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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黎锦的农家日常——by回眸已半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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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黎锦站起来,才发现他身上都是墨的味道。

  只是水墨的味道太浓,所以有些冲。

  但不臭,反而是那种略带香气的墨,他今日拜师后,就被庞老留下在水池边练字了,练了整整一个下午才放他走。

  小包子在阿爹怀里蹭蹭,说:“爹爹,澡澡。

”第109章  原来在庞老那里练字并不是简单的书写在纸上,而是用砚台磨一碗墨水出来,直接在水池边那一块平整的大石头上写。

  当天下午庞老看了黎锦的楷书,还算满意,之后就问他对其他字体可有涉略。

  这个问题的答案当然是没有。

  庞老有些惊讶,却也没说什么,徒弟都收了,可不包退换。

  但庞老也知道黎锦此前一心科举,又有家境的原因在,没有资源练习其他字体。

  庞老说:“你这楷书乍一看中规中矩,仔细瞧了却又锋芒逼人,好像世间无人能让你折腰一样。

”  他顿了顿,平日里那嬉笑怒骂的脸上只余正色,“修之,这样不行。

此前你只是在考秀才,知县、知府、学政大人或许会因为你字里面的锋芒而赏识你,因为他们被世俗的条条框框压得太死,希望有人能冲上去,成为朝廷的一股清流。

  可是修之,与你接触这半月来,我发现你虽然有傲骨有锋芒,但你做事却从来都踏实稳重,你并不希望把自己表现得太过锐利。

”  黎锦听的仔细,心中暗暗震惊。

  庞老爷子不愧是书法大家,由字识人,精、准、狠。

  黎锦确实不希望自己太显露锋芒,但字体中呈现出来的那些,他一点都没发现。

  毕竟黎锦对自己的要求一直都是‘心有猛虎,细嗅蔷薇’,在强大的同时,对待家人得充满柔情,对待朋友则得温和诚恳。

  他之所以心存锋芒,这是因为在这时代,他有自己想保护的人,一味的忍让并不能换来别人的理解,大多只会让那人更加得寸进尺。

  所以,自从去年来到府城,黎锦字中的锋芒就愈发明显。

这当然跟他的心境有关。

  毕竟初来一座陌生的城池,黎锦也不像他表面上看起来那么淡定从容,只是他作为男人,必须得承担起这些。

  当初秦慕文也才十八岁,包子更是周岁都没满,黎锦自然想拼命的强大自己,护住家人。

  他表面上从容淡定,只是把内心的情绪都写进了字里,不知不觉,笔锋就愈发锐利。

  这一点,被庞老爷子一阵见血的指了出来。

  黎锦当即询问该如何做。

  庞老说:“每当你练习楷书的之前,先写三石的草书,把你的锋芒都写进草书里。

之后再写楷书的时候,就能愈发规矩。

你既然要走科举这条路,楷书一定得写的恰到好处,太过锋芒毕露了不行,太过规矩了也不行。

不过,这也不急,我慢慢给你调整。

”  庞老在黎锦作揖行礼的时候就摆摆手,“你是我的弟子,我不教你教谁?今日,写完这一碗墨汁,你就可以走了。

”  原来,庞老刚刚说的三石,就是把这岸边的大石头写满三次。

  黎锦写满一次后,从池中舀水,顺着石头的底部开始清洗,洗到最前面的时候,这水也再次汇聚到池里。

  庞老坐在旁边品茶,道:“什么时候你能把这一池水写成了墨色,你就能对别人说是我的弟子了。

”  黎锦写了一下午,一碗墨汁都写完了,发现洗完后那池水依然清澈。

  但已然到了回家的点,他跟庞老告别,说自己只能在双数的日子来,这才抬脚往家里走。

  之后,他就被小包子嫌弃了。

  秦慕文给小包几说:“爹爹有天天洗澡,昨儿小包子耍赖不肯洗澡,可是忘了?”  小包几把自己小手送到阿爹鼻子前,说:“香香。

