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契合完本——by 十九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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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何岸朝他温柔地笑了笑。
“再见。”
他站在门口,目送着父女俩走过小石桥,跨进青果客栈的大门,这才转身返回店里。但他不知道的是,刚离开他的视线,何岸脸上的笑容就消失了。
代之以紧咬的牙关,泛白的唇色,还有愈渐痛楚的神情。
何岸清楚地感觉到自己的体力正在迅速流失,他跌跌撞撞回到卧室,赶在发抖的胳膊彻底失去力气之前把铃兰送到了床上。
浑身都虚得厉害,背后浮出了一层潮湿的冷汗。
他闭着眼,一手撑住床沿,一手捂住胸口,努力想要缓和那种烧心的感觉——半封闭的西点屋里,随着时间推移,Alpha信息素在空气中积少成多,终于凶恶地包围了他。
郑飞鸾不是故意的,他知道,可他太难受了。
那晕眩的感觉仿佛注入了血管,被失速的心脏泵向身体各处,快速扩散,变得越发汹涌。
他终于挨不下去了,夺门冲进卫生间,两腿一软,跪倒在马桶前,惨白着脸色,把刚才咽进胃里的咖啡与糕点全吐了出来。
第五十四章
四月,小镇多雨。
阴云像织在天上的千层蛛网,既粘又厚,拨不开,吹不散,接连几天都没出一次太阳,倒是动不动就泼下来一场雨。
雨天生意冷清,郑飞鸾站在吧台后,百无聊赖地望着对街发呆。青果客栈大门半掩,许久无人进出。粉墙湿了青苔,墙根的一排矢车菊左右摇曳,被雨珠砸得点头哈腰。
自从三月末的那次长谈后,何岸再也没带铃兰来过西点屋。
郑飞鸾想极了他们。
他无数次自省了那天的表现,把记忆中说过的话逐字逐句拎出来挑毛病,想找出自己做错了什么,却一无所获。他甚至确信,何岸离开时的情绪并没有不愉快。
所以,是在那之后发生了什么吗?
郑飞鸾正想得头疼,忽然,客栈门内出现了一个小小的人影。
是铃兰。
她提着小裙子,在门槛后头左挪两步,右挪两步,似乎打算出门。那木槛子足有半尺高,她矮豆丁一个,怎么抬腿也迈不过去。可她像有什么急事,铁了心地要出去,居然弯下小腰,抱住门槛,右腿努力往上扒拉,脚背一勾,屁股再一撅,整个人就那么晃悠悠趴在了上头。
这姿势,重心一个不稳就会滚下来。
郑飞鸾怕她出事,匆忙扔下手头的东西冲出去救她。没想到小丫头英勇无惧,说翻就翻,一秒钟也不耽搁。郑飞鸾刚踏上石桥,她就在对面“啪叽”摔了个满分的屁股蹲儿,还笨拙地滚了一圈。
“铃兰!”
郑飞鸾心都抽紧了,三步并作两步奔过去,伸手扶她起来。
她却跟没事似的,拍了拍弄脏的小裙摆,还没站稳就想迈步子往外走。然而雨帘如瀑,屋檐底下只有巴掌大的一块干地,郑飞鸾知道她先天不足,跟何岸一样是常规病号,哪儿敢放她出去淋雨,立刻给抱了起来,问她:“你要去哪儿?”
“找……爸爸……”
铃兰努力比划。
郑飞鸾?9" 最佳契合[ABO]0 ">首页 21 页, 惚フ液伟丁H欢ピ嚎樟梗允乙菜嗣牛挥谐绦抟桓鋈嗽诳吞蛋啵ё乓惶ū始潜荆雇防枚畹馗驼恍葱濉?br /> 郑飞鸾就问:“何岸呢?铃兰找他。”
程修从键盘上抬起头来,一脸的晕乎:“应该……在午睡吧?”
“房门锁着。”
“锁着?”程修一呆,挠着头发迷迷糊糊想了一会儿,突然张大了嘴巴,“啊!我想起来了,他去香袖街买花了!”
话音刚落,他又一拍脑袋跳起来,脸上写满了卧槽:“完了完了,下雨前去的,没带伞!”
没带伞?
郑飞鸾凝眉算了算,这场雨少说也下了半小时了,那就是说,何岸被困住了?
窗外雨声渐密,程修匆忙扔掉笔记本,从客厅进门处的伞架上抓了一把伞就要去接人。冲进雨里还没跑多远,他猛地来了个急刹,又是一拍脑袋:“戴逍去买灯泡和油漆了,也没带伞!”
郑飞鸾:“……”
程修紧急掉头,奔将回来抓了第二把伞,然后就盯着双伞双待的僵局,陷入了“应该先去接谁”的愁苦思考中。
“分工合作。”
郑飞鸾从他手里抽走一把,在头顶“砰”地撑开,抱着铃兰大步踏进了雨中。
“等、等等!”程修在后面作尔康伸手状,“谁接谁?”
