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 Be FAMOUS》
作者:shallow7
费驰是个天才吉他手,也是个追名逐利的混蛋,还是个狂妄自大的直男癌。
他带着几个自己瞧不上的傻X队友勇闯乐坛,要让FAMOUS乐队一路成名。
林森就是他的傻X队友之一,一个嗓音炸裂却性格温吞的死Gay(费驰原话),一个不爱摇滚的摇滚乐队主唱。
费驰是乐队独裁者,主唱林森是他的重点P/U/A对象。
林森脾气怎么这么好?林森今天离队了吗?!
这是一支走商业化路线的年轻乐队,所有角色纯属虚构,没有原型,请勿对号入座。
第1章 FAMOUS乐队成立记
签约星光娱乐的这一天,费驰志得意满,仿佛看到摇滚名人堂的城堡大门已经向自己敞开,面前是一池波光潋滟的湖水,自己只需要扬帆起航,即可到达成名的彼岸。
费驰这么得意不是没有理由的。
他是个音乐学院科班出身的吉他手,是知名乐队迷宫主音吉他朱雅的师弟,比她低一届。论琴技,费驰敢说自己跟朱雅不相上下,但朱雅不是个创作型乐手,迷宫写歌全靠主唱江焱,而他费驰,是个全能乐手,能弹能写,简直就是华语摇滚界一颗冉冉升起的Slash——
对了,费驰的偶像就是Slash,他立志要成为Slash那样的吉他手,拥有不逊于乐队主唱的巨星光环。
虽然暂时还没写出什么大热金曲来,但费驰暗戳戳分析了迷宫乐队的很多歌曲,认为自己将来一定能写出比江焱更好的作品。因为迷宫是玩另类的,而自己擅长布鲁斯,打算朝硬摇滚方向发展,这不比迷宫的摇滚血统纯正多了!(一些原教旨主义privilege)
为什么这么热衷于把迷宫当假想敌呢?还不是因为,费驰在网上被人diss过,嘲笑他太想红,不像他师姐朱雅那么低调。
低调是什么美好品德吗?费驰不觉得。
还有网友在评论区酸他:功利心太强,小心步文崇飞和高景的后尘。
呵,文崇飞,高景。
他们也算摇滚?
曾经被粉丝吹捧为国内顶流乐队的跃迁指南已经解散了,主唱文崇飞迅速flop,重金发了个人专辑也没砸出什么水花。而高景更是查无此人,有小道消息说他出国戒毒去了。
倒是溜的挺快,再晚一步可能就逃不出朝阳群众的正义之绳了。
费驰瞧不上跃迁指南,就那种偶像乐队,骗骗小姑娘还行,根本不是摇滚。
当然了,也感谢跃迁指南的解散,给费驰腾出了位子,星光娱乐需要尽快推出一支新的乐队来挽回跃迁解散而造成的损失,把原本给跃迁准备的资源都放到新乐队上。
费驰,就是那个天选接班人。他将带领自己的新乐队,在星光娱乐的助攻下走向成名的康庄大道。
其实,费驰觉得以自己的能力,根本不需要乐队,如果放在吉他音乐的黄金时代,自己完全可以以吉他手身份solo出道,毕竟自己还没正式出道,已经靠在网上发视频成了音乐区的一枚闪闪发光的吉他手网红。
问题是,那还不够红。
他想要在主流乐坛成名,想要登上巅峰,想要受万人追捧。
自诩为全能乐手的他,只有一个小小的、微不足道的缺点,就是五音不全。
他声音不难听,就是因为声带肌肉问题唱不了歌,费驰觉得这都怪自己其他方面太完美了,老天爷为了公平起见才给自己安上了这么一个不影响大局的小瑕疵。
没关系,自己又不是主唱,不需要开口唱歌。
只要乐队是自己的,自己是乐队的核心,那自己还是有机会成为巨星。
他不觉得功利心太重有什么不好,毕竟长了这么一张不逊于文崇飞的帅脸,不当明星才是暴殄天物呢。
对,说的就是那个从来不上综艺的江焱。呵呵,装什么清高。
乐队成员还没凑齐,费驰就先给自己的乐队起好了名字——FAMOUS。
就是这么直接,把野心写在脸上,明晃晃地昭告天下——我要成名!
公司很看好费驰,给了他很大的权限,允许他亲自参与挑选自己的乐队成员。星光娱乐有大公司光环,又有乐队商业化成功案例,费驰以为,报名前来面试的牛逼乐手和好嗓子会一抓一大把,任凭自己挑选,没想到,面了一轮又一轮,他的火气却越来越大——这特么都什么货色?!
