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路边的树都绿得浓烈,叶子层层叠叠的,在地上投射出一小片的阴影,一条路上就全部都是接连不断的这种暗灰色阴影,路边草丛中还有野花在开。 这样的夏天,这样的校园。 邹和遇见了任溪。 就好比折(断)翼(腿)天使遇见了他爱的人(病)类(号)。 那么娇弱,感觉其实更像小公举。但是有人见过一米八几的小公举吗? 所以还是人类好了。 只为身高不达标,任溪溪错失小公举。 非常惨。 非常惨的不止任溪,还有任溪的耳朵。 在他搀着邹和去食堂的一路上,他已经听邹和从自己对Q市的印象说到自己的家乡,又从自己的家乡说到了各种土特产,又从土特产说到了自家祖宗十八代。 也就是任溪还年轻,经验不足。 不然的话,只怕他会敏锐地发现邹和此时说的内容,和一般人相亲第一次见面时候说的都差不多。 虽然邹和也不是故意的,他就是怕冷场。 毕竟不说话真的很尴尬,他们才第一次见面,还没有熟到可以不说话也觉得很自在。 邹和悄悄地用眼睛余光去看任溪,估量着任溪对自己说的内容的接受程度,生怕对方觉得自己烦。 尽管如此,他的一张嘴还是停不下来。 可能每个人在遇见自己有好感的人的时候,不管自己发没发现已经喜欢上对方,都会有些情不自禁吧。 任溪倒是也没觉得烦,毕竟自己不爱说话,很多时候就必须要听别人多说,他已经习惯了。 况且邹和的声音还挺好听,软软糯糯的像糯米糍,让人反感不起来。 就这样,一个人一路说,一个人一路听。 记得邹和下午时候说过想要去第三食堂吃排骨,任溪轻车熟路地搀着人到了第三食堂。 刚进学校被七拐十八弯的山路弄得迷迷糊糊的邹和讶异道:“你怎么这么熟路?好厉害啊。” 他们所在的Q大地处山窝窝之中,每条路上也都是长的差不多的树,路挺不好认,地图也不好使,邹和这两天拄着拐简直为此吃尽苦头。 一般来说,如果一个人在一个方面很弱鸡,那么他就会不自觉地崇拜在那个方面做得很棒棒的大佬。 比如说数学不好的人,就会觉得三下五除二能解出来试卷最后一道大题的人很厉害;语文不好的人,就会觉得能把《长恨歌》、《离骚》、《琵琶行》倒背如流的人很厉害。 认不出路的人,一样对认路厉害的人充满了谜之崇拜。 更别提任溪还带着邹和这个断腿行动不便的抄了近道。第5章 若惊 当邹和在任溪的指引之下站到第三食堂门口的时候,他看任溪的目光已经带上崇拜,要不是腿还断着条件所限,感觉他能立刻蹦几蹦。 邹和星星眼:“你也太厉害了吧!” 任溪:…… 我干嘛了?我不就是带他来食堂吃个饭吗?什么情况? 满心兴奋的邹和没留时间给任溪思考这个问题,他兴高采烈道:“走走走,趁着那群训练的这会儿还没来,我们赶快去打红烧排骨。” 任溪答应了一声,扶着断腿小天使邹和进了食堂。 这会儿军训大军还没有攻占食堂,食堂中只有稀稀落落几个其他年级的人在吃饭,每一个打饭口的队都很短,还有很多打饭口空落落的,阿姨们无所事事地等待着。 安置好邹和之后,任溪拿饭卡去窗口打了两份饭。 一模一样的两份,红烧排骨,素炒青菜和三两米饭。 邹和看着红烧排骨就笑逐颜开,又看一眼青菜又愁眉苦脸,变脸似的。 邹和拥有当代男性普遍的一个特质,无肉不欢,见菜就愁,油炸最好,素炒要命。 至于清水煮白菜这种减肥食谱和水煮鸡胸肉这种健身吃法,在他们眼里就不是给人吃的。 任溪不自主地被邹和的脸色逗笑了,笑容在他的嘴角一闪而过,弧度非常浅,如果不仔细去看就会被忽略掉。 注意力全部都在面前这盘菜上的邹和自然是没有看到的。 