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字一号缉灵组 番外篇完本——by 夏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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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天罡你个老不死的昏头了!”苏媛大怒,柳叶眉凌厉一振,“不准,我不同意!”
“这里没有女人说话的份儿!”林天罡一拍桌子,搬出家主的仪态来,“要么,你让他改了这毛病;要么,就别当我林天罡的儿子!”
“改什么?我没毛病!”林谙梗着脖子反驳。
林天罡不甘示弱,大手指向门口:“那你就滚!滚远点!永远别回来!”
苏媛左看右看,这父子俩倔犟的表情如出一辙,简直就是一对冤家,一口郁结了两天的气霎时间没喘上来,她站不稳了,出溜倒下,被一旁急得团团转的陆焱清接了个正着。
“媛媛啊……”
“妈!”
“林夫人!”
林谙可以没心没肺地林天罡硬碰硬,因为他爸足够坚强,心性刚毅,任他发一通邪火,打完要还能留下半条命,就什么事都好商量,但苏媛不同,她心思细腻,纤柔敏感,身子还弱,分分钟能怄出病来。
“别叫她妈,我们没你这个儿子。”林天罡接过苏媛,攮开扑过来的林谙,一拐杖戳在他膝盖骨上,厌烦至极,“滚滚滚!别在跟前碍眼!”
苏媛歪在自家男人怀里,猝然睁眼朝儿子使劲儿眨了眨,用嘴型无声地说了两个字——“先走”,说完,合眼呻吟,又继续柔弱地歪着了。
林谙心领神会,这是让他暂避锋芒,来日再战的意思,于是站起身,强行拉过陆惊风,头也不回地出去了。
第71章 第 71 章
一直闷着头走出二里地, 出了东皇观,林谙才松开陆惊风,烈日炎炎,焦金流石,交握的手心里全是汗。
二人站在树荫下,喘着热气,你看看我, 我看看你,好像从不认识彼此瞳孔深处倒映出的人影,都要在心里明知故问地来上一句:那傻小子是我?
林谙扶着树, 满嘴血腥,忍着背上火辣辣的痛,吞了口唾沫,他走时衣服也没来得及捎上, 大庭广众赤着上半身,显露出狰狞可怖的新鲜伤口, 像是刚从一场很社会很惨烈的帮派火拼中侥幸逃脱,汗流浃背的,再姣好的面容都盖不住此时的狼狈。
这是在山上,去观里上香的香客基本都开着私家车, 基本无暇注意路边的行人,但如今市民的整体素质都很高,鲜有打着赤膊还到处晃悠的,就有好奇心重的, 远远瞧见了,特地摇下车窗瞅两眼。
还没脑补出个前因后果,就被那浑身一股凌虐美的帅哥杀气腾腾地给瞪了回去,吓哆嗦了,猛地踩一脚油门,溜得飞快。
为了不影响交通安全,陆惊风侧身挡住帅哥大半个身子,粗略打眼一溜,皱着脸直叹气。
那宽阔的背上基本没一块好肉,青紫交错的伤痕肿得老高,有些地方破了皮,血珠溅得满背都是,被阳光一暴晒,就干涸成暗红色的血痂,狼藉不堪,睡裤的松紧带也被淌下的血浸湿了,这会儿摸上去硬邦邦的。
“扯我腰带做什么?”林谙不自然地退后半步,泄愤似得低低骂了一句,“老色鬼。”
陆惊风缩回手指,蜷起来抵在唇边清了清嗓子,“哪里色了?别瞎扣帽子,我就是看看你伤得咋样,疼吧?”
“还不色?摸了胸还不算,这会儿直接扯裤子。”都惨成这样了,林谙还不忘占嘴上便宜,“下一步呢,我是不是可以直接开房了?”
陆惊风嘿了一声,发现了,这人吧,跟你不熟的时候,脾气又硬又拽,酷得二五八万,冰山雪莲般不可亵玩,一旦熟了之后,那就是个嘴欠的二百五,毒舌属性跟傻缺属性都得乘以二。
“都说了我不是故意摸你的。”陆惊风暴躁地撸了一把寸头,觉得这会儿怎么解释都显得很苍白无力,有点儿马后炮的嫌疑,而且林谙挨揍也确实赖他,于是气呼呼地承认错误,“好吧,都是我的错,我不该对你动手动脚,不对你动手动脚就不会引起这么大的误会,没有误会你爸也不会打你,对不起,对不起行了吧?我会特别虔诚地反思己过的,满不满意?不满意再来一遍?”
这段话机关枪似得突突突,气势汹汹的,听清台词的明白那是在道歉,耳朵背的看架势以为在骂街。
林谙无辜地眨巴眼:“我又没怪你,你生哪门子气?”
“我没有生气。”陆惊风回他,回完鼻孔朝天哼了一声。
林谙就笑了:“还说没有,没有你哼什么。”
“我乐意!”陆惊风语气梆硬,白眼翻上天,“法律规定我不能哼哼了?我就哼!哼!”
