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他都想好了,就在那几个还没建起来的商圈选,具体在哪买,他还得再考察。 不过这事儿也急不得,毕竟他现在身份证上的年龄还未成年,很多事情办起来都不太方便。 当初他被去城外上工的藜奶奶从麦子田里捡起来,看着倒是有几个月差不多一岁大小,不过藜奶奶在捡到他的时候,他身边也没什么诸如出生证明之类,具体的生日年龄自然是不知道的。 藜奶奶没念过太多书,也没什么忌讳的,在给他上户口的时候,因着是在麦田里捡到的,就给他起名叫藜麦,把捡到他的日子定成他的生日。 在隆冬腊月里靠近过年的时候,算算还得有差不多一个多月时间他就成年了。 林卿思考下,“我今晚上要去做兼职,要不我明天陪你出去吧。” 藜麦点头,“行啊。” 想着自己晚上反正也没事儿,自己待在宿舍也挺无聊的,顺口就问他,“你做兼职地方离学校远吗,大概几点能回来,要不我陪你去吧,如果回来的太晚,到时候也能做个伴。” 这话说完,看林卿略微愣了下,随即皱眉思索着,似乎有些为难,赶紧笑着,“我纯属无聊的,若是有不方便就算了。” 林卿摇摇头,“你是好意,我自然心领的,只是……” 他犹豫着,正视着藜麦,“你会喝酒吗?” 藜麦有些懵,“啊?” 林卿有些不自在的咳嗽了下,“我在张叔酒吧里做兼职。” 藜麦有些惊讶,实在是林卿给他的印象太过安静老实,感觉他这样得乖宝宝好学生,估计是连酒吧门口都要绕着走的那种人。 乍一听见这个事儿免不得有些惊讶,“你的兼职是卖酒吗?” 林卿被他这话吓得脸色瞬间白了,满是慌乱的摆摆手,“不……不是。” 声音都快给吓哆嗦了,“只是帮忙跑腿拿点东西,在后厨帮忙切水果洗盘子的,我不陪酒的。” 说着一把抓住他胳膊,逼近藜麦,神色严肃的盯着藜麦,“这事儿你可千万不能告诉别人,咱们学校校规虽然不算太严,但若是真让人误会我在酒吧里陪酒,那我这学也别想上了。” 藜麦看他都快给吓着,赶紧点头保证,“好,这事儿我谁也不告诉。” 林卿倒是挺相信他,见他神色认真的保证了,才松开他,略微松了口气,“本来也不打算告诉你的,咱们毕竟还是学生,去酒吧就不好。 虽然我只是在后面帮忙,但是酒吧里面有时候会有些乱,避免不了被那些喝醉了的客人拉住灌两杯,你还是在宿舍看书吧。 我大概2点左右回来,回来的时候还得翻墙呢,回宿舍的时候我轻点,不吵醒你。” 他说话的时候,表情还是一如既往平静内敛,藜麦却能从他眼睛里发现些许无奈压抑。 微微红着脸,连看藜麦的时候,眼神都有些飘,看得出来他是真觉得去酒吧不好,并且为自己在酒吧兼职感到羞愧不安。 但是因为某些原因,又不得不去。 说完还有些担忧的看着藜麦,似乎是他怕会介意这件事情。 毕竟当初万宏知道他去酒吧做兼职,还是半夜两点才能回宿舍,气得跟他大闹一场,整整一周没理他。 藜麦介意吗,他肯定不介意啊。 他为什么第一反应是林卿去酒吧做兼职是卖酒的?因为这事儿他干过啊,当初跟着秦封的时候…… 呸。打住! 藜麦摇摇头,把秦封这两字甩出脑袋。 总之他当年也曾经在酒吧里面混过一段时间,酒量也是练出来的,千杯不醉称不上,但是喝倒个十来个是没什么问题的。 他看着林卿微微有些发白的脸,笑着去挽他的胳膊,“我会啊,还挺能喝的,走吧。” 林卿皱着眉,他工作的酒吧是鱼龙混杂的地方,他选择在酒吧做兼职,是因着这个时间段生意好,相比较之下,时间少,能拿到的钱多。 而且这个时间段,恰好还不影响他正常上课学习的时间。 但是在酒吧里面吧,哪怕是他只是个跑腿刷盘子的,哪怕是他平日里再注意,也免不了会被灌几杯下去,也会有些比较暧昧让人难堪的身体接触。 他是男生还算好的,跟他一起工作的小姑娘就经常被那些客人揩油吃豆腐。 