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你可能闻到赵郎之味?” “咩咩咩咩咩咩咩。”可闻到可闻到,院落中无人死,也没太多血腥味。 留下来的一丝丝怕是昨日道士之精血。 莫文远点头道:“如此,若你感觉到妖怪的气味,就拿下他,切莫令其伤害到郎君们。” “咩咩咩咩咩咩咩。”便交给我。 尽力为之都不说,想来羊真是胸有成竹。 犬吠声消散,妖物怕是感觉到了消退的瘴气,知正面硬杠不是对手。 他或许想要逃跑,然而莫文远先前就绕院落一周,布下诸多限制,让他去不了。 一人一羊以极快的速度推进,横七竖八躺在其他房内的郎君皆无大碍,莫文远看不过是被瘴气迷了心神,驱散之后休整几日便好。 随后他们已经到了赵郎门前。 羊很有男子气概,他挡在了莫文远身前咩咩咩咩咩道:门由我开。 莫文远知他或许有何反应,便退至一旁。 羊蹄子用力,门扉被猛地推开。 “吼——” 老虎嘴巴大张,有排山倒海的威势,他的吼声实在是大,几乎形成了声波,莫文远都觉得自己耳朵震得慌。 羊却不为所动,只见他长大嘴巴,露出两排绝非是草食动物会长的利齿。 彘:??? 从头到尾被羊一口吞下肚。 …… 莫文远严肃道:“你要吃彘肉吗?” 大黑羊点点头。 “他吃过人肉也无妨?” 无妨无妨! 莫文远知道,羊吃了异兽的肉便能长大些,若非如此,他是绝对不会烹饪彘的,但即便烹饪了,他自己也不会吃,想想他吃过了什么,就觉得受不住。 彘长了老虎的面貌,肉的纹理却属于猪,而且嗅其滋味,还是最上乘的,毫无腥臊味的猪,肥瘦兼并,瘦肉更多。 将他身上的皮扒下来,他还想着可以用虎皮给三娘做一条褥子,此年间人们尚无保护动物的念头,什么狼皮虎皮,价格虽高昂,市面上却可买到。 闻说毫无破处的皮可价值千金,想要此种皮,猎捕之人需是百步穿杨的高手,以箭直接穿入老虎的眼睛毙命才可得到皮。彘是被大黑羊脸皮带肉直接吞入口中的,吐出来时皮毛上沾染些湿漉漉的口水,却完好无损,剥下来后,莫文远都为其品质所倾倒。 彘比寻常猪还要大些,莫文远比划着应该如何料理它,最后决定先取蹄膀制成著名的江苏菜,肴肉。 江浙沪在现代是包邮区,如此便可看出此三地联系紧密,食道上也是如此,研究沪菜的莫文远对江苏著名菜色都有所涉猎,像肴肉就是江苏镇江的名菜,他肯定是会做的。 说来也奢华,大黑羊既有吹水成冰之能,莫文远便花些钱打造了一藏冰的冰窖,面积不是很大,正好做冷藏之用。
说是蹄膀,取得其实是老虎身上的类似于肘子的部位,蹄膀中的骨头被拆洗干净,只留下紧实的肉。 细木签子在肉上打出一枚枚细密的小洞。
极少的硝与相对多的盐拌在一起,涂抹在肉的表面,随后再像揉面团一样来回揉搓肉,让盐的滋味充分融化在肉中。 夏日天热,以硝盐腌制一天足矣,次日将肉放在冷水中浸泡,等到肉发白的时候在用小刀把杂质刮干净,到这步为止,蹄膀的处理就告一段落了。 层层叠叠的肉被压紧实后放入锅中,经过两个半小时的熬煮后新鲜出炉的是大块的肉,煮剩下的卤水连同肉块一并被放在四四方方的盒子里,按理说来,此时只要等到肉冷却完毕,颤抖而Q弹的胶体就会跟鱼冻一样,附着在肉上,甚至不需要额外的冷风加工就能凝结得很好。 但莫文远却认为,如果在冷却的过程中加以外力,比如说让冰介入,最后出来的肴肉口感会更加紧实,而冻的部分则会凝集的更好,从柔软却嚼劲不足的果冻,上升成更惹人喜爱味道也更好的,QQ糖一样的滋味。 他牙口好,喜欢吃弹一点的肴肉,大黑羊的牙更好,张开后就能看见咬合程度很高的利齿,既然是给他吃,那当然是要做得富有弹性了! 装肉的箱箧被放在冰窖里冷藏,大黑羊看着阻隔他与冰窖的木门,望穿秋水,眼中更含有脉脉深情。 说来惭愧,他自觉很欢喜莫文远,却也没有用这种眼神看过对方,果然是没得感情的吃货! 