邹和听到对面那人问道:“怎么?不合口味?” 看看红烧排骨,邹和由衷地道:“非常喜欢。” 再看看素炒青菜一盘绿油油的杆子和叶子,邹和言不由衷地夸赞道:“……很有营养。” 不就是一盘青菜么,邹和给自己催眠,没什么的,我能行!我能把它们全都吃完!一根不剩! 毕竟是男神给我打的饭,哭着也要吃完。 任溪应了一声,起身又去取了趟筷子。 他刚一起身,邹和就对着青菜疯狂瞪眼,一副青菜杀了他祖宗十八代的样子。 好像光靠瞪眼和意志力就能把青菜瞪没了似的。 很快,任溪就拿着筷子回来了。 邹和赶忙一脸慈爱地看着青菜,仿佛那是他的光与爱。 什么都没看见的任溪把筷子递给邹和,道:“快吃吧。” 邹和接过筷子道了声谢,对着红烧排骨下箸如飞。 既然注定都要吃青菜,那不如把它放在最后,随便嚼嚼一口一吞算了。 任溪最不爱吃这种油腻腻的东西,打两份一模一样的也不过是他懒得去想要吃什么,反正吃什么都差不多。 其实他也不饿,或者说不爱吃饭的人都能做到对饥饿感习以为常。慢条斯理地夹着青菜就着米饭,任溪硬生生把食堂八块钱一份的晚饭吃出了八十甚至八百的范儿。 正在狼吞虎咽的邹和抬眼一眼任溪,羞愧之心顿生。 为什么人家吃个食堂也能那么好看。 从口袋里摸出来一张皱巴巴的卫生纸擦了擦嘴,出于羞耻,邹和不由得刻意降慢吃饭的速度。 吃那么快感觉和什么似的,不好,不好。 但是天性与习惯,不是一下子能扭转过来的。 刻意放慢自己吃饭速度的邹和看上去非但和优雅有范儿无缘,反而显得很奇怪。
奇怪到任溪抬头问他:“怎么了?” 半口排骨还在嘴里的邹和傻愣愣地回问道:“什么怎么?” 任溪看着一嘴饭的邹和就有点儿想笑,但他又觉得这会儿要是笑了会很像他在嘲笑对方,所以他压下了脸上的笑意。 克制着自己脸上的笑意,任溪淡淡道:“你不是说要吃红烧排骨吗?怎么感觉你……胃口不太好的样子。” 本来想说吃相很奇怪的任溪悬崖勒马,换成了“胃口不太好”这种委婉的表述。 邹和赶紧嚼吧嚼吧嘴里的排骨咽下去,真心实意道:“没有啊,我胃口挺好的。” 好得恨不得一口把盘子里的排骨都吞下去。 实不相瞒,我还能把你盘子里的排骨也都吃下去。 像是看透邹和心中所想似的,任溪动作自然地将自己盘中一半的排骨拨给邹和。
他这份排骨从打回来到这会儿就没动过,半天任溪嚼的全是青菜和米饭。 任溪轻描淡写道:“我这半份给你。” 邹和的脸腾得就红了起来,内心十分忐忑觉得任溪可能是已经看透自己很能吃的事实。 天啦噜我在他的心里会不会很像一个饭桶! 邹和默默地开始纠结。 虽然多了半份排骨可是一点儿也高兴不起来呢。 邹和机械道:“谢……谢谢。” 其实内心已经留下两行宽泪。 想开点儿,饭桶就饭桶么,也挺好的。 麻木地往嘴里塞了一口排骨,邹和已经放弃治疗。 反正也很像一个饭桶,那就不用再掩饰什么了吧。 放弃治疗的邹和继续狼吞虎咽。 狼吞虎咽是一件很耗费注意力的事情,所以他没有看到,任溪在看向他的时候,嘴角泛起了一抹淡淡的微笑。 邹和吃饭很快。 红烧排骨他喜欢,所以他吃得很快。素炒青菜他不喜欢,所以他嚼都没怎么嚼几口吞下去,吃得更快。 简直和他断腿之后的行动速度成反比。 不过十数分钟,邹和就把自己的那份饭连带着任溪给他的半份排骨吃得干干净净。 而此时,任溪的饭不过才吃了一半。 青菜倒是已经吃得差不多,就是红烧排骨还剩了小半。 然而前提是他已经把一半的排骨拨给了邹和。 邹和吃完了自己的一份,非常满足地往后一倒,瘫在了食堂的椅子上。 摸着肚皮,邹和的心情更加美妙。 