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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第一厨——by浮云素浮云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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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完这些,玄奘法师便来找莫文远辞行:“我欲前往北天竺各国讲经论道, 将与莫大郎别过,西行之路漫漫,以后若有缘分,必能再见。

”  莫文远眨眨眼睛道:“便是西行路上见不得,那回到长安也是能见得的。

”他清楚的记得唐玄奘是回到长安的,而且可能就这几年。

  玄奘法师欣然点头道:“你说的是。

”  与莫文远辞别,最悲伤不过的就是猪八戒了,这段时间除了师父看的紧,吃不了肉,他过的就是神仙日子,不不不,就算是当天蓬元帅的时候吃的也没有现在好。

  八戒是一头很容易被满足的猪,他的猪生中只要有漂亮的小姐姐可以看,好吃的吃食可以吃,就已经很愉快了,莫文远的存在完成了他第二个愿望,过得如鱼得水。

  唐僧对他的监管比较严格,盯着他不给吃大荤,离别之日将近,他又饿胆向边生,铤而走险,想要从莫文远手中讨要些吃食。

  猪八戒有明确的目标,他想要猪肉脯与肉干!  他又不是先天的猪,对那些同类颇为嫌弃,至于吃它们更是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故而他直接找到莫文远道:“大郎可否予我点猪肉脯吃?西行路上艰苦,我实在受不得无荤腥。

”  莫文远为难道:“可以是可以,但玄奘法师不是不让尔等吃荤吗?”  “怕甚,便是被发现了,师父也只会找我,与大郎你一丝关系都无。

”  “行吧行吧,但我手上猪肉脯也不多。



  “给我过个嘴瘾就行了。

”  莫文远给了他一小包猪肉脯,给完后中黑羊才从藏身之处出来,看向猪八戒离开的方向,咩咩咩咩咩充满了嘲弄。

  莫文远唏嘘道:“怕是过不了多久,玄奘法师就要把肉脯给还来了。

”  太惨了八戒!  ……  八戒拿到肉脯,一刻也等不及就欲往嘴里塞,哪里知道师父就跟有眼睛刻在脑后似的,幽魂似的声音无端从他身后响起。

  “八戒你在吃什么?”  猪八戒:!!!  妈呀师父是从哪里来的?  他镇定道:“我在吃……莫大郎给的吃食,菜干,对,是菜干。

”  孙悟空白龙马俩人跟在唐僧身后,目露同情之色,八戒啊八戒,你怎就不知诚实的重要性?  耿直的沙和尚道:“我分明闻到了肉味,似是羊之前叼着吃的猪肉脯。

”  猪八戒恼羞成怒道:“三师弟,你是不是想被刷刷牙?”  玄奘法师更恼羞成怒:好啊,这时竟然还想威胁同门师弟,该打该打。

  他举起硬猪毛刷子道:“八戒,该被刷刷牙的是你。

”  最后莫文远都没有看见满脸血的猪八戒,只见玄奘法师一脸歉意把肉脯递给自己,随后离去。

他看着手中的吃食,目露深沉之色:你真是一袋罪孽深重的肉脯啊!  ……  冬日远去,初次绽放的迎春花带来了春日的信息,日头见高,温度一日暖过一日,李三娘院落两旁的海棠花正在怒放,其他的花也陆陆续续盛开,满院姹紫嫣红,风光旖旎。

  长安城的光景较之以往又大不相同,与现代一样,唐人也是会模仿会逐利的,自打李三娘开了先头,在食肆中请了俗讲僧之后,其他酒家也纷纷效法,他们有的请僧人来讲别的故事,有的请百戏艺人,还有请些大街上说俏皮话谋生的,短时间内,长安城内各家酒肆都挖空心思搞娱乐设施,而朝不保夕的艺人们也有了稳定的工作。

  李三娘是头家,在其他酒家纷纷效仿后,酒楼的生意受到了一点点影响,但那影响并不大,在某些日子甚至可以说是微乎其微,谁叫食肆说的俗讲永远都与莫大郎有关?  莫文远在西行路上做了不少大事,远道而来的僧侣商人带着他的消息一路归京,慧远和尚与他的弟子们马不停蹄,帮他写新的俗讲本子,一时间他的热度越来越高,且别说是长安城,就算是洛阳江南等地都百花齐放,出现了各种与之相关的故事传奇。

