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编辑番外篇完本——by o白野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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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墨对他解释道:“国内的轻小说是日本的舶来品,具有很强烈的动漫感。以我个人的见解,《新绘》刊登的稿件,都有一种类似于世界系的属性。他把现实世界简单化,然后让主人公——通常是青少年——与世界存亡相关联。经历了本土化以后,这个世界观往往以中国传统神话为背景。前几年《新绘》上流行的稿子,通常都是主人公得到力量,类似于妖精/神明/鬼怪,这些异类拥有自己的社会,隐没并决定着世界的走向。”
任明卿很聪明,他几乎没有什么困难就理解了庄墨的话,开始找来纸笔开始打大纲。庄墨恰到好处地道了晚安。他知道创作的过程是隐秘的,这段时间任明卿会进入他笔下的世界,和他创造的人物们呆在一起,庄墨希望他好好享受这段私人时光。
第13章 年轻人的口味
第二天早上庄墨起床的时候,任明卿还没有起。任明卿昨天醒得很早,还做了早餐,庄墨看着那扇紧闭着的卧室门,猜他是因为码字而熬夜了。庄墨后悔自己考虑不周。两天时间写完一篇短篇小说,即使对很有经验的短篇小说家来说也并不容易,更何况任明卿临时接手。当他决定接稿的一刹那,毫无疑问就必须熬夜来完成。
庄墨并不赞成熬夜这种行为。很多作者有在深夜赶稿的习惯,其实那压根没有必要。熬夜源于工作效率的底下,大部分时候,他们坐在电脑前浏览微博、追剧看电影,拖到死线,一拍脑壳,赶紧熬夜憋几个字凑合。虽然任明卿完全不是这种熬夜,但对于身体的负荷依旧相当大,长此以往会造成内分泌紊乱、免疫力下降、体制过敏,得上这类那类的慢性疾病。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早知道他会熬夜,就不应该设定截稿期。这样想着,庄墨轻手轻脚地洗漱离开,体贴地不打扰可能刚刚才睡下的作家。
整个白天,庄墨依旧坐在田恬身后的位置上,时不时视奸他的显示屏。
田恬正和他的可达大大痛苦地改稿。他们两个昨天才疯狂地丢过表情包,像是失散多年的亲兄弟,然而随着改稿次数的增加,现在他们说话都开始打句号了。气氛在肉眼可见地变僵。
田恬在一天之内颠覆了对可达的好感,现在他认为对方是个冥顽不灵、傲慢自大的家伙。而可达觉得自己受到了侮辱,这个叫“一口咸”的编辑根本不尊重他,对他的作品指手画脚。写商稿根本谈不上是创作,只是像个提线木偶一样受人摆布,现在他的小萌文已经面目全非了。要不是手头太紧,他恨不能拖黑这个黑心的资本家。
“你这个开头依旧不行。”田恬噼里啪啦敲打着键盘,“开篇一定要丢出主线悬念。狐狸是只什么样的狐狸,他的核心人设是什么,他要去做什么事,遇到了怎样的困难,你必须在500字之内就交代完,不然读者不会被吸引。短篇稿的前500字非常宝贵。”
可达没有回复,装死,但在屏幕前咬牙切齿。他忍不住想:这个一口咸究竟知不知道他是谁?他在微博上可有8万粉丝!粉丝量相同的大大有没有过跟他同样的遭遇?他现在压抑着火气配合修改,是不是自轻自贱?
田恬怀疑他已经失去了这个作者,深深地叹了口气,却不料背后的庄墨闲闲地说了句:“不错。”
田恬哼了一声:“不就是解构文学吗?我可是科班出身,多看几篇就明白了!”
不远处的烈火哥嗯了一声,竖起了大拇指:“小田儿昨天看了三大摞杂志,快12点才下班回家,觉悟很高!继续进步!”
田恬被兜了老底,气急败坏地瞥了一眼庄墨:“我、我只不过是在公司蹭网!”
