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契合完本——by 十九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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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熄了火,温度迅速下降,视线开始变得模糊,眼9" 最佳契合[ABO]0 ">首页 11 页, 皮也沉沉地盖了下来。
他知道天快亮了,属于他的时间要结束了,可即使在失去意识的前一秒,他仍然固执地盯着对街一扇幽黑的窗户,盼望它能亮起灯光。
何岸,这是你住过的地方。
你消失后,我来了这里几十次,每一次迎接我的都是一间灰尘浮扬的空屋子。我不知道你去了哪里,所有关于你的消息都石沉大海——它们总是在天亮后抵达,而那时的我在沉睡,阻止不了“他”把一切删空。
何岸,我只是情欲催生的人格片段,零零碎碎,昏昏沉沉,时常拿捏不准轻重。最近这半年来,我的脑子里灌满了你,你让它变得笨拙、迟钝、木讷,许多之前我能轻易做到的事,现在都力不从心了。
越想你,就越寸步难行。
属于我的时间太少,后半夜只有几小时,不够我离开渊江,去往更远的地方。我只能几经周折买下了这间屋子,让它永远空着。如果你哪天想回家了,就推开虚掩的房门,让它亮起温暖的灯光。
我会看见的。
我会在你回家的第一晚,就过来亲吻你。
车载石英表定格在5:29 AM,他疲倦地趴在方向盘上,合上了一夜未闭的眼睛。
咔。
一分钟后,分针轻轻推进了一格。郑飞鸾被刺骨的寒冷唤醒,再度睁开了眼睛。
车外飘着雪,面前是一条陌生的长街,街对面有几栋破旧的居民楼。他不知道这是哪里,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出现在这儿。凌晨五点半,所有人都在熟睡,每扇窗户都黑洞洞的。没有哪一扇看上去与众不同,也没有哪一扇应当与众不同。
闪回的片段令人不适。
他在车里沉默地坐了十多分钟,然后推门下车,踏上了路边松软的积雪。对街的奶茶店上方有一扇雨篷残破、烟灰黏着的窗户。
他看着它,嘲讽地笑了一声——你就花我的钱,买下了这么破陋的地方?
看样子,你是真以为他还能回来。
放心,只要我不松口,你的Omega这辈子都踏不进渊江一步。再怎么废寝忘食地找下去,结局都是一样的。
我不喜欢的人,容不得你硬塞到我床上。
西郊不比市区热闹,偌大的街道上只有一家罗森便利店24小时营业。郑飞鸾走到门口,掏了掏裤袋,没发现钱夹和证件。
也是。
满脑子只剩交媾的Alpha,血液全往脐下三寸流,哪儿能要求这么多?
值得庆幸的是,大约为了能在心爱的Omega面前保持良好的形象,“他”出门前用心打理了一番衣着,没害郑飞鸾穿着一身睡衣去便利店求助。
值夜的店员十分戒备,用怀疑的目光打量郑飞鸾:“借手机?你自己的呢?”
郑飞鸾摊手:“抱歉,出门太急,忘带了。”
“这……”
三十年来第一次被人从高处俯视,对方还是个打零工的Beta小店员,郑飞鸾自然不爽快。但他不能发作,除非他愿意穿着单薄的衬衣冒雪步行十几公里。所幸俊朗的皮相和体面的衣着为他增加了可信度,店员想了想,决定日行一善,把手机借给了他。
太阳初升的时候,司机终于开车赶来,将郑飞鸾接回了市中心的住处,路边熄火的车子也一并拖走了。
这一夜的混乱结束在黎明到来时,急遽恶化的寻偶症却才初现端倪。
从这天起,郑飞鸾再也没在自己的床上醒来过。
他醒在形形色色的街角,有时是市区,有时是荒郊,周围永远坐落着一栋又一栋廉价的出租屋。
江祁曾经提醒过他,失去理性后的“他”为了找到Omega可能会不择手段,于是每晚入睡前,他会拔出SIM卡,锁进抽屉,以防惊扰到不该惊扰的人。但即便所有出路都被堵死了,寻偶行为还是没有停止。
因为迟迟得不到信息素安慰的“他”开始奉行一种极其简单,同时也极其荒诞的逻辑:
之前每一次与何岸做爱都是在廉价的出租屋里,所以,何岸一定还藏在类似的地方,等着“他”去找。一天不行两天,一年不行两年,直到翻遍所有的出租屋。
可笑,但足够固执。
每当在街角突兀地恢复意识,郑飞鸾都会感受到一种密不透风的绝望,像被什么牢牢卡住了脖子,胸闷,气短,死活挣不脱。
他终于发觉本质上他是在和自己对抗,他有多强硬,对方就同样有多强硬。区别在于他要的太多,而对方除了Omega什么都不要,不计得失、不算利弊,一根筋直怼到底。
比偏执,他才是注定的输家。
更可怕的是,寻偶情绪有着极为绵长的惯性。有时明明已经恢复了清醒,浓烈的情欲却一直散不开。那种求不得的极度空虚只要沾染一点点,就像老烟枪犯了瘾,会一路痒进骨头缝里。
他不是圣人。
他有欲求。
尤其当心里明确装着一个人的时候,欲求有的放矢,就像洪流冲向唯一的宣泄口,一发不可收拾。
某一次在街角醒来,郑飞鸾又想起了那场露水姻缘。
他倦乏地望着路灯下飞扬的大雪,忽然觉得,他的小夜莺应该是很适合毛衣与围巾的:米白色,纯羊绒,裹一张清秀的脸,脸颊染着淡淡的绯红,一半是羞怯的心,一半是头顶红伞落下的影。
他会转过那个街角向自己走来,积雪也甘愿为他碎裂,化作一串雀跃的脚印。轻轻的,就像花苞打开的声音。
郑飞鸾攀着方向盘,全神贯注地等待着,突然又耐心丧尽,开门下车,大步朝街角奔去。
可是街角空无一人。
怎么会呢?
