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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系小夫郎——by陆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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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今天集市人好多,别人看了都说不值钱……”  原山从小孩手里接过那块粗糙的绿石头。

  乍一看确实不起眼,仅仅是一块随处可见的石头,但与坑洼的灰色外皮交织的,是暗绿色的条纹。

  那种颜色不像大家都喜欢的翡翠玉石那样绿得纯粹,也不像玛瑙虎魄那样晶莹剔透。

  放在外头的商人那里,确实是看不上眼的。

  但原山却觉得有点喜欢,打磨一下或许更加的漂亮。

  小孩儿见他看得认真,不禁燃起一丝希望:“大哥哥,你要买吗?我可以再给你磨得漂亮一点……”  原山有点愧疚道:“我觉得很好看,但我也没有很多钱。

我只有五十五文,自觉配不上这块石头。

”  “五十五文很多了!”小孩儿失望次数过多,此刻能卖出点钱就觉得很好了,五十五文也让他笑得开心:“大哥哥,我帮你打磨!”  禁不住小孩的热情,原山将另外两个钱袋交给衙差,便跟随他走过几条街,来到了他家中。

  这家父亲就是一位石匠,以前还做些大件,近来身体不好,只能靠打磨些小东西赚点家用。

  院子里乱糟糟的,堆着大大小小的石块,小孩儿轻车熟路地跨过障碍来到一个台子前,上面摆放着草绳河砂等物。

  与后世弄台机器就能轻松切割石头不同,现在的处理方式要粗糙许多。

小孩儿干不了需要太大力气的事,但帮着父亲打磨小件还是可以的。

他用草绳裹着粗砂,把石头嵌在台子的凹槽里,专心地来回搓动——灰色的坑洼渐渐被磨平,漂亮的灰绿色石质渐渐显露出来。

  原山专注地看着小孩磨石头的背影。

  明明还是个孩子,但在石台前的沉稳模样,已经隐约有了一个成年人的气质。

原山仿佛看到他的父亲也曾经年累月的坐在这里,耐心地将坚硬的石头一块块磨平,养家糊口,生儿育女,子辈跟随他学习技艺,正一步步继承着他的人生。

  那石头打磨起来就忘记了时间,等到小孩终于回过神来,天色已经不早了。

  原山在旁边已经打过盹儿,明明午饭没吃饿的够呛,也没有打扰他。

  小孩儿摸着肚子,羞窘道:“对不住大哥,我忘了时间,这是你的石头。

”  原山将装着五十五文的钱袋递过去,又接过那块石头。

  果然,光滑圆润的石头就是令人心生欢喜,它有着如他想象般的灰绿色与乳白色夹杂的条纹。

  小孩高兴的表示要去姐姐家看望父亲,并将自己能赚钱了的好消息告诉他。

  原山便将小孩送到目的地,才返回客栈。

  眼看饭点都快过了,江天天和小春都有点着急。

  “走丢了?被拐了?冲撞了达官贵人?”江天天絮絮叨叨:“他大清早就出去了,也没等我,我本来还想一起逛逛的……”  “被拐不至于吧,但到现在确实太晚了,要么我们还是出去找找吧?”小春也道。

  宋煦老神在在:“一个大男人,曾经还做过神偷,把你们卖到西伯利亚去都不稀奇,你们反过来担心他作甚。

”  小春泄气地想西伯利亚又是哪儿,江天天则是怒了:“神什么偷!?他又不是为了自己!以后不准再提!”  宋煦挑挑眉,哟,这丫头这么快就护上了,还怼她的“宋恩公”,这是有情况?  原山便在这时候回来了。

  他在门外正好听了那句神偷,又羞愧又感动,做好了心理准备才敲门。

  江天天忙不迭地去开门,脸蛋红扑扑的。

  “山子哥你哪儿去了,怎么晚回来!”  原山腼腆地从怀里掏了一个油纸包和一个小石头。

  “钱不够,没有买什么好东西,这是给宋哥和春哥的礼物。

”  宋煦拆开油纸包,惊喜地发现竟是孜然!  “太好了!这不是孜然嘛!以后可以做烧烤吃了,保准你们喜欢!”他心中熨帖,把原山夸来夸去,另一边的小春也摩挲着手里的石头,爱不释手。

