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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Be FAMOUS 番外篇——byshallow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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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费驰握紧双拳,咬紧牙关,深呼吸,深呼吸,再来一个深呼吸……克制住!杀人是犯法的!
  他知道这不能怪林森,要怪就怪自己非要往他面前冲,可是,谁特么知道他原来是想吐啊!他瞪着那双无辜的大眼睛使劲摇头,谁知道他到底怎么回事!
  十组深呼吸之后,费驰平静下来,抬眼看向回到自己面前手足无措的小兔崽子,努力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原谅色微笑:“没事,回头送干洗店抢救一下。”
  天哪!费驰在心底赞美自己,我可真是个宽容大度的好人!
  “驰哥,你的衣服都挺贵的,我赔你钱吧。”林森吐完之后感觉神清气爽了不少,舌头也不打捋了,背也挺直了,唯有说话的底气十分不足。
  “不用!不差你那点钱!”费驰又不耐烦了,他们乐队虽然还没正式发布首专,但三支单曲的版权费已经赚了不少,公司给艺人发的基本工资也不低,加上他自己家条件也还算不错,虽然不像梁宇赫那么壕,但总不至于连几件名牌衣服都买不起。
  看林森这天塌下来似的担惊受怕样,费驰觉得他果然一点都不摇滚,一点明星气场都没有,真可气!
  林森可不知道费驰一脸不爽是嫌弃自己不像个摇滚明星,他觉得像费驰这么臭美的人,衣服被弄脏肯定气炸了,现在还没破口大骂简直是个奇迹,要趁他还没发作,好好表现,把他还没发出来的怒火赶紧压下去!
  于是,林森借着酒劲大胆抓起费驰的手,豪迈地把人往自己“宿舍”方向拽:“驰哥,去我家,我给你找衣服换上,你的脏衣服留在我这儿,明天我送去干洗!”
  费驰当然不想穿着脏衣服打车回家,可一想到要穿林森的衣服,他又忍不住摆出嫌弃脸。俩人穿衣风格完不一样,费驰喜欢大牌和潮牌,尤其偏爱一些有摇滚文化基因的设计师品牌,而林森平时就是个日系小清新,oversize的卫衣、T恤、衬衫,肥肥大大的牛仔裤工装裤,偶尔会搭配渔夫帽或毛线帽,看上去一副游离事外与世无争的样子,很不摇滚!
  看到费驰那不加掩饰的一脸嫌弃,林森担心他要发火了,情急之下大脑突然短路,先默默松开费驰的手,下一秒整个人扑上去猛得把脏兮兮的费驰抱住,衣服紧紧贴在一起,想表达一个“与子同袍”的队友精神。
  费驰完全没料到林森的这一举动,还没来得及躲闪,就被这兔崽子猛的一下扑到自己身上,紧紧勾住自己脖子,在自己耳边撒娇:“驰哥你不要生气,这下我也脏了,咱俩有难同当!”
  费驰:……???
  啊啊啊啊啊!!!!!
  我特么的被一个基佬给抱了!!!!!!
  ——费驰在内心哀嚎。
  他是不是想勾引我????!!!!
  ——费驰紧张又严肃地思考。
  他他他他他好恶心啊他为什么要主动把自己弄脏!!!!!
  ——费驰简直无法理解这小兔gay子的脑细胞。
  在因为过度震惊烧坏了大脑电路板造成短暂死机之后,一键重启的费驰气急败坏地把林森推开:“你有病啊!”
  林森毫无防备地被推开,突然也清醒过来,意识到自己做了一件很傻X的事情,当即羞愧地蹲在地上缩成一团,无颜抬头面对队友。
  费驰看他委屈巴巴的样子,马上又觉得自己刚才太过分了,可能伤到了小兔崽子的自尊心,于是有点慌乱地伸手拽他:“起来!送你回家!”
