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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黎锦的农家日常——by回眸已半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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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完村长媳妇儿剪去孩子一缕胎发,村子里人也慢慢的散了。

  剩下还有来晚的,陆陆续续进门来喝碗酒,再祝贺孩子两句。

  陈西然、周贵和李柱子在黎锦旁边,一直笑脸相迎。

  村里人大部分不认识陈西然,但看着他身上都是绸缎的衣服,猜也猜到是黎锦读书的同窗。

  这下他们对黎锦的态度更是大为改观。

  如果说以前他们最多就是觉得黎锦浪子回头了、懂事了、知道顾家了,这些评价对一个还未弱冠的男人来说,已经足够优秀。

  但现在看到村长都专门来给黎锦撑门面,甚至这边还有个富贵人家的大少爷帮着黎锦招呼乡亲,村里人看黎锦的眼神都不一样了。

  看样子黎锦以后肯定要飞黄腾达啊。

  对了,黎锦刚出生那会儿,不是有算命瞎子来说,黎锦天生富贵命、文曲星下凡么?  到底是不是文曲星,村子里人不清楚,但现在看来,黎锦好像还真的是富贵命。

  ——没看到他夫郎才生产一个月,家里就多了一间书房么?而且黎锦还天天给夫郎炖肉吃,真的富贵啊。

  听说黎锦最近还在杏林堂坐诊,旁边那个面嫩的,就是杏林堂的学徒,以后也是杏林堂大夫呢。

  等到热闹劲儿过了,陈西然跟着黎锦去书房,说:“快来让我看看孩子的名字。

”  黎锦这会儿也不再推脱,直接拿出自己写好的名字。

  他这也是第一回 取名字,翻了不少书,甚至还专门借阅了书肆的辞海。

  但却总对自己没有自信,最后还是跟少年商量后,定了一个单字,叫若。

  “黎若。

”第40章  秦慕文一边收拾院子,恰好能看到黎锦笑着把写了包子大名和生辰八字的红纸拿给陈西然看。

  他脑海中蓦的浮现前几日晚上,黎锦写了好几个名字,兴致极高的拿回卧室让自己挑选。

  秦慕文甚至可以想象阿锦站在书房里一笔一划写出这些名字的样子,微黄的烛光洒在他脸上,映出一双沉思的眼眸,一定尤为迷人。

  当时,秦慕文双手接过那张纸,仔细的瞧了每一个名字。

  最后还是把选择权留给黎锦。

  毕竟阿锦才是一家之主啊。

  黎锦敲定了‘若’这个字,他说:“希望黎若以后性格像你,上善若水。

”  之后黎锦去书房练习把包子的大名写好,留下秦慕文坐在床边,颇有些手足无措。

  阿锦这是在夸他吗?  可他哪有那么好啊。

  秦慕文把脸埋在被子里,直到黎锦晚上过来休息,他觉得自己脸色还是红彤彤的。

  不过幸好灯熄了,瞧不出来颜色。

  =  陈西然作为读书人,看到这名字当即一拍桌子夸了一句:“好!”  不知道的还以为说书先生讲到哪一段,台下的听客们拍手叫好。

  李柱子虽然多有照顾黎锦家,但骨子里依然保持着重男轻女更轻哥儿的思想,他不像陈西然那样对孩子的姓名很是关注。

  留下自己给孩子送的满月礼,说:“黎锦,我还在上山砍柴,先回去了啊。

”  周贵已经得知李柱子跟黎锦母族有些沾亲带故,他见黎锦被陈西然留着,于是自己把李柱子送到门口,说了几句话。

  李柱子这个粗人都不知道手往哪儿放,他说:“你怎么对我这么客气,你可在镇子上医馆当值呢。

”  周贵在杏林堂就负责接待事宜,这么多年来都没出过纰漏,待人接物功夫很到家。

  他说:“黎大夫算我半个师父,您是他的大哥,我自当对您客气。

”  李柱子惊呆了。

  回去的时候差点左脚踩右脚。

  当然,这只是个小插曲,陈西然这边说完好后。