林谙:“……”蛮不讲理的陆组长怎么这么可爱的?
撒完气,陆惊风也觉得一把年纪了还跟个孩子似的较劲,挺没意思的,继而余光瞄到林谙吃力地扶着树,咬着牙嘶嘶,真挺可怜的,心想算了,又巴巴地凑过来,不由分说抬起他一条胳膊,架在自己肩上,嘴上仍气鼓鼓:“让你倔,活该,疼死你。”
林谙身上疼,但嘴角却怎么也压不下来,连湿漉漉的发梢都得意地在打颤,侧过头,有意无意地拿下巴蹭起陆惊风刺剌剌的头顶,有点痒。
“干嘛非上赶着讨打呢?”
肩窝下传来闷闷的声音,“本来就挺乌龙的一事儿,解释清楚就好了,一个死活不肯说明白,一个上了火就失去理智,真还别说,你们父子俩都挺犟的,亲生的没跑了。别蹭了,头皮给你蹭秃噜了,尤其是你!”
“我什么?”
“为什么不肯配合我?我这戏台子也搭好了,戏也唱完了,你就轻飘飘鼓个掌就可以落幕了,成心讨打早说呀,我就不费恁大的劲把锅灰往自己脸上擦往回捞你了。”陆惊风埋着头,从兜里掏出手机,开了机,在屏幕上戳戳点点,边数落边编辑短信。
“那不行,不成心讨打,怎么能听到你对我的真情告白呢?”林谙的目光扫下去,直直落进了陆惊风松垮的领口,眉梢一弯,“话可说清楚了,是你先喜欢的我,也是你先招的我。一锤定音,不可更改了。”
“?”陆惊风就知道这关躲不过,老脸一红,结结巴巴,“定什么音?我我我,我那是……”
“我知道,事急从权。”林谙打断他,摆出落落大方的姿态,宠溺地揉揉他的脑袋,“你害羞嘛,说不出口,我懂。咱俩心知肚明就好。”
“……”
“而且今天这顿发作,迟早是要来的,有没有误会不重要,重要的是让老爷子借题发挥好把一肚子气撒出来,知道我跟你的事之后,这两天我看他憋得难受,吃不下睡不着的,把身体熬坏了,那我可就真成不肖子了。”林谙把汗湿的刘海撩上去,露出平静的眉眼,跟之前与林天罡抬杠时的样子截然不同,“其实就算没有你,没有性向问题,我跟他之间也逃不过这一顿爆发的。太多理念不同,他为我规划好的路我不想走,我坚持的东西他也不理解,和平的表象总不能维持一辈子。”
陆惊风似懂非懂,毕竟他没有一座道观好继承,贫穷果然限制了想象。
“这些好无聊的,我们还是来谈谈你是什么时候喜欢上我的这件事吧!”林谙话锋一转,跃跃欲试的表情跟条见着骨头的大狼狗似的。
怎么又回到这个话题了!
一笔糊涂账,陆惊风乱得很,他自己也理不清,索性一挥手,揭过这茬,着眼于当务之急:“先说说你现在怎么办吧,被家里赶出来了有地方住吗?手头有钱吗?我看见你妈给你使眼色了,等林观主气儿一消,你应该就能搬回去了,这段时间我给你临时找一酒店,房费我垫……”
他红着脸,一通叽里呱啦,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说些啥,反正只要能把话题扯开,说什么都无所谓。
“酒店就离办公室近点,交通费也省了,我估计以你的性格手头也没啥存款,一朝被扫地出门就只能靠朋友扶贫了,唔……你干什么?”
在他叨叨叨的攻势下,林谙半蹲了下来。
“?”
只见他脱了自己脚上的黑白格纹的拖鞋,轻轻放到陆惊风面前,扬起脸:“傻瓜,怎么鞋子也不穿?”
“没,没来得及。”
陆惊风当时火急火燎地从二楼跑下来的时候就赤着脚,之后也一直没找到机会穿上鞋,打仗似的闹了一出,又被林谙拖着走出二里地,这会儿满脚泥灰。
他自己都快忘了没穿鞋的这茬事了,有点尴尬:“我没事儿,皮糙肉厚的,你自己穿着。”
林谙没答话,目光灼灼地盯着他的脏脚丫看,陆惊风有点不自在,摸摸发烫的耳朵尖,左脚蹭右脚,蹭完,右脚又蹭左脚,灰尘和着脚汗涂均匀了,更脏了。
他更窘迫了,往后退了半步。
“躲什么?”林谙一把捉住他的脚腕,也不嫌弃,半跪着,把脏兮兮的脚微微抬起来,视若珍宝般放在掌心,检查完发现除了脏没有伤口,再细心地拂拭起脚底,等囫囵揩干净了,强迫着塞进拖鞋里,另一只脚也依样画葫芦,照做不误。
从头到尾,连眉头也没皱一下。
陆惊风此刻的心情格外平静,热风拂面,知了长鸣,他垂着头看这个男人认真专注的眉眼,那种呵护和细致,一腔不容忽视的情意,从骨子里散发出来,落实到行动上,像一涓润物无声的细流,温暖纯净,慢慢濡湿了一颗干瘪的心。
是的,男人。那一刻,陆惊风转变了观念。
其实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知道林谙就是林汐涯之后,他都只把这人当成孩子,毕竟第一印象太深刻,当年的林谙就是一个瘦瘦小小的半大孩子,缩在怀里也没什么重量,昏迷的时候还哭鼻子。
现在一想,他已经记不清那孩子具体长什么样子了,满脑子都是后来的林谙,俊俏中带着侵略性,性格不好,嘴巴很贱,但人不坏。
两个人在一起之后,生活会变成什么样子呢?会像茅楹跟午暝那样吗?
