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囤地!发家!致富!完本——by种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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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曙嘴角抽了抽,“董家还真敢。”明明就是董小月深夜自己到贾杀敌房中,怎么就成了贾杀敌犯了流氓罪?
“没办法,流氓罪。只要是女方愿意告,一告一个准!”朱红摆摆手。她心情复杂,不是为了贾杀敌,而是为了董小月。董小月是个淳朴热情的姑娘,她对于读书有一种难得的热情。这样的女孩嫁给贾杀敌,真是可惜了!
朱红对贾杀敌没有任何好感。她看不惯洪晓东吊着村里男青年,但是更看不惯贾杀敌明明靠着洪晓东吃饭,却一副清高的模样!真是虚伪至极!
“贾杀敌刚开始不愿意,但是后来支书跟他单独说了一会儿话,他就答应了。也不知道说的是不是流氓罪。”闪电接话。
这年代,流氓罪可是非常重的罪,轻则坐牢,重则枪毙!如果董家真的敢豁出去,告贾杀敌对董小月耍流氓,那么贾杀敌就完了!
贾杀敌可能也知道这其中的深浅,所以在董支书的威胁一出来,他就明白自己根本无力反抗。且不说会不会坐牢,贾杀敌他是知青,在都村这地儿人生地不熟,董家在都村多少有些能力,只要董支书卡着他,他的日子就不会好过!所以他不得不应下董支书的条件,和董小月结婚。
“贾杀敌现在像是一只喷火的机关枪,见人就喷!”胖球儿搓搓手。董支书带人到知青宿舍的时候,他正在做饭。那来势汹汹的一群人,把他吓了一跳,手不小心碰到了滚烫的铁锅,手指起了几个水泡。
董支书他们走之后,知青宿舍那边的氛围实在是太奇怪了,所以胖球儿他们几人才受不了,一同到白曙家中避一避的。
“这儿真好,我也想在村里有这么一个家。”朱红看着白曙家中井井有条的样子,再想想自从白曙离开后,知青宿舍发生的种种事情,一时心生感叹。知青宿舍,那就是一个多事之地!
“你们也可以。”白曙这话意味深长。
朱红还以为白曙是在跟他们客气,玩笑似地摇摇头,说道:“希望吧。”他们是知青,跟村里人不一样,跟白曙的情况也不一样,想要在村里安家,除非结婚!
结婚,特别是和当地人结婚,那自然不好再住知青宿舍。而都村的知青,第一个跟当地人结婚的,就是贾杀敌。
在董小月和贾杀敌结婚前一天,白曙刚从山上探望黄豹回来,路过小树林的时候,又看到了贾杀敌和洪晓东。
“你真的要跟董小月结婚了?”洪晓东的声音哽咽,她趴在贾杀敌的怀里,哭得厉害。
“晓东,我没办法。董家逼我!”贾杀敌的声音里含着怨气,即使隔了老远,白曙是能感受到一二。
紧接着,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还夹杂着似有非有的喘息声传了过来。
非礼勿视,白曙转身离开。
董支书家办婚礼,村里每家每户都去了。
婚礼在秋后,正好都村已经核算了工分,每家每户都分到了粮食和鱼,村里人的手头都比较宽松,所以到支书家中吃喜酒的人,脸上都洋溢着喜气,手里也提着贺礼。白曙带着爷爷、奶奶,跟着大爷爷白日朝一家都到了董支书家中。
是的,这场婚礼的举办地点,就在董支书家。这场婚礼的酒席,都是董家一手操持的,董支书嫁女儿,婚礼办得跟入赘找婿一样。董家甚至还在自家隔壁建了个房子,让董小月和贾杀敌婚后入住。
白曙跟白家人坐,满了一桌,他非常平静地看着这对刚结婚就有异心的新人。
新娘一脸娇笑,新郎强挤出笑容,眼睛伸出还闪着算计和怒意。
整场婚礼,可能只有新娘和部分单纯是来吃酒席的村民,是真心的欢喜,因为席面还算不错。
酒席离场,白日朝感叹:“董支书精明了一辈子,没想到临老在女儿的婚事上,倒是犯了糊涂!”