毕竟无论什么时候,能吃饱饭总是一件让人觉得开心的事情。 差点儿打了个小饱嗝儿出来的邹和笑眯眯道:“我吃饭快,你不着急,慢慢吃。今天晚上安排的是整理内务,吃完直接回宿舍就好。” 却不料任溪放下了筷子:“不用,我也饱了。” 邹和:……??? 这个人为什么会剩这么多?而且还剩的都是排骨! 那可是红烧排骨啊! 好浪费的。 邹和思来想去还是觉得任溪只是不好意思吃太慢而已,于是他赶忙解释道:“我自小吃饭就比别人要快,你不用因为我吃的快就这样,你才吃了多少啊?食堂的红烧排骨还是很不错的,你再多吃一点么。” 任溪的确没太吃饱。 他素来饮食清淡,自己在家的时候都是天天把楼下卖健身餐的馆子当食堂吃的,少油少盐少碳水,说白了就是一份维持生存活动的饲料。 吃习惯了清淡没味儿的,他就不太习惯食堂这种油和盐仿佛不要钱的菜式了,只觉得油腻。 邹和盯着任溪的盘子,觉得自己还能吃下几块排骨。 但是那是人家盘子里剩下的,不好这样。 可是排骨剩着真的好可惜啊…… 任溪想了想,又拿起了筷子继续吃。 一来是他也觉得剩饭不好,浪费粮食;二来是他实在懒得和邹和解释那么多。 与其说一大通话来解释,还不如直接把剩下的饭吃掉。 怀抱着这样的信念,任溪最终还是完成了今日份的光盘行动任务。 任溪吃剩下的饭的时候,邹和就瘫在那里,回味着刚刚的排骨。 咂巴咂巴嘴,邹和觉得嘴里少点儿味儿。 仿佛应该来点餐后甜点。 一摸口袋,最后一颗水果糖下午的时候已经喂任溪嘴里去了,邹和遗憾地收回手继续瘫着。 唉,好想吃甜点。 但是又不好意思麻烦任溪再去买。 胖子杨是不是买了一箱子的巧克力派在床底下塞着呢。 整理内务床底肯定不让塞东西。 那我回去就帮他吃几块吧,改天再买点儿别的再赔给他。 唉果然断腿还是不太方便。 不过不断腿的话也不会认识任溪这种男神。 这种男神看几眼就觉得很幸福了,别的也没啥好多想的,男神肯定要配女神。 嗯,我就这段时间多看他两眼好了,天天有男神看也感觉很棒棒啊。 …… 邹和,一个发呆走神的高手,不过任溪吃几口饭的功夫,他的脑子就已经开始各种想入非非。 不过作为一个小gay,他还是很有节操的,没有乱幻想什么任溪不穿衣服或者穿着湿衣服之类的十八禁画面。 毕竟这才是他们认识的第一天。 他要矜持。 矜持。 任溪吃完饭一抬头,眼中所见就是瘫在椅子上,一脸茫然两眼放空的邹和。 茫然无辜得像是一只无法尖叫的土拨鼠。 土拨鼠邹和被任溪起身时候弄出的声响惊起,逃离了放空状态,一摸嘴角没有口水然后立即正襟危坐起来。 任溪装作什么也没看见似的将两人的餐盘叠起,往餐盘回收处走去,放好餐盘之后回到桌旁扶起邹和,淡淡道:“走了。” 邹和从来没有享受过这种待遇,尽管他的腿已经摔断了一周多。 在家里的时候,亲爹亲娘还要上班,也不过就是做好饭放冰箱供自己吃吃,热饭什么的还得拄着拐来,是万万没有这种随动随扶的待遇的。 受宠若惊的邹和低声解释道:“其实你也不用处处都扶我的,我自己能起来。”第6章 恰是 任溪脸上的表情还是淡淡的:“无妨。” 手上该扶的却一点儿也没含糊。 任溪的手很稳,也很温柔,手掌宽大,指节修长。 恰是邹和最喜欢的那种。 邹和的心脏再一次不受控制地狂跳起来,绯色也又一次渐渐染上脸颊。 这也让人太难把持住了吧!毕竟任溪是他最喜欢的那种类型来着! 曾经有个大作家说过,人有三样东西是无法隐瞒的,咳嗽、穷困和爱;你想隐瞒却欲盖弥彰。 邹和却不这么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