没得感情的厨子算时候差不多了,把肉拿出,肴肉境界得很好,肉冻部分并不晶莹剔透,相反泛着淡淡的黄色,所有的美味都被凝结在了冻中。 他找了一把刀,将肉切片,草草装在碟子中,又顺手倒了一碟买回来的香醋,对大黑羊道:“吃吧!” 羊是一名有态度的美食家,他品尝美食时有自己独特的步骤,比如说先要尝尝食物的本味,即便莫文远推荐他用上醋也如此。 肴肉的本味就不浅淡,浓郁的肉香杯锁在了小片中,蹄膀肉紧实而富有嚼劲,即使在揉搓的过程中加入了盐,也不重口,单独吃一点都不咸。 单纯的肉片已很美味,但让羊说,水晶冻的部分才是当之无愧的绝顶吃食,肉汤中本就浓缩了精华,肉的滋味,卤水的滋味,还有淡淡的肉香。 口感也十分独特,不同于果冻、豆腐等等软嫩的口感,肉冻的弹性是脆生生的,锋利的牙齿可以将其从众一切为二,他丝毫不觉得黏着,也不觉得此感藕断丝连,相反,咀嚼肉冻的感觉,十分爽快。 空口吃过后就轮到蘸醋吃了,醋是价格挺昂贵的老陈醋,远远嗅都能闻到酸香味,这股酸味让人口舌生津,富有厚度的肉片被浸在醋中,用筷子夹起来后下半段变成了棕色,醋滴摇摇欲坠。 大黑羊不忍浪费醋,立刻伸嘴接了,随后他睁大了眼睛。 蘸醋的肴肉,是怎样一种滋味!酸味赋予了气味浅淡的肴肉全新之感,浅淡的鲜与酸达成了完美的融合,后者一点都不宣兵夺主,相反,更加突出了冻的冰凉与鲜美。 若以此为菜,他能够吃一大桶饭,空口吃更是永远都吃不腻! 仅仅两口,他就被水晶肴肉给俘虏了! …… 解决了彘后,莫文远的名气更大了些,当然此名气不仅是在人间流传,妖界仙界都有流传。 人们无非就觉得他法力深厚,能降妖除魔,解决常人不能解决之害,故而对他十分尊敬。 而妖与神仙的感受,就有点五味杂瓶了。 彘在淮扬扎根,本地的妖怪是知道此事,原因无他,明明是浮玉山上的生物,到这里后却委实横行霸道。 不仅食人,连妖怪都吃,小妖怪们苦不堪言,又无法反抗。 在知莫文远降服了彘之后,小妖怪们克服了心中的恐惧,攒了不少他们好不容易找到的灵草,欲放在院落前感谢于他,却不想在垃圾堆中发现了让他们胆战心惊的物件。 看着白白的虎骨,小妖们浑身颤抖,差点就吓到口吐白沫。 “这这这这这、这是何物?” “是不是彘的骨头?!” “莫约是的。” “骨头如此干净,那肉呢?” 此问题一出,他们就陷入了深深的沉默,寂静与恐惧沉甸甸地压在众人心头。 然而他们也没有寂静多少时间,留下灵草撒腿便跑,唯恐莫文远举刀便出门,将他们一个个都宰了。 风中残留着他们的讨论之声。 “我见过莫大郎庖丁解羊,每根骨头都剔得干干净净,别说是残余的碎肉,就算是血液的痕迹都找不到。” “彘的骨头与羊的骨头有异曲同工之妙。” 话都说到这里,他们那里猜不出揉去了何处,肯定是被吃掉了啊! 妖怪们吓死了,原来莫大郎莫文远吃妖怪是真的! 躲远点躲远点,要不搬出扬州城吧! …… 神仙们的反应来源于另一处,孙悟空与莫文远关系不错,有厨师食客之仪。 孙猴子已被封为斗战胜佛不假,在猴子猴孙中依旧很有人气,故而流传在小妖怪中的传言都听过。 偶来找莫大郎讨吃食,就顺路问了那彘的味道。 莫文远道:“我未吃,然羊言是豚肉味。” 孙悟空有兴致道:“山海精怪你尝过几何,都是些什么味?” 莫文远就一一说了。 回去后孙悟空在与猪八戒闲谈时说了此事,言蠃鱼食之似牛,毕方食之似鸡翅膀味。 猪八戒也喜好吹捧,将此事当作是谈资,说予女仙听,还大言不惭道:“依我看来,莫大郎就应活用经验,补全山海经,将其滋味一一写入。” 他之语在天界传播开,就变了味道,最后观音菩萨听到的版本,就变成“莫大郎欲将山海经中精怪皆食一遍,补全其中滋味。” 菩萨眼前一黑,心道多日不见莫大郎竟如此生猛,难不成是被刺激到了? 仔细想想饕餮也为山海经中一员,难不成他还准备把饕餮吃了?! 