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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第二权臣 番外篇完本——by 长乐思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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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就算知道了,他也只能含泪认了,谁让他的主子娶了个黑心的夫人,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人也跟着变得越来越黑心了。
黑心的魏宁花了许多钱出去,其中好些钱都要经过漫长的周期才能见到回款。
好在徐元嘉开了不少铺子,除了国库之外,还有了不少私人进账,不然他怕也是捉襟见肘。
不得不说魏宁也是奇人,吃软饭吃得理直气壮。
约莫过了三四个月,临到冬季边上的时候,关于小阿莎的身世问题,总算有了内幕。
小阿莎的生母的确为他留了一份当年的定情信物,而那信物就是阿史那克鲁留下的。
很明显,小阿莎是阿史那儿子的事情,自然是确凿的事实。
但对魏宁这个燕地的王而言,这个消息并不算重要,重要的是两国交好背后的含义。
魏宁这个燕国的国君,就算拿了玉玺,对那些齐国的子民而言,那就是乱臣贼子。
在舆论上,魏宁被骂得非常难听,也就是上回凤凰泣血的事情,他们逮住机会恶狠狠黑了大齐新帝一波。
但那件事情带来的影响正在消失,所以徐元嘉还想弄出另外一件大事来,增强内外对大燕朝的信心。
只是可惜的是,一直以来都没有什么好机会。
这次对阿史那一行人的隆重接待,就是他和魏宁眼中的那个好机会。
第120章
突厥离大燕隔得有些远, 而且未免旁人抓住把柄,说他魏宁通敌叛国。在京城中任尚书省仆射的时候, 魏宁并没有怎么把手伸到戎狄和突厥去。
他就算有先知, 凭借着自己的力量, 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按照徐元嘉的话说, 他又不是神仙。重生之后的魏宁在做事的时候更为大胆, 但在有些地方也更加谨慎。
所以阿莎父亲派来的使臣队伍,在他们想办法把消息递到阿史那克鲁手里的时候,将近又过去大半年。
阿史那克鲁来的时候静悄悄的,很是低调,不过为了保证自己的安全,他做了许多后手的准备, 乔装打扮了一番, 明面上只让使臣出使新建的燕国,自己则易容成一名普通侍卫,跟随者队伍一起入了燕地。
作为突厥汗国的王子,阿史那克鲁原本是没有必要亲自来的。毕竟这极有可能是燕国王君设下的一个圈套, 可出于对儿子的渴求。
突厥汗国近年来并不太平,阿史那克鲁作为可汗的幼子,如今已经三十有二, 而他的父亲,突厥的可汗,已经六十有七。
父亲已经年迈,兄长们却对那个位置虎视眈眈。
阿史那克鲁自然也有心那个位置, 只是他在子嗣上,一直苦恼自己没有合适的继承人。
这不是说他没有孩子,事实上,他在十四岁的时候就有了个漂亮的女儿,她如今像当年她的母亲那样,成长为草原上的明珠,非常的令他这个父亲骄傲。
从十七岁到现在,他的女人为他生下了十来个孩子,但无一例外,全都是女儿。他甚至还娶了据说好生养的柔弱齐女,但就像是受到了诅咒一般,仍然是女儿。
草原上的女郎,要比柔弱的齐女更强壮,地位也更尊崇。
阿史那克鲁自然也是喜欢女儿的,而且每一个都喜欢。
但每次都是女儿,他越发渴望自己能有个儿子。一个女人生女儿也就罢了,偏偏他每个女人都只能生女儿,这让他受到了兄弟们的取笑
原本他是突厥可汗最喜爱的儿子,因为年轻英俊深受兄弟们的嫉妒,可随着他女儿一个又一个呱呱落地,兄弟们不再嫉妒他,看他的眼神反而还带上了同情。
母狼同样能够狩猎,而且十分凶残,但是草原上的狼族,从来没有过母狼做了头狼的。
突厥汗国也是如此,即便大家称赞草原明珠的美貌,也多的是年轻力壮的小伙任由她挑选,但可汗不可能由一个女人来做。
如果阿史那克鲁这辈子注定生不出儿子,可汗是不会考虑让心爱的小儿子来做未来的接班人的。
