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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末世到异世——by烟火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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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个动作一气呵成,屋内瞬间就安静了下来。

  第二日商清月跟秦言一同送秦洛川去镇上,跟杨曦他们汇合,想到昨晚自己让夫君带银钱的后果,商清月在马车上没敢再提这事,只道:“等会儿我们直接去书院就好,我让周福先去那边等着了。

”  周福是商清月从茶楼伙计里挑出来,陪同秦洛川一起去府城的。

  最开始秦洛川也觉得没必要,后来商清月说,带个伙计可以路上帮他赶马车,到了府城之后,也能帮他跑跑腿,秦洛川便答应下来。

  书院此次去府城参加会试的秀才共十一人,同行的还有两个先生跟四名护卫,秦洛川跟他们一起,也有个照应。

  十一人里有五人是单独一辆马车的,其余六人也是两两一起,再加上秦洛川跟那两个先生,总共是十辆马车,还有骑马的四名护卫,从书院的门口一直排到了街头。

  杨曦看到他们后,就不停的招手。

  秦洛川把马车赶过去,在他马车旁边停下后,也下了马车。

  周福早就在杨曦马车那处候着了,见他们过来,就立马走了过来,打了声招呼后,就默默的走到马车旁边等着。

  秦洛川见他包袱还背在背上,便道:“马车里还有不少空地方,把包袱放进去吧。

”  周福愣了一下,才把包袱取了下来,放在靠近帘子处的角落里。

  大家都在跟家里人道别,就连杨曦也只打了声招呼后,就没再过来。

  他们要说的话早已说过,但这种环境下,秦洛川总觉得自己应该说些什么才不亏,于是对商清月道:“若是铺子里的事情忙不过来了,就让父亲帮你。

”  商清月点头,“好。

”  “以后你去镇上的时候,也让父亲跟你一起吧。

”秦洛川想了下,觉得这样才是最好的,从村里到镇上,即使是马车,也要不短的时间,中间还有一段路是荒无人烟的山道,以前有他陪着,倒也没发生过什么。

  但想到之后让商清月一个人来回,秦洛川有些放心不下。

  秦言则不同,秦洛川见过他的身手,有他在的话,完全不用担心商清月会遇到危险。

  于是又转头朝秦言道:“之后就麻烦父亲了。

”  秦言:……  秦言有些僵硬的点了点头道:“好。

”  秦洛川想了会儿后,又觉得自己家似乎也有些偏,便叮嘱商清月:“若是晚上你一个人睡觉得害怕,也可以去找父亲。

”  秦言:???  商清月失笑,“我是个大人,而且父亲就住在旁边,怎么会觉得害怕。

”  秦言则是轻咳了两声,示意自己有话要说。

  秦洛川问道:“父亲有何吩咐?”  “这次去府城,若是没考中举人,你就不用回来了。

”秦言淡淡的道,说完也不看秦洛川的表情,就自顾自的走到一边去了,不想再听这两夫夫的对话。

  秦洛川:……  商清月没忍住笑出了声。

  “你还笑,”秦洛川伸出手指在商清月的额头上轻轻的弹了下,“不怕你夫君真考不中,就有家不能回了。

”  “父亲是跟你开玩笑的,”商清月笑着道,“而且我相信夫君可以做到的。

”  出发的时间是早就定好了的,眼看着马上就要到时间了,秦洛川又问:“这次我去府城,可有什么需要带回来的?”  “什么都可以吗?”商清月问道。

  “什么都可以,”秦洛川道,“只要为夫给得起。

”  “那我要一把梳子,”商清月眼神亮晶晶的道,“听闻府城有一家铺子的梳子做得特别好,夫君给我带一把回来吧。

”  秦洛川:“好。

”  商清月问:“既然夫君给我带了礼物,那需要我给你准备什么礼物吗?”  “礼物啊……”秦洛川沉吟了一会儿道,“夫郎在家好好保重身体,过得开心,就是给为夫最好的礼物了。

”  商清月瞬间就红了脸,连忙转头看四周,见周福站在马车那边,正跟杨曦的小厮聊天,秦言也走远了,没人注意到他们这里,这才偷偷的舒了口气,又忍不住抬头瞪了秦洛川一眼。

