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 Be FAMOUS 番外篇——byshallow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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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驰愣愣哦了一声,起身下床走到窗前拉合了窗帘,整个房间瞬间回到黑暗之中。
他回到床上想要抱林森,而林森却不着痕迹地躲开,翻身从床头拿起手机,打开微信查看起了信息。
“森森……”费驰试着开口,第一次换了比较亲昵的称呼,不自觉的有些紧张。
林森嗯了一声,清了清嗓子,对着手机回复语音消息:“不好意思,我昨晚睡太早了,刚看到,我今天会过去。”
费驰:“你要去哪?”
林森:“录音棚。今天要接着录伴奏。”
费驰:“让别人盯着就好,你不用去。”
林森没说话,手机响了一声,他打开点了一下,李思铭温和的声音从手机中传出:“声音怎么哑哑的,是不是病了?”
林森继续回复:“没事,刚睡醒而已。”
费驰醋意横生:“森森,你能不能跟他分手?”
林森皱着眉头看向费驰,沉默了几秒,开口提醒他:“昨天你说,我想怎样都行。”
费驰被噎住,无言以对。
是的,自己不仅说了“你想怎样都行,你开心就好”,还说了“就算你把我当成别人也没关系”,自己现在已经成了比林森更没有底线的、可耻的“第四者”,是这段关系里最没有发言权、最见不得光的替身情人。
这让他感到自尊尽失和自我唾弃,可却又不舍得放弃这个陪在林森身边的机会。
林森回完消息,定了个一小时后的闹铃,拽了拽被子,把头埋进枕头里低声说:“我要再睡一会儿,你要是有事就先走。”
费驰的确有事,FAMOUS二专已经提上日程,今年又有巡演计划,他身为乐队主创,工作量一点都不比单飞的林森少。
可是,他还是决定挤出一小时私人时间来,陪林森在床上多睡一会儿。
哪怕只能以替身情人之名。
“不着急,我陪你睡一会儿。”他柔声回答。
林森嗯了一声,闭上眼睛,不再说话。
费驰伸出一条胳膊,小心翼翼拥他入怀,静静享受这为期一小时黑暗房间里的可耻幸福。
一小时后,闹铃响起,林森没再拖沓,直接关掉闹铃翻身起床。他没穿衣服,费驰看到他全身上下遍布吻痕,都是自己昨晚的杰作,脖颈上那三颗草莓是特意种在了很明显的位置,想要让李思铭看到。
没想到林森在卧室一角的穿衣镜里看到了自己身上的痕迹,他打开衣橱,找出一件高领卫衣和一条运动裤穿上,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高高的领子遮住其中两颗草莓,还有半颗露在外面,他又从床头抽屉里取出一盒止痛贴膏,贴在最上面那颗草莓上。
费驰很失望,可又不好说什么,他也起床去照镜子,更加失望地发现自己身上一个吻痕都没有。
他郁郁寡欢地去客厅地板上一件件捡起自己的衣服穿上,看到林森穿过客厅走进厨房,走路姿势好像有一点点不自然。
林森从厨房的橱柜里取出一包麦片来,扭头问费驰:“你吃不吃?”
费驰从背后抱住他:“你怎么了,是不是不舒服?”
林森感觉自己耳朵刷一下变烫,但表面还是那副平淡无波的样子:“没有啊。”
费驰从他手里拿过麦片,看林森拉开一个抽屉,又主动伸手从里面取出两只碗来,再一想其中有一只碗可能是李思铭用过的,顿时没了胃口,又放回去一只,只拿着一只碗倒了半碗麦片,扭头问林森:“这么多够不够?”
林森点头嗯了一声,问他:“你不吃?”
费驰:“我不饿。”
林森没再说什么,刚要转身去冰箱里取牛奶,又被费驰抢先一步打开冰箱门,在显眼位置看到牛奶盒,取出,倒了大半碗,又问:“这么多,够吗?”
林森又点头嗯了一声,拿了个勺子,端起碗走回客厅,坐在餐桌上一口一口吃起了麦片。
费驰跟在他身后,还是觉得他走路姿势有点奇怪。
考虑到林森可能不好意思承认,费驰暗自反省,觉得一定是自己缺乏经验,哪里做的不太对,弄疼了他。
这一认知让他感到愧疚,他坐到林森对面的椅子上,盯着这只世界上最可爱的小兔子认真吃东西的样子,心里酸酸的,软软的。
林森被他盯的不自在了,抬头问:“你真的不吃?”
