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契合完本——by 十九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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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鸾,早。”
Omega收回手,裹了裹披肩的毛毯,朝他眉眼一弯,露出了两粒虎牙尖。
“……早。”
郑飞鸾有些恍惚。
于是Omega扬眉笑开了。他真的是一个容易满足的人,好像只要一声温煦的“早”,就能抹去一整夜不堪入目的痛苦。
“飞鸾,你该回家了。”他说,“有人来接你了。”
郑飞鸾一把攥住了他的手腕:“不!”
“别倔啊。”
“不。”
我不回家。
没有你的地方叫什么“家”?
这儿再小再暗,我也甘愿长长久久地住下去。我知道你也舍不得我,你的眼眸里分明是有爱的,为什么要克制它?为什么非要赶我走?
Omega神情微凝,扭头望向了窗外。
远方的曦光映入他的瞳仁,比刚才悄然亮了一度,像是某种无声的警告。
“飞鸾,别倔了。”
他轻声说,带着祈求的意味。??
屋外的人又连拍了好几下门,郑飞鸾只得松手,放Omega去开门。
锁扣“咔哒”一声,紧接着,一个热闹嗓子夹风带雪地灌了进来,跟大冬天早上掀了热气腾腾的蒸屉盖子似的:“怎么回事,又搞成这样?他能不能收一收那身熊劲?人呢,醒了没,我去抽他俩大耳刮子!”
郑飞鸾一听那声音,整个人瞬间清醒了九分。
程修?!
程修当了他四年的助理,郑飞鸾对他的嗓音熟悉得不能再熟悉,断然不可能认错。但是,程修怎么会上这儿来?
脑仁突然一阵酸疼,额角窜了筋,隐隐抽痛。
郑飞鸾抬手按了按太阳穴,没等想出个所以然来,就见那位已经辞职一年的Beta助理大步冲进了卧室,周身杀气腾腾,看样子是真想抽他俩耳光。
他冷眼相对,威厉地压了压眉峰。
小助理看到他,虚张的气势一秒漏光,在两步远处来了个急刹车。
“唉,还真不敢打,见脸就怂。”刹车不够,程修又倒车半米,尴尬地抓了抓头发,回头看着Omega,尽量给自己找台阶下,“其实也不能说怂啊,就是……谨慎,谨慎你理解吧?这万一要被发现了,我下半辈子就没法儿混了。贷款还没还完呢,市中心的房子,三室两厅,带个大露台,以后娶媳妇用的,一巴掌下去扇没了,多不划算。”
说完还一脸惋惜,忿忿不平,仿佛是被十个大老爷们拦住了才没打着的样子。
“别吹了,你就是怕他。”
Omega跟在后头进来,照着程修的后脖子来了一巴掌。程修装腔作势一声“嗷”,非常委屈的样子。
Omega捡起散落一地的衣裤,对程修说:“我要帮飞鸾换衣服了,你避一避?”
程修不满地撇嘴:“谁稀罕看他,身材好了不起啊!”
他嘴上不饶人,吐完槽后却主动闪进卫生间了。
郑飞鸾的脑仁越来越疼。
看样子,程修和小夜莺已经认识了很久——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又因为什么结识?这出租屋里处处都透着难以言喻的诡异,究竟哪里出了问题?
Omega察觉到他的紧张,便释放出了温和的信息素安抚他。
“飞鸾,没事的。他叫程修,是你的私人助理,来接你回家的。”Omega轻轻抵着他的额头,深褐色的眼眸明亮温柔,比琥珀还要清澈,“你有自己的工作和生活,不能总在我这儿待着。不过你放心,我会一直在这儿等你,只要你想回来,就随时可以回来。”
郑飞鸾的本能依然排斥离开Omega这件事,但Omega的笑容中有太多不得已,他不舍得让心爱的人为难,只能勉强同意。
Omega为他穿好衣裤,然后拉开柜子,取下了一件厚重的大衣:“外套也穿上吧,还下着雪呢。”
郑飞鸾看着它,越发觉得古怪了。
他记得这件切斯特大衣。
这是前年入冬时燕宁送他的礼物,总共只穿过一次。今年秋季的慈善拍卖会上,他征得燕宁同意,已经把这件大衣捐掉了。可是现在,它竟然挂在了Omega家的衣橱里——是Omega把它买回来的吗?
不可能。
以Omega目前的生活质量来推测,恐怕拍卖价去掉两个零也负担不起。
所以,这件大衣是怎么来的?