  有些传奇是根据现实改变的,而有些则是典型的文人之作,讲究故事情节却忽视了其中的逻辑合理性,也没有现实依据,即便莫文远本人看到这些本子,怕都认不出说的是自己。

  东土内有此待遇的人并不多,莫文远名气大只能说是李三娘炒作得当,他自身实力也高,背后又有大寺庙扶持,再加上些天时地利人和的玄妙因素,就无端火了。

  李三娘在酒楼中忙活,在莫文远不在的日子里,李三娘食肆又开两家分店,她最近正琢磨着要不把长至一条街的各种窗口整合兼并在一起,店内卖的半成品太多,开多个窗口卖总有点不大合算,倒不如把他们聚在一起,任人挑选罢了。

  如果莫文远知道她的想法,定然会惊叹李三娘的想法已经近似于现代的超市,不过在唐代开综合性的超市还要考虑有无扒手的问题,《唐律》对小偷的惩办还是比较有活动余地的,律法规定把小偷所得的赃物折算成绢,再以绢数来计算杖刑的数字。

  无论是折算成绢的过程,还是杖刑的力度都有跳动的空隙,一般情况下除非是偷了重宝,否则也就是受点皮肉之苦的轻伤就行了。

更不要说贞观之年还没有到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的程度,连年的天灾培养出了不少在外游荡的流民与乞儿。

  李三娘怀揣一颗仁慈之心,愿意给这些人提供工作机会,却不代表着她愿意让小偷进店里。

  她并不准备放弃自己的想法,便独自一人琢磨解决方法,其一自然是寻找莫文远,待与他同行的妖怪回来了,此事定当得以解决,在店里养只黄鼠狼精便是,还能看不见谁偷了?  但李三娘此事上并不准备依靠儿子,她心道凡人有凡人的解决方式,人是社会的动物,便是偷儿也常常是有组织地活动,背后常有些任侠支持,偷了口粮后平分,养那些个流浪的乞儿。

  这年头民风比较朴实,养孩子令其偷物什供养自身的恶人还不存在。

  李三娘打开了条新的思路,都说术业有专攻,各行各业都有各行各业的规矩,酒肆有酒肆的规矩,行商有行商的规矩,想来偷儿与任侠之间也有自己的规矩,如若她找到了那其中的头头,说明事因,出些盘缠吃食“拜码头”,岂不就可以保证安全?  偷儿的事情交给偷儿解决,除了他们自己,怕也是没什么人对此更有了解了。

  她正在思考时,忽然被熟悉的食客叫住,刚刚众人才听了一出莫文远相关的新讲,此时众人情绪高涨,便对李三娘问道:“三娘啊,大郎何时回归?”  李三娘听见儿子的名就精神了:“归期不定,但我想怎么也要到明年。

”现在已经是农历四月,从天竺回来走得再快也需要半年上下,再加上莫文远上次与她通信,说实在天竺发现了一种织物,可以代替他们冬日夹袄中填充的各色羽毛还蚕丝之类的物件,是个能造福民生的东西。

  他欲等此物成熟带回长安献给圣人,好将其在民间推广,走进千家万户。

  唐代冬天冻死的人不多,却不是没有,况且就算没冻死,一通感冒下来,身体有所亏损,也很不好。

  这可是一场感冒就能要人命的时代,能够穿暖些还是穿暖吧。

  李三娘不知莫文远为何会发现织物,但看他文字就能知晓她儿笃定之精神,绝大多数的作物都是在秋日丰收,想来明年就算是回归也要到年中时分。

  众人听后唏嘘:“还要如此之久,真是苦了大郎。

”  “这有甚,玄奘法师西游十数年,不也好好的?”  “应该是苦了我等,没有大郎就没有太多新吃食可吃,哎,只望大郎西行路上多做些吃食,到时候一并带回京城,让我等有数不完的美味可吃。

”  “肤浅!实在是肤浅!”  “哎,也不知大郎现在是何模样。

”  ……  农历八九月,梵衍那国的白叠子成熟,莫文远携王玄策等人如约而至,看那白叠子的作用。

  如果来天竺的时候还是半大少年郎,在这里呆了将近一年后,他已经是绝对的青年了,眼下已经是贞观十七年末,再过几月就是贞观十八年,莫文远也有了十六岁整,算虚岁的话就是十八岁。

  十八岁的虚岁在现代堪堪成年,但是在唐代已经是可以结婚生子的适龄青年了,莫文远没那份心,倒是从未往成亲之事上想。

  天竺的太阳光比较强烈,他天生遗传了李三娘的白皮,但经过日复一日的风吹日晒,莫文远的肤色还是深了不少,以他个人而言倒是很满意,没有梦想中的古铜色皮肤,但也没有以前那么白。