他的小夜莺一定还撑着红伞在附近徘徊,说不定就躲在下一个街角,或者某条不起眼的小巷子里,等着他去找。
天寒地冻的,体弱的Omega等不了太久。
郑飞鸾心急如焚,回到车内发动了引擎,顾不得看一眼见底的油量,直接一脚油门踩到底。漆黑的车身化作一道幻影掠过街角,轮胎冲飞碎雪,在两侧各自散作一弧迷眼的白雾,嚣张地铺满了整段街道。
但是下一秒,伴随着巨大的刹车声,车子在马路中央突然刹止了。
郑飞鸾紧握方向盘,脸色煞白,冷汗从额角滑落了下来。
他拼命回忆刚才的每一个细节,却发现根本无法分辨车子冲出去的那一刻,自己究竟是不是清醒的。
第二十八章
十二月初,郑飞鸾签下一叠文件,让渡了久盛的管理权。
稳坐多年的首席突然以休假为由离职,韬光养晦的郑大少爷潜龙上位,带动高层改组,势力洗牌,消息一经传出,集团内部就引发了爆炸性轰动。流言蜚语一条一条井喷似的往外冒,再借郑氏兄弟不睦的传闻渲染一波,可谓有板有眼、精彩纷呈。
而对董事会来说,郑飞鸾的离开并不算一件值得惊讶的事,因为他是在临时提召的会议上主动请辞的。
那场会议其实只有一个目的,就是罢免CEO。
郑飞鸾的狂躁与易怒早有征兆,持续低迷的精神状态也已经不能胜任高强度的决策性工作。就算郑弘明没有抛出那道选择题,一旦出现决策失误,他迟早也要面对来自董事会的诘难。自己提出“休假”,至少可以走得体面些。
没有人会天真到相信一个野心勃勃的Alpha会为了“休假”在权力鼎盛时期隐退,但同样的,也没有人能否定它。
无论如何,它至少藏住了寻偶的秘密,使郑飞鸾以零污点的历史退出了久盛管理层。
整个权责交接的过程,郑飞鸾一直保持着缄默。他以为自己可以平静地承受这一切,然而每签署一份文件,他都清晰地感觉到,护身的盔甲碎了一片。
签下最后一个名字之前,他沉思了很久。
这一笔落下去,他的哥哥就将获得权力,从此崭露头角,而自己会从五十五楼的CEO名牌上被抹去,不再拥有实权,也不再是久盛唯一的继承人。
是谁把他拖入了这步境地?