“飞鸾,下楼吧。”
沉思间,Omega已经穿好了羽绒服,叫出程修,牵着郑飞鸾的手出了门。
下楼的这一路,诡异感越发强烈了:楼梯、过道、缺门的垃圾箱、窗台上半死不活的月季花……画面出奇地眼熟,似乎都在哪儿见过。
而当程修推开楼道门的时候,郑飞鸾在纷飞的大雪中看到了一辆根本不可能出现的车。
他的亚光迈巴赫。
上周“他”开着这辆车大半夜出门寻偶,撞废了车灯和前盖。此刻它应该躺在修理厂里,等待着从德国运来的原装配件。
等一等。
程修,大衣,车……
去年,今年,上周……
时间不对。
这一整晚的时间都错了!
郑飞鸾扶着持续作痛的额头,终于抓住了一丝关键的线索——他经历的不是现在,是过去。
这一座名为时光的老钟,锈钝而迟缓。它逆向转动指针,拨回到了过去的某一天。
天际即将升起的,是一轮已经西落的太阳;天空正在扬洒的,是一场已经融化的大雪;此刻陪伴在他身边的,是已经离开了他的人。
程修早他们一步上车,打开空调,烘出了一玻璃白蒙蒙的水雾。
等车里暖和了,Omega才领着郑飞鸾坐了进去。他给郑飞鸾系好安全带,道了声再见,转身要下车,却被一股蛮横的力量拦住了腰。
“飞鸾?”
Omega有些无措。
郑飞鸾紧紧抱着他,胳膊用力到发颤,下巴一片短而硬的胡子不断蹭弄他的脖颈,心里弥漫开了巨大的恐慌。
告诉我,你是属于现在的,对不对?
你是我上个月才捉来的一只夜莺。你偶然闯入了我的房间,基于百分之百的缘分,和过去没有一丁点联系,对不对?
可耳畔有个冷漠的声音说:郑飞鸾,别骗自己了,你明明就知道他是谁。
过去的记忆是一幅花纹繁复的旧拼图,Omega是其中一片突兀的纯白色块。你知道纯白不可能是真相,他真实的样子就藏在反面,那是一个截然不同的,曾在你记忆里鲜活过的身份,只要翻开它,一切诡谲之处都将变得顺理成章。
但你不敢。
你空有所谓叱咤商界的一腔魄力,实则懦弱不堪,连自己的Omega都无胆面对。
脑仁又开始剧烈作疼,这时候,手中被塞入了一样暖和的东西。
又轻又软,摸起来格外舒服。
“飞鸾,你……留着这个吧。”Omega背对着他,低着头,小声说道,“回家的路有点长,你抱着它好好睡一觉。等醒过来,不记得我了,就没那么舍不得了。”
然后,Omega一根一根掰开了他搂腰的手指,也不回头看他一眼,打开了车门。
郑飞鸾看向手里的东西:一块橘红色的小毛毯,绵软蓬松,带着若有似无的信息素清香——是Omega的贴身物。
就在微妙的一瞬间,他突然觉得这香味有些别样的熟悉:不是陪伴了他一夜的那种熟悉,而是更久远的、根深蒂固的、几乎浸透到骨血和记忆中的……
一道惊电在眼前白亮亮劈过,郑飞鸾攥着小毛毯,整个人都愣住了。
是铃兰。
是让他上了瘾,也给了他救赎的铃兰香。
他偶然在“鸟笼”遇见的一个Omega,怎么会正巧拥有他亟需的、罕见的铃兰香?
风雪凄迷,疏剌剌的烈风赶着大雪铺天盖地飞舞。车门被冻得紧实,Omega费了好些力气才推开,冰凉的雪粒子迎面扑了进来。
他正准备弯腰出去,驾驶座上不知在倒腾什么的程修扭头叫了声:“何岸!”
“嗯?”Omega回头,“怎么了?”
后座的郑飞鸾一瞬褪尽了血色。他僵着骨头看向Omega,黏腻的冷汗淌下来,密密地敷了一脊背。
程修刚才……叫他什么?
何岸?!
这个平凡的名字是一柄匕首,寒光熠熠,在叫出口的同时凶狠地刺穿了人的血肉。
程修指了指副驾驶,示意Omega过去坐。Omega便冒着风雪绕到前边,低头钻进车里,“砰”一声关上门,搓了搓掌心,呼出了一口白森森的热气:“好冷啊……叫我什么事?”
程修故作神秘,打开储物盒,从里面扒拉出了一只鼓鼓囊囊的信封:“来,拿着,送我们何岸的冬至礼物。”
何岸。
清楚明确的两个字,脆泠泠,俏生生。
第一个字二声,第二个字四声,以明快的开口音收尾。
前窗的光线一刹变得雪亮,千百倍耀眼起来,映照出了Omega的眉眼。郑飞鸾的视野却一片模糊,什么也看不清了。
那块纯白的拼图,终于当着他的面被人翻了过来。
第三十三章
程修给的信封很厚实,白纸底下透着一抹粉红,一看就装满了钱。
Omega不肯收,程修硬是掰开他的手指塞了进去:“拿着,把家里空调修一修。你那老破房子,墙壁薄,没地暖,窗户还漏风,一进去鸡皮疙瘩掉一地。今年冬天这么冷,不修空调,你打算怎么活啊?”