陆惊风忽然就对这个问题产生了零星兴趣。
这对他来说是很稀奇的,他从小到大,时常就一个人呆着,师父不在的时候多,在的时候屈指可数,基本就像个偶尔造访的客人,他几乎想象不出家里总有别人的场景。
会很热闹?还是会有点聒噪?
陆惊风的脚沾了灰尘,灰蒙蒙的,但依稀能辨认出底下藏着的羊脂玉般的肌肤,脚上的皮肤比身体其他部位更白,可能是常年不见阳光的缘故。脚弓隆起挺翘的弧度,脚掌修长也窄,趾甲修剪得圆滚滚的,底部是粉红色的。
很难想象一个男人的脚长得这么秀气匀称。
林谙摩挲着那脚趾的指甲盖,如饥似渴地欣赏着,转而又抚上脚腕,没等指腹落到实处,猛地一顿,触电般撒开了手,四肢僵硬地站起身。
陆惊风没注意到他的反常,穿着大一号的拖鞋踢踏了两下,脚感不错:“拖鞋挺软,啥牌子的,改天我也去买一双。”
“哦,你买不起。”林谙面无表情,一句话打消了他的念头。
陆惊风:“……”有钱了不起啊!有钱还不是被老爸打出门?
林谙这会儿心虚,不太敢正视他,刚才他捧着陆惊风的脚,脑海里不知怎么的,就划过一些不可描述的画面,把这双脚这样那样,把脚的主人翻来覆去,尺度之大,画面之淫乱,自己都吓了一跳。
他好像变得色情了。林谙不动声色地把脸转向一边,自我剖析起来,才后知后觉这种想法貌似涌出过很多次了,一沾上陆惊风,他的脑子里就自动填充进各种令人血脉喷张的黄色废料。
那边陆惊风像是突然意识到什么,咦了一声,捞起裤腿左右检查一番,完好无损,又看看手腕,安然无恙,还想掀起衣裳,想去摸摸肩胛骨。
“别看了,镇棺钉的伤口全都愈合了。”林谙知道他在奇怪什么,连忙按住他掀衣服的手,别开眼睛,他这会儿不能再受一丁点刺激了,主动解释道,“你昏迷的头一天,那些伤口就自动不见了,焱清道长说,可能是体内的业火自动修复了。”
“这么神奇?”陆惊风半信半疑,“可也不能连疤都不留一个吧?”
林谙也纳罕:“没亲眼看到之前,我也不信。但焱清道长说,你们焚灵派已经往上数八代人都没练到过三重天境界了,业火修炼至三重天,承载其巨大能量的炉鼎本身会产生什么样的变化很难说,任何奇迹都有可能发生,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陆惊风有点木然,直着眼睛指指自己:“三重天?我?”
林谙点头。
陆惊风沉吟一声:“哦。”
林谙凑近了看他,疑道:“你怎么这个反应?”
陆惊风反问:“那我应该什么反应?”
林谙想了想:“看你师父那个高兴到要升天的样子,你难道不应该笑逐颜开惊喜若狂涕泗横流?”
“成语学得挺好嘛。”陆惊风拍拍他的肩膀,老成持重的样子,“要不说你还是年轻,哥再教你两个,喜怒不形于色,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
林谙受教,满意的嗯了声,果然是他林少看上的对象,处变不惊。
“我刚刚给茅楹发了短信,她开车过来,估计快到了,待会儿就先去我那儿把你这一身伤口处理一下,天气热,小心发炎。吃了饭,晚上再给你找地方住。”陆惊风背着手,一副公事公办的口吻,语速极快地道,“你对住的地方有没有什么具体的要求?五星级那种档次的还是算了吧?出门在外一切从简。”
林谙无可无不可,没发表任何意见。
他摸着下巴,想直接住进陆惊风家里,但这一想法很难付诸实践,口嫌体正直的老干部肯定能找出一万个拒绝的理由,他得好好筹谋筹谋,让对方心甘情愿地把他迎进门。
两人背靠大树,等茅楹过来,各有各的心思,一时无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