郑飞鸾头也不回地跨出了大门。
程修维持了那个滑稽的姿势三秒钟,脑海中闪过一幅郑飞鸾雨中接戴逍的画面,立刻一阵恶寒,触电般把手缩了回来,觉得自己问了一个智商突破天际的问题。
香袖街有一家小啾花圃,是何岸常去买花的地方。
郑飞鸾知道那儿。
他的Omega生性浪漫,还有些挑剔,不喜欢那种固定搭配、商业感浓郁的花束,只喜欢去镇边的花圃里亲自剪一束最好看的。果然,郑飞鸾刚转过街角,就见何岸抱着一束黄白相间的雏菊站在花圃门口,一边等雨停,一边逗弄笼子里的大绯胸鹦鹉。
“何岸!”
郑飞鸾远远叫了一声。
何岸扭头看来,见到伞下的铃兰,立刻踮起脚尖,笑着朝他们招了招手。相距五六步的时候,他不顾落雨,抱着花一溜儿小跑过去,低头钻进了伞下。
铃兰眉飞色舞,张开双臂扑向何岸,芬芳的雏菊顺势入了郑飞鸾的怀。
郑飞鸾接稳那束花,笑道:“她等不到你回来,差点自己出门找你,还好给我逮住了。”
“真的吗?”何岸惊喜地问铃兰,“这么想爸爸呀?”
铃兰咯咯笑起来,露出几粒莹白的乳牙,在何岸脸上“吧唧”亲了一口。
云雨埋山,空巷水急,伞下自成一方天地。
三人沿着湿滑的石板路并肩缓行,偶尔一阵风起,卷了雨水迎面袭来,郑飞鸾便压低伞沿,把伞往何岸那侧倾一倾。回客栈的道路长且曲折,也格外宁静,只有铃兰咿咿呀呀,搂着何岸的脖子零星说几个词。
何岸本以为靠郑飞鸾近了身体会不舒服,好在空气被雨洗得清透,身边又有花香,性腺悄悄沉睡着,没让主人太难受。
郑飞鸾道:“我们第一次见面,也是在这样的雨天,连雨都下得差不多大。我也像这样打着伞,陪你走了一段路。”
何岸有些吃惊:“你记起来了?”
郑飞鸾笑笑:“我说过,之前发生的每一件事,只要是和你有关的,我都记起来了。那天是三年前的五月九号,在锦源双子塔,对吗?”
“……对。”何岸轻轻点头。
所以……
郑飞鸾欣慰地想,所以你也同样没有忘。
那年五月九日,渊江还瑟缩在春末的寒冷中,早晨落了一场风里飘摇的雨,又把气温拉低了不少。郑飞鸾临时要去一趟市北经济开发区,走出锦源大门的时候车还没来,他就支着长柄伞站在那儿,等待司机将车开到门廊。
然后,他看见一个青年抱着花奔上台阶,从他身旁跑了过去。擦肩而过一刹那,清甜的Omega气息笼罩了他的世界。
难以形容的香。
不,“香”这个字太庸俗了,远远不足以描述郑飞鸾那一秒的愉悦。Omega的信息素是有温度的,湛凉,冰爽,像在暑热肆虐的三伏天躲进一家冰淇淋店,迎面吹来了冷飕飕的空调风,驱散了汗流浃背的不适,还带着丝缕甜香。
郑飞鸾第一次闻到这么美妙的味道。
衣襟上落了一瓣花,水露晶亮。他用手指捉起来,在那上头嗅到了一缕羞怯的爱意。回首看去,Omega却早已不见了。
很快,司机匆匆赶到,拉开车门请他上车,但内心的某种力量将他钉在了原地,寸步难移。他不耐烦地举了举伞,指向旁边,示意司机将车挪走。
雨势渐渐大了,陆续有湿泞的脚步经过身旁。不知等了多久,郑飞鸾终于再度闻到了那股香气。
Omega送完花出来,被大雨困在了酒店门口。
郑飞鸾用余光悄然打量他,隔着那么两三步距离,青年踟蹰不前,频频探头朝他这儿张望,想靠近又不敢的样子。
是想借伞吗?
他笑了笑,主动上前搭话:“要去哪儿?我送你。”
“公……公交车站。”
青年仿佛受到了巨大的惊吓,肩膀都耸了起来,说话磕磕巴巴的。
郑飞鸾这才看清他的脸,眉清目秀,比想象中的漂亮。
他向来不怎么喜欢白兔子似的Omega,偏偏这一个,他没来由地就喜欢进了骨子里,乃至不愿掩饰自己的眼神,任由赤裸、强横的占有欲释放出来,哪怕会让对方感到紧张。
有什么关系呢?
