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种田完本——by 拉棉花糖的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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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斯的身份在诺森伯兰堡有一点点尴尬,他的父亲是骑士,又是领主的表哥,但地位显然不是特别高,还是被俘虏来的,现在是每天忙碌的附庸,还不是很受管事们待见。
骑士并非世袭,虽然兰斯从小开始学习,但以后不一定能被册封。虽然男爵阁下对他不错,但他不大好意思以亲戚的身份自处,反而经常侍奉男爵阁下,跟着男爵阁下学习,就像骑士侍从那样。
平时,兰斯一起玩的伙伴都多是厨娘的儿子,管事们的孩子只有在他有糖吃的时候才和他玩儿。
这一次羊毛树收获后,兰斯就得到了一份礼物,是男爵让莉莉给他缝的布偶兔子,里头塞满了棉花,鼓鼓囊囊,软绵绵的,外头是雪白的棉布,眼睛涂黑,外头一周还用甜菜根的汁液染出了一圈红。
莉莉小声告诉兰斯:“老爷说,你父亲每天回来倒头就睡,让这只兔子陪陪你。”
兰斯抱着兔子就不肯撒手了,其实对于这时候早熟的孩子们来说,更喜欢兵器,但是独一份的玩偶也挺有意思。
兰斯把小臂那么大的兔子系在背后,带着它和厨娘的儿子亚伦一起玩儿。
亚伦对兰斯的兔子非常羡慕,摸了又摸,他有个三岁的妹妹,但是母亲不让他乱摸,“这里面就是羊毛树的羊毛吗?”
“对啊!”兰斯捏了捏玩偶的胳膊,“你看过他们晒男爵老爷的被子和枕头吗?都是树羊毛的。”
“兰斯,你的兔子,可以借我玩儿一天?”亚伦问道。
兰斯陷入了沉默,他非常非常舍不得,但是又想到老爷对人那么慷慨,老爷是他的标杆,他觉得自己也应该大方一些。
这个时候亚伦已经看出他的为难,不好意思地道:“还是算了吧,我就摸摸它,晚上你还要它陪着睡觉的。”
兰斯的脸红了,他根本不怕黑了,虽然,晚上抱着玩偶确实很舒服……
“你等着,我给你弄一只来!”兰斯握拳道。
于是兰斯就跟着他父亲与骑士队,一起去林场打猎了,兰斯已经在学习弓、剑,他挎着弓箭和骑士们在林场转悠了一天。
当晚,崔栖潮就听说兰斯打到了一只野兔,他把兰斯叫来夸奖,野兔跑得那么快,这小孩儿才多大,就能打到了。
兰斯期期艾艾地说:“您可以把兔子赐给我吗?”
领地上所有飞禽走兽都是领主的,而兰斯从来没有向崔栖潮要过东西,他觉得有点儿惊讶,“当然可以,你是想吃兔子吗?”
“不是。”兰斯摸了摸耳朵,“因为亚伦也想要一只兔子,但是我不舍得把这只兔子。”
“你很喜欢亚伦吗?”崔栖潮又问道,“我经常看到你们在一起玩,其他孩子你不喜欢吗?”
兰斯没想到自己私下玩耍老爷也知道,但下意识老实答道:“也没有,但我最喜欢亚伦,我们最要好,他善良又忠厚。”
“你也非常善良。”崔栖潮说道,贵族阶层的孩子通常是不会乐意和平民及以下阶层的孩子玩儿的,可能与兰斯出生后没有在那种环境下待多久就和他父亲到处流浪有关,后来又来了诺森伯兰,他属于有点儿歪的贵族阶层。
兰斯腼腆地笑了,然后拿着领主老爷送给他的兔子跑去找亚伦。
这只兔子还受了伤,他们给它包扎好,然后亚伦抱着它睡了三天。
第四天的时候,他们一起抱着兔子去找崔栖潮了。
“这只兔子我们还给您,阁下。”兰斯说道。
“这是怎么了?”
亚伦灰头土脸地道:“兔子身上有虫,我抱着它睡觉,虫子咬得我睡不着。我觉得,兔子还是熟了的比较可爱。”
“这一点我很认同。”崔栖潮说道,“这只兔子已经送给你们了,不用再还给我,去厨房烧了它吧。”
兰斯和亚伦面面相觑。
崔栖潮鼓励道:“去吧。”
俩小孩抓着兔子就往厨房跑,果然,玩偶兔子可爱是一回事,活野兔还是应该吃了!