费驰摇头:“真不吃。”
林森想了想,低下头,往自己嘴巴里送了一勺麦片,一边咀嚼,一边慢慢地说:“你先走吧,我一会儿就要出门了。”
费驰:“我送你去录音棚。”
林森:“你不忙吗?我听宇赫哥说你们最近工作排得很满。”
费驰:“还行,不算太忙。”
林森哦了一声,扭头看向沙发,昨晚的战况太激烈,沙发抱枕全都被丢在地板上,卧室床单也乱七八糟的。他一边吃东西一边想,一会儿要把房间收拾好再出门。
费驰顺着他的目光看去,也发现了丢在地上的那些抱枕,马上自觉地站起来走过去,把抱枕一一捡起来,在沙发上摆放整齐。
这个沙发是浅灰色的,一排抱枕一半大象灰、一半蛋壳白,是林森风格的温和低调配色。费驰不记得原来的摆放顺序,自作主张把这两种颜色穿插摆放。
林森忍不住纠正他:“灰色在左边,蛋壳色在右边,分开的。”
费驰哦了一声,刚想说这样穿插着不也挺好看,再一想,林森恐怕是想要把这个房间完全恢复原样,不让李思铭看出有别人来过。
这一念头让他心里又难受起来,可还是按照林森说的,把这排抱枕重新摆放,灰色在左边,蛋壳色在右边。
把林森送到录音棚,车停在楼下,林森刚要解开安全带,费驰终于忍不住把憋了一路的话问出口:“你到底喜欢他什么?”
林森愣了一下,心里暗暗道了一句“思铭老师对不起,苏雯姐对不起”,嘴上回答:“他很有才华。”
费驰既委屈又不甘心:“可我……你觉得我没有才华吗?”
林森的目光下意识落在费驰放在方向盘上那只修长有力骨节分明、指腹因为长期按琴弦而磨出薄茧的左手上,笑着回答:“你也不错。”
费驰觉得林森是在嘲笑自己的痴心妄想,可还是忍不住继续追问:“那我哪里不如他?”
林森沉思片刻,决定给他一个委婉的答案:“驰哥,你知道我最喜欢的歌手是谁吗?”
费驰:“知道,椎名林檎。”
林森:“她有一首歌,我很喜欢,你要不要听听看。”
费驰不明白林森这是想表达什么,只能愣愣地顺从点头:“好。”
林森从费驰的车载大屏上打开音乐APP,输入“love is blind”,在搜索结果中找到椎名林檎演唱的版本,点击播放。
前奏音乐响起,林森朝费驰笑了一下,推开车门下车。
费驰目送他的身影消失在楼梯口,苹果女王那充满张力和戏剧性的声音响起:
Love is blind
爱是盲目
Love is only sorrow
爱是唯一的伤痛
Love is no tomorrow
爱是再无明日
Since you went away
自从你离我而去
……
费驰听懂了林森想要告诉自己的答案:
爱是盲目,无需理由。尽管它会带来折磨和伤痛,身处其中的人却欲罢不能,甘愿沉沦。
*
第71章 替身情人的自觉
费驰设置成静音的手机上有好几个未接来电,他排练又迟到了,还没给队友们提前打招呼,送完林森来到FAMOUS的排练室,看到白板上被梁宇赫写下一行大字:
费驰 今日迟到_____mins
见人来了,梁宇赫看了一眼手表,兴灾乐祸地拿起红色马克笔在空白处填上数字:76
“76个俯卧撑,驰子,你也有今天。”梁宇赫拍拍他的肩膀,“怎么着?一口气做完还是分期付款?”
费驰二话不说,脱掉外套趴在地上,开始践行自己定下的排练室规矩。
他昨晚首次开荤就纵欲过度,今天正常排练倒是没什么问题,但76个俯卧撑似乎超出了体力极限,做到一半的时候,腰腹部肌肉逐渐吃力,注意力也开始涣散,脑海里突然浮现昨晚林森被自己压在身下、欺负到流泪和失神的那张脸。
啪叽一声,费驰趴在了地板上,整个人垮掉。
三位队友从一开始帮他大声计数,方星远甚至还喊了两声加油,没想到费驰这么废,居然做到第39个就不行了。
男生之间总是会为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情较劲,在此之前,他们三个都迟到过,三个人的单次俯卧撑最高记录分别是梁宇赫58个、老酒52个、方星远25个——最后这位不是因为体虚,而是因为他是新加入的成员,排练非常积极,甚少迟到,最严重一次也只迟到了25分钟。
而费驰,三年以来他迟到从未超过十分钟(上次宿醉请了病假),这次终于迟到了个大的,却丢脸丢到了外婆家。
三位队友对此反应不一:
梁宇赫负责无情嘲笑:“驰子,你知不知道腰不好一般都是肾不太行?”