”  这就意思是他不洗澡也是香香的。

  小包子如今会说四十多个词,而且小脑袋瓜很是机灵。

  他的意思就是不用每天洗澡,香香的情况下就不用洗澡。

  黎锦膝盖再中一箭,虽然他不觉得墨水臭,但为了能抱小包子,他还是去洗了澡。

  之后,黎锦的生活愈发规律,一边为乡试做准备,一边还在练字。

  至于算经,黎锦最近没有再继续编了,其一是乡试考的算术题更难,他不能一味的研究简单入门算学。

  其二就是他的时间也不能像以前那样全拿来写算经,考乡试可是得博览群书的。

  黎锦已经发现,这个朝代的土地格局与他上辈子的明清很像,整个国家分为两京十三省。

  乡试为一省一考,除了比较偏远的两个省需要合并考之外,其他地方都在整个省的南部设立贡院。

  而乡试的录取也有名额限定,每个省固定录取一百三十五人,这也是为什么那么多人考不中的原因了。

  因为每个考生的竞争者不仅是同年中秀才的人,更有前年、甚至更加古早的秀才。

  四月的第二个休沐日,吴大夫的儿子吴卫前来拜访,他说:“听家父言,修之与家父甚熟,在下才不请自来,还望修之不要介怀。

”  黎锦说:“当然不会,秋平请进。

”  吴卫,字秋平,这是吴大夫之前说的,黎锦原本想回来后先给吴卫下拜帖。

  但被加冠的事情一耽搁,之后又拜师庞老,一时间他居然忘记了这件事。

  吴卫早就听闻善策论,只可惜黎锦太忙,又跟他不在一个班,再加上黎锦平时下了学就直接去公厨或者算学部,他居然一直没找到时机跟黎锦说话。

  吴卫并不知道黎锦拜师的事情,只是他也精于练字写策论,一到黎锦书房,就想要跟他切磋一下。

  黎锦很想知道自己这些天练字的成果,毕竟他天天练习,很难自己看出其中变化。

  而庞老只有在他写的不对的时候才会出言矫正,其他时候都很有闲情逸致的喝茶浇花。

  于是黎锦说:“那就切磋书法。

”  “善。

”  他跟吴卫切磋书法,自然不是指楷书,毕竟大家在考场上都得写楷书,全都中规中矩的,没什么差别。

  一般来切磋,大都是草书。

  黎锦虽然刚学草书没多久,但指导他的老师可是庞老,再加上他自己练习撇、横、点、竖等的基本功深厚,写出来自然也不差。

  吴卫可是从来没听过传闻说黎锦善于写字,结果他跟黎锦一提到切磋,黎锦就说切磋书法。

  吴卫自己都很惊讶,不过书法他也擅长,切磋起来也不会丢人。

  起初,他还想着自己要不要给黎锦放水,自己不要写得太出色了,免得黎锦面子上过不去。

毕竟黎锦刚刚那句话一听就是在照顾他。

  可真正看到黎锦的字,吴卫彻底抛掉了要给黎锦放水的念头。

  两人互相赞扬了对方的优点后,吴卫说:“乍一看修之这字,就给我感觉很是锐利,可见修之沉浸此道已久。

”  如果被他知道黎锦才学草书半月,不知该作何感想。

  黎锦则说:“秋平的草书中每一个字的点、横都写的不一样,修之佩服。

”  吴卫很是惊讶,没想到黎锦居然一眼就看出他草书的精髓。

  要知道,就算跟他同住在书院的同窗,跟他一同练字这么久,都没发现这一点。

每次只会夸‘秋平你写的真好’。

  因此,吴卫更想与黎锦深交了。

真正有学问的人,撇去浮名,大家也会认可他。

  就在这比以前更加紧凑的生活中,小包几迎来了第二个生日。

  当然,按照本朝的算法,小包几已经三岁了。

  他现在会说五十个词左右,虽然还不明白一、二、三代表什么,但好歹能从一数到十。

  小包子头发很软,晚上睡一觉后,第二日起来就有些微卷。

  他生辰这天,秦慕文早起去抱他,看着小包子额头上熨帖的一小撮弯弯的头发,没忍住轻笑出来。

  往日秦慕文给小包子梳头都是把他的所有发丝梳的整整齐齐,稍显俏皮的斜刘海从左到右依次变长。

  但最近没给小包子剪发了,不知不觉中刘海已经长长。

  秦慕文瞧着那一撮头发,越瞧越欢喜,最后索性就这么直接把小包子抱出去,反正都是熟人。

  小孩子的生辰宴不易大办,黎锦原本打算自家人给小包子庆祝一下就行了,但想到万云好像挺喜欢小包子的,前几次还在问小包子的生辰是不是夏天。