  林森把头埋在膝间:“驰哥你别管我了……让我自己静静……”
  费驰:“……”
  他也想静静,他上哪儿说理去。
  看林森死活不肯抬头,再看看自己这一身恶心的脏衣服,费驰感到无奈,索性后退几步,找了个路灯柱子靠着席地而坐,想要冷静一会儿再说。
  几分钟后,林森先冷静够了。
  他以为费驰已经走了,鼓起勇气抬起头,结果一眼看到距离自己三米开外的路灯下坐了个人,灯柱子挡住了他的上半身,但从那两条曲起的大长腿以及鞋上的污渍来看,除了费驰,还能是谁。
  “驰哥……”林森缓缓站了起来,小心翼翼朝费驰走去,“你怎么还没走……”
  路灯下,费驰抬起头,没好气地盯着林森:“你不是说给我拿干净衣服么!穿成这样我怎么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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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hallow7:
  梁二代:费驰脏了哈哈哈哈哈!
  老酒:没有什么是一顿酒解决不了的,如果有……
  林森:我真是不故意的……
  费驰:量你也不敢勾引我!
  ——
  本章BGM:AC/DC - Highway To Hell
  “没有红绿灯,没有限速牌,没人能够阻止我。”


第8章 对脏衣服负责
  深更半夜,两个看上去邋里邋遢的年轻男生迈着鬼鬼祟祟的步伐,一前一后走进某个小区。
  几小时前在Livehouse看演出时,费驰还为没人认出自己而黯然神伤,而此时此刻,他非常庆幸自己知名度尚浅,不会轻易被人认出,即使穿着满是污渍的衣服被值夜班的小区保安用奇怪的眼神从头到尾反复打量,也不会有第二天登上微博热搜、留下半永久黑历史的风险。
  来到林森的“宿舍”,林森把费驰直接领进自己卧室,翻找出两件干净衣服交给他,问他要不要先洗个澡再换上。费驰摆手拒绝,说换好衣服就走。林森说了声好吧,转身出去又给费驰拿了双拖鞋进来,然后就站在一边不动了。
  费驰很无语:“你要看我脱衣服?”
  林森慌忙摆手,边解释边背过身去:“不不,我不看!我是想等你把脏衣服换下来。”
  他怕费驰跟自己客气,不肯让自己拿去干洗,于是守在这里等着抢脏衣服。
  费驰觉得这个小兔崽子的脑回路实在太奇怪,但也实是没力气再冲他发火了,连说话语气都变得佛系起来:“你站这儿我别扭。你去洗澡吧,我换完衣服就走了。”
  林森:“哦,那你记得把脏衣服留下,我要对它们负责。”
  费驰:“知道了,你出去吧。”
  林森捂着眼睛越过费驰,来到衣柜前,给自己拿了几件干净衣服,然后快速捂着眼睛离开卧室,还给费驰带上了门。
  费驰简直无语极了,自己这还一件都没脱呢!他捂什么眼啊!
  隔着两道隔音不算很好的门,费驰听到浴室传来哗哗的流水声,是林森开始洗澡了。
  他脱掉外套、T恤、鞋子和裤子,脏衣服直接团成一团丢在地板上,拿起林森的干净衣服给自己套上。
  费驰比林森高半头,正常来说应该比林森的衣服大一码,林森给他准备的,是一件乳白色oversize卫衣和一条浅灰色运动裤,卫衣足够大,但运动裤略微有一点点短。
  换好衣服,费驰嫌弃地看看脚下的塑料拖鞋和短一截的裤子,想要照照镜子,确保这一身不要太丑。
  他环顾四周,想找一面镜子,谁知道林森的卧室实在素的可以,别说穿衣镜了,就连个小化妆镜都没有。费驰找了半天,视线扫过一把放在床头角落里的电吉他,还有摆放在书桌上的一个镜框,里面是一张照片——FAMOUS在初舞台那次演出后台拍的合照。
  他不是不会弹乐器么?哪来的电吉他?