来面试的人大致可以分为四类:
第一类,长的还行,可以靠大公司的高超造型水平包装成帅哥,但业务能力非常普通,甚至有的根本过不了及格线,唯一的优点就是成名欲望够强。然而,不谈实力的功利心就是个奢侈品包装袋,任它再精美,一泡水就烂了。费驰是想要找好看的没错,但拒绝纯花瓶。
第二类,业务水平还行,但长相不过关。费驰不歧视丑人,但他拒绝丑人加入自己的乐队。虽然FAMOUS已经有自己这么一个业务水平拔尖的大帅哥了,但还不够,他要让FAMOUS在一众实力派乐队中脱颖而出,因此,乐队成员除了有实力,还要有颜值。
这类人选唯一被费驰放在“待定”一栏里的,是个叫王晓光的鼓手。这人鼓打的还不错,相貌平平,遇上个优秀造型师,也许能倒饬成氛围型型男。可这人费驰有所耳闻,他是个酒鬼,嗜酒如命,圈内人管他叫“老酒”。
呵,确实,喝完酒第二天肿的像个猪头,叫一声老舅也算是便宜他了。费驰对他很没有好感。
第三类,资源咖。对,说的就是那个叫梁宇赫的骚包。他爸是老牌知名影帝梁声,梁宇赫遗传了影帝的好皮囊,头顶星二代光环长大,长成了一个干啥啥不行、空有一张骚包脸的花花公子。这货是星光娱乐老板直接带到费驰面前来的,妥妥的关系户,资源咖。费驰问他会什么乐器,他回答:“听说你吉他弹的好,那也能教我弹贝斯吧?”
费驰:“你现在什么水平?”
梁二代:“家里有五把贝斯了。”
费驰:“然后呢?”
梁二代:“如果有需要,可以再买第六把。”
费驰:“我问你弹的怎么样!”
梁二代:“啊?哦。这不是打算找你学嘛。”
费驰:“所以你还没入门?”
梁二代勾勾嘴角,绽放开一个不知廉耻的骚包笑容。
费驰当场气到冒烟。
第四类,颜值过关,业务水平过关,但加入乐队的动机不纯。
有比费驰还狂妄自大、明确表示要当乐队核心的;有狮子大开口、要求主唱分成比其他乐手高的;有根本不爱摇滚、加入乐队只为跟自己前男友决一死战的。
前两个触了费驰的逆鳞,直接免谈。最后一个……费驰也很想让他滚,但这人嗓子是真的好,音域极广、音色自带法兹效果、张力十足,完美适配费驰的乐队风格。
可是一个摇滚乐队的主唱不热爱摇滚,这说出去不是个笑话么?
更何况,这还是个费驰最反感的恋爱脑!还是个死GAY!
这人不肯说自己前男友是谁,反正就是乐坛一个明星,也是唱歌的,混的还不错,所以恋爱脑也要出道,也要成名,要比前男友红,气死他。
这个叫林森的男生长的白白净净,斯斯文文,作为乐队Frontman应该是颜值过关的,可费驰就是看他不顺眼。
但凡能找到第二个嗓音跟他不相上下的,哪怕长的稍微差一点,费驰也不会选他。
可是,没有了,面试了这么多主唱,林森的嗓音条件得天独厚,得到了公司上下的一致好评。
够了够了,真的够了,费驰觉得有三个固定队友就够自己头疼的了,节奏吉他和键盘实在找不到合适的人选,他放弃了,录音和演出需要时再找兼职乐手合作吧。
FAMOUS(中文名:费莫斯)乐队成立的那一天,是费驰非常闹心的一天。
这支乐队,跟他想象中完全不一样。
不爱摇滚的恋爱脑主唱,不会弹贝斯的星二代骚包贝斯手,成员首次见面就迟到、还满嘴大蒜味的宿醉鼓手。
三个队友没一个他能看上的。
费驰很绝望。
在经纪人郎哥的鼓励下,他决定勇敢面对残酷现实——天才总是要历经一番挫折才能成功,而这些自己看不上的队友就是自己成功路上的虾兵蟹将。
虽然开局不利,但FAMOUS必须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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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llow7:
一个新的乐队文,隔壁迷宫乐队可能会偶尔来客串。
两支乐队是完全不一样的风格气质,FAMOUS要勇闯主流乐坛,迷宫坚持跟娱乐圈划清界限。都是认真搞事业,没有好坏之分,只是选择不同,祝他们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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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BGM:Keane - Spiralling