方星远负责鼓励和打气:“也许是最近太累了状态不好,放心,你还年轻,能补回来!”
而老酒,当天中午点外卖贴心地点了补肾套餐:韭菜盒子、烤生蚝、烤羊腰。
费驰很不爽,但因为确实累得够呛,为了保存体力坚持完这一整天的排练,还是决定咽下这口气,并且吃了三个韭菜盒子、四个烤生蚝和一串烤羊腰。
当天晚上排练结束,费驰开车回家,路上突然想到什么,调转车头又去了林森家。
他按下门铃,耐心等待,半分钟后,房门被打开,林森见到费驰,吃了一惊:“驰哥?”
费驰:“你一个人?”
林森点头嗯了一声,不明白费驰又跑来做什么。
费驰:“我来给你送点东西。”
林森只好把他请进来坐,看他从上衣口袋里取出一支小小的药膏和一包棉签,放在茶几上。
林森顿时变了脸色,青一阵红一阵,心里大骂费驰是个白痴。
费驰倒是为自己的细心和聪明暗自窃喜。
今天排练时他一直在琢磨李思铭究竟哪里比自己好:论才华,自己绝不比他差;论颜值,自己遥遥领先;论财力,自己绝对比他一个幕后音乐人赚的多;就算是论那方面能力,他都对自己的尺寸和硬度有充分自信,他不信李思铭那种货色能一夜五次。
比来比去,自己唯一可能不如那个渣男的地方就是:年纪没他大,没有恋爱和婚姻经验,所以不如这个已婚老男人会照顾人。
想通这一点,他再次燃起斗志——他要光明正大地跟李思铭竞争,早日把那个已婚渣男排挤出局,把自己扶正。
他知道林森身上有那么多吻痕,今晚一定不会把李思铭带来家里,又想到他早上那有点奇怪的走路姿势,特意用手机上网查了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然后,去药店买了药膏,体贴地给林森送上门来。
谁知,林森的表情丝毫看不出惊喜和感动,反倒一脸抗拒和防备,他低下头盯着自己的鞋,转身走回玄关处,手握在门把手上,做了个送客的动作:“谢谢驰哥,没什么事你就回去吧,我有点累,想早点休息了。”
费驰看出林森不高兴了,马上意识到自己送药膏这件事可能让他有点害羞,于是现身说法证明这种事情没有什么可害羞的:“你不要不好意思,今天酒哥看我有点虚,点了韭菜盒子和生蚝让我补补,我就没生气,还吃了好多。”
这句话让林森大惊失色:“你跟他们说了?!”
费驰慌忙摆手:“没有没有,只是我今天排练迟到,做俯卧撑没做够,他们说我虚。”
林森这才松了一口气,但依然觉得费驰是个超级无敌大白痴。
“我真的想睡觉了,你排练一天也累了,快回家休息吧。”他直接打开房门,坚持送客。
费驰实在不好厚着脸皮不走,只能委屈巴巴朝门口走去,走到林森面前,伸手把房门关上,凑近林森的脸:“亲一个。”
林森心跳扑通扑通,可表面强作镇定,后退半步,摇头拒绝。
费驰不甘心地向前逼近,把林森壁咚在门上,却又不敢直接下嘴,而是继续耍赖皮似地商量:“就亲一下。”
林森嫌弃地皱起眉头,不情不愿地在费驰脸上啄了一口。
费驰顿时心花怒放,抿嘴傻笑,又得寸进尺地在林森嘴角用力亲了一下,然后才在他的再次驱赶下心满意足地离开。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林森发现费驰总是变着花样地出现在自己的各个工作场合,并且每次都头从到脚精心打扮,像个开屏的花孔雀,好几次被果果误以为费驰也是过来拍片子、录节目的。
费驰最近没少在置装费上花钱。他以前虽然也臭美,但穿衣风格很单一,走到哪儿都是个摇滚酷哥,而如今他每天都在琢磨林森喜欢什么风格,开始尝试林森的日系休闲风、李思铭的美式学院风,每次换一种造型出现在林森面前,如果感觉他多看了自己几眼,那就在线上买手店和代购那里猛下单,大批量采购此类风格的更多行头。
然而他实在太忙了,每次努力抽出时间去探林森的班,也只能待上一小会儿就匆匆离开。这让他更加嫉妒李思铭,这个已婚老男人是林森的专辑制作人,有大把时间光明正大地陪在林森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