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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前夫遗产重生——by水竹青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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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口腔辣到喉咙,顺延着辣到胃里,最后肚子里都是火辣辣的像快要燃烧起来。

  他喝了两口,实在喝不下去,把剩下半杯还给林卿,林卿也不知是不挑还是习惯了,倒是对这怪味道接受很好。

  还记得要把壶里的喝完,硬生生的灌了两大杯下去。

  不过味道虽然怪得很,效果倒还是挺好的,拜那壶姜汁所赐,大冬天的夜里,两人顶着寒风刺骨,从酒吧出门骑着自行车回学校,翻墙溜进宿舍,身上还满身汗呢。

  都是热的,半分也没觉着冷。

  他们出门的时候把热水瓶里都打满了热水,也方便,手脚麻利的收拾好上床躺着,大半夜热气沸腾,精神还挺好,躺着也睡不着。

  两人就躺在床上躺着,随意的小声说话,“藜麦你是家里的独生子女吗?”  藜麦低声笑了笑,“不,我是孤儿。

”  林卿有些惊讶,又觉得不好意思,“抱歉,我只是觉得你应该有个弟弟或者妹妹,嗯,你像是家里老大。

”  “没事儿。

”藜麦并不介意自己的身世,他能好运被藜奶奶捡回家已经是很幸运了,并没什么资格再怨天尤人,“我跟奶奶相依为命,他去年夏天去世了,所以现在都是我自己住,你呢?”  “我?”林卿略微愣住。

  藜麦点头,夜里宿舍里外都很安静,只有他两说话的声音,轻轻浅浅的,连呼吸声都清晰的能够听见,“嗯,你跟万宏,不是亲兄弟吧,你两长得不像。

”  空气有瞬间安静,只剩下轻轻点点的呼吸声。

  林卿沉默的有点久,久到藜麦以为他不会回答这个问题,才听到他小声说话,“对。

我是被收养的,之前万叔叔他们没有孩子,所以抱养了我,后来叔叔阿姨又生了万宏,家里就我们……”  话说到一半,有半秒停顿,他犹豫着,语调越发轻,“我们两兄弟,我是哥哥。

”  他从懂事开始就知道自己不是家里亲生的,从开始懂事上学,家里就教育他是哥哥,凡事需要让着弟弟。

  叔叔阿姨需要上班,他从小就被叮嘱着要照顾弟弟,万宏相当于是他带大的,两萝卜头磕磕碰碰的长到现在。

  哥哥两个字于他而言,是荣幸,也是责任。

  藜麦听他这句话里,透点些许沉重的气息,想问又怕问到什么伤心事儿上,干脆转移话题,又聊了会儿书上的知识点。

  相互探讨些不甚明了的问题,说得两人渐渐都困了,就不再说话,闭上眼睛睡觉。

  第二天早上起来,藜麦推开窗户就发现下雪了,飘飘漾漾的,跟飘着鹅毛似得,估计下了有段时间,地上还好,树枝上跟花坛边都落了厚厚一层。



一眼望去,整个世界都有些银装素裹冰封千里的味道。

  林卿从食堂买早餐回来,把豆浆和馒头放到桌子上,去柜子里拿自己腌的咸菜,“外面好冷。

”  藜麦就开个窗户的功夫手指都冻红了,也觉得快冷哭了,看他就穿着件棉衣就在外面溜达,脸颊鼻子冻得通红。

  那棉衣还有些短,外面面料洗的发白,藜麦当年也是一件衣服穿好几年的人,自然知道不管是棉衣还是羽绒服穿太久洗太多次之后压根就不保暖。

  穿身上完全靠自身心里安慰,能发挥点作用,他看着都觉得冷,“今天在学校看书吧,别出去玩儿了,要不等下出去买衣服吧。

  我来学校带的衣服不够,而且去年的衣服短了,穿上不合适……咱们是不是差不多高。

”  他拿着馒头走到林卿跟前,特意比划了下,随即笑着点头,“你比我矮,不过也没差太多,也就三四厘米的样子吧,咱两穿的衣服号应该都差不多。

  到时候哪天起床要突然找不到我的衣服了,拎着你的穿着也能去上课,别人肯定发现不了,我衣服你肯定也能穿。

”  林卿低头笑了下,没接话。

  两人吃了早饭,缩在宿舍里看了半天书,中午出去学校食堂吃了饭,藜麦合计着去图书室里还之前借的书。

  不过书在教室,他转去教室取,林卿先去图书室等着,等还了书再借两本其他的回宿舍看去。

  结果藜麦刚走到教学楼下,转角处就碰到人,他都还没瞧清楚是谁呢,就听见对面的人惊呼道,“哎,藜麦!你怎么在这里,你也是我们学校的学生吗?”  藜麦停下脚步,终于看清楚对面的人,是齐略,他昨晚还想着忽悠让人找不到他呢,结果没想到转头就在学校碰到。