是那个模样温顺、看似毫无威胁的Omega。
与何岸在咖啡厅交谈的那天,他还是绝对强势的一方:手握广远的人脉,背后矗立着二十九座巍峨城池,而对面,只是一个连三十平米毛坯房都买不起的Omega。双方差了不知几个阶层,他视何岸为笑话,不屑于把他当成“弱点”,以至任意欺辱。
才过去一年多,当初那个不起眼的“弱点”竟然蔓生开来,瓦解了他拥有的雄厚资本。
想来也讽刺。
时钟滴答,贯穿了会议室里冗长的静谧。几十束视线从不同方向投来,汇聚成难以忽视的压力,沉甸甸往郑飞鸾肩头上压,催促他尽快签字放权。
郑飞鸾抬起头,看向主席位上的父亲。
郑老爷子气定神闲地望着他,一只手搁在桌上,另一只手搭着转椅,苍老而矍铄的眼睛带着三四分笑意,见郑飞鸾看过来,便略略勾了一下嘴角,就像一个胸有成竹的父亲笃信他的孩子会在最后关头认错。
郑飞鸾知道自己还有反悔的机会。只要低头服软,答应接何岸回家,他就可以立刻取消这一次荒谬的“休假”,重新拿回属于他的东西,让一切回归正轨。
他动摇了。
那是他为之呕心沥血付出了十二年的久盛,是他全部的生活和事业,为了一个他压根看不入眼的Omega而放弃,真的值得吗?说到底,那只是一个Omega而已啊。
笔尖悬停在纸上,迟迟没能落下去。
郑弘明就淡定地坐在原处,不催不扰,给他充裕的时间思考。董事长不发话,会议室里自然没有第二个人敢吱声,都耐着性子等他做决定。
突然,郑飞鸾挥笔签下大名,把笔往桌上用力一拍,推开椅子,头也不回地离开了久盛。
他接受了清空的日程表,也接受了无人问津的社交。
从前靠秘书精心规划才能勉强挤出一点的闲暇变成了大段大段的空白,如同汪洋里的水,多到吞没口鼻,又毫无意义。
想找人谈谈心,可惜一直以来他独断专行惯了,从不征求别人的建议,临到积了一肚子话无人倾诉,才发觉身旁一个交心的朋友都没有。倒是有几只燕雀不知从哪儿飞来,谄媚阿谀,投怀送抱,说愿意为他排解寂寞。
郑飞鸾明白他们为何而来。
他的确离了职,但手中仍握着久盛9%的股份,名下房产十几处,账户里有可以挥霍几辈子的个人资产,称得上是一块遭人惦记的肥肉。先前他忙于工作,无暇谈情说爱,现在进入假期,有了大把的空闲,枕畔又恰巧无人,正适合见缝插针。
于是不该来的纷纷来了。
他问小雀儿想要什么,小雀儿回答:“我什么都不要,只要你开心。”
他慵懒地笑了笑:“你从我眼前消失,我就很开心。”
然后叫来张婶,礼貌地把人撵了出去。
没有谁会不计回报地为一个陌生人付出,有所求不如直说,愿意给的他自然会给。无辜装过了头,等同于把对金钱的渴望赤裸裸写在脸上,最招人厌恶。
每晚入睡前,他都会在枕边放一枝铃兰花。
开始是一枝、一束,后来变成了一篮、一屋。慢慢地,他越来越离不开那味道,整日整夜和衣躺在床上,精神颓丧,像一截死气沉沉的腐木。
张婶舍不得他总闷在屋里,想帮忙开窗通风,却被厉声呵止了。
“我没事。”
他望着天花板,语气淡漠。
再浓再呛,这味道也是瘾君子的救赎,没了花香安抚,他甚至连一场饱觉都睡不好。
可铃兰花终归只是一种替代品,救得了他一时,救不了他一世。安稳日子过了没几天,他就又一次旧症发作,在大雪纷飞的街头醒来。
天地方圆,只有他和他孤单的影子。
郑飞鸾索性认了命,自暴自弃地往车内扔了大捆现钞,任“他”漫无目的四处奔浪,醒了就拿钱打车回家,把空油的豪车像垃圾一样丢在路边,至于是被拖还是被砸,他通通懒得管了。
一天深夜,他正浑浑噩噩地睡着,突然被一阵剧痛惊醒了。
入目是一片无边无际的强光,强光中晃动着几根白炽灯裸管,刺得人眼疼流泪。他下意识闭上眼睛,任青红的灯管残影在前方交替。片刻后,视野逐渐明朗,他看见他的哥哥正气喘吁吁站在面前,头发凌乱,衣服起了皱,唇角一块深色的乌青,表情凶恶又狼狈。
郑飞鸾弄不清发生了什么,随手抹了把唇角,当即疼得“嘶”了一声。再往手背上一瞅,湿漉漉的全是血。
看这架势,兄弟俩分明刚练完一场大的。
郑飞奕见他半途收手、神情发愣,不由冷笑道:“怎么,醒了?认出我这个哥哥,不打算揍死我了?”
“……哥?”
郑飞鸾环顾四周,发现他们在地下车库里。郑飞奕挡在他和车子中间,用身体堵住了车门。空气中充斥着相互对抗的Alpha信息素气味,浓度高得惊人,仿佛摔碎了信息素萃取瓶。
他问:“怎么回事?”
“怎么回事?”郑飞奕哂笑,“门外蹲着好几个记者,要不是我拦着你,你现在已经大摇大摆出去给他们提供新素材了!”
他粗暴地把一只信封捅进郑飞鸾怀里,高声道:“好好看看里面的东西,你还要不要形象了?”
信没封口,十几张罚单一股脑飞了出来,白花花落了一地。除了罚单还有一大叠照片,少说三十张,清一色都是凌晨的街道偷拍。
在这些照片里,郑飞鸾看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