菩萨:我应该去关心一下莫大郎的身心健康。 …… 天界的传言莫文远是一概不知的,要是知道了,他怕便无法直视山海经这本书。 在传言愈演愈烈之时,食肆中正在卖肴肉。 能够经过大黑羊刁钻舌头的审核,此肉的滋味自然是绝好的,故而食客们也很是买账,纷纷购买。 要从江南前往其他地的食客略有些沮丧,此物目前只在江南有卖,但他们有的欲买之路上吃,有的望带回家给自己的妻儿尝尝。 若是冬日天寒地冻还有些可能,但夏日的温度未免太高,想要带肴肉长途跋涉,似乎不大可能。 秦百川正要从江南离开,不免对莫文远长吁短叹道:“若此物可同方便馎饦一般,存放日久便好了。” “你先前不还将其放在竹筒中,言可存放更久,若以相似之法,可否延长肴肉之时?” 莫文远不由道:“那竹筒装的馎饦早就不卖了,此法虽可延长时日,你等却不愿意买只,都还是买层层叠叠的面饼上路,我有何法?” 还挺抱怨的。 他卖的东西也不是全都能卖出去的,就比如装在竹筒中的筒装馎饦,以竹筒为碗,又用竹节层做盖子封之后再加一层松树胶水粘之。 以他看来简直是划时代的物品,但在行商眼中,此物制造耗时耗力,价格又巨,不值得买。 此时提到失败之物,莫文远能高兴? 等等! 他忽然一顿道:“你再说一遍,如何延长其时?” 秦百川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用馎饦相似之法?” 莫文远脑海中闪过灵感的火花,什么叫做相似之法,就是把口钉死,让空气进不去。 他依稀记得小时候看过的科普书,其中就有说过罐头的发明史,史上第一个罐头其貌不扬,就是把食物装在普通的玻璃中,先经过加热,再用软木塞塞住瓶子口,最后用铁丝将口子牢牢固定。 加热过的食物不容易坏,玻璃有利于保存食物,木塞与铁丝能够阻隔空气。 莫文远:emmmmmmmmmm 玻璃加热木塞铁丝玻璃加热木塞铁丝玻璃加热木塞铁丝…… 加热这点很好完成,而玻璃……他的化学物理知识早就还给老师了,想要制作出玻璃根本不可能。 但是木塞挺容易找到的,铁丝虽然打造不出来,如果木塞塞得够紧,应该也能延长放置时间? 要不先用陶瓷罐试试看?如果能成功,长途跋涉的行商就能吃到想对新鲜的食物,玉门关驻扎的将士能够吃到新鲜的水果,平民百姓冬日也可以吃到蔬菜。 莫文远愉快地想到,还是试试吧,即便没有成功,于他而言都没什么损失啊!第92章 江南六月的风光很美, “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的景色不仅出现在西湖, 还出现在任何有荷花之地。 王亮是头次来江南, 与长安四世皆不相同的风景让他一路上看得眼花缭乱。 他是光德坊木匠王富愿的孙子, 小时同莫文远一起长大,现在也继承爷爷的衣钵成为了一名匠人。他为李三娘食肆工作, 做些需要的木器,论手艺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在能人辈出的长安都小有名气。 他眼下坐在马车头上,一双招子跟怎么看都看不够似的,街道上打扮时髦的书生,面若春花的女子, 小桥流水人家的景象…… 江南真的与长安完全不同! 食肆的伙计中也有跟随莫文远他们到江南的, 原本是长安人,与王亮认识,就接到了带他回店之任务。 伙计招招手道:“王小郎, 来这!” 说是王小郎,并非因为他现在年纪还幼,不过王家的兄弟们年纪差得大, 身为最小的儿子,其长兄比他大了近二十, 众人王小郎王小郎称呼惯了,并非歧视于他。 王亮也招招手,随后就直接从车头上跳下来了, 他的脚步快却不显得凌乱,瘦长结实的身板像是一棵迎风招展的柳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