厨娘把这只野兔做成了自己的拿手好菜,葱烧野兔,当然,她有悄悄参考老爷使用的方法,没有把兔肉挂到臭。
烹饪时也不是整只烧了,而是剁开,里头还加了不少胡萝卜和豆子,煮出来能有一大锅,兰斯尝了一口,兔肉丁入味极了,金黄色的外皮,咬开里头还嫩嫩的,吸满了汤汁,葱爆香气四溢。
要说厨娘在老爷那里学到最实用的手法,就是去腥了。因为平时吃的肉多是野味,腥膻味重,以前的烹饪方法要挂臭了来让肉变嫩不说,还非常粗暴地堆砌香料掩盖味道。
在老爷指导下,厨娘渐渐领悟了哪些香料配合起来只要使用适量的份,就能够完美去腥,且提味。
如此改良后的葱烧野兔,没有野兔独有的强烈的腥膻味,肉汁又细嫩有嚼劲,金黄色的肉丁与紫红色的胡萝卜、绿色的葱段,还非常符合中世纪的菜品审美,颜色鲜艳丰富。
厨娘切兔子时是连着骨头剁碎的——有赖贸易队换回来的大量器物,老爷特意让人给厨娘打了新的刀具,特别好用。肉丁上还挂着一些残骨,竟然也都吸满了香味,把肉用舌头剔下来,还能吮一吮骨头,兔子的骨头很细,咬碎了都行,有的部位是脆骨,咬起来咯吱咯吱的味道更好了。里头的胡萝卜和豆子也浸满了汤汁,软软香香的。
厨娘看他俩嚼得又香又脆,都有些羡慕了,因为常年吃硬得要死、还掺了许多杂质的面包,大人的牙齿基本磨损都比较厉害,没小孩牙口那么好。
“你们肯定吃不完,剩下的我给你们收起来,要吃就来厨房拿。”厨娘和蔼地道,亚伦是她儿子不必说,兰斯呢,虽然他父亲是讨人厌了一点儿,但孩子非常讨人喜欢。
兰斯想了想,对亚伦道:“不如我们把兔肉分给城堡的人吧。”
亚伦正在啃着脆骨,抓了抓后脑勺:“我听你的呀……”兔肉很香没错,但兔子本来就是兰斯抓来的,老爷会送给他也是因为兰斯。
“兰斯,你为什么要分了?”厨娘养了几个小孩,哪个不是猪崽一样,一见着吃的就吸光。
“我们已经吃得差不多了,领主老爷每次也都会把菜分给所有人,婶婶,每次大宴会,您做的菜剩下的,都能分到奴隶那儿。”兰斯说道,“食物都是老爷指定的,但是,老爷种蔬菜的时候,手掂一掂就知道壶里的水还够浇几株。”
厨娘一下子愣住了。
她给老爷做菜做了这么久,也看过老爷种菜,一丝不差,但她竟然从来没有想到这一点,难道是因为老爷种菜那一手展露得比较晚。
但不管怎么说,她觉得自己也太迟钝了。是啊,老爷手上的掌控能力分明精准到毫厘,但每次盯着她做菜,指定好的菜烧出来总会特别多。
城堡里的人觉得这是老爷的贵族习性,喜欢铺张、夸耀,看他举办的全糖宴知道了。但是,控制在让人都能吃饱,盘子里剩下一点儿,不就好了么?
再想想这其实很合理,因为平时老爷奖励也总是用食物,而非其他,就连做了糖,也要全村小孩发一点儿……城堡里的人平均体重是眼看着增长上去了,这不可能是单纯的炫富吧?
厨娘突然觉得自己现在才发现一个非常非常明显的事实,兰斯都一眼就发现了。老爷并非大方到把剩下的分给大家吃,而是从一开始就算好了会剩多少。
虽然大家早就公认老爷是个好心人,她还是忍不住吸了吸鼻子,想起老爷做第一餐时,冷冷地让她吃一口,还说是要她记住这个味道。
有点儿感慨的厨娘,帮助兰斯和亚伦一起把兔肉分给了城堡里其他人,大家起初还以为是老爷又奖赏了。
城堡里的事当然瞒不过领主老爷本人,管家在一旁嘀咕这个风气就是老爷带起来的,语气中颇多无奈。兰斯这点动作,在老爷轮番轰炸下还没法让他动容。
直到老爷说:“我觉得还是有很大不同的,要是我,肯定不会葱烧兔肉,我会让香草烤兔……”
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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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爷让人在下头修建的造型奇怪、方正过头的宅邸逐渐有了形状,因为管事们要求外头建围墙,他便更加肆无忌惮了,让人把窗洞开得老大。
崔栖潮时常亲自去督工,看看自己之后要住的房子,还让人修砌时就在房间里修出几个供猫跳跃的小平台,当然口头上他要说这是自己用来对猫加以刑罚的。
崔栖潮甚至骗大家自己会剖开猫肚子然后缝上,用草药治好,全靠小白演技好配合。
主人房基本成型了,顶板也搭了起来,崔栖潮在房间里坐了一会儿感受,虽然用石头搭的房子内部比较阴凉,但窗洞开得比较大,方位也好,打开窗户,屋子里头就亮堂堂的,晒一会儿就暖了。
院子里会引河水形成小池塘,作为生活用水供大家取用,渠道也挖得差不多了。
这时候崔栖潮收到了大主教的回信,这位可靠的大人告诉他,很快本教区将会试行第一个贸易场所,以红糖为主。诺森伯兰的红糖日后可以匿名寄在他那里卖,作为献上制糖法的回报。
另外,由于崔栖潮屡屡进献,大主教告诉他,现在他在教会高层内部也有了一些名声,大家为了将他与其他同名者区分开,还为他取了一个外号:
虐猫者崔斯坦。
崔栖潮:“???”
