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知道这人的脑回路是怎么长的。 齐略“嘿嘿”的笑着,“那我可不管,反正我年龄大,就该是哥哥,谁叫我跑的快会抢时间,比你先出生些。 你答应要去了是吧,周六中午,到时候你把时间空出来啊,我来学校接你。你是不是跟林卿关系挺好的,你问他要不要一起。” 藜麦在心里暗自叹了口气,他这人是典型的脾气软,又是吃软不吃硬的性子,别人稍微跟他示软他就不擅长拒绝,“行吧,我问问。” 齐略高兴的简直要飞起来了,眼看着校门就在眼前,赶紧点点头,“那好,就这么说定了,我自己回去吧,你别送了,这天气太冷,风吹着就跟刀子刮一样。” 说着背着包往校门口跑过去,乐滋滋的跟藜麦挥手道别,“你快回去吧,别冻着了,别忘了给我准备生日礼物啊,你送什么我都开心,肯定会珍藏好的!” 藜麦真想给他翻个白眼,转身往回走,他把宿舍空间留出来给林卿和万宏谈谈,也不知道两人谈完没有,干脆绕到图书室看了半天书再回宿舍。 宿舍里就林卿自己,万宏不在,他正把桌子上散落开的零食封口往旁边箱子里装,藜麦看他脸色不太对,走过去帮忙把东西收好,“万宏呢。” 林卿冲他笑了下,看着旁边散落一地的零食,笑容有些勉强,“他出去玩儿了,不好意思啊,这都是送你的零食,我之后好好说说他。” 齐略性子大大咧咧的,他把东西送过来,正巧遇到在宿舍里的万宏,想着都是藜麦的室友,关系也要打好些,就象征性的问他要不要吃点零食。 这要是换了林卿在,自然也就会拒绝了,毕竟两人关系不太熟,没有随便吃别人东西的道理,可万宏从小在家里被娇惯着长大,从来不知道客气两个字怎么写。
而且又是特别馋零食的,齐略问他吃不吃,他自然是点头要的。 结果零食太好吃,吃起来就停不下来,基本上每包种类都拆开吃了许多,就只有齐略觉得最好吃的夏威夷果,护着给藜麦留着,还剩下许多。 林卿看着,就觉得特别尴尬,他们家条件不太好,真要拿钱还这些零食的价格人情,他根本也还不出来,再看着藜麦就觉得特别不好意思。 藜麦倒是没有觉得有什么,“没事,我不爱吃零食,你知道的,我家注重养身,平日里都是一日三餐吃饱,要注重运动,零食这玩意儿不在我的食谱上。 他送过来我也不吃,又不能拿去扔了,也都是要留给万宏的,况且就算他在我回来之前吃完了,也不是万宏的错,齐略让他吃的。 万宏性子直,没有想过推辞,也没毛病,怎么你还搁这给我客气了。” 林卿脸色才好看些,不过他终究觉得这样子不太对,他是万宏哥哥,自然想万宏变得更好些,他一直觉得自己做的挺好的,也算是尽到了做兄长的责任。 只是他没有想到,原来在万宏眼里,他们家里条件不好,全是因为他的拖累,甚至会有如果不是他的存在,家里就会好过很多的这种想法。 他虽然比一般同龄人沉稳许多,不过乍一听到自己护在背后的人说出这样的话来,心里那难受劲儿,真的是苦不堪言,不知如何说起。 藜麦也知道他现在心里难受,才想着劝他,说实在的平日里其实如果只是泛泛之交,别人再口出恶言,也不过是愤怒暴躁骂回去或者直接动手打一架,根本不会难受太久。 偏偏是自己最亲近的人,有时候或许有心或许无心的一句,足够让人凉彻心扉心痛欲裂。 藜麦本身是没有兄弟姐妹的,最亲密的人也不过是曾经的秦封,不过他两是典型能共患难的性子,哪怕当年日子过得再苦再难,也没有互相抱怨过。 就算很长时间里吃不饱穿不暖,看不到一丝曙光,他们也能互相抱着取暖,慢慢地熬过去。 秦封这人从来不会说好听的,但是总会在夜里关注他冷不冷饿不饿,有次候真又冷又饿受不了,秦封一声不吭的爬起来拆了他们瘸腿的桌子给他烤馒头片吃。 