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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使相逢应不识完本——by 鬼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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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晴身体一震,心中涌出无限情绪,只觉得更加后悔,恨不得能立刻做些好事,弥补自己方才的莽撞。
第26章
马不停蹄,向前奔了一个时辰。
一行人自中午起,就没喝过一口水,没吃过一粒米,这会儿都口干舌燥,盼望能找个地方休息。
然而这里距离下一个客栈,还有半天的路程。
就在众人以为要连夜赶路时,忽听有人喊:“哥哥们看,前面有人扎营。”
千晴抬眼,果然看见前方有几十个帐篷形状的东西。
有人驱马到临子初身边,问:“少庄主,我等去跟对方讨些水喝,可行吗?”
声音毕恭毕敬,准备着服从临子初的命令。
临子初筑基修士,夜能视物,看着众人嘴唇干裂,于是点点头。
那人大喜,驾马到一顶帐篷前,翻身下马,道:“我家主人路过贵地,想讨些水喝,不知能不能行个方便?”
众人静静等了一会儿,不多时,另外一顶帐篷中,有个个子不高的中年男子掀开门帘走出,他上下打量临家庄各位,忽然轻声道:
“各位修士老爷们,为何不直接走过,偏要停在我们商队这里。罢了,也是我们倒霉。”
男子又稍微提高声调,说:“懒家伙们,马不裹脚的修士老爷停在我们家门前,倒了大霉了,快快起身,收拾东西逃命吧!”
声音不大,可话音刚落,所有帐篷里都开始传来起床收拾的声音。
张人致怒道:“和你讨碗水喝,怎么是倒了大霉呢?”
中年男子没有说话,转身回了帐篷。
一时间空地里只留下临家庄的人,风声呼啸,鬼气森森。
众人一天之内连遇两件怪事,想着刚刚的老婆子,没敢追进帐篷里。
幸而那中年男子很快就出来了。他怀里抱着十几个水袋,迎上前,分别递给众人。
千晴问:“大叔,为什么我们来了,你们就要逃命去?”
那中年男子听千晴喊他大叔,原本紧绷的神情和缓了,他道:“小公子,你不知道,这附近有许多妖魔,牙尖爪利,专门攻击落单的修士和商队。妖魔有人类的智慧,狡猾无匹,能跟着你们马儿的足迹找到我家商队的落脚点。若不逃命,恐怕第二日金家商队就被血洗一空了。”
千晴说:“原来如此,你喊我们是马不裹脚的修士,就是在说我们落下了马蹄印。”
“正是。”那中年男子道:“妖魔可怕的紧,小公子若是遇到了,可要小心。大叔我脸颈这些疤痕,便是妖魔留下的。”
千晴凝神去看。
金家商队十分小心,扎寨处甚至没有点燃篝火,千晴方才没注意到男子的脸,这会儿才看见,中年男子的脸、颈有几道陈旧的伤疤,尽管现已愈合,也能看出当时的凶险。
“你们要去哪里逃命?”
“唉,惭愧,惭愧。小人虽然惜命,可也太过爱财。明知远离擎天之柱山底就不会再遇到妖魔,但还是得去往那边,卖点小玩意,养家糊口。”
言下之意,就是要去往擎天之柱了。
帐篷里窸窸窣窣的收拾声很快停了,有二三十人从里走出,手脚利落的将帐篷收起,动作干练,显然已经收过千百次。
临子初看了张人致一眼,张人致立刻明白,他道:“我们也要继续赶路,你们想逃命的话,不如求求我家主人,带上你们一起。”
那男子大喜,道:“妖魔畜生最是欺软怕硬,修士一多,就不敢过来吃人。能跟着众位老爷,真乃幸事。”
说完,男子与他商队的其他人牵马,跟在临家庄队伍后头。
只有领头的中年男子,骑马走在前面,陪千晴说话。
千晴随意一扫,就见金家商队的人,身下的马匹各个瘦得露出骨头,走路有气无力,马蹄上还裹着厚厚的棉布,以免走路发出声音。
他觉得有趣,问那中年男子:“大叔,你叫什么名儿?”
男子道:“我叫金奇贵,不过他们都喊我疤脸老四。”
“嗯,看来四叔,你的命很金贵了。”
金奇贵咧开大嘴,说:“称不上,不过家里老母给我起名,确实是这个意思。想来什么东西,都没她家儿子的命金贵。”
千晴看他身上背着的行囊不算大,也没有其他商队那种浩浩荡荡行李装好多马车,好奇地问:“你去擎天之柱,卖些什么?”
“都是些小玩意。前往擎天之柱这条路千难万难,我们商队多是凡人,运太大太重的东西,容易折在半路上。”
“那些小玩意,卖给修士吗?”