  “谢谢小山,真好看!”  双儿都喜欢漂亮的东西,他也不例外。

尽管只是一块石头,但也代表着一份心意。

小春与宋煦相视一笑,确实有些感动。

  明明是给钱让他给自己买东西,却反而得到了礼物。

  原山见他俩高兴,自己也十分满足。

  等以后自己有机会挣钱,也要给替他说话的天天买一份。

    ☆、第 52 章  与南方的湿热不同, 庆州西北, 永城的夏天,热得十分粗犷。

  太阳高悬,地面发白, 有个小娃蹲在地上数蚂蚁。

  “挡这儿干嘛!走开!”路过的男人随手一脚把小娃踢到一边, 小娃眨眨眼,吭都没吭一声地换了个方向继续看。

  仔细听,还能听到他嘴里念叨着什么。

  “二百三十……二百三十一……“  小娃叫做常弥,今年四岁半, 别的喜好十分平凡,唯爱一个数数儿。

  他无聊的时候能把天上飞的——云彩,地上跑的——虫子, 全数一遍,数到天荒地老也不带挪个窝。

  家里大人本就不待见他,想起来给口饭,想不起来更盼着他有多远滚多远, 发现了他这个爱好以后很是舒心了一阵子。

  多么省事的爱好啊, 真像个傻子,蹲那儿半天一动不动的。

  蚂蚁也不是天天搬家, 有时候数完了虫子,没有云彩,他会跟着迁徙的小动物一起跑出去,然后发现更多的动物,再开心的数。

光数虫子他就数到过五百多。

  这让他非常自豪。

  第一次跑出家时, 他发现出门也不是难事,渐渐的,家门就困不住他了。

他会跑到街上去,那里有更加好数的东西——人流。

  永城有多少人呢?常弥已经数过两千多个了。

他有个小小的愿望,希望自己可以把永城的人数数清,再去更大的地方看看。

  在这样四处乱跑的日常中,他渐渐发现了一些规律——永城南边的人最多,东西次之,北边最少。

  而四个区域里卖馒头的摊子,一样的馒头价格却不同。

南边两文一个,其他地方都是三文两个。

可明明南边更贵,却仍旧买的人最多,也最忙碌。

  这些馒头他都尝过,没觉得有什么不一样的……对,他常常凑在附近,像个小乞丐似的,好心的摊主们看他可怜可爱,时不时会赏他一个半个卖不掉的馒头。

  常弥家就住在南边,他去南边的摊子蹭馒头的次数也最多。

老板娘看他呆巴巴的却长得很可爱,一直不忍心赶他。

有一次清晨摊子太忙了,一个客人一次性要了好多馒头,给的又是整钱,老板娘很是反应了一会儿该找多少钱,没想到小家伙突然在旁边出声了。

  “找他二十八文。

”  老板娘惊了,再仔细一算竟分文不差,顿时对小家伙高看一眼。

老板娘给他搬了个板凳让他站在凳子上盯着馒头数量和钱财,他竟每一次都算对了。



  不仅如此,铜板从他手上过,有时候他甚至不需要一个个的数,只要扫一眼就知道手上拿了多少文。

  老板娘便一直让他帮忙收钱算账,忙完了给他馒头吃。

有时候看他除了馒头也没别的吃,还会把自家的饭菜分一些给常弥。

  某天,老板娘实在忍不住,问他到底是哪家孩子,为什么大人从不管他。

小常弥面无表情地指指后头唯一的那座两层建筑。

  “诶呀?你是常家的……”

常弥点点头。

  常家在永城当地十分有名,家主曾是个走了大运的商贾,后来做不动来回跑的生意了,就把家定在了永城,买了大院子盖了大房子,娶了十八房小妾。

  这在当地是人尽皆知的事。

  但常家主究竟有多少个孩子,这就没人说得清了,毕竟那么多个小妾……随随便便就能生一屋子吧。

  但那也不至于养不起儿子吧……?虽然常弥是个双儿,但小小年纪就长得眉清目秀,长大必是个美人胚子,这样的儿子连口饭都不给吃吗?  老板娘十分怜悯,又忍不住给他怀里塞了个大肉包子。