  又觉得有些不可思议,毕竟他们学校三千多接近四千人,高二高三的教学楼又都是分开的,正常情况遇到的概率很低。

  很显然齐略能在这里看到他也很高兴,撇下跟在旁边的人就冲着他跑过来,“哎呀,这就是缘分呀,这都能让咱们遇到,我本来还想今天晚上再去……”  藜麦听他大大咧咧就要在学校吼出去酒吧的事儿了,赶紧打断他的话语,“确实挺有缘的,你怎么在这里。

”  齐略这才记起来自己跟着人过来的,侧身往后面看了眼,冲着后面的人挥手,“小白,你过来。

”  又转头跟藜麦说话,“我陪我表弟过来拿作业,他昨天到家才发现作业忘记带了。

  你呢,你也是咱们学校的学生?这里是高二的教学楼,你念高二呀,那跟我表弟同级,我比你高一级。

”  藜麦比他高点,看着他背后走过来个男生,就是他口中的表弟,之前林卿也跟藜麦提到过,说他表弟在学校很出名。

  说他成绩好家世好还长得很好,像个小王子。

  藜麦想象力有限,并不能构想出完美的小王子形象,现在一见着,就觉得这人真是漂亮,既漂亮又贵气。

  皮肤很白,是那种一看就是娇生惯养出来的白嫩,像牛奶的颜色,眼睛是大大的猫儿眼,还略微带点微蓝,应该是带点儿外国血统。

  脸颊上的婴儿肥还没褪干净,就是后世常用来形容美女的那种,满脸的胶原蛋白,不会让人觉得胖嘟嘟,只是彰显着年轻,恰到好处的漂亮好看。

  此刻大概是因为齐略顾着跟藜麦说话,忽略了他,略微嘟着嘴有些不高兴的样子,走过来拉着齐略的胳膊跟他撒娇,“表哥,他是谁啊?”  声音也是又娇又软,藜麦倒是不讨厌他这样子,甚至觉得看着还有些可爱,不过又觉得这种可爱里透着些许……呃,那么一丁点儿的诡异。

  大概是他从小到大活得都太粗糙了些,虽说上辈子也过了几年有钱日子,不过等他们有钱的时候,性子早定性了。

  再怎么讲究骨子里的那些强硬粗旷都入了骨,改都改不掉,他身边的人也大多如此,都是披着温和优雅的表皮,扮演着各种精英角色。

  其实比起西餐厅里切着三分熟的牛排,大家都更喜欢坐在烧烤摊上,啃着肥得冒油的羊肉串,喝着啤酒,吹着夜风胡天海地的吹牛。

  他两辈子都从未见过这么娇气的……男孩子。

  也不仅仅是男孩子,这种性格的男生女生他都没见过,自然也就不擅长应付,总觉得稍微话说重点儿就能把人吓哭。

  反而就成了自己的过错。

  齐略跟他说话的时候声音也稍微放低了点,“他叫藜麦,也是咱们学校高二的。

  藜麦,这是我表弟,叫唐白,跟你同级,重点班的,成绩很好,你要是有什么不懂的可以问他。

  小白脾气很好,也喜欢跟同学一块玩儿。

  对了你是几班的,不是重点班的吧,高二两重点班的人我都差不多认识了。

你周末怎么不回家呀,是住校生吗。

  哎,你宿舍号是多少,我以后有空可以去找你玩儿。

”  热情的让藜麦有些招架不住,只能轻轻笑着,“你这人,对谁都是这么热情吗?”  “哎?”齐略有些疑惑的眨眨眼,随即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不是,我是真觉得我们好像在哪见过……就觉得跟你特别熟悉的那种感觉,就想多了解你些。

”  藜麦笑着跟他玩笑一句,“你要是个女孩子,我都会觉得你是对我一见钟情了。

”  齐略听着愣了下,随即“哈哈”笑着,“那不能,我知道你是男的,我有女朋友啦,我就觉得你很亲切……嗨,再说下去这都扯不清了。

  反正你放心哇,我是绝对没有非分之想,就想跟你做朋友,没其他意思,你得相信我!”  藜麦笑着点点头,这话他也信,齐略看他的目光里没什么掺和不清的情愫,就是不知道他怎么就让人感觉到亲切了。