乱起来称之为乌烟瘴气也不为过,如果有其他选择,他都也不愿意去,自然也不想把藜麦牵扯进来,“你别去。” 藜麦可不听他的,绕开他率先往前走去,林卿急得拽住他,“你听话呀,那里真不好玩儿,咱们明天上午去博物馆参观,下午陪你去游乐园玩儿好吗。” 藜麦笑着看他,“你这是把我当你弟哄啦,你放心吧,我知道酒吧是怎么样的地方,去了也只跟在你旁边等你下班,不会惹事儿的。 再说了,我长这么大,经常听别人说酒吧里面如何如何,还没有亲眼去看过,你就当带我过去玩儿,长长见识也好,我安生待着,能出什么事儿呀。” 林卿还想再说什么,被藜麦仗着身高腿长拖着往前走了好长距离。 见他是打定了主意,只得同意他跟着去,一时又有些自责,暗恨自己没事提什么兼职,在路上心情沉重的叮嘱他许多注意事项,让他千万要小心些。 藜麦正装乖呢,自然是万分乖巧的点头应是,林卿兼职的酒吧离他们学校还挺远,想来也是因为林卿不敢在学校附近的,怕人认出来,总会有些不必要的麻烦。 他两搭着公交车,摇晃了半个多小时,到地儿都快七点了,冬日里黑的早,林卿领着他从后门绕进去更衣室换衣服,更衣室里已经有人了,正坐在靠窗户边的条凳上抽烟。 见他们进去,抬头看了他们一眼,烟雾缭绕里头投过来的目光有些刺人,带着些许轻微的敌意,藜麦正莫名其妙呢。 有个胖子颠着身肥肉跑进来,喘着粗气,“看到小梅了吗,这都轮到她上场了,咋人还不见了呢?!”第30章 风波 藜麦就纯属路人, 对情况都是不明所以,自然不会乱接话,林卿倒是知道胖子口中的小梅是谁,不过他也刚到,并不清楚人在哪,也就沉默着脱掉外套,把店里制服换上。 胖子是酒吧负责演出安排的,现在早安排好的节目单出了空漏, 他心急如焚,急得满头大汗的到处找人, 在休息室没瞧见人,急急慌慌要去别的地儿找, 也不多待, 转身就走。 正靠着窗户抽烟的男人掐掉手里烟头,站了起来, 目光顺着林卿打量到藜麦身上,眼神有些深, 带着的敌意也愈加清晰。 不过最终也没说什么,只是嗤笑一声, 嗓子沙哑着,却不难听, 略微还带点儿烟嗓的小性感, “别找了, 小梅刚跟着冯家大少爷进包厢里了。 今儿估计是别想出来唱了, 你有这功夫,还不如赶紧找人,顶了她的空子,免得再闹出什么乱子来。” 胖子猛地涨红了脸,气急败坏的狠狠砸了一拳旁边放衣服的柜子,“你说的轻巧,她在咱们这里驻唱四个多月,积累了多少熟客,今儿的单子都贴出去了,是她的主场,来的全是要听她开嗓唱歌的。 再说了,我这一时半会儿,去哪找顶替她的人,她这不是胡闹嘛!” “呵……”那男人轻笑着,面带嘲讽,语气冷冰冰的,刺人的很,“这哪儿能算是胡闹呢,谁不知道冯少爷有钱,跟着冯家少爷,再怎么说,也比站到台上唱歌的好,多少人抢着往人面前去呢。 您有空在这儿发牢骚,还是赶紧想想那台上的空子该怎么补才好。” 说着横了林卿一眼,厉声呵斥道,“都站着干什么,换好衣服还不赶紧滚出去。” 林卿赶紧把自己衣服锁到柜子里,拉着藜麦出门往厨房里去,边跟他低声说话,“刚刚那个是小明哥,做音乐的,会弹吉他钢琴,唱歌也挺好听。 在咱们酒吧唱歌呢,我来的时候他就在了,今儿估计在哪受气了,你遇到他躲开些,别惹着他。” 藜麦本身也不是爱惹事儿的性子,闻言就点点头,“好。” 又觉得有些奇怪,“我看他抽烟抽得挺凶的,不怕嗓子难受吗。” 一般来说,但凡是想唱歌出头的,都会刻意保护自己嗓子,烟酒之类的肯定是不会沾的。 藜麦上辈子也认识个挺成功的歌手,烟酒就不用说了,辣椒芥末之类自然也在忌口的单子上,就连冰激凌锅巴之类的冷硬食物,都是不碰的。 林卿摇摇头,又皱着眉,“他平日里也不经常抽烟,今儿估计气着了吧。”