崔栖潮忍不住了,询问一旁的宠臣农事官,“为什么会有人给我起虐猫者这样的外号。 ”
这残暴中透着一丝儿戏,一开始大主教说他屡屡进献有功,他以为就算没有“神农”称号,再怎么样也是个“杀虫者”或者“红糖狂人”之类的,虐猫者也太难听了吧。
再说了,他就在诺森伯兰虐个猫,应该也就在本地出名,怎么会传到外头去的,他自己写信可没有提过这一点。
农事官倒没听出来哪里不对,这个外号挺好啊,这会儿生活水平不高战争又多,其他领主的外号更难听啊,什么独眼龙、秃子、麻子的。领主大人这个,好歹还有一点点英武,鉴于领主平时就不爱打猎、战争,也不可能获得什么“打虎英雄”“屠龙勇士”之类的外号。
“这个啊……我看应该是威廉阁下的功劳吧。”农事官轻描淡写地道,“威廉阁下得向大教区禀报自己的布道成果,他可能也提到了您热衷折磨恶魔的化身的事情。”
崔栖潮:“……”
原来是威廉,也对,也只可能是威廉了,这家伙报的喜。
可崔栖潮还能怎么办,还不是默默承受。
明明特长那么多,却被安上虐猫者,不知道是不是和教会属性有关,崔栖潮有些怅然若失地走出了四合院,都没心情勉励工人们了。
这一出去,就看到不远不近有农奴在围观,这个场景非常常见,他也不在意。
没走多远,其中一个自耕农战战兢兢地往前几步,蚊子叫一般喊了一声:“老爷。”
崔栖潮顿足,“什么事?”
自耕农见他还真搭理自己了,一阵激动,话都快要说不出来了。
农事官翻了个白眼,“你这家伙,到底有什么事耽误老爷,是不是找死?”
自耕农这才磕磕巴巴地开口:“我,我家的母猪病、病了……”
农事官骂道:“病了去找牧猪人啊!”
自耕农挤出一滴眼泪:“我找了,但是牧猪人也没有办法,他说我的母猪没救了,除非有神迹,或者老爷出手。”
崔栖潮:“……”
误会了,怎么都以为他治猪很厉害么。
自耕农看农事官和老爷脸色都不好,连忙道:“老爷,求求您了,我只有这一头母猪,全家都紧着它,如果您能大发慈悲,母猪的崽子我只留一只,剩下的全都奉给您。”
农事官的脸色这才好看了一点,但还是骂骂咧咧地道:“你以为老爷是什么人,随随便便给你看母猪的。”
“可是您真的是我家母猪最后的希望了……”自耕农哇哇大哭,“它爬不起来了。”
崔栖潮一听就脑袋疼,“你别说了。你带我去看看什么情况。”
农事官在他耳边嘀嘀咕咕,老爷,怎么还真去看他的母猪,如果老爷实在要发善心,并展现自己的高超技巧——全诺森伯兰都知道老爷治过猪,那么也请老爷多收报酬……
顶着农事官的唠叨,崔栖潮去那个自耕农家看了看。作为一个自由民,他家条件比农奴好多了,屋子都是木头的,除了猪还有羊和鸡。
那头唯一的猪是一头分娩过后的母猪,自耕农指给老爷看,这可怜的老母猪后半身没有力气,都起不来了。他把母猪翻起来一点,捏着母猪的乳房道:“还有这儿,肿得很,都不肯喂猪崽,猪崽们快饿死了。”
农事官立刻骂道:“好啊,猪崽都快死了,你还说送给老爷。”
“……”自耕农灰头土脸地辩解:“我是想,那老爷能看好它们——”
崔栖潮有些无语,他一直想说自己不是兽医不会治疗,这次跟着来,也没想真能治好,上次都是瞎猫碰上死耗子。就是自耕农哭太惨了,还说他是母猪的唯一希望……就过来安慰安慰吧。
结果一看这母猪的情况,崔栖潮居然还真有点主意了。
很明显,这头母猪有两个毛病,一个是站不起来,它刚刚生产完,对应崔栖潮知道的人类妇女的情况推想,可能是缺钙和维生素。
还有一个就是乳房发炎,所以还拒绝给猪崽哺乳,吮着疼啊。而它发炎的缘故,崔栖潮观察了一下环境,多半是现在天气热,屋子里卫生条件不够好,还有……
崔栖潮翻了一下它的饲料,“喂得挺多的?”
自耕农道:“是啊,咱们家就这一头老母猪,托您的福,现在日子过得不错,每天给它拌挺多吃的。没想到,还是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