  难不成他重过了一次,在自己都不知道的情况下进化成万人迷了?  呃,想想就觉得浑身不自在,赶紧甩了下脑袋,“我同学在图书室等我看书,没事儿的话我先走一步。

”  看了眼旁边站着的人,觉得他这名字起得真好,真是人如其名,又甜又白,像块软糯香甜的糯米团子。

  看着就让人觉得赏心悦目,心情愉悦。

  不过却是在心里打定主意不跟人接触的,他不擅长跟唐白这种性格的人接触是其一。

  另一方面自然是因为林卿还专程跟他提醒过别跟人接触,他看人不算太准,但也极少有看走眼的时候。

  林卿绝对不是那种空口白牙会诬陷别人,说人坏话的人,况且林卿跟唐白之间也没什么利益瓜葛,犯不着在他面前无的放矢。

  他自然是更相信林卿的。

  发生了点小插曲,藜麦拿到书回图书室的时候林卿已经选好需要借的书在等他了,安静的坐在旁边,等他选好书一起回宿舍,“下午你想出去买衣服吗?”  藜麦在外国名著区挑着书,闻言回头看他,“你有其他安排吗。

”  林卿摇摇头,“没。

”  藜麦笑着,转过去接着挑书,“那就去买衣服,这天气越渐冷起来了,冬装再不备起来,冷都要冷惨,我知道有个店铺衣服质量好还便宜。

”  下午他们在学校看书看到五点过,两人乘着公交车出门出买衣服,藜麦就领着人去他当时买衣服的店里,卖衣服的店员小姐姐还记得他,见他带着朋友过来,格外热情。

  跟他们推荐了许多便宜实惠的款式,还是按照之前的折扣打折下来,很便宜,林卿本身只计划买件羽绒服,结果拿着预算的钱从里到外买了一身。

  等买完衣服差不多六点,也幸亏买衣服这里离林卿工作的酒吧不远,过去也方便,两人干脆就不回学校,直接去酒吧准备上班。

  等到酒吧前面一条街的时候,正巧旁边有个小摊在卖锅盔,有三鲜素馅儿的和孜然牛肉的,锅里点着火,油花在锅里“噼里啪啦”的炸着,面皮被煎得香脆可口。

  闻着可香,他两都还没有吃饭呢,肚子嘟噜噜的响起来,林卿就说请他吃锅盔,正好也算谢谢他帮忙在买衣服的时候打折了。

  藜麦自然不推辞,两人拎着装衣服的袋子,拿着装锅盔的纸袋进了门。

  又被人在休息室堵了个正着,小明哥看着他们手里的锅盔一脸嫌弃,“啧,怎么把这玩意儿带到酒吧里来。

”  林卿笑笑,“我们今天吃晚饭就过来了,买来当晚饭吃,小明哥你不忙吗?”  小明哥没好气的瞪他一眼,“赶紧,赶紧吃完,闻着这油腻腻的味道就烦。

”  说着自己靠着窗户边的墙点了跟烟,抽两口见两人在那吃抱着锅盔啃的不亦乐乎,半点形象也不要了。

  尤其是藜麦,双手生得指骨修长,肌肉匀净,皮肤有白,去当手模拍图片都可以了,偏偏在这吃点东西都没半点样子,真是越看越气。



  气得回头瞪着两人,“倒杯水喝啊,你两就那么干吃也不怕把自己噎死吗?!”  藜麦也习惯了他日常阴阳怪气的,转过身自己吃自己的,不理他,倒是林卿起身去倒了杯水给藜麦,两人吃东西很快,几下就把手里的锅盔吃完,准备去旁边洗手。

  刚站起来要出去,小明哥突然喊了声藜麦,“喂!”  藜麦垂着自己沾了些油渍的手,回头,“有事儿?”  小明哥把手里烟掐掉,烟头扔到旁边垃圾桶里,“你要不要跟我学弹钢琴。

”  藜麦本来还以为他要找茬来着,没想到这弯转的有点儿大,满脸懵,“恩?”  对面的人很不耐烦的“啧”了一声,满脸烦躁,沙哑着嗓子,“聋了吗,我问你要不要跟我学钢琴,我不是跟你说过了,你的手长得很合适弹钢琴。

”  藜麦低头看了眼自己的手,随即又抬头看他,毫不犹豫地拒绝道,“不学。

”  说完理也不理他,直接转到旁边去洗手,也不管小明哥在背后气得跳脚,“臭小子,你给我回来!”  藜麦大步往前,头也不回,洗完手就去后厨帮大叔装盘摆些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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