  只有他们两人也就罢了,现如今旁边都是人,说出这种话,若是被别人听了去,还不知道要怎么笑话呢。

  两人又说了些话,很快就到了出发的时间,书院大门处放了鞭炮,排在最前面的马车开始缓缓的朝前行动。

  秦洛川上了马车后,看到自家夫郎眼巴巴的站在旁边望着,没忍住又跳了下去,轻轻搂了下商清月道:“等我回来。

”  人很多,并且因为刚才秦洛川的行动,很多人都望了过来,本来最正确的做法是赶紧让秦洛川赶紧上马车,但商清月还是没忍住,在自己脸颊碰到秦洛川肩膀的时候,轻轻的蹭了下,应道:“好。

”  两人相视一笑后,秦洛川快步跟上自己的马车,轻松跳了上去,朝后面的商清月,以及不远处的秦言扬了扬手道别。

  马车辚辚的向前,所经过的街道,行人都自动走到边上,以目相送书生们的远去。

  氛围如此,人更容易陷入离愁别绪当中,但更多的,却是如同远征般的勇气跟信心。

  直到马车离开雨溪镇,秦洛川才拿起一直放在马车上的书本打算看会儿,结果才打开,一张纸对折的纸就落了下来,正是一张百两的银票。



秦洛川失笑,他这夫郎啊。

  拿着银票的手却十分的轻柔,好像怕是不小心弄破了一样,仔细的折好后,秦洛川又找了个香囊装好,然后妥帖的收进空间里。

第三十四章  十来天的路程, 期间要是遇到能够歇脚的地方倒还好, 若是没遇上或者错过了, 大家晚上就只能在郊外过夜。

  书生们大部分都缺乏锻炼,路上又颠簸得难受,尽管他们提前出发, 尽量放慢了行走的速度,没两天, 大部分人就已经神色焉焉了。

  杨曦第三日的时候也有些憋不住了, 中午在路上吃了干粮, 又歇息一会儿,再走的时候, 他就直接爬到了秦洛川的马车里,道:“一个人在马车里看书太无趣了,我来跟你说说话。

”  才坐下时,杨曦也没觉得秦洛川的马车有多特别, 同样的放了许多衣物,后面有靠垫跟被子,可等马车走了一段距离之后,杨曦不由诧异的问道:“你的马车怎么都不颠簸的?”  他话才说完, 车轮似乎因为轧到了石子, 车身也跟着稍稍震了下,秦洛川挑了挑眉道:“颠簸啊, 你没感觉到吗?”  杨曦惊奇的看着秦洛川手里丝毫没被晃出来的茶水道:“这不一样。

”  若是在他的马车上,刚才这种情况, 只怕屁股都要震得离开座位了。

  “哦,”秦洛川淡淡的道,“马车我之前稍微改了一下。

”  杨曦眼都要放光了,一脸居然还能这样的表情,咽了咽口水道:“接下来我跟你坐一辆马车吧。

”  “行。

”秦洛川应下,顿了一会儿他又道,“到下个镇上的时候,我去看能不能买到工具,到时候把你的马车也改一下。

”  虽然他不介意跟杨曦同坐一辆马车,但接下来还有这么长的时间,还是有点自己的私人空间比较好。

  杨曦没想到居然还有这种好事,连连道谢后,感慨道:“真不知道还有什么是贤弟不会的。

”  只有他们两人在,秦洛川嘴上也没了顾忌,随口道:“生孩子啊。

”  杨曦闻言愣了一下,哭笑不得道:“这又不需要你生。

”  又过了一会儿,见秦洛川没再说话,杨曦吸了吸鼻子道:“我有些想浩儿了。

”  浩浩是杨曦的儿子,还没满周岁,眼珠子跟两个葡萄似的,脸颊鼓鼓的则像两个包子,挺可爱的,这是没哭闹时的状态。

  若是一哭起来,简直就像是魔音入耳,连屋顶都能掀了一样,秦洛川见过几回,每每都觉得几日后,耳边都还萦绕着那让人头皮发麻声音。

  听到杨曦的话后,秦洛川原本翻书的动作停了下来,沉吟了一会后,把书合上,有一下没一下的用手指轻轻的敲着,状似不经意的道:“不是才三天没见到吗?”  杨曦皱着眉毛,斜眼看向秦洛川:“那是你还没做父亲,等你做父亲后就知道了。