  突然眼巴巴地看着黎锦:“阿锦,你这字真是越写越好了,我也想练字了!”  他跟陈西然关系愈发好,已经不像最先客气地唤‘黎贤弟’。

  黎锦挑眉看着他:“你不是不喜欢拿笔么?字想要写得好,勤练才是第一位。

  想当年的书法大家王羲之,在洗砚池边练字,最后把池水都练成墨色,这才写出让世人惊叹的书法。

”  陈西然瞪大眼睛:“道理我都懂,这样吧,我觉得不能落后你太多,你每天练多久的字,我也练多久。

”  他想,黎锦每日这么忙,练字的时间肯定不多,他不求赶超黎锦,所以跟黎锦练同样的时间也就足够了。

  黎锦笑道:“当真?”  陈西然拍拍胸脯:“自然是真的。

”  黎锦从案几底下拿出自己平日里练字的毛边纸,指着上面的字迹。

  “我也没算过时间,但我每天至少写十张大字,你回去也可以这么练。



陈西然:“……十、十张?”  黎锦正色:“你刚刚拍着胸脯答应的。

”  陈西然最后苦着脸,保证自己回去后也这么练字,现在苦一点累一点没什么,绝对不能在县试上掉链子。

  小安陪阿文收拾完院子,周贵则帮着把酒坛子收起来。

  这些坛子赶明儿还得还给镇子上的酒家,要是碎了得赔钱。

  小包子满月时候打扮的特别喜庆,穿着一身新衣服,眉心一点朱砂痣,在阿爹怀里笑得可开心了。

  小安总算等到人都走了,急忙对秦慕文说:“让我来抱抱包子,这也太好看了。

”  包子今儿特别给两个爹爹面子,一直都没哭,只是不在阿爹怀里的时候,一脸的委屈,完全笑不出来。

  而且眼睛还一直可怜巴巴的看着阿爹,好像希望阿爹把自己抱回去。

  但他家阿爹根本没理解包子的诉求。

  而是对小安说:“你常来玩,包子也就跟你熟了。

”  幸好包子听不懂,要不然真的会哭给阿爹看。

  小安毕竟是别人家的夫郎,刚刚他陪秦慕文说话的时候,陈西然和周贵都在书房。

  等他走后,陈西然才催着黎锦把黎若抱出来。

  他这人自来熟的快,刚知道包子的大名,这就叫上了。

  黎锦知道这是陈西然要给孩子送满月礼,也不推辞,进屋后跟少年说了两句话,就把黎若抱在了怀里。

  陈西然看着跟瓷娃娃一样可爱的黎若,真的恨不得这是自己的崽。

  最后他也只能把礼物送出去,然后一脸痛心疾首的说:“这孩子像你,好看。

我以后得娶个漂亮媳妇儿,生漂亮的崽。

”  陈西然给包子的礼物是一顶小巧的帽子,上面还有一层雪白毛边,看起来尤为保暖。

  最近已经七月多,九月二十三秋分后就会逐渐转凉。

  陈西然这个考虑的可算颇为长远。

  他说:“这是我爹前几日从县里带回来的小玩意儿,我看适合黎若,就给拿来了。

”  黎锦道谢:“黎若看起来很喜欢。

”  可不是,小孩子大概是第一回 见到这种毛边的东西,注意力都被吸引过去,看样子很想据为己有。

  黎锦把帽子拿到黎若面前,黎若立刻就笑起来。

  陈西然松了口气,小声说:“我娘说小孩子都喜欢这种玩意儿,果然说对了。

”  周贵给黎若送的满月礼是一个自家缝制的虎头娃娃,驱邪保平安用的,黎锦也道了谢。

  把虎头娃娃摆在帽子的另一边,黎若一会儿看这个一会儿看那个,竟然不知道该如何选择。

  他这个反应把大家都逗乐了。

  眼看着天色不早,黎锦把陈西然和周贵送到村子口,他俩在路上结伴而行,更安全些。

  “行了,别送了,黎若看不到爹爹该哭了。

”  黎锦笑道:“那你们路上小心。

”  如果说上次陈西然来黎锦家烘房,这件事没几个人知晓。

  那今儿陈西然帮着黎锦待客,整个村子都知道了。

而且待客的不只是陈西然,还有杏林堂的学徒。

  村里大部分人可能不知道陈西然的身份,但单单看那一身锦衣,就能想到这人出身非富即贵。



  此前欺负了秦慕文的几个哥儿是知晓陈西然身份的,他们本来打算去讨杯酒喝,再跟秦慕文道个歉,想把上次的事情揭过去。

  但看到陈西然的时候,他们都退缩了。

  ——就这么空手来道歉是不是有些不妥?  他们几个哥儿算那家的帮工。

  而那位大少爷可是在陪着村里人喝酒呢。

  直到满月礼的最后,秦慕文也没有看到那几个哥儿。