  黎锦也就邀请了万云。

  因着万云经常来蹭饭,小包子一见到他,就在阿爹的怀里高喊:“伯伯来了。

”  秦慕文把他放在地上,示意他自己过去。

  小包子却看到黎锦也对自己招手,他就拉着阿爹的手,让阿爹也跟自己过去。

  万云看着弯腰跟着小包子的力道往前走的秦慕文,眼中流露出赞赏。

  他知道黎锦平时有多忙,能把小包子教育的如此乖巧可爱,可全都是那个小少年的功劳。

  当小包子走到跟前,万云才发觉小包子今儿变了发型,软软的头发贴着脑袋,只有额前垂了几缕下来,显地那双眼睛愈发乖巧。

  万云想抱起小包子,但他发现小包子虽然嘴上叫的是‘伯伯’,可他的目的人物很明显是站在自己身边的黎锦。

  万云在尘埃落定前还抱有一丝希望,觉得小包子几日没见他,应该会有些想念。

  结果包子直接扑到黎锦腿上,昂着小脑袋:“爹爹,抱!”  面对万云质问的眼神,黎锦很淡定的把小包子抱起来,然后把他托在自己肩膀上。

  万云沉默了,总算知道小包子为什么一看到黎锦就这么激动的跑来了。

  小孩子都喜欢举高高啊。

  不过,黎锦这也太宠他家孩子了,一般为人父母,决计不会让孩子骑在自己肩膀上,那都是爷爷宠孙子才会这么做。



毕竟父亲在孩子面前得有绝对的威严,广为人知的‘隔代亲’就是这么个道理。

  很快,万云就没有心思想这些,因为小包子坐得高,摘了六朵墙上的花花。

  分给他阿爹三朵,小包子看着自己的三朵,勉为其难的分给了万云一朵。

  “伯伯,花花。

”  万云接过花,一脸怜悯的看着黎锦,问小包子:“你爹爹没有花花吗?”  小包几奶声奶气的说:“我和阿爹的花花都是爹爹的。

”  万云:“……?”第110章  日子就这么过了整整一个夏秋冬春,来年小包子生辰的时候,秦慕文所著的《杂记》已经出版了第二次。

  第一次正式确定印刷出版是在壬寅年(去年)秋季,自打三月初府城小报上开始‘连载’杂记,距离九月已经有整整半年的时间,基本上也把整本《杂记》刊登了四分之一。



  当初秦慕文一册《杂记》写了五万多字,每三百字左右一个小片段,共有一百六十六个小故事。

  除了三月初第一次刊登,为了引起大家兴趣,印刷了题记和三则小故事外,此后每次‘连载’都是两个小故事。

  半年也就是六个月,大概刊登了四十多个小故事。

  起初,喜欢看日常杂记的人还仅仅局限于府城小报的忠实买者。

又过了几期,很多人从朋友那儿看到这些简短又让人欣喜的文字。

  问了出处后,自己跑去买府城小报。

  甚至有人不喜欢看小报,还专程问过掌柜,能不能只买《杂记》片段。

  但一页纸怎么卖?这些人思前想后,有的一边犹豫一边回家了,有的索性掏二十文买了这小报回去。

  掌柜的在七月看了当季的售卖情况,居然比上个季度增长了三成!  其中很大一部分买主都是《杂记》的忠实读者,转成为了杂记才来买府城小报的。

  掌柜的没想到自己也有看走眼的时候,他当初之所以答应印刷杂记,仅仅只是给黎锦一个面子。

  毕竟黎锦也是在知府大人眼前挂的上号的人了。

  没想到居然真的有得赚,那这本书再做出版的话,肯定不是只印刷区区五十本。

  而是……千册起印。

  按理说,印刷三百册以上,净利润就会比雇人抄书要高。

印刷一千册,书肆已经完全可以给黎锦按照分成价格来算了。

  掌柜的亲自登门给黎锦说了这件事,黎锦微微挑眉,虽然他已经预测到少年写出的东西会有很多人喜欢。

  但这个受欢迎的成度,就有些超出预料了。

  黎锦当时说:“出版的情况和时机,您看着来就是。

”  掌柜的对黎锦的信任表示大为感动,回去就让小二把这本书安排下来。

  但毕竟书肆是公家的,里面主要印刷的还是知府指定的各种科普书籍。

  所以,《杂记》整一千册印刷好,就到了八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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