董支书一个外来户,能在都村做到支书,能走到现在这个地位,靠得就是他的脑子。这么多年来,虽然白日朝对董支书颇有微词,但是董支书的能力,他是没法否认的。可是嫁女儿一事,令白日朝唏嘘不已。董支书,也老了。
“父母,是拗不过儿女的。”白三朝感叹了一句。无论是他,还是董支书都一样,没法逃脱这句老话。
“贾杀敌看着可不是个安分的,以后董小月可有罪受了!”白金氏满脸不屑。董小月,又一个蠢货。
白金氏一语成谶,只一年时间,董小月和贾杀敌的婚姻就出现了个变故。而这个变故,也影响了到了白曙,影响到了都村知青,甚至是整个华国的知青。
第17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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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大都大学关于招生(试点)的请示报告》在华国日报上刊登,华国计划于下半年开始招生的消息在全国传得沸沸扬扬。这次上大学跟以前不一样, 选拔对象是优秀的工农兵青年, 不用考试,实行的是“群众推荐、领导批准、学校审核相结合的办法”。
都村有两个名额, 为了这两个名额,村里这段时间闹腾得厉害。
“白曙, 你真的不打算上大学?这可是一个天大的好机会!”
朱红相较于一年前,显得成熟多了, 脸上的笑容更加淡定从容。
白曙摇摇头。不仅是朱红如此劝他, 家里其他人也一一来劝过他。工农兵大学的确是一个好机会, 是知青逃离农村的好时机。只是这样的好机会, 很少会落实到知青头上,多是在当地人中产生。不过白曙例外, 白曙算是都村当地人, 他想要上工农兵大学, 倒是有几分可能性, 至少比起朱红他们几个, 胜算大多了。
“听说其中一个名额已经落到贾杀敌头上了。”朱红一边吃着胖球儿做的小鱼干, 一边说道。
一年的时间,改变了很多。她和胖球儿的关系, 也已经确定了下来。
前两个月,朱红和胖球儿谈恋爱了。朱红胖球儿两人都是大都城的知青, 年龄相仿, 脾气也合拍, 家境都不错,所以两人定下后,就回城跟家长说了。
这时候的知青多是不愿意在农村谈恋爱的,因为很多人都打定了一个主意:要回城!回城才谈恋爱。
胖球儿和朱红年纪不大,还不到二十,但是却已经见过家长了。在这个提倡晚婚晚育的社会,算得上是有些出乎人意料了。所以当朱红和胖球儿谈恋爱那会儿,村长还特地找了两人,开导他们,“你们年纪还小,谈恋爱就是浪费时间,浪费革命青春,你们应该把主要精力放在工作上,不用那么早就考虑个人问题!”……
胖球儿为这事,还特地找白曙吐槽了一段时间。
白曙当时面无表情地听他抱怨,但心里却对他一边抱怨,圆脸上一边出现得意的笑容感到无语。胖球儿这家伙,自从和朱红好上之后,许是活得开心了,连山过得肉又回来了。人家下乡是变结实了,变瘦了,他下乡是变圆变壮。
不过朱红和胖球儿的事情,也并非是一帆风顺。胖球儿虽说已经恢复了好成分,但是当初到底还是被打成过坏分子,所以朱红的家人一开始是不愿意的。但是,在胖球儿到朱红家中做了一顿饭之后,朱红的家人纷纷改口,对胖球儿比对朱红更加热情。也就是这时候,白曙才真的相信,朱红平日里说的,她“没有遇到胖球儿之前,在家里吃的就是猪食”这件事的真实性。
“董小月就不怕贾杀敌离了村里,就不回来吗?”白金氏拿着一盘麦芽糖,从外面进来。这麦芽糖是她前几天和妯娌邱氏一块儿做的。还有几日就过年了,村里各家各户已经开始准备年货了,她自然也不例外。自从白金氏和白三朝搬回村里住之后,白家的春节就默认在都村过了,所以这两天刘英也回到村里帮忙了,白金氏正好腾出手来,做些乖孙喜欢的小零食。
村里要推举两个人去城里上大学的事情,是个爆炸性的新闻,白金氏自然关心得紧,可是不管怎么劝乖孙,乖孙都不愿意去。她也就由他了,反正以后肯定还是有机会的。
朱红站了起来,接过白金氏手里的托盘,“白奶奶,您可说对了!董小月刚开始不愿意,可是后来不知道怎么了,就改口同意了。”
朱红乖巧,有眼力劲,白金氏还挺喜欢她。对于这样一个有些脑子的女孩,白金氏以前还曾经担心她会和自己的乖孙有些什么,但是后来她发现,朱红喜欢的是胖球儿,她就放下了一颗心。在白金氏眼中,乖孙还是一个孩子,是个特别优秀的孩子,没必要那么早就谈恋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