昨天被庄墨教育了一顿后,田恬意识到他在专业性上的欠缺。他在大学里进修的内容偏向于纯文学,而纯文学与商业化之间隔着一道鸿沟。庄墨走后,他立刻到楼下的书店里买了罗伯特·麦基的《故事:材质、结构、风格和银幕原理》,以及《畅销书写作技巧》、《情节!情节!》、《故事技巧》、《冲突与悬念》等一系列实用类书籍。这样,每当可达提出疑问的时候,田恬就疯狂地翻书找答案。虽然有点临时抱佛脚,但幸运的是,他很快发现很多原理都是相通的,因为有大学四年的坚实基础,他要理解商业化写作的内部逻辑非常容易。这就好比他是个考过了微积分和数论,回来做初中数学题。
他把这些毫无保留地教给了可达。他不止希望引导可达把这篇文章写好,还希望可达能触类旁通,从这次的写作过程中领悟到抽象的写作原理。但可达显然没有那么高的天分。田恬又翻阅了过去的《新绘》稿件,给他归纳总结出大量的案例,帮助他去理解故事为什么这么写。
田恬全情投入,一整夜都在忙碌,事后很想被表扬。但烈火哥在庄墨面前揭他老底,他立刻就害羞起来。讲故事逻辑,看样稿学习,这是庄墨第一天来公司做的事,他依样画瓢,岂不是说明他认可了这个死毒舌?!这不要他得意死!更何况看了三大摞才吸取经验教训,这让人怎么装逼?!
“笨鸟先飞,也不失为一种求生方法。”庄墨往田恬心上撒了一把盐,走到电脑前检查工作,QQ列表里任明卿的头像还黑着,他的ID叫洗灰。
“这就给你拖黑!”田恬抢过鼠标,作势要对任明卿下手。
庄墨什么话也没说,拿出手机操作一番,田恬听到口袋里传来微信提示音,打开一看,庄墨发了个红包,88块钱.
田恬眼里都是钱,心都化了,回过神来趾高气昂地哼了一声,以示他不为所动,身体却乖乖给庄墨让了座,还顺道帮他打了水,对他给“洗灰”设置特别消息提示音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任明卿直到中午才上线。庄墨这次直接挤开田恬,接手了QQ。
一口咸:写的怎么样了?
洗灰:您好,还没有写完。
一口咸:嗯,写了多少?
洗灰:6000字这样
庄墨觉得这个手速对于一个佛系作者来说,已经非常可观了。
一口咸:请问是一个怎样的故事呢?可以发给我看一下么?
洗灰:抱歉,写到一半,思路还没有彻底理清,等成品再上交,可以么?
一口咸:没问题
一口咸:什么时候能够写完?
洗灰:对不起,这个也没办法保证。今天晚上有夜班,我尽量在上班前写完。
一口咸:加油。
等了一上午,网聊三分钟。田恬见庄墨心满意足地下线,不免努了努嘴,呵,男人!
“他谁啊?”田恬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不那么嫉妒。凭什么庄墨就可以找到这种作者,一上手就写个6000,他的这位大神磨来磨去,一小时150,凭什么?
“就上回那个。”
“写的有那么好么?”田恬酸溜溜地说。
庄墨抬起头来,盯了他好一会儿,田恬做贼心虚地清了清嗓。他知道庄墨着紧这个洗灰,这么说庄墨要不高兴了,但是要他闭嘴不挑衅,那比登天还难。
想不到庄墨看了他半晌,松了松自己的领带:“不错。”不知道是讲任明卿写的不错,还是认同田恬的闲言碎语不错。他起身拿起任明卿两年前写的五份备用稿,放在田恬面前,“你看看,告诉我什么感觉。”
田恬的眼神从戒备到狐疑,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他好比拔了老虎屁股上的毛,正打算以身搏虎、然后光荣地以身饲虎,却发现老虎邀请他一起打局桥牌。
“……唔。”田恬被委以重任,自尊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在还没来得及傲娇之时,就开始任劳任怨地读稿。
田恬是从他上次惊鸿一瞥的搞笑文开始看的,看的时候很开心,看到结尾就不笑了,甚至眼眶微微泛酸。其后几篇里,他看得要慢一些,仔细一些,同样得,也很容易在结尾处红了眼圈。庄墨一直在旁边默默观察着他的表情。
等他全部看完,庄墨问他:“怎么样?”
“嗯……还不错。能驾驭很多题材和风格,脑洞很大,很会做设定,科幻也好奇幻也好,设定都很吸睛。这些完全不同的文章如果要说什么共同点,就是人物塑造得很好吧。但是,”田恬加重了这两个字,希望他的转折能让庄墨惊慌失措,“虽然他的人物细节处理得没有问题,人设也立得住,但有些主角让人喜欢不起来,不讨喜。他结尾又总是处理得很仓促,戛然而止,就总觉得故事的完整性还差一点——而且他好像只写过一篇HE,其他全都BE了,太惨了吧!为虐而虐啊!”
“我不是要听这个。”庄墨淡然,“我是问你作为一个读者的观感。你觉得这些故事,你在平时会去看么?”
“BE不看。”田恬答得非常干脆利落,“生活已经很凄惨了,我为什么还要去故事里受虐?”
“在你第一遍看的时候,你又不知道BE还是HE。”
“如果在网上,我会看评论。HE难道不是网络作者最起码的操守么?!”
