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种田完本——by 拉棉花糖的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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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事们:“……”
憋屈死了,老爷的道理总是这么奇怪又难以反驳。
诺森伯兰领破的例也不是一个两个了,饶是如此,给奴隶房子住,仍是有些惊人了。
他们做最后的挣扎:“那也得围上高高的栅栏,让警役看守着,否则出现逃奴怎么办……”
“可以啊。虽然我觉得,逃走才比较傻吧,除了我还有人给他们那么多糊糊吃吗?”崔栖潮若有所思地道,“我觉得没有。”
管事们:“……”
……
起初,奴隶们是不知道自己要有房子了的,他们被命令将城堡后头的地整得更加平。城堡后方的山坡特别陡峭,还不到悬崖的地步,但基本是难以上下的。
整好了地,将泥巴地踏实了,还要伐木。奴隶的房子当然不会太好,木头只用来做支柱而已,中间用藤条编织,缝隙糊上泥巴,连石灰也没有抹。屋顶木片的缝隙间,则用晒干了的茅草铺好。
至于床么,自然也是麻布、稻草堆铺设而成的。
这样的房屋,简陋到没糊墙时会被误以为是牲口棚。整体只需要几天功夫就能完成,已经和庄园里茅屋农们的住所差不多了,只是少了些家伙什。
将屋子搭好之后,管家还来验收了,挑剔地摸了摸墙,心中嘀咕,老爷竟然允许他们砍林子里的榛木,还有稻草用得这样多……
“哼,可以了。”管家阴阳怪气地道,“你们这些牲口,以后就住在这儿了,告诉你们,警役会时刻盯着你们,别想作怪。”
一时间没有人说话。
因为他们不能理解管家的意思,什么叫他们住在这儿?
谁会为自己的工具专门搭个(相对)正正经经的房子啊,没人能反应过来。
管家不悦地重复:“我就劝老爷了,这么惯着不是回事,看看你们,得到这么大的恩赐居然还无动于衷。这么一座利利索索的茅屋,给一群笨猪住,真是浪费!”
这时候才有人清醒过来,颤抖着声音问:“您是说,这是我们的房子?”
“什么你们的?”管家暴怒,“这是老爷的!”
对,这是老爷的,就是说,老爷要给他们单独的房子住?
那些从自由民或者和农奴成为奴隶的人稍微好一点,从父母、父母的父母那一辈就是奴隶的人,则完全傻了,眼泪大滴大滴涌出来。
他们,居然能住房子么?
作者有话要说:
小白:凸
第40章 迈出富庶的第一步
管家满意地看到奴隶们都抱头痛哭, 都已经亏了, 至少这些蠢猪得露出些感激的样子吧?
别说管家不满, 连仆人们都有那么点羡慕,他们居住的地方也不过是把通道隔起来罢了, 下等人是不可能拥有自己的房间的。
那些奴隶别说有房间了,还有自己的茅草屋,虽然不是在城堡里面, 虽然只是老爷给他们住的……但无论怎么想,还很值得嫉妒啊!
奴隶们知道这是自己住的地方后,更加用心了。这不是城堡里隔出来的住处, 不睡觉时可能就被人踩来踩去,满是赃物, 也没有任何私密。而有一个单独的空间, 意义就不同了。
他们奴隶把这茅草屋休整得更加舒适, 将泥墙糊得密密的,不叫寒风透进来, 将泥地踩得更实, 并从林子里采来大量的灯芯草混进去,用来吸湿。
充满暴晒后阳光气息的干燥稻草堆放在一起, 是大家还算舒适的床, 所有人挤在一张床上, 无论坐、躺、吃东西还是聊天,这算是唯一的“家具”了。
无疑,同住茅草屋的遭遇令同屋的奴隶相比其他人更亲近,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奴隶们也开始在城堡里有小团伙了。后来崔栖潮还有所耳闻,不过尽是些什么捡牛粪、拌肥之类的事,这种中世纪“宅斗”,或者叫堡斗,让崔栖潮非常提不起兴趣关心。
好的方面就是,奴隶们爱护茅草屋就像自己真实的家,住在这里好像就能做梦,没准哪一天,他们也能获得自由,住在真正属于自己的屋子里。可能不是茅草屋,而是木屋了。
从前诺森伯兰堡的奴隶们没有梦,现在他们有了,因为从前也做梦都想不到能有现在的遭遇呀。
而对于庄园里的人来说,奴隶们其他的待遇还远在城堡中,那些屋子,可是老远都能隐约看到,瞒不了人。
这事儿成了冬天的大谈资,农民们窝在某人家里,一起挨挤着取暖,议论那些屋子。
“还记得老麦克么?那个该死的小偷,一家人都成了奴隶,现在也住茅屋里!”