知道自己可能有一个齐国女子生下的儿子之后,阿史那克鲁一度陷入兴奋当中,为了避免自己的妻子嫉妒,他瞒下了这个消息。
他的确是同齐女有过一段情缘的,那是他年轻时候的事情了,他邂逅的对象是个漂亮的苗女,她有着中原女子的含蓄,但又比那些娇弱的,只会哭啼啼的齐女多了大胆和野性,又在他受伤的时候救了他,十分的让他心动。
年轻的阿史那克鲁是十分冲动的,而且草原上的法则,便是想要的东西就去争夺,父亲的女人死了,儿子都可以继承,他们可不像迂腐的齐人那样,整日之乎者也,把自己束缚在所谓的礼义廉耻之间。
近半个月的露水情缘,年轻的自己那么厉害,让齐女怀上自己的孩子也不是不可能。
因为这些原因,阿史那克鲁不顾路途遥远,境况危险,千里迢迢地来到了燕地。
从边境进入燕地之后,他也是四处打量,衡量着这个新起的国度的实力。
他的侍从用突厥语同他交流:“王子,燕国的百姓,看起来倒比大齐更好些。”
原本燕国就是齐国的一部分,按理来说,他们辖内的百姓不会有太大变化。
但随着新帝上位,魏宁封王,大燕律法颁布并且顺利实施,两国百姓看起来渐渐有了区别。
他们从突厥到大燕,是先经过大齐,再抵达燕国的,当然,以的是胡商的身份。
毕竟胡商走南闯北,什么国度都去。
齐国因为内乱等原因,百姓饱受战乱之苦,除了京都,还有京都周边的一些都城依旧繁华,多地百姓连吃饱饭都难,常年挨饿,看起来自然面黄肌瘦,也没有什么精神气。
魏宁这边就相对好得多了,他现在的江山,本就算是他一手打下来的,谁不听话,他就砍了谁的脑袋。
虽然这做法听起来十分简单粗暴,但意外的很管用。
而且他底下一大帮子能人,迅速把新朝建起来之后,就开始推崇律法。
燕国王君可能准备造反准备了许多年,律法的各项制度非常完善。
阿史那克鲁看着周围的风景,也点点头:“看来这位大燕的新王还是有几分能耐。”
他是听说过魏宁的事迹的,对方的手段十分铁血,从来不同那些叽叽歪歪的文人扯皮,有人想要撞柱子劝谏,他就直接让了侍卫抓住那人的手脚,压着脑袋往柱子上撞,撞了个头破血流,也就没有什么人敢忤逆王君了。
不仅如此,燕王在律法上也用的是重刑,采用了连坐等方式,举众闹事,也绝不姑息,完全不搞法不责众那一套。
其实魏宁一开始,也是想过了怀柔政策的,但是因为国才新建,乱象丛生,徐元嘉劝了他许久,他才下定决心动用重刑。
当年齐文帝给弟弟淮安王的封地虽然很大,但绝对算不上富裕。
淮安王倒是弄了很多钱,可他的封地内绝大部分地方都穷,百姓过得也很苦。魏宁打下来的周边大多数州城也是如此。
盘踞一方,拥有诸多田地的世家大族永远是富裕的,可被剥削的百姓则十分穷苦。
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连饭都吃不饱的百姓,是不会去讲究什么道德廉耻的,他们信奉的是拳头最大,丛林法则。
徐元嘉幼年时候是吃过苦头的,他该庆幸的是,养父母家日子还不算太苦。
各大州城乱哄哄的没有人管,官匪勾结,沆瀣一气。人再多,地再大,没有安定的环境,就不可能富裕的起来。
魏宁为此做了很多的努力,他立下的严刑要了很多人的命,其中也不乏一些以前他看起来罪不至死的普通人。
那些时日,他听着底下人汇报上来的数据,都会连夜连夜的睡不着觉,赤红者眼睛,闭不上眼。
还是徐元嘉替他调了助眠的香,让他夜里喝了酒,才让魏宁顺利睡下。
好在大力整顿之下,不管是市场还是其他方面,都迅速稳定下来,而且那些盘踞一方的世家被魏宁打掉许多。
他练了那些兵,暂时不和齐国打,只和“自己人”打,愿意保全自己,找门路的,徐元嘉一律来者不拒,把钱收着。
然后一转头,他就因地制宜,同魏宁讨论如何压制世家,一个庞然大物,有优点的同时也有极大的弱点。
一些在本地口碑极好的世家他们都没怎么动,但做的太过的,魏宁就直接打上门,把当地搅了个天翻地覆,接着把世家的土地分给了那些租种天地的佃户。
不是没有世家对自己如今的情景做出挽救的,他们想了很多法子,比如说同齐国联合,派人刺杀作为王君的魏宁,甚至还包括什么美人计,乱七八糟的计谋都用了个遍。
但这些计策,在魏宁的绝对武力面前,统统都没有用。
他们也不想想,原本的戎狄已经足够凶残吧,魏宁一来,还不是败了。
而且换作是其他人,打了这么多场胜仗,指不定尾巴翘到天上去了,得意自满,刚愎自用。