那可能是他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东西了,也正是因为他们相互扶持所以能走下去,说实话那段时间他本身也特别难受,暴躁易怒,动不动就爱发火。 真要是秦封敢像万宏这样说一句我现在日子过得不好,全是因为你拖累了我,藜麦估摸着他肯定是能让人看不到第二天的太阳的。 不过这事儿,万宏性子就这样性子,林卿把他当弟弟,可他分明是对林卿心存怨言,也许是受家庭原因影响。 或许万家在万宏很小的时候就后悔领养了林卿,要不能连姓都不愿意给人改呢,这种后悔的情绪在万宏父母平日里言行举止中肯定是有带出来了,所以万宏才会察觉到。 并且不知道万宏有所察觉,林卿自己也是知道的,所以才会平日里省吃俭用,还自己大半夜跑到酒吧打工兼职攒钱。 情况有些复杂,藜麦作为一个外人,也不知道怎么劝解才好,只能问他,“明天就开学了,还有早读课呢,你晚上还去酒吧吗?” 林卿点点头,“去,我下学期的学费还差点钱。” 说着有些羞赧的笑笑,“这次期末考试,我怕自己考不进全校前100,我知道自己的情况,我不聪明,学习全靠积累。 高一下学期我考得全校98,差一点就没有进去,这次我怕稍微会有些下滑……拿不到奖学金的话,我得把下学期的学费和生活费攒够,才能继续念书。” 藜麦听的直皱眉,“他们连学费都不给你出吗?!” 就算家庭困难能有多困难啊,他们这片儿计划生育实施的不太落到实处,家里兄弟姐妹两三个的多的是,秦封家里为了生儿子,上面有四个姐姐呢。 正常在市里或者哪怕再县城里夫妻两有份工作,送2个儿子念书就肯定是没有问题的,况且林卿算是很节省的了,也花费不到太多钱。 就算被抱养的,那不也是喊了这么多年爸妈?怎么好好儿的,还能弄得跟他这个从小没父母的一样了。 林卿笑着摇摇头,“去年妈……婶子从工厂下岗了,自己在家做点手套围巾的小玩意儿卖,家里条件不太好,就商量说只能送一个念书。 另一个就回家跟着叔叔工作,我想念书,就求着说我自己交学费和生活费,跟着宏宏一起来的,现在离下学期还早呢,我肯定能够攒够学费的,不着急。” 藜麦紧皱着眉,颇有些无语,说做生意的家里条件不好,骗鬼呢,这两年正是做生意的好时机,当年多少大富豪就是趁着现阶段捞足了第一桶金。 他当年跟秦封开始做生意,两人年龄小,又不懂事,磕磕碰碰几年,也都能攒出开店的钱来,虽然不能说遍地都是机遇,但凡有点脑子想着做个小生意,肯定都是亏不了的。 没看路蕴妈妈就在县城里摆个摊子买菜,都比一般上班族每月收入多了去吗。 说什么家里条件不好,无非就是不愿意再供养林卿念书。 藜麦对于他们这种想法其实也能想得通,毕竟他们自己有儿子,林卿跟他们又没有血缘关系,自然是能少投入就少投入,如果可能,半分钱也不给他花才最好。 可是又觉得他们目光短浅,半点不懂投资。 林卿成绩多好,全校前一百。 别觉得这个前一百有多容易考,那可是市一中的全校前一百,市一中竞争压力有多大那是有目共睹的,就算第100名,总分也得考到690-700左右。 这个分数段,基本上就是稳上重点大学的。 林卿又是个温和知恩图报的性子,养出个重点大学生出来,谁不夸他们有眼光,况且等林卿书大学念出来,难道不把他们当亲生父母供着? 非得在这节骨眼上闹出来隔阂,等把往年的情分消磨个干净,真让林卿自己攒钱上了大学,往后虽说也不能不管他们,可这个主动管跟被动管那差得可不少呢。 这话藜麦也只能在心里嘀咕几句,不好多说,略微想了想,“既然你去酒吧上班是为了攒学费,那你也别去了,换个工作吧。” 林卿摇摇头,“没有其他合适的,我只有周末有时间做兼职,况且我有时候还得回家,所以时间很不稳定。”