一见钟情从来都是粗暴的,谁也挡不住。何况,他在Omega眼中读到了更浓烈的爱恋。
他们会在一起的,也许快的话,就在今晚。
郑飞鸾被喷发的爱情之火吞没了,他想亲吻这个陌生的Omega,就在这里,当着众多酒店员工的面,当着来往客人的面,想众目睽睽之下抱他上楼,锦源有数不清的客房,随手推开一间就可以不眠不休地折腾一夜。他愿意倾尽所有,给予Omega最独特的宠爱,如果对方要求,他甚至甘愿戴上婚姻的枷锁。
Omega的脾性、好恶和灵魂,郑飞鸾还一无所知,但他并不担忧。因为这是信息素为他选定的人,只要相处下去,他相信,一切都会恰好是他喜欢的样子。
信息素从不说谎。
然而,这团焚烧理智的炽火只持续了短短一念,就被一盆冷水浇灭在了潜意识之中。
不可以。
上一次相似的冲动给了你多么惨痛的下场,你忘了吗?那个叫谢砚的Omega,你也忘了吗?信息素挖下的陷阱太危险,栽一次就够了。
绝不允许有第二次。
绝不。
于是,所有悸动都在那一瞬间被贴上了封条,连同已经为何岸动了心的郑飞鸾一起锁进意识的黑箱,只留下一点微末的、不知来由的“善意”。
郑飞鸾的眼神冷了下去。
他将自己的“喜欢”理解成了“礼貌”,便继续扮演一个礼貌又客套的绅士,依照何岸的请求,撑伞将他送到了广场尽头的公交车站。那么漫长的一段路,他们并肩走过,却没有一句交谈。
公交车载走了何岸,郑飞鸾也坐进了车里。
雨水流淌过车窗,冲淡了何岸的面容,也一点点抹去了郑飞鸾脑海深处关于这十分钟的记忆。他按着扶手,忽然被空前的不安包围了。
他好像……走错了生命里某个无比重要的岔口。
日复一日,不安渐积。
这一簇幽微的小火苗越烧越旺,终于在四十多天后窜成滔天烈火,烧断了郑飞鸾的理智。
六月,电闪雷鸣的夏夜,锁死的黑箱第一次打开了。
他命人调出五月九日的酒店监控,找到何岸送花的房间,联系那位客人,问出了她的伴侣是在哪家花店订的花,然后亲自赶赴那里,威胁加利诱,在支付了一笔不菲的“咨询费”以后,得到了何岸的姓名与住址。
这一长串逻辑链,耗尽了郑飞鸾所剩无几的思考能力。
他累极了,茫然又仓皇地在雨夜长街奔走,淋得上下湿透。最后,他循着问来的地址,敲开了何岸的房门。
那是他第一次寻偶,也是何岸一切苦难的开端。
后来郑飞鸾一直在想,如果初见那天,他能再多爱何岸一些,哪怕只多一点点,冲破那层诡谲的阻力,后来的一切痛苦,是不是就都不会发生了?
第五十五章
回到客栈的时候,程修和戴逍还没回来。
中庭雨声潺潺,湿红厉乱。六百六从河里叼来了一尾小锦鲤,养在廊沿水洼中,正聚精会神地探着小爪子拨弄它。
见到铃兰,它兴奋地喵了一声,屁颠颠跟随三人进了客厅,尾巴竖得笔直。
郑飞鸾收起雨伞摆在墙边,地上须臾便积了一摊水。那伞其实不大,他一路逆风替何岸挡雨,自己的肩膀、胳膊与后背淋湿了大半,衬衣近乎透明地贴在身上,肌肉坚实,形状清晰可见,连腕上的缎带也在湿漉漉往下滴水。
何岸怕他着凉,跑去储物间拿了条刚烘干的热浴巾来,不由分说就往他怀里塞:“快擦一擦。”
“好。”
郑飞鸾抖开浴巾,往肩上一裹,浑身都暖烘烘的。
可惜浴巾的热度顶不了太久,没几分钟就变得又凉又潮。何岸帮铃兰脱了鞋袜,放她在地毯上四处乱爬,回头一瞧郑飞鸾狼狈的模样,忙道:“你还是换身衣服吧,头发最好也吹一吹,现在这样很容易感冒的。”
“小雨而已,没事。”
郑飞鸾自恃体格硬朗,想给Omega留下一个健壮的好印象,没想到何岸的下一句话是:“那……没事的话,我就不给你煮姜茶了?”
“我去去就来。”
郑飞鸾一秒改口,不等何岸反应,火速回房换衣服去了。
何岸笑了笑,撑着沙发站起身,过去推开了紧闭的窗户。新鲜空气吹进来,他深吸一口,体内的不适感才被压了下去。
性腺变得越发敏感了。
之前还能与郑飞鸾共处半个下午相安无事,自从那次剧烈吐过,原生性腺仿佛苏醒了过来,知道契合度极高的Alpha就在附近,每天都异常活跃。哪怕与郑飞鸾相隔甚远,也会时不时分泌一些信息素,想告诉那个曾经标记过它的Alpha:
我在这儿,来爱我。
何岸忍受着两种信息素的交锋,简直回到了刚怀上铃兰的那会儿,一天晕三回,饭都吃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