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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契黑白完本——by 贝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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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帆进李光北的办公室没多久,许杰桌头的电话便响了起来,许杰接起,是李光北的声音:“小许,进来一趟。”
“好。”
许杰走进办公室。见到他进来,曹帆依旧笑笑算打招呼。李光北对许杰说:“小许,帮我联系一个好一点的小学,安排个孩子插班进去。”
“几年级的孩子?”
“小学一年级。”回答的是曹帆。
“好的。”
李光北点点头,而后冲着曹帆开口:“你记得派两个人跟着他们,魏远虽然进去了,但魏家在外面肯定还有人,如果被魏家人发现他们,她娘俩就别想有安生日子了。跟她说,让她再耐心等一阵子,等案子全结束了,就把他们送到外地去,离这儿远点安全。”
“好。”曹帆表情轻松地点点头。
虽然对魏远的案子了解不多,但许杰也隐约知道,李光北之所以能够那么精准地掌握魏远贩毒的信息,是因为他从魏远企业中挖到了一个内应,想来他们刚刚说的就是这个人了吧。只是听李老板的话的意思,这人竟然是个女的,而且还是个小孩子的妈妈?一个女人敢做这种事情,还真是胆大。
或许是因为知道了这女人的身份,许杰在选择小学上非常用心,将安全作为了第一考量因素。最终,他选定了一所口碑的私立小学。
一周后,私立小学门口。
许杰领着孩子走进小学校门。小男孩儿穿着崭新的校服,背着小耽美文库,有点好奇地左看右看。
校门外停着一辆车,车内,一个二十七八岁的女人正一脸关切地注视着小孩子的一举一动。
“放心吧,你儿子在这里很安全。有保镖会全天跟着他。等案子全结束,你们娘俩就可以换个安全的地方安心生活了。”曹帆从副驾驶位上回头说道。
女人看着儿子背着耽美文库,高高兴兴入学的样子,充满期待地点了点头。
许杰带着小男孩进学校办好手续,待出来的时候发现外面的车子已经开走了,只剩曹帆站在校门口,看样子是在等他。
“孩子妈妈走了?”许杰走过去问。
“先把她送回去了。”曹帆笑笑,“小许你挺能干的嘛,这么快就找到这么好的学校。”
许杰笑笑,说:“这边没什么事了吧?那我先回公司了。”
“这才几点啊?你也去太早了吧?我还没吃早饭呢,要不你陪我去吃吧?”曹帆笑盈盈地建议。
“抱歉,我吃过了。今天公司有会,我得早点回去做准备。”
“这样啊,那好吧。你帮我告诉老板一声,我就不去公司了。”
“好。”
与曹帆道了声“再见”,许杰转身离开。在李光北手下干了这么多年,许杰一直刻意与曹帆这类人保持着距离。李光北没有让他接触过那些灰色或黑色地带,这一直让许杰非常庆幸,他不想改变这种现状。只要没有突破这个底线,他愿意做好李老板的得力助手。
许杰抬头,看看灿烂的朝阳——案子已经逐渐尘埃落定了,之后,又该是一段新的开始了吧?……
作者有话要说: 怎么现在一动笔就觉得要凑cp呢?这一章你站谁?“李老板*许杰”还是“曹帆*许杰”?
其实写到最后的时候想加上一段“身后,曹帆望着许杰的背影,嘴角露出一丝玩味的笑”,可是总觉得这样好像有点把行文思路带偏的感觉,于是最后还是删掉了。还是剧情优先吧。这一章也算是过渡章,是借着许杰的角度把《诡案》第一部的尾声交代清楚,这样也算跟李陈番外接上了。这一章出现了不少《诡案》中相关的情节和人物,大家还都记得他们是谁不?那对母子是谁有同学能回答上来不?~~~
另外,对“远洋”这个公司名大家有什么看法,昨天我才知道现实中有个公司就叫“远洋集团”,想换名却不知换什么怎么办2333……
☆、曹帆
在许杰的身后,曹帆饶有兴味地挑起了嘴角——认识这么多年,这小子还是一看到自己就跑。或许在他眼中,自己就是那种唯恐避之不及的黑社/会小混混吧。
不过他想得倒也没什么错,自己的确就是个小混混——如果没有老板的话。
曹帆的父亲曹金水是农民出身,从小听着说书人讲的三国故事,最崇拜的就是忠义的关羽。文/革时期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李兴国他们知青点跟曹金水他家离得很近,所以曹金水总能看见这些知青们出出入入。而其中李兴国给他留下的印象最深,因为别人干了一天活儿回到知青点都是吃饭睡觉,而曹金水却总见到李兴国捧着本书在那里读。曹金水不识字,但他总感觉这个比他大七八岁的后生应该很有学问,所以总会不自觉地往李兴国身边凑。李兴国觉得这孩子挺朴实,闲来无事便会教他几个字。一来二去,两人也慢慢熟了起来。当时的知青生活条件都很差,曹金水三五不时都会从家里弄点好吃的分给李兴国。一些缝缝补补的活儿,李兴国不会,曹金水的妈妈也会帮忙代劳。曹金水一直都有肚子疼得毛病,但他以为就是吃饭岔气之类,家里人也都没在意。但是有一次他突然疼得特别厉害,当时李兴国正好在旁边,他敏锐地感觉到曹金水不是普通的腹痛,于是按照以前在医院见过的按了按曹金水肚子上的几个地方,当按倒某一处抬手时,曹金水顿时疼得哇哇大叫。
“疼疼疼!就是那儿!”