他们酒吧共就两常驻歌手,就是小梅姐和小明哥,两人唱歌都很不错,谁都不服谁,经常别着苗头抢生意,关系颇有些剑拔弩张,硝烟弥漫的感觉。 不过最近小梅姐认识了位姓冯的大少爷,舍得给她花钱,经常送些衣服首饰珠宝之类的,前不久还花大价钱送了小梅姐架钢琴,据说大师之作,价格不菲。 现在就放在他们酒吧里,是小梅姐的专属,除了她谁也不许碰,也因此吸引了许多专程赶过来听小梅姐唱歌弹钢琴的人。 他两本身势均力敌争,正争个你死我活的两人,变成他被小梅姐稳压一头,而且还被压得死死的翻不了身,他自然不甘心,脾气变得有些怪,经常跟人发脾气。 不过他发脾气也只是随意斥责两句,并不跟人真的计较,躲开他就没事儿了。 藜麦也就随口一问,本就是陌生人,也并不会多去关注,林卿带他到后厨旁边休息室,跟厨房打过招呼,倒了杯水给他,“你就在这玩会儿呀,别乱跑,我先去忙,要饿了跟我说,我出去给你买吃的。” 他习惯性叮嘱着,照顾人的性子都刻进骨子里了,显得特别温柔可靠,藜麦忍不住翘了嘴角,“好,你去忙吧。” 林卿才转身去前面开始忙碌起来,厨房跟前面距离不远,外面震耳欲聋的音乐声透过薄墙走廊,慢慢的渗透进来,虽然消音了些许,还是能感觉到地面微微的震动声。 藜麦端着水靠在墙上,看着外面五光十色,群魔乱舞,思绪在光线昏暗中越行越远,真是再见时候,恍如隔世。 他们这酒吧算是综合性的,大部分时间和空间都是用来喝酒,听歌,跳舞舞,偶尔间插着各种表演,外面有吧台和调酒师,酒柜里堆着许多漂亮的酒瓶和酒杯。 不过整箱整箱的啤酒都是从后面仓库运出去的,也有单纯过来凑热闹酒量不太好的。 所以酒吧里虽说不至于卖牛奶吧,但是果盘冰水雪碧之类的也有,水果都是前面有要再现切,冰块之类也都是准备好备在冰柜里的。 厨房里有个大叔兼职厨子跟库管,现在还不是酒吧最忙的时候,大叔正闲着呢,溜达过来跟藜麦唠嗑,“你是小林同学?” 藜麦点点头,“嗯。” 大叔精神焕发,满面红光,眯着眼睛打量他一眼,“有前途,你们那学校,我儿子考了三年愣是没考进去,这都高三了,还在家用功呢。 说不考进去,就不上大学,他妈惯着他,我还拿他没办法,气死个人。” 两人随意聊着天,很快前面就忙起来,林卿小跑着进来跟他报单,“小梅姐的演唱耽搁时间了,老板说给每桌送一箱啤酒一份果盘,叔你快准备,等下我进来拿。” 说着扛着两箱啤酒往外跑,大叔皱眉骂了句,“又是那小娘们找事儿!” 骂归骂,手下的动作不停,撸起袖子洗手开始切苹果,果盘不难,他也做惯了的,速度很快。 藜麦喝完水,从旁边拿了多余的一次性手套,帮他装盘摆盘,然后放到旁边台子上等林卿来拿。 这波足足忙了半个小时,才稍微缓过来。 厨房大叔切完最后的果盘,把手里菜刀扔开,脸色很不好看,“那小娘皮就爱没事找事,给她三分颜色她就抖起来了,迟早得被人收拾!” 指着旁边果盘,“你给小林送送吧,他这来回跑,估计也累得够呛。” 藜麦端着果盘往外走,正是中场休息时间,光线不甚清晰,能看到人,藜麦在大厅里环视一圈,找到林卿,几步走过去,“这送到哪桌?” 林卿正在给人点单,见他过来,略微皱着眉,随即指了指左边角落里的桌子,“那边,你送完赶紧回去。” 藜麦点点头,把东西安生送过去,就要回后厨待着,还没走出几步就被人从背后拽住袖子,“小哥你别着急走,我请你喝酒。” “对呀,着什么急,来来来,坐下陪我们说会儿话。” 看他拽着个人,桌子上人跟着起哄,“我打赌这小哥长得肯定很好看。” “我可去你的吧,你座位那角度,小哥过来你就正好看到了,还打赌,傻子才跟你赌呢!” “哈哈哈哈,这里面好看的小姑娘、小伙子都多,不过我这拽的这个,可是最好看的,我都坐这看大半天了,都没他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