”  见秦洛川沉默不语,杨曦想了想又问:“那你想你夫郎吗?”  秦洛川敲着书本的手指停了下来,无意识的握拳,过了一会,才缓缓的点了点头。

  杨曦道:“那你想象一下,比你想你夫郎还要多一些的那种感觉,你要担心他每天有没有好好的吃东西,晚上睡觉有没有吵闹,会不会热着,又会不会冻着。

”  怪只怪杨曦举的这几个例子,都是商清月照顾秦洛川多一些的,秦洛川摇了摇头,表示有些难以想象。

  “算了,”杨曦恨铁不成钢的道,“你们还是赶紧生个孩子,到时候就知道是什么感觉了 。

”  说完之后想到了什么,杨曦又觉得不妥,便低声道:“不过你也不用着急,双儿受孕本就不易,我跟我夫郎成亲五年了才得来浩儿,你们这才成亲不到一年。

”  秦洛川想说,其实他根本就没想过,若是有个孩子家里会是什么样的情形,不过既然杨曦这么说了,他也不好说其他的,只点了点头,淡淡的应下。

  一路上十分顺利,既没有遇到其他事情,天气也一直很好,一行人只花了九天时间,就赶到了府城。

  贡院在府城的东南角,他们由南门进城,隔得并不远。

  到府城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经过九天的赶路,不管是书生还是同行的先生书童,甚至是四个护卫,都已经累得不行。

  好在两个先生以前带过几回书院的书生来府城赶考,熟门熟路的在前头指路,把一行人带到了一个客栈门口,“这里虽然稍微偏了点,但胜在清静,离贡院也不是太远,就在这里落脚吧。

”  大家自然是没有意见,本来就累得要死,这会儿能够给张床让大家躺下就已经是千恩万谢了,再说了,先生们的选择也确实是最好的。

  临近会试时间,他们一行人又多,这会儿找个好一些的客栈,也不一定能有这么多的房间,就算有房间,也要顾及一下同行考生里,有些家境差一些的,也不一定能够住得起,总不能大家一起来,却不住在同一个客栈吧。

  把马车交给周福看着后,秦洛川抱着一包重要的东西,跟在先生和书生们的后面进了客栈。

  才进门就听到走在最前面的先生道:“你们这里换掌柜了?”  秦洛川闻声望过去,看到柜台后面站着的居然是个熟人,不由脱口招呼道:“孙掌柜?”  “秦老弟?”站在柜台后面的中年男人同样惊讶,主要是这事情未免也太巧了点。

  最前面的先生听到他们的话,便转过头来问秦洛川:“你认识这里的掌柜?”  “孙掌柜以前是在雨溪镇开酒楼的,”秦洛川道,“跟学生家里有过往来,便认识了。

”  经他这么一说,杨曦以及另外几个书生也想起来了,秦洛川开茶楼的那处,以前确实是这个孙掌柜开的酒楼。

  见大家都认识,孙掌柜以前又在雨溪镇开过酒楼,一时关系立马就亲近了许多。

  孙掌柜连忙喊了伙计过来给大家搬行李,又承诺在这里住宿,可以给大家优惠。

  一阵忙乱之后,大家都选好了自己要住的房间,有几人住在一起的,也有单独自己住的,秦洛川拒绝了孙掌柜邀请他去后院家里住的好意,跟杨曦一人要了一间上房,周福则跟杨曦的书童同住一间。

  把东西都搬到房间后,大家草草的吃了顿饭,就都洗洗睡下了,毕竟这么多天的舟车劳顿,一个个都已经累得不行。

  只秦洛川精神尚好,白日里又在马车里睡了那么久,这会儿让他睡也睡不着,便干脆去大堂里同孙掌柜闲聊去了。

  临近乡试的缘故,客栈里住的大部分都是学子,大家都是读书人,即使说话,也都是轻声细语的,倒也安静。

  两人聊了一会儿后,想到离别之前,商清月跟他要的礼物,秦洛川便问道:“听闻府城有一家铺子梳子做得极好,孙掌柜可知铺子在哪条街?”  孙掌柜闻言神情古怪道:“这话是谁同你说的?”  秦洛川不明所以,但还是道:“我夫郎说的。

”  按道理,商清月不会骗他啊,而且梳子又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若非真做得好,也没必要从府城这么远带回去。

  孙掌柜闻言立马眉眼舒展,笑着道:“你从这里出去,左转两条街,第三家铺子里卖的梳子就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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