“正是,比如一些我们家乡盛产的低阶灵草,可以让炼气女修气色红润,或者身材苗条。再比如护养低阶灵剑的露水,能让剑锋一尘不染。在我们家乡,都是些随处可见的东西,只是擎天之柱的修士平时忙于修炼,没时间采集,就让我金家商队捡了便宜。”
千晴看着金奇贵后面的行囊,不知为何,莫名觉得他后面的东西令自己有种熟悉的感觉。那感觉十分微妙,细如丝线。
千晴问:“那你身后背着的,是什么?”
金奇贵顿了顿,不着痕迹地看了眼临子初,他见临子初神情平淡,眼神没有波澜,便伸手在行囊中摸索一阵,抽出一根禽类的羽毛,说:
“这东西可不常见,是金家商队这次交易最贵重的东西,是以由我背负。”
向千晴摊开手掌。
就见这羽毛通体纯黑,散发出一种极为神秘的色泽。羽毛周围的空气,仿佛能被它吸走一般,波动着扭曲。
千晴一见之下,就觉得被什么吸引了。他蓦地倾身,眼睛直勾勾看着此物,问:“这是什么?”
金奇贵说:“这是不落凶鸢的翅羽。小公子,你可知道不落凶鸢?”
“嗯。那是擎天三险之一。擎天三险分别是沼泽蚊王,潜匪修士,不落凶鸢。”
“正是。不落凶鸢乃是一种永远盘旋在擎天之柱山体周围的黑色巨鸟,它们相貌丑陋,性格凶狠,可因寻常不会侵入擎天之柱,不会主动攻击修士,所以三险中排行最末。”
金奇贵身为商人,嘴皮功夫自然厉害,此刻侃侃而谈,道:
“而不落凶鸢的翅羽,有扭转空间的神奇功效。东昆仙主之妻,行逆天地大能,将全身血肉溶于仙主遗脉体中,道消身陨之前,将亲生骨肉放于不落凶鸢的身上,自此,仙主遗脉再无踪迹,就是因为无人可知,不落凶鸢翅羽扭转空间,究竟能将人转移到何处。”
千晴问:“碰到就会被送到不知名的地方吗?那你此时手中拿着,为什么还留在此地?”
金奇贵摇头道:“并非碰到就会被挪移,而是需要满足重重要求。一是磅礴到难以想象的仙力,二是施法者内心强大的渴望。小公子,你要知道,擎天之柱山势陡峭,多少人爬山时掉到悬崖,被不落凶鸢分尸食肉。若非如此,不落凶鸢在擎天之柱山体周围盘旋,有人掉下去,碰到它的翅膀就能挪移,那也没有什么人会被这种臭鸟吃掉了。”
千晴听得连连点头,看着那根漆黑的羽毛,不知为何,心底涌出一种强烈的冲动,想伸手去摸摸。
金奇贵见他眼神认真,舌绽莲花,把这不落凶鸢的翅羽夸得天花乱坠:“不落凶鸢为三险之一,乃是凶禽排行第三的绝凶猛兽。且上古史书就有记载,翅羽有挪移空间的神奇效果,世间罕见。小公子,你想不想买一根?这个不贵,只要两块下品灵石。”
千晴笑道:“这样神奇的东西,为何只卖两颗下品灵石?”
临子初凑到千晴耳边,边咳边轻声说:“自然是此物使用条件严苛,阿晴,这东西不碰为妙。”
千晴本来也没有灵石,听了临子初这话,点了点头。
金奇贵大为遗憾,将翅羽收回行囊中,自我安慰道:“无妨,此物本来便是捡到的东西。卖出去一根,就算是赚回了本钱。”
千晴问:“四叔,不落凶鸢这样厉害,你怎么能捡到它这么多的羽毛呢?”
金奇贵道:“还不是凤昭明仙君苦苦追寻仙主遗子不得,到后来竟然想出自己落于不落凶鸢身上施展仙术,挪移空间这种大海捞针的法子。擎天之柱周围盘旋太多这种怪鸟,可不是每个都愿意让仙君坐在翅羽上的,是以凤昭明仙君毙落凶鸢无数,有一次,被我撞见一只落地的死鸢,我就……”
哪有不大拔毛特拔毛的道理?
第27章
千晴这时方才知晓,金奇贵背后的黑色羽毛,究竟是从何而来。
原来此物竟是与正阳仙尊大名鼎鼎的凤昭明有关系。
要知,凤昭明乃是已故东昆仙主在世时座下的大弟子,也是现今仙君首席。他惊才绝艳,极富战斗才情,甚至可以越阶挑战。是公认的化神修士中,战力第一的厉害人物。
这样的人物,都找不到仙主之子,可想而知此事究竟有多么困难。
千晴身体微微向后倾,脊背几乎贴在临子初的胸前,他说:“大哥,这倒是好玩得紧。”
临子初点点头。他对凤昭明了解的比千晴更多,是以听到凤昭明最后竟然采取了靠不落凶鸢挪移空间这样极苛刻的法子来找寻仙主遗脉,心中错愕。临子初想了想,边咳边问金奇贵:“……不知擎天之柱山体周围,究竟有多少不落凶鸢?凤昭明仙君尝试多长时间,能找到仙主遗脉?”