  他其实已经差不多要忘记之前的事情了,现在就算回忆起来,也可以心情十分平和的面对。

  其实不管是他还是阿锦,现在都不会在乎这他们的讽刺和轻蔑。

  日子都是自己过出来的,一味的盯着别人,反倒让自己的生活少了许多乐趣。

  秦慕文想,他觉得自己过得好就行了,不需要别人的同情,更不需要虚假的怜悯。

  满月礼有三步,摆酒、剃发、移巢。

  如今前两步已经完成,最后移巢就是让阿爹把孩子抱到关系好的人家里坐一坐,俗称串门。

  黎锦说:“我跟柱子哥说好了,咱们带黎若去他家。

”  秦慕文已经装好了一篮鸡蛋当谢礼,今儿嫂子来帮了不少忙,肯定得回礼。

  之前他都是看黎锦走人情回礼,如今自己也能上手了。

  =  陈西然这边跟周贵往镇子上走,他边走边拍脑袋。

  “我总感觉少了点什么。

”  周贵一愣:“陈大哥,没少东西啊。

”  陈西然:“不是东西,我之前想跟黎锦说件事来着,怎么就这么忘了。

”  周贵沉默了,他发现这位大少爷其实很好相处,再加上陈西然偶尔有些迷糊,给人感觉更加亲近。

  陈西然猛地想起来,说:“我听我那群朋友说飘香苑的头牌病了,这个月都不见人,也不知道这病什么时候好。

”  然而,知道了事实真相的周贵更加沉默。

  无非就是头牌不小心有喜了,当然,现在那个孩子肯定已经没了。

  陈西然瞧着周贵的脸色,说:“你还年纪小,对这些事情不关心,等你到我和阿锦的年纪,肯定也天天想着温柔乡。

”  周贵也是在实在人,他说:“我觉得黎大夫每天都在学习。

”  哪有空想这些。

  陈西然一本正经:“那是因为他家里有俊俏的夫郎,你看看黎若多漂亮,还不是因为两个爹爹好看。

”  周贵想,这也确实,黎大夫和他夫郎两人相貌气质都顶尖的好。

  陈西然又说:“此前我和黎锦说考中了秀才一起去飘香苑,结果他不答应!可镇上有人考中秀才不都这么做吗?”  周贵作为医馆的人,知道很多飘香苑的辛秘,但一时不直到该怎么开口给大少爷说。

  最后也只能嘟囔:“黎大夫洁身自好。

”  这话陈西然一万个同意,黎锦确实跟他以前交往的朋友很不一样。

  黎锦有着寒门出身读书人的毅力,却也比相同出身的人更加有原则。

  所以,他才愿意真心结交黎锦这个朋友啊。

第41章  自从村里人喝了包子的满月酒后,他们对黎锦的态度已经明显不是‘接纳他浪子回头’这个地步。

  如果说以前黎锦在路上看到村里人,会相互打个招呼问好。

  那现在,黎锦家已经有人上门请他搭把手帮个忙。

  “黎锦,我家明天也要盖房子,今儿我给你菜地浇水,你明儿给我家浇,行么?咱们两家菜地连着。

”  黎锦一口答应:“行,那今日就劳烦你了。

”  “不劳不劳,那我去挑水了啊。

”  这代表村子里人已经真正的把他当乡亲了。

  翌日,该黎锦浇水两片菜地,他来回挑了好几桶水去菜地。

  如今他体质和体力都在增强,扁担两头的木桶里都挂着满满的水,他挑起后走路依然平稳。

  村民见到他做体力活,只会觉得这人真正知道养家了。

  但秦慕文抱着包子在院子里,看到这一幕,他眼眶都要红了。

  之前黎锦背着竹篓去镇子上念书,肩膀都会酸疼,甚至有次拉架子车,肩膀直接都被磨肿了。

  这才过了多久,黎锦已经可以熟练的挑水去地里,就算走在村里坑坑洼洼的土路上,他依然可以保证桶里的水不撒出来。

  人在越困难的情况下,才会成长的越快,这话也不是没道理。

  秦慕文想要帮忙,但包子还小,身边不能离了大人,也不能抱着去田间吹风。

  他只能看着黎锦一个人来来回回挑水,自己却什么都做不到。

  黎锦最后一回挑水的时候,把水桶挂在扁担上,他靛蓝色的粗布短打后背已经完全被汗水浸湿,氤氲成一片黑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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