藜麦心里倒是有个念头,不过还得稍作准备,不好直接开口说明,也就先没说,“那行,我晚上也陪你过去……你别拒绝,我反正在哪儿都能睡着,到时候你去工作,我就在休息室里睡觉。 你到时候下班喊我就行,不影响休息,明天也能正常上课。” 林卿愣愣的看了他好一会儿,才点点头,“谢谢你啊,藜麦。” 藜麦轻松的笑着,“这有什么好谢的,我们不是朋友吗,不能互相帮助,那还能算是朋友吗。” 吃过晚饭两人蹬着自行车往酒吧去,小明哥又在休息室里等着,看着藜麦跟过来,指了指自己跟前的位置,“过来。” 藜麦不去,挨着门口坐下,小明哥从位置上跳起来,往着他们方向走过来,“哎呀,你这小东西脾气还挺倔的,我不就说你爱炫耀吗。 得了,我知道你不爱炫耀,算我说错了,你用得着跟我生这两天气呢?” 藜麦冲他露出一个假笑,“不,我只是不愿意跟长得丑的人说话。” 气得小明哥梗了半天说不出话来,指着藜麦,“你……” 林卿在旁边轻轻笑着,“小明哥你别生气。” 小明哥冲他翻了个白眼,“滚去忙你的。” 林卿直接换好衣服出去忙了,小明哥戳在藜麦跟前,指尖夹着烟。 他其实长得不难看,五官清隽耐看,略长的黑色发丝散乱的搭在额角,颇有些放荡不羁的风流味道,声音又好听。 只是可能他这种形象不是现下流行的审美主流,喜欢他的人比不上喜欢小梅姐的多,藜麦也听过他唱歌,音域很宽,高音低音都能完美驾驭,个人特色很明显。 而且听说他自己也会谱曲写歌,典型的实力派选手。 藜麦其实也不讨厌他,就是不太愿意给他好脸色看,谁让他先撩拨讽刺的,“干嘛?” 小明哥没好气的开口,“不干嘛,还不能看看你了?你到底要不要跟我学弹钢琴。” 藜麦摇头,“不学,我对乐器都没兴趣。” 这倒是真的,他当年逼着自己钻研了许久钢琴小提琴,还学过很长时间箜篌,后来知道自己活成了一个笑话,就对这些半点兴趣都没有了。 让他听听看看表演还好,真让他上手弹,那可真是敬谢不敏了。 小明哥估计是个手控,每次见到藜麦就盯着他的手不放,眼里既是羡慕又执着,“你的手受伤了,是怎么伤着的,会留疤吗。” 他这般认真的跟人说话,藜麦也不好意思再针对他,点点头,“恩,钢筋戳的,从手心扎穿到手背透出来了,肯定会留疤的。” “钢筋!?”小明哥有些不可思议的惊呼一声,“你没事碰那玩意干什么?玩儿什么行为艺术呢。” 藜麦,“……” 你不觉得你管得有点儿宽了吗,他撇撇嘴,不说话了,小明哥也知道自己惹人不高兴了,也收了话头,站了会儿,自顾出去忙。 藜麦去厨房帮了会儿忙,就回休息室坐着靠在墙壁上眯着眼睛睡觉,他是真坐那里也能睡着,迷迷糊糊的听到外面很吵闹,他被吵醒过来。 还以为又到了劲舞阶段,半眯着眼睛还想再眯会儿,就听到有人喊他,“藜麦,醒醒,你送小林出去包扎下。” 吓的他赶紧睁开眼睛,就看着小明哥扶着林卿站在他跟前,单手捂着林卿额头,鲜红色的血迹顺着他手指缝不断往外渗,藜麦就急了,“怎么了这是?” 小明哥见怪不怪,“没啥大事儿,外面客人发酒疯了,小林就是赶上了,老板让保安控制住场面了,给小林放了假,你带他去门口那诊所包扎。 我去拿点钱就去找你们,请你们吃烧烤啊。” 藜麦本来还吓个半死,见他还有心情吃烧烤呢,也就稍微放下点心来,扶着林卿,“怎么样。” 林卿冲他笑了下,脸色发白,“没事儿,看着挺厉害,伤口应该不深,就是血糊着眼睛看不到路。” 藜麦带着他出门,找到小明哥说的那个诊所,医生也见惯了旁边酒吧闹事儿的,也不问缘由,让人坐着就给他清洗伤口消毒上药包扎,伤口是客人拿敲碎的啤酒瓶子划的。 动手的时候林卿往后躲了下,就划破了蹭皮,就是面积挺大,又恰好划在眼睛旁边,血流得听吓人,不过伤口不深,医生给他消完毒。 想要包扎,又觉得太浪费纱布,再在最深的地方贴了个创口贴,就让他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