  常弥甜甜地朝老板娘一笑,替她收拾完摊子,才慢悠悠地又跑了。

  他是个不轻易笑的孩子,但笑起来真让人感觉春暖花开。

老板娘被他笑得晕乎乎的,那双眼睛一直在她脑海里晃……  不对,怎么觉得眼珠颜色有点浅呢?  下一次常弥过来时,她特地凑近小娃,仔仔细细地观察了一下。

  “诶呀,真的是绿的呀!”  常弥没怎么照过镜子,水面也映不出他眼睛的颜色,此刻呆呆地问:“是吗?”  “是的呀,虽然不明显,但真的有点泛绿呢……”老板娘娘踌躇道:“你娘……是胡人?”  永城靠近边塞,关外就是另一方天地了。

没有战事的时候,两方并不禁止通商,一旦打起来,那血海深仇也很容易就结下了。

  因此即使是永城,与外族通婚也并不常见,往往要遭人白眼。

  老板娘不知道那常家主家的十八房小妾中有没有个胡人女子,甚至十八是个泛指都有可能,但常弥这小娃儿,应该确实是混着外族人的血。

  也是,他长得如此玉雪可爱,就算天天在外面晃,脸上还是雪白一片,嫩得她总是忍不住上手掐一把——而且也难怪常家主不管他,毕竟是个混着外族血的杂种。

  想到这里,老板娘心中更加怜爱,又拼命给他塞好吃的。

  小常弥就这样在老板娘这儿蹭了半年的饭,要不是他还回去睡觉,常府怕是真的不记得还有这么个小人儿了。

  他还是整日看云看蚂蚁,府中的下人偶尔看到他,都觉得他是个痴傻孩子。

  这一日,老板娘没有等来小常弥。

他也不是天天来,老板娘没在意,却不知道,小娃儿今天挨了打。

  打他的人是他哥哥——他有好多哥哥,实在分不清,反正他见过,确实是他哥哥。

  这位哥哥今日不知道是哪根神经搭错,看他蹲在草丛里看虫子,突然来了兴趣,捏起他的小脸蛋儿仔细看了看。

  “你是十三弟吧?……哎,长得真俏,比你那娘还漂亮,瞧这睫毛卷得……”  常弥不知道他要干什么,下意识地眨了眨眼睛。

  哥哥却像突然被按了什么开关,脸色一变,怒道:“你这杂种,这么小就学会勾人了!?”  说罢,他一脚踢在了常弥肚子上。

  常弥自小被忽视,却也没被这样打过,受了疼,忍不住抱着肚子倒在了地上,□□起来。

  那哥哥尤嫌不够,还想继续补几脚,却被闻声赶来的丫鬟拉住了。

  “三少爷呀,您可仔细着!再踩踩,这小杂种怕是要脏了您的脚!”  常弥心想,可拉倒吧,我身上比他干净多了,没看到他鞋底全是泥吗……  巧合总是一件连着一件,争执间,常弥这短暂的一辈子中只见过两面的父亲竟然出现了。

  插句题外话,第一次是他出生三天,第二次是常家主五十大寿。

  这位常家主出现在小花园纯属巧合,但他看见了冲突便不能放任不管——三儿子竟然踢了那娘们生的小杂种,一定是小杂种的错,关起来饿几天让他长长记性!  小常弥被关进了常府的废园,那里是整个常府最靠里的地方,只有荒草和破败的屋顶,连根柴禾都没有。

  小常弥饿了,肚子也被踢得有点疼,叹了口气开始数院子里的杂草。

  只是杂草长得比他人还高,着实不太好数,他数着数着就数到了围墙边上。

  抬头一看,隔壁院子里的柿子树长到了他这边来,上面挂满了青涩的小柿子。

  常弥认得柿子树,还多亏了路边的野孩子,曾经他见过他们拿竹竿打别人院子里探出墙的柿子枝杈——美其名曰,长到路边的就是大家的。

  那些野孩子把柿子打下来,吃得很香,常弥不敢凑上去,只觉得那一定很甜。

  托那些人的福,常弥尽管没吃过柿子,却还是对着这一树青涩的小果子流起了口水。

  他逛过整个永城,并且有很好的方向感,知道自己家背后也是一间院子。

只是这间院子占地极小,连他家的二十分之一可能都没有,而且最重要的是——没有人。

  那院子虽说地理位置不错,但大小太尴尬了。

买或租得起的人看不上太小的房子,看得上的人又付不起钱。

  也就是说,这棵树是无主的。

常弥叹了口气,他怀疑自己等不到果子成熟打来吃,就要饿死了……  就在这时,他突然听见这间本该没人的院子里,传来了些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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