“到底是走了什么狗屎运,一个小偷,一个奴隶,也能获得如此宽容的奖赏。”
“我的屋子,修建的时候为了获得老爷的允许,到林地去砍木头,交了多少粮食。”
“就是,也不知道他们屋子里有什么,用的是什么木头搭梁。”
阶级观念如此严重的时候,贵族和平民泾渭分明,而这些农奴与奴隶之间,也存在鄙视链,奴隶是比农奴更卑贱的。
所以即使只是茅草屋,也引发了大家的嫉妒。
可惜也正因为阶级观念,他们不敢对这出自老爷的手笔提出更多不满,只能私下念叨念叨那些走运的奴隶。总之就是,他们可以得到老爷的羊毛衣,奴隶们不能住上老爷的茅草屋。
……
诺森伯兰贸易队带着粮食一路跋涉,抵达阿布鲁兹领,阿布鲁兹同样只是个男爵领,领地还没有诺森伯兰大,骑士也没有阿布鲁兹多。
今年阿布鲁兹的粮食也减产了,连贵族们都没有足够的面包吃,骑士们得不到好的供奉也不愿意出力,混过自己的值守期就是了。
在发现诺森伯兰贸易队时,所有人都以为是其他城堡的入侵者,他们躲在窗洞里,也不打算出去,反正,城堡的作用不就是供人龟缩么。
等入侵者在外面耗得等不下去了,就会自己撤退,当然,也有可能是他们的粮食耗光,打开门投降或者饿死。
贸易队把庄园里的警役抓来了,让他上去传话,他们不是来入侵的,而是来交换种子。
说着,雷蒙德还把一批粮食给警役看,证明他们的话。
就这个数量,这个质量,真的不像是带出来的干粮,有这么多颗粒饱满的粮食,也不需要上外头抢劫吧?
警役跑到城堡外头,仰着头对窗洞里的人说了自己看到的,阿布鲁兹领的领主将信将疑,询问有没有人愿意去和雷蒙德交涉。
骑士们全都装起死来。
领主无可奈何,只能说:“那就让那个警役继续和他们交谈吧,叫他们到壕沟前来。”
吊桥不放下来,警役也没法进城堡躲避,只能原路返回,汇报领主的意思。
雷蒙德率队到了城堡外,为了防止弓箭手,他们把盾牌举在头顶,身上也穿着盔甲,如此全副武装地大声道:“阁下,我们来自诺森伯兰堡,听闻这里种植了荞麦,我们的领主大人十分中意荞麦的味道,所以命令我们带上一批麦子来和您交换种子。”
雷蒙德把麦子露出来给他们看,眼里好的话,从城堡往下头看也是能分辨清楚的。雷蒙德还翻了几下,证明并不是只有表面麦子,“如果您愿意,咱们好商量。”
如果领主没看错,那些还是珍贵的小麦,拿来和荞麦换,真是他们占便宜了,即便荞麦数量多也一样。小麦的种植条件比较苛刻,做面包最好,但一年只有一季,他们的产量哪有诺森伯兰堡多。
领主怦然心动,让人从仓库里把荞麦种子拿出来,又叫雷蒙德他们退到下头去,叫所有骑士压着种子和雷蒙德交易。
虽然大家人数相当,但雷蒙德他们平时的伙食如何,阿布鲁兹平时的伙食又如何,根本没有可比性,要不是雷蒙德在崔栖潮吩咐下,真的没有坏心,就这样也能把荞麦抢走了。
就这么被屡屡误会,但几乎每个领主都抵抗不了麦子的魅力,还不乏想黑了他们的麦子的人,只是都败于阵下。
诺森伯兰贸易队就这么途经数个领地,在阿布鲁兹,他们换到了荞麦,在靠海边的领地,他们换到了甜菜,等等,因为大家都想要小麦,在约瑟透露的信息之外,还有人想用新鲜作物和他们交换。
最让人惊喜的是,在靠北部的领地,他们换到了羊毛树的种子,虽然领主没有提过需要,但雷蒙德可以确信,领主大人一定会喜欢的!