可偏偏魏宁没有,他都这么厉害了,还半点都不松懈,而且只要说的东西有理,其实他都会听,并且虚心采纳。
天底下怎么会有魏宁这样的人呢,可偏偏就有。魏宁在国君方面,已经在努力地做,而且做到堪称完美了。
被他铲除的世家恨得牙痒痒,可除了苟延残喘的活着,他们没有更好的选择。
当然了,魏宁表示自己其实是个很骄傲的人,可天天被自己的燕王妃打击,他都不知道骄傲两个字怎么写了。
阿史那克鲁听着自己的心腹唠唠叨叨地讲了一路,对燕国的王君充满了好奇之心,
不过他的目标肯定还是在自己的亲儿子身上,他要亲自确认,然后再想办法把人带走。
他心爱的儿子,可爱的心肝小宝贝,他阿史那克鲁来了,就绝对不会独自一人回去。
突厥汗国使臣悄然拜访的事情,魏宁已经了解的很清楚了。
他的桌子上摆了一张长长的单子,上面是徐元嘉列出来的交换条件。
其实期间修改过许多次,现在桌子上的这张,已经是改完之后的最终版。
魏宁对接下来的会面,充满了喜悦和期待。
为了表示这一次大燕对突厥的重视,他甚至安排了徐元嘉来同那些狡猾的使臣谈话。
一想到阿史那克鲁的脸,他幸灾乐祸,喜气洋洋。
每次看到徐元嘉坑别人,他都是这么开心的。
就在这种喜悦的情绪中,他得知使臣当中并没有阿史那克鲁的存在。
“不可能没有,这一定是对方制造出的幌子。”魏宁斩钉截铁地对徐元嘉说,“你放心,到时候我一定一眼就能把他从人群里逮出来。”
徐元嘉神色一僵,为甚听这话,他突然对魏宁更不放心了。
第121章
来自突厥使臣, 准确的说,是阿史那克鲁的亲信入了京都, 他们递上了信物, 表明了身份, 并且要求见到小阿莎。
因为是私下里的交易, 魏宁并没有在朝堂上大张旗鼓的接见这些使臣, 他和阿史那克鲁一样,甚至都没有出面。
魏宁为两方会见安排的地方是在燕地一家十分有名的茶楼的天字号包厢。
之所以不选择宫中,是因为盯着宫中的人太多,突厥人的样貌又很明显,
这酒楼原本是淮安王十分喜欢的一个侧妃的兄长的产业,在淮安王的那些女人被魏宁赶出去之后, 就落到了徐元嘉手里。
乔装打扮之后的阿史那克鲁一行人在接待他们的大燕使臣李达的带领下进了房间, 不得不说,这大齐,哦不,大燕的人就是雅致, 房间里挂着名人字画,点了熏香,还摆着偌大一扇屏风。
门关上之后, 那使臣便四处张望,用不是很熟练的齐语道:“李大人,人呢。”
他只会很简单的一些齐国话,而且还是现学的。
因为没见到面, 还没认亲,他们当然不会称呼阿莎为小王子。
李大人打了个响指:“阿莎,你出来吧。”
“喵”伴随着一声猫叫声,一只雪白的猫从屏风后走了出来,明明是个肉团团,但它走起来步伐十分轻盈优雅。
猫咪眼睛也是绿色的,在略显昏暗的房间里看起来十分漂亮。
乔装打扮过的阿史那克鲁看着那只猫,特地粗声粗气地道:“你们这是什么意思,是想要愚弄我们王子不成?”
他的大齐语还更流利一些,为了更好的掩饰自己的身份,他此次充当是使臣团的译官,这样的话,即便明面上身份不够高贵,去什么地方也都能够随行。
阿史那克鲁话音刚落,一截藏青色的衣摆就出现在了屏风后头。
被吩咐换上苗人服饰的阿莎出现在了阿史那克鲁的眼前。
阿莎朝着小猫伸手,轻声呼唤:“小一,过来。”
被叫做小一的猫咪跳到他怀里,任由他撸自己的毛。
对小一来说,阿莎这个人类,是它养着的铲屎和顺毛的,它还是很喜欢同阿莎亲近的。
而且关键的一点是,走出来之后,眼前的这些两脚兽一个比一个丑,还是阿莎好看,身上还香香的。
看着眼前这张青涩又略微羞涩的面孔,阿史那克鲁眼前骤然一亮,差点没脱口而出喊自己的儿子。
那些使臣也露出了惊讶的表情,毕竟他们只是知道要找的人同自己的主子极大可能是父子关系,但没想到这两个人能这么相似。
作为阿史那克鲁的亲信,他们几乎都是从小和这位受宠的皇子一起长大的,有个惊讶的,甚至直接喊出了阿史那的名字。
他喊完之后,又看了眼真正的阿史那克鲁,看着那一脸的大胡子,心情颇为复杂。
隔壁房间里头,魏宁指着阿史那克鲁道:“你看看,看见没,那个一脸胡茬的家伙,就是阿史那克鲁,肯定是他没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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