  王玄策还安慰他道:“无事无事,回京师捂俩月就白了。

”长安中以白为美,不仅是娘子,郎君也如是,他看莫文远是年轻郎君,虽不爱风花雪月的风雅之事,但其他应该还是随大流?  莫文远道:“不,无妨,我倒觉得皮肤颜色深些更好。

”  王玄策恍然大悟:“也是,莫大郎是要入佛门的,自与那些追逐娘子注目的郎君不同。

”  莫文远更郁闷了:“不,不是,我不入佛门。

”  两人对话间,大黑羊走进莫文远,用龙角轻轻蹭他的脑袋,在经过了大半年的成长之后,他终于从中黑羊长成了大黑羊,体型大小可参照成年羊,也不知是不是他吃得太好,一身皮毛油光水滑,阳光下都可反光。

  大黑羊的鼻子比狗都要灵,在莫文远身边嗅嗅嗅嗅,似乎能闻到阳光的味道,他“咩咩咩咩咩”表忠心道:被晒黑了很好,白色的皮肤有股奶香味,现在的皮肤有阳光的味道,像是、像是炙肉!  莫文远的脑门上挂了黑线:你这比喻不如不说。

  王玄策好奇道:“大郎何故不入佛门?”他即便是在天竺都受到了尊重,一些法师在与莫文远交谈过后说他佛法精深,佛性浓厚,非常人可比。

  他们这些同行之人看他背诵经文使用降魔杵信手拈来,都接受了莫文远会入佛门的设定,不入才奇怪。

  莫文远语重心长道:“入了佛门,就不能杀生了,也不能吃肉了。

”  “天下那么多羊、猪、鱼等我烹饪,怎能弃之不顾?”  想想他做的猪肉脯,王玄策的表情变得很严肃。

  “也是。

”  不能做荤食对莫文远来说太残忍了,对他们来说也太残忍了。

  梵衍那国出产棉花不少,富庶的人家勉强能买足够的棉花,他们并非用棉花做填充物,而是像用亚麻一样地用棉花,搓起来做成丝线,纺织。

  这种使用方法无甚问题,在后世全棉的材料依旧很普及,但以莫文远浅薄的思想来看,与其织布还是直接做棉衣更加得用,能抵御风雪,花的棉花又比织布少,何乐而不为?

他直接花钱买了棉花,此物并非食材,无论是莫文远的生活常识还是厨神系统都无法告诉他棉花的产量质量应该是多少,他眼瞅着觉得自己收的棉花质量勉勉强强。

  西天取糖的同行人虽都是男人,却也有会量体裁衣的,其他人不说,寺庙内的僧人是肯定会的,就譬如慧空,是裁衣服一把好手,他根据莫文远的吩咐做了一身成年男人堪穿的袄子,雪白的棉花是夹层,填充在两片布料间。

  他有做衣服的经验,看见棉花后,直接将它们揉成团摆成了衣服的形状,最后干脆利落两边一封,一件简单的棉衣就做好了,只花了一点点时间。

  莫文远为了感受棉衣的温暖,先穿上。

  此时天气已变得寒冷,他也穿上了兽皮袄,脱下皮袄还打了个寒颤。

  衣服才穿到身上时没甚感觉,等寒风吹过后温度才一点点上来,莫文远身量挺高,但身型高而瘦,被大棉服裹在其中,像是披着棉被出门的冻死鬼。

  他心道要是有羽绒被给自己披着出门就好了,不过没有羽绒退而求其次选择棉被也很好。

  他在用体温把棉服捂暖之后恋恋不舍地脱下来,递给王玄策道:“王大夫,穿上试试。

”  有莫文远先把衣服捂暖,王玄策穿上时就是有暖意了,秋日的凉风一阵接着一阵吹,他却丝毫不冷。

  “竟比蚕丝暖和多了,便是寻常羊皮叠在一起,也没此衣暖和。

”  没钱的穷人常用破麻布还有低品质的蚕丝填在袄中,它们的温度自不用说,填的再多穿上也很冷,同样作为填充物,白碟子甚妙。

  而且看梵衍那国河岸两旁大量种植了白叠子,就知道此物是可以大量种植的。

  “甚妙!甚妙!”他感叹道,  莫文远却道:“有一事我却不知。

”他道,“白叠子在天竺堪种植,然而大唐之田地多雨水丰润,与天竺很是不同,我就担心它在东土种不活。

”  王玄策听后思考,觉得这是一个问题,但他又道:“便是在南方雨水充沛处种不活,西北还是可以看看的,就譬如凉州城,雨水土地都与天竺相仿,实在不行就到凉州等地种植此物,若是产量高了还可以养活一方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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