“真的太多了,我……我不能拿。”
Omega说什么也不答应,交回信封就想开门走人。程修眼疾手快,扬手“啪”地一拍,把四扇门全锁了。
Omega折腾了半天也没推开车门,怕弄坏车子,不敢胡乱使劲,只得坐回原处,解释道:“程修,我没那么怕冷,就算真受不了,我自己手里还有积蓄,可以找师傅修空调的……”
“得了吧,你那点儿积蓄顶个屁用,全加起来还没你男人一身行头贵,扯他一条领带够你吃半年的。”程修一点不给Omega留脸面,嘴刀子“嗖嗖”直往他心坎上招呼,抓起信封又塞了过去,“拿稳了,别跟我客气。”
Omega还是不让步:“程修,别这样,我不能拿你的钱……”
他再三推拒,程修却没生气,反倒噗哧一声笑了。
他伸手指了指后座,说:“有句话怎么讲的来着?羊毛出在羊身上。等会儿你家Alpha醒了,我立马提加薪,上回眼皮都不眨直接薅下来一千八,这回怎么也得薅两千——你想想,要是没有你,我哪儿能加薪加得这么爽快,这钱是不是得分你一半?”
Omega固执地摇头:“这不一样……”
“有什么不一样?”程修说,“咱俩是一根绳上的蚂蚱,要活一起活,要挂一起挂,总不能我手里明明有钱,还让你冻病了。再说了,你跟他都已经这么久了,万一肚子里……”
程修意味深长地留了半句话,伸出手,在Omega小腹上摸了摸。
“我……”
Omega微微一怔,低头看向了自己的肚子。
他被触到了心底最柔软的部分,露出了比任何时候都温柔的神情,终于不再固执己见,收下信封,郑重地向程修道了谢。
程修一个没脸没皮惯了的人,这时也罕见地不好意思起来:“没、没什么,你修、修完空调,剩下的钱再买点营养品,下回缺钱了找我要,别、别客气。”
“没有下回了,就这一次,你留着钱还房贷娶媳妇吧。”Omega眉眼含笑,眸子里透着暖融融的热意,“程修,谢谢你。”
程修搔了搔头皮,忙不迭摁开了车锁。Omega便拢紧衣领,怀揣信封下了车。
郑飞鸾顿时焦急起来。
他还有太多疑问,想扳过Omega的肩,用手指描摹他的每一寸肌肤,看清楚他的五官和样貌;想递上纸笔,让他一笔一划写下自己的名字,消除一切谐音的可能性;想紧紧地抱他一天一夜,从久远的相识问到今天,挖掘出记忆中那些被遗忘的部分,如有亏欠,或许还来得及偿还。
但他动弹不了。
他只能坐在车里,看着窗外朔风猎猎、大雪弥天。车窗被刷上了一笔又一笔粗糙的白漆,抹去了Omega的踪影。
程修踩下油门,突如其来的加速度将郑飞鸾推到座椅靠背上,也将他拽离了泥沼般的梦境。
他猛地坐了起来,大口大口急促换气。
失速的心脏正在疯狂跳动,床头时钟指向六点二十分。五小时以前,他刚和哥哥在地下车库发生了一场激烈的争执。
窗外似明非明,亮得极不真切。黑沉沉的密云压暗了天色,下一场席卷渊江的暴风雪又快来了。
他看向枕畔,那儿悄无声息地躺着一枝铃兰。经过一夜,花瓣已经失了水,却依然色泽洁白,余香幽淡。他求救般地抓起那枝铃兰,放在鼻下深深一嗅,恐慌的情绪才在花香抚慰下一缕一缕散去了。
没事的,他没离开过自己的住所,也没去过那间萧索的出租屋。
一切都是梦。
是不怀好意的噩梦在制造恐慌,是“他”求而不得的怨恨展开了一场卑劣的报复。
就在这自欺欺人的念头冒出来的瞬间,他的额角针扎般刺痛起来——记忆开了洪闸,大量模糊破碎的片段倾泻而出,一帧连着一帧扑至面前,密如湍流,吞没了他喘息的机会。
他们的第一次,是在一个暴雨倾盆的夏夜。
六月,或者七月。
那天他从头到脚淋得湿透,比一条流离失所的野狗还要落魄。他狼狈地投奔何岸,一拳头一拳头捶开了那扇薄铁门。
何岸见到他,惶惑而惊喜,匆忙迎他进了屋,搬出了唯一一张椅子请他坐。又怕他着凉,说要去给他拿毛巾擦干身体,然而在转身的一刹那,就被死死抵在了墙上。
然后,快感就那么疯狂地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