……
彼时,崔栖潮正在让留守城堡的骑士训练庄园里的农奴。
他让人到处去换种子,也没有让人过多掩饰来历,希望日后有更多种子,但这么一来,难保哪天不被人打主意。于是,未雨绸缪一番,给农奴来个训练,以这时候的战争规模,如果男性农奴都具有一定战斗力,完全不用怕入侵了。
那些奴隶中有些盗贼,其实训练他们成果可能更好,只是管事们始终忌惮新奴隶,崔栖潮也觉得暂时不要给予太多信任。
反倒是在农奴间崔栖潮受拥戴,大家对他尊重又敬畏,而且觉得他是最好的领主,加上最近,农奴们对奴隶的待遇很嫉妒,用上一些小奖赏,这些农奴就会奋力表现自己。
本身各个领地之中也有兵役,从农民里挑人来服役,以前多是挑的自耕农,身体强壮一些,也比农奴有钱,看起来体面。
当然,这么多人的兵器是不好供应的,拿的也就是些木棒甚至农具,这时候哪有那么多铁。身上的盔甲更不必说,麻布甲都没有。
崔栖潮思及华夏历史上所用的藤甲,让人从林地找来合适的藤条,编织成铠甲,制作好的藤甲也能防一般箭矢、刀剑,造价又远比铁甲低廉,只不过浸藤甲用的桐油不多,需要攒一攒而已。
就连正经骑士,对这些藤甲都很感兴趣,盔甲每一次损耗都让人心疼得很,藤甲打战时看起来是不够体面,但平时训练,或者出去打猎用一用,还是很不错的选择。
比起装备,更难的是崔栖潮在训练中看到的不足。
连骑士们列个阵都列不齐,又何况是农奴,他们习惯了一窝蜂做事,崔栖潮就坐在旁边监守,盯着他们练习最基础的阵列。
一向挑剔的管家都难得点头夸赞了,“都穿上藤甲后站得整整齐齐,拿武器的动作也一模一样,看上去还挺有气势。”
整整齐齐?一模一样?
崔栖潮觉得他在逗自己,就这个整齐程度,还不如做广播体操的小学生。
崔栖潮的华夏观念还是很根深蒂固的,大场面,每个动作要整齐得像是一个模子刻出来才好看,横着看竖着看全都要一条直线,站有站相,提着气才精神。
松松垮垮地站着,到底哪有气势了。
崔栖潮直接让骑士先别教这些农奴用弓箭,必须把队列练好,不让他看着实在太别扭了。
管家虽然觉得没必要,但别说,这些农奴加强训练后,看着是更加有气势了,他甚至觉得,如果换上盔甲,出去还挺能唬人的。
等队列终于提高到高中生广播体操水平了,崔栖潮才勉强接受,让人能进行下一步,没办法,他难道还能在中世纪训练出一支仪仗队来吗?
这队伍练成后,连农奴们自己都有点得意,觉得自己怪帅的。回了村舍后,还自发列队给其他人看。
在其他人眼里,这个整齐程度已经比得上正规军了,身高都阶梯式地排列好,看着也太厉害了吧。
“天啊,这是怎么做到的!”
“看他们腰挺得多直,看起来都英俊了许多……”
“这步子可真整齐,真好看啊!一迈步,人都拔高了!”
可把接受训练的农奴给得意坏了,别提他们去受训,领主还发豆子,练队列一点儿都不苦了,而且也确实比沉重的农活好。
在众人的夸奖、围观之下,飘飘然的农民兵们,恨不得上厕所都排着队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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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来临,霜雪解冻,农民又开始了一年的耕种,在领主老爷那里领种子,借牛马和犁耕地。今年领到的种子少一些,但没人有意见,因为种子各个都饱满得很,一看就知道能种出来好粮食。这就是保存妥善的好处了。
至于地里那些越冬的大麦成熟要晚一些,四月份才能收割,现在还不急着。
农民们内心有点窃喜,因为老爷去年把地都种上了,那么今年春播时,是不是要轻松一些?虽说活儿去年也是他们干的,但总觉得有点占便宜了。
诺森伯兰贸易队就是这个时候回来的,他们往回走的时候,远远看去,分辨不出旗帜,那些经过冬天“军训”的农民,迅速排成队,手里拿着农具,摆出了防御的姿态。但内心还是忐忑不安的,毕竟没经过实战,另一边赶紧让人去报信。
直到旗帜清晰了,大家才看清楚,这都是自己人。
而雷蒙德也吃惊地看到一群农奴排列得整整齐齐,手里拿着农具,却宛如士兵一般。什么鬼,这些是服役的民兵吗?为什么看上去那么有气势,显得他们贸易队都散乱了。
雷蒙德内心隐含不悦,嗤笑道:“还拿着你们的耙子干什么,要耙死我吗?”
农奴们互相看看,排头那个赶紧道:“立正!”
唰一下,所有人收起农具,站直了。
“报告骑士老爷,刚刚我们看不清旗帜,让人去报信了,现在去追人,说清楚。”农奴大声道。这个音量也是训练后的结果,对长官汇报必须清晰。
这可把雷蒙德和其他骑士给吓一跳,自己的腰都不自觉挺直了,天知道他们平时有多放松,“咳,知道了,快去吧。”雷蒙德说着又不自觉补了一句,“我们千辛万苦,完成了领主大人吩咐的任务,还有额外收获。”
要说一名堂堂的骑士,会和农奴较劲,简直太可笑了,但这种情况就是在雷蒙德不知不觉中出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