“这就说不准了。不落凶鸢,不说有十万,也得有九万,数目可算不清楚。”金奇贵又道:“至于凤昭明仙君……他想靠这种法子找到仙主遗脉,恐怕需花上不少时间。要用不落凶鸢的翅羽施展挪移之术,消耗的仙力着实不小。且凤昭明仙君平日繁忙,可真是,可真是难为了他。”
临子初心中一动,他沉声道:“只望尽快找回仙主遗脉,仙君若能做到,功不可没。”
“自然!谁能找到仙主之子,谁就是正梧洲的功臣。”金奇贵用右手捂住胸口,闭上眼道:“自东昆仙主殉难归天后,正梧洲多年再无人可登临仙主之位,以至于四洲中正梧洲最是落后。只盼东昆仙主在天之灵,保佑其后代平安,保佑正梧洲不再受外界欺侮……”
说着说着,声音竟然哽咽起来。
显然是想到了东昆仙主当年为天下苍生就义,而今正梧洲积贫积弱,民不聊生。像他这样行商的百姓性命堪比草灰。
临子初神情也转为凝重,他右手牵着缰绳,低头看向坐在前方的千晴。
驾、驾、驾……
骏马喷着响鼻,迈开矫健的步伐,朝擎天之柱走去。
这般又过了两日。
卸下马车后,马匹奔跑的速度有所提升。再加上临子初带上熟悉地形的金家商队,抄了几段近道,是以再有一日的路程,临家庄众人就可以来到擎天之柱的山脚了。
傍晚,临家庄的侍卫出去打野味,只留几十个炼气修士,在安营处守候。
越是靠近擎天之柱,临子初神情越是严肃,他嘱咐千晴留在帐篷里,自己则是随其他侍卫一同出去,观察周围的地形地貌。
千晴在帐篷里甚是无聊,于是走到外面,便见金奇贵与其他商队的人,正打开行囊,清点货物。
他几步走到金奇贵身旁,看着地面上摆满的各式各样叫不上名的稀奇玩意,道:“四叔,看你们几个行李不重,摊开才知种类这样多。”
“这次可不算多了,想当年我二十几岁……”金奇贵刚要大吹牛皮,忽然想到什么,停了下来,转而拍千晴的肩膀。他说:“明日到了擎天之柱山脚,你与少庄主继续攀山,金家商队就停在山脚贩卖货物。这一别,你我可能再也没有见面的机会了。”
千晴皱了皱眉,道:“日后还那样长,谁说的准呢。”
“嘿,”金奇贵笑道:“只有你这样的小孩才这样觉得!千晴,这些日子你叫了我不少声大叔,有句话,我得告诉你。”
金奇贵摸着自己脸颈的伤疤,顿了顿,叮嘱道:“时值乱世,你年纪又小,万事不要强出头,遇事能避就避,以免招来杀身之祸。”
千晴微笑,没有回答。
心想,这番话,你应该提前十几年告诉我。
现在已经成了这种性格,想让他懂得为人处世需忍气吞声,可能吗?
金奇贵看他这幅表情,就知千晴没听进去,他叹了口气,转头在地上寻找。
忽然眼前一亮,金奇贵右手做出‘捏’的动作,在众多草药里找出一颗不起眼的干瘪枯花。金奇贵逆着阳光眯眼看了一会儿后,自言自语道:“就是这个了。”
千晴凑上去问:“这是什么?”
只见金奇贵手中捏着一朵杏黄色的干花,花瓣呈扇形,表面平滑,叶柄细长。
阳光下,闪耀着金色的光。
金奇贵说:“这是白藏仙尊培育出来的仙卉,名叫‘浑珍’。”
千晴问:“既然是白藏仙尊培育的,很厉害吗?”
金奇贵尴尬道:“虽是仙尊培育,但其实是仙尊在修仙初期养的东西,不算厉害。不过却是我这次行商价值排行第二的玩意儿了。排行第一的不落凶鸢的翅羽,你见到了,少庄主不让你拿。看你叫了我这么多天大叔的份上,就把这个送给你好了。”
“啊。”千晴一跃而起,问:“当真?”
金奇贵说:“当真!别看这东西毫不起眼,拿去卖的话,也要一块灵石。”
千晴大喜,右手小心翼翼从金奇贵手中接来‘浑珍’,道:“多谢大叔。此物是用来做什么的?”
金奇贵说:“用来防护。修士过着刀尖舔血的日子,难免遇到危险,‘浑珍’就是修士拿来护命的东西。一旦遇到杀身之祸,将此物放置胸前,口念:‘以命为契,护我周全’,就能形成绝强的保护壁。此壁垒便是出窍修士都不能击碎,因此也有人称呼浑珍为‘庇佑天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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