“你想当个赢家吗?你想当个偶像吗??你想要出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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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云歌单:「To Be Famous」BGM
(搜“to be famous”应该可以搜到)
每章一首BGM,序号一一对应,持续更新~
第2章 天才费驰的烦恼
FAMOUS乐队成立三个月,费驰觉得,自己为这支傻X乐队操碎了心。
他理想中的乐队是大家以他为核心共同创作,很多乐队都这样,一起排练过程中产生灵感,有了创作动机、有了一段Riff或一段副歌旋律,大家就开始分工协作,各写各的谱,写的差不多了就试着打合,然后由乐队领袖(也就是费驰本人)拍板,定下来一首歌的完整结构,并进一步打磨细节,最终在制作人的辅助下,完成一首优质作品。
在签约星光之前,费驰就组过几个乐队,也遇到过有创作能力、能分工协作的队友,但最终都不欢而散。他知道自己强势,喜欢给队友施压,并把那些不愉快的合作都归因为别人对自己的嫉妒。归根结底,是那些人太弱了。
他原以为,签了大公司,有了平台资源和团队支持,这支被寄予厚望的FAMOUS乐队会不一样,虽然不指望队友都跟自己一样优秀吧,但总不能差距太悬殊。
他意识到自己错了,错的离谱。
鼓手老酒非科班出身,以前一直是干酒吧乐队的,技术比较全面,现场也很稳,可这掩盖不了他的诸多缺点:
光是爱喝酒、爱迟到这两个问题已经够把费驰气炸了,可他还不止这些,他爱吃重口味食物,好几次在排练室点螺蛳粉外卖,把整个屋子搞得臭气熏天。在被队友们数次警告以后,他委屈地放弃了螺蛳粉,但没过几天,费驰在他的鼓架旁边竟然发现一包大蒜!
这货每顿饭都要就蒜!生蒜!一颗就能保他口臭一整天!
最关键的问题来了,这位老哥音乐品位实在太差,让费驰十分崩溃。如果放任他自由发挥,他能把每首歌都打出大排档一条街和高段位广场舞的气质来!
费驰试图提升他的音乐品位,给他分享了很多欧美经典摇滚乐队的歌单和鼓谱,结果换来一句:“兄弟,咱们能不能别崇洋媚外,要有民族自信!”
费驰:“……”
怎么就没民族自信了,他费驰的心是红色的,吐出来的血也是。
每当费驰抓狂的时候,梁宇赫就站出来安抚他。
如果说,那种站着说话不腰疼的态度也算安慰的话。
“驰子,别激动,消消气。”梁二代摆出春光明媚的招牌笑容,“多大的事啊,这不是有你呢嘛,我们都信任你!你说这歌怎么排,咱们就怎么来!”
费驰更抓狂了:“跟你说了一万遍了,别叫我驰子!!!”
这称呼听起来太土了,怎么配得上费驰大帅哥这张星光熠熠的脸。
“还有!”费驰把注意力转移到梁二代身上,“梁公子,你昨天在家练了几个小时贝斯?怎么一点进步都没有??”
梁二代笑的还是那么游刃有余:“跟你说了一万遍了,别叫我梁公子,多见外。我昨天啊……练了一会儿就开始手疼,我琢磨着我应该是指法不太对吧,就没敢瞎练,今天这不是请教你来了嘛。”
费驰感觉自己头顶开始冒烟了:“梁宇赫,下周就要进录音棚了,你连一张完整的谱都弹不下来!”
梁二代闻言,眉心蹙起:“唉,也是。要不,先找个枪手替我录音?”
费驰无语了,怎么会有人说出这么不要脸的话。
“我保证,等正式演出的时候,我能上台!”梁二代信誓旦旦。
“我还保证这乐队能一炮而红呢!现在想想真是太天真!”费驰忿忿在心里吐槽,没把这句话说出口。
相比这两个废物队友,林森还算有个人样。但这不代表费驰就看他顺眼。
“老天爷赏饭吃而已。”费驰在面对经纪人郎哥时,这么评价林森的嗓子。
乐队体系里,费驰一向最瞧不上主唱。乐手再怎么天才也需要苦练才有可能出成绩,而主唱只需要天生嗓音条件好,就轻松赢在了起跑线上;如果再加上长的好看,那一上台就能抢尽乐队其他成员的风头,对其他乐手非常不公平!尤其是对鼓手不公平!
面对林森的时候,费驰会默默替乐队年纪最大、颜值最低、存在感也最低的鼓手老酒抱不平,老酒在圈子里混了这么多年,年过三十才有机会签约大公司加入一个正经乐队,而林森这小孩,才刚大学毕业就成了公司力捧的乐队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