“那你看了开头以后,看得下去么?”
田恬点点头:“他的故事悬念感很强,因为他的设定总是别出心裁,我即使不喜欢他的人物,也不得不看到结尾,因为我想知道所有的真相。”
“你看了这些文章会想关注作者么?”
“当然。”田恬心不甘情不愿地说。他一点都不想奉承庄墨的作者,但鉴于他看了洗灰将近5万字的免费故事,他已经对这位作者产生了一丁点感情了。田恬不愿意说一些恶意中伤他的话,即使他听不到。
“你看他的稿子,觉得费劲么?”
“有点。”田恬实话实说,“他有些句子写的太长,咬文嚼字;有些设定和情节太复杂,我一个文科生根本看不懂。”
庄墨点点头:“那如果你关注了这个作者,他发了一篇新的稿子,你会在什么时候去阅读?”
田恬想了想:“如果他全是HE,我会愿意每天睡前刷一发。不过不能太烧脑,平时下班已经很晚了,我很累,不想动脑子。”
庄墨把他的意见全都记录下来,完成了这次调研。
他选中田恬做试读者,因为田恬是个95后,从小浸淫二次元,他和现在的小孩子所接触到的东西是一样的,口味也是一样的,他的眼光代表着一批正在成长中的核心消费群体。在畅销书界,有这么一句话:谁征服了初中女生,谁就征服了一切。对于任明卿文章中出现的问题,庄墨了如指掌,但庄墨想要知道:小孩子对他到底什么感觉,欢迎还是讨厌?接受还是抵触?这关系到他未来能发展到什么层次。庄墨希望把他捧到后网文时代代表人物的位置,他的文字感觉能不能吸引95后甚至00后,这是关键。
作者有话要说: 当作家是一种什么体验?
创造世界。
第14章 他们开了房,然后疯狂地赶稿
QQ上,可达不是鸭传来了新开篇,田恬短暂地从失去作者的恐慌中解脱,继续指导改稿。整个下午,田恬几乎都在手把手教他怎么写,有时候甚至想自己撸袖子上。他想不明白,为什么在微博上坐拥8万粉丝的读物博主,写作功底竟然能差到这种地步。难不成他的粉丝都是买的么?脾气倒是与粉丝量呈正比。
而洗灰却非常安静,只在傍晚发来一条消息,为自己没能及时完成作品表示道歉。
虽然不是他的作者,田恬却为他着急:“审稿会安排在明天早上,你晚上要上班,还有时间写么?”
洗灰:抱歉,我也不确定
一口咸:写了多少字了?
洗灰:一万左右
一口咸:还差多少
洗灰:差高潮和结尾
一口咸:那赶一赶,能写完么?
洗灰:我尽量
田恬转头通知庄墨:“你的洗灰明天可能交不了稿,你做好心理准备。”他本来应该幸灾乐祸的,但是可达的稿子也还差了一半,以至于他对庄墨的态度近似于唇亡齿寒、兔死狐悲。
庄墨抬起那双深邃的眼睛,平静地凝视了他半刻,然后“哦”了一声,继续低头玩手机。指针到了五点,叶瞬像昨天一样潇洒地离开了办公室,而庄墨却没有挪窝的打算,甚至在天黑以后询问加班中的田恬和烈火哥需要什么外卖。
烈火哥写完卷首语,检查了自己的待办清单,发现还有定稿本期杂志封面、撰写本期作者访谈、审核叶瞬上交的白殇殇新书《过去的我们都哭了》上市营销方案、走访24个报刊亭进行市场调查,并拜访7个经销商。这样的工作量对他来说稀松平常,他站起来,打算到天台上做三十个俯卧撑、练一会儿哑铃,算是对自己不幸处境的微小补偿。可是,就在他刚刚抓起哑铃的一刹那,他桌子上的电话机又铃铃铃地响了。
“帮我接一下!”烈火哥实在不愿意打断自己的健身时间。
田恬听到传唤,不确定地扫了圈办公室,发现只剩下自己和庄墨,而庄墨摆明了他不想去。田恬从未见过如此下流无耻之人,他实在想不出庄墨除了跟洗灰说了两句话之外还干了什么。
田恬气哼哼地走过两排办公桌,拎起了听筒:“喂?!”因为一肚子火,他的语气非常粗鲁。
对面愣了一下,似乎他的一生中还没被人这么粗暴地对待过:“请问是《新绘》杂志社么?我是观文的许唯,你们主编在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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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恬觉得许唯这个名字似乎在哪里听过:“不在,他住院了。”
许唯听到这个消息颇感诧异:“那现在你们的执行主编是谁?”
“烈火哥。”
“他在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