“叔,婶,金水这应该是阑尾炎,得赶快上医院。”李兴国焦急地对曹金水的爹妈说。
曹金水的爹妈似乎都没听过“阑尾炎”这个名称,但是看李兴国这么着急的模样,两人也知道儿子大概是真病了,于是连忙把曹金水送到了镇上的医院。经医生检查,曹金水的阑尾炎已经严重到接近穿孔,医生连忙帮曹金水做了手术,保住了他的一条命。曹家都对李兴国很感激,曹金水更是将李兴国视为自己的救命恩人。当时曹家甚至想过把曹金水的姐姐嫁给李兴国当媳妇,只是被李兴国婉拒了。曹金水也不觉得自己的姐姐配得上李兴国,毕竟李兴国是个有学问的人,他一看就不会甘心一辈子留在这个穷村子。李兴国在农村待了五年便被抽调回城,恢复高考后又考上了大学。因为下乡期间曾经得到过曹家的照顾,所以李兴国回城后还来农村看过曹家人几次,每次说起的外面的世界多多少少都会让曹金水心热。八十年代末市场经济开始兴起,李兴国决定下海经商,他问曹金水有没有兴趣跟他一起干,曹金水犹豫再三终于决定出去闯闯。初出小村子的曹金水什么也不懂,不过就如李兴国所看好他的一点,曹金水很肯学,而且也肯吃苦,他很快便学会了开车,成为了帮李兴国跑运输的一把好手。彼时商业初兴,各方面的制度还很不完善,有些人为了抢生意什么都敢干。李兴国的公司也遭遇过许多别人明里暗里的黑手,有一次李兴国被对方十几个人追杀,是曹金水拼着一条命才将他救了出来。死里逃生的李兴国意识到人善被人欺,于是也开始发展自己的势力,最终壮大成为一方霸主。
对于曾救过李兴国这件事,曹金水从来没觉得自己是李兴国的“恩人”或是“功臣”,在他看来,如果当初十几岁的时候不是李兴国救了他一命,就根本没有现在的曹金水。
如果说父辈间的情谊还带有传统上的“明君贤臣”色彩的话,曹帆觉得,自己会跟着李光北纯粹是因为对这个人的佩服。
曹帆小时候是跟着母亲在农村长大的,农村的孩子没人在意学习,平时放学了就在田间地头野跑,所以曹帆从小就练就了一副好身板。快十岁的时候,父亲将他们母子从农村接进了市内。刚开始进城的曹帆很不适应,尤其是读书方面,农村的学校根本教不了什么东西,更别说曹帆还不爱读。坏学生当然也有坏学生的社交圈子,没过多久,曹帆就跟学校的一批坏学生搞到了一起。凭借着农村培养出来的强健体格和狠起来不要命的劲头儿,曹帆很快在学校打出一片天,成为了那批人的“老大”,当时的曹帆很得意,觉得自己很有成就感。
可是,他的这点成就感在见到李光北后便被彻底打碎了。
因为,自诩为“打遍天下无敌手”的曹帆居然被李光北两下子就给踹趴下了。
“光有蛮力,没有章法,你这样子的欺负个老弱病残还行,遇到练过的人,你只有挨打的份。”李光北说完转头对带曹帆来的人说:“告诉我爸,我不需要这么个累赘。”
“累赘”这个评价,在少年曹帆心里,简直是破坏性的打击。
曹帆当年还是个心高气傲的中二少年,被李光北如此鄙视自然难以服气,于是他总是找机会想在李光北那里找回面子,甚至还干过带人堵截李光北的事情。得知此事,曹金水狠狠打了曹帆一顿,而后领着鼻青脸肿的曹帆到李兴国家道歉。就在曹金水表示立刻就将曹帆这小子送回农村的时候,李光北却在这时开口:“曹叔,我觉得您儿子体格还不错,我学拳击缺个陪练,让他来当我陪练吧。”
曹帆当然不想当李光北的陪练,在他的观念中,陪练就是站在那里挨打,他觉得这不过是李光北想出的又一个整他的办法而已。然而实际的情况却有点出乎他的预料,去到拳击馆的第一天,李光北直接把他扔给另一个教练,并且对他说:“先学明白规矩再说,我可不想我的陪练连规矩都不懂。”
于是,曹帆就这样在李光北的激将法下开始学起了拳击。曹帆很有悟性,拳法进步得很快,然而他始终不喜欢套着一堆护具的感觉,李光北发现后,便安排他去学习跆拳道,而后是散打……几年之后的曹帆变成了真正的打遍天下无敌手,武术方面的奖项拿了不知多少个。因为有了正事,他也没了当年和小混混们厮混的心思,于是,令人头疼的校园霸王变成了为校争光的武术天才,这让曹金水大感欣慰。
不过在曹帆看来,这不算什么,他觉得最神奇的,是李光北居然能逼着他学起文化课来。
曹帆对文化课一直是没有任何兴趣的,本来当初在农村打下的底子就不好,进城之后更感觉到自己与城里学生间的巨大差距,于是对学习更加失了兴趣。对此,李光北的处理方法倒也简单,他只问了曹帆一句话:“到国外比赛连英语都不会,你就不怕走错厕所丢人?”
