……
我咬住唇,生生不再去擦拭记忆中那温和的声音和带着笑意的眼睛,我只拼命灌输自己,想史昂----曾经的白羊座,此刻是一袭教皇法袍,立于占星台上,望着璀璨星空,捕捉人间的异动吗?
算他有点本事。不过,他就算是教皇得到岁月的庇佑,现在也肯定是一个,和当年塞奇看上去差不多的半老老头了。我忍不住挖苦地想,眼角皱纹,头发褪去沙金色转为苍白,但狡猾和阅历想必随着年龄增加而更强……真可惜,他代表冥顽不灵的人类,依旧选择侍奉雅典娜,和冥王为敌。
在据说史昂一行抵达罗马的当天,我已经领着牧羊犬,来到了码头,开启自己的旅程。作为麋鹿,阿尔法怀念毫无工业化污染的纯粹美味果实,我思索一番后,想到了这类地方:圣域附近的岛屿,比如那个药师岛----史昂手中一直牢牢控制着那一方,并把它们作为天然草药和各种食物种子的仓库,圣域活像在经营一个标本方舟。而等我上了岛,阿尔法可以把优质的植物,全都啃食光。
海风吹拂着我的裙裾----就算现在史昂站在我面前,他也一定认不出,这个脸上还有雀斑的普通短发年轻女性,曾经以银发俊美贵族的男人面目,在圣域生活过。
戴着遮阳帽和墨镜,亲手拎着简单的行李箱,我和阿尔法登上客轮,往希腊方向而去----
当然,船并不是最快捷的办法,人类设计出了可以在天上飞行的交通工具,所以现在的天空,比上次圣战前污浊许多。
我摇摇头,干脆仰起脸,看着人类制造的飞机,在天幕上留下道道痕迹,就像一块原本天然无暇的蓝色宝石,被小刀粗暴地割划----人类这种生物,已经开始公然宣称,他们是万物之主,还狂妄地以为能统治自然。
这是我听过最新鲜好笑的笑话----而什么叫才真正的自然之力,神造之迹,他们,会明白的。
作者有话要说:
和冥王圣战是在1990年发生。不过之前打海王和仙宫至少得一年吧?十二宫则是十三年前,倒推撒加叛乱是,1976年左右。
第105章 药师岛的后人
航行无可避免将记忆和感情的阀门大开,如海浪滚滚袭卷而来。我站在甲板上,远眺一望无际的海面,大约是从前的经历太美妙,竟然控制不住油然而生的渴望:假如,此刻能偎依在那宽厚的肩头,与他一道感受金灿灿的落日温暖染遍,该多好?就算他看不见……我痛苦地妥协想,我也能凑在他耳鬓边,细语呢喃描述令他了解----他即使失明,也会微笑幸福吗?
可是,他,没有我也已经如美梦实现般过完人生,灵魂气息都匿迹了。我又想。他有哥哥,侄子,朋友,还有他终于变成普通人的女神----就算看不见,活着也一定是,幸福的吧。
纤长的手指空空落落,冰凉的海风穿梭而过,再没有外套口袋能让我温暖抵挡。一切空想终究是破碎的海水泡沫,始终只有我独立的身影,还有牧羊犬静静趴伏陪伴----它只偶尔起身,给甲板上大胆蹦跶的海鸥让开位置。
我蹲下身子,像安抚自己般摸摸它柔软的长毛,又自我安慰,希绪弗斯还是不要知晓现世的好----因为现在的海洋,已经远没有两百多年前清澈干净,海中鱼类和其他动物的数量也大幅减少----被人类肆意掠夺,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