曹帆心说自己就算再傻也不至于连男女厕所都分不清楚,然而也不知是李光北捣鬼还是怎么样,从那以后,曹帆每次去国外比赛住的酒店拿到的行程单一定没有汉语,每次在国内比赛结束回到学校一定会被要求在升旗仪式上做演讲,丢了几次人后曹帆终于痛下决心好好学习。经过接近两年的卧薪尝胆,那个当初中考总分不过百的学生最后居然科科考过了及格线,顺利地高中毕业。
对于李光北的这些要求,当年的曹帆一直觉得可笑。黑社/会嘛,不就应该像电影里演得那样,大碗喝酒大口吃肉,遇到事情了拎着菜刀出去砍人吗?搞这些“幺蛾子”干吗?于是有一次,他借酒壮胆,将这个问题问了出来。当时李光北听到后淡淡一笑,问道:“你知道什么叫黑社/会?你见过真正的黑社/会吗?”
“见过啊,陈浩南,山鸡。”曹帆大着舌头回答。
李光北忍不住失笑:“少看没用的电影,有时间多读书。”
而后,李光北起身就走,留下曹帆一个人在酒摊上独醉。
第二天酒醒的曹帆,早就忘记了昨天说的话,然而李光北却没忘,李光北把曹帆叫到办公室,扔给他一本书:“好好读读。”
曹帆定睛一看:《日本黑帮》——竟是一本介绍山口组的书。
作为自诩“混黑道的”,曹帆当然听说过山口组的大名,他没想到竟然会有人为黑社/会著书立说。带着浓厚的兴趣,曹帆读完了整本书,而看完书后,曹帆才发现,自己对黑社会的认识实在是太肤浅了。山口组之所以可以做到规模如此之大甚至能够得到日本官方的认可,它所依靠的不是手/枪与砍刀,而是其在经济、社会治安甚至是慈善方面的种种作为。它就像一个企业或是组织,与日本社会进行着多方面的互动,在社会中扎下牢牢的根基。
突然间,曹帆似乎明白了,李光北为什么要不断做大远洋集团,为什么要让自己学好文化课,多读书,原来这位“少主人”,对未来早就有了清晰的规划。
从那一时刻起,曹帆才真正对李光北心服口服。他知道自己跟着这样一个老大混是绝对错不了的。而之后几年李家的发展也印证了曹帆的想法。远洋集团发展越来越好,每年纳税过千万,而李光北也俨然成为了当地的杰出人士,经常是各类会议、活动的座上嘉宾。
对于自己,曹帆有很清楚的认识,他文化水平不高,注定不可能在商业方面帮助到老板,他所需要做的,就是游走于灰色地带,帮助老板把所有不方便明面上处理的事务都用另一种方式摆平。
套用网上的时髦语就是:哪有什么岁月静好,是因为有自己在替老板负重前行。
——当然,他并不觉得委屈,能为老板做一些事,他觉得很开心。
只是,有些命令也会让他很想吐槽,比如眼前这个——
查查陈东?……
作者有话要说: 上一章抛弃的“曹帆露出微笑”这一章用上了2333……
这几章应该都算是背景介绍吧,当初李陈的番外就是这种讲述风,于是就这么延续过来了。黑白的故事既然是以李老板为主角,就希望能将这个人塑造得完整些。李陈当初合作的案子会穿插着讲述,部分情节可能与之前的番外略有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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