  费驰轻蔑地冷哼一声,脑子里突然浮现一小段不值一提的回忆。
  乐队刚成立不久时,林森曾问过费驰:“驰哥,你看我要不要学弹吉他?”
  当时费驰教梁宇赫那个废物弹贝斯已经被折磨得焦头烂额,实在无法忍受又一个队友来给自己添乱,想都没想就拒绝:“学什么吉他!你是主唱!唱好你的歌就行了!”
  林森:“可我看好多乐队主唱也都弹吉他,如果我学会了,不刚好可以兼任节奏吉他嘛。”
  费驰受不了他的天真:“你以为节奏吉他那么好弹,几天就能学会?有这功夫你不如好好练你的唱功和台风。”
  林森:“我不是说马上就学会,但如果现在开始学的话,也许等到二专就能抱着吉他上台了吧?”
  费驰:“说了不用就是不用,你要是非想学乐器,去学钢琴吧!”
  林森:“啊?让我兼任键盘手吗?”
  费驰:“你这气质形象适合钢琴,学会了将来开演唱会偶尔弹段前奏装装逼。”
  林森:“那是不是用处不大……”
  费驰:“你去学乐理学作曲对我用处最大!去学吧!别烦我了!”
  林森看费驰不耐烦了,没再多说什么,哦了一声就走了。
  这件事费驰根本没往心里去,事后也没见林森去找经纪人提出什么学习的要求,觉得他只是一时头脑发热随便说说而已。
  可没想到,这小兔崽子不仅书桌上摆放着一堆乐理书籍、琴谱和笔记本,床头还藏了把吉他,看样子私下里有在偷偷学习。
  那是一把浅蓝色Fender,Junior Collection系列,几千块钱的入门款,适合初学者。费驰从小学吉他就没买过价格低于五位数的琴,看到身为自己乐队主唱的林森竟然会买一把这么便宜的吉他,只被他的勤奋感动了一秒钟,又忍不住有点嫌弃他——公司应该没苛扣他工资吧,干嘛这么小气!
  费驰没在林森卧室停留太久,他眼下最关心的还是自己穿这身衣服会不会很丑,既然卧室没镜子,那就去客厅找。
  他打开卧室房门,来到客厅,东瞅瞅,西看看,依然没看到任何反光的物品。
  不是说gay都挺臭美的么?林森这个小基佬怎么连个镜子都没有?!
  费驰想不通,算了,放弃吧,反正深更半夜的也没人看自己,暂时放下偶像包袱,赶紧打车回家睡觉才是正经事。
  他站在卫生间门外敲了两下门:“林森,我走了!”
  卫生间哗哗的流水声停了下来,林森没回话,费驰的脚步没做停留,径自朝大门方向走去。
  手刚碰到门把手,还没把门打开,背后传来响声,卫生间的门先开了。林森的声音传来:“驰哥,你换好衣服了?”
  “嗯,换好了,脏衣服扔卧室地板了。”费驰一边回答一边漫不经心地扭头,看到林森头发湿漉漉的,脸上也湿漉漉的,上半身裸着,下半身裹了条浴巾,从卫生间探了大半个身子出来。
  靠!辣眼睛!
  费驰尴尬地避开视线,不知道自己为啥这么别扭。同性的裸体又不是没见过,上学时,男生宿舍里从来不乏只穿一条内裤就敢到处晃荡的二货。
  一定是因为这小兔崽子皮肤太白了!
  五官那么水灵,一点都不爷们儿!
  而且!更关键的是!他可是个gay!gay喜欢男人,还在男人面前这么暴露自己,不守gay德!
  直女也喜欢男人,就绝对不会做出这样的事!
  费驰胡乱在心里给自己找了个理由,快速把头转回去,故作潇洒地抬起左手朝背后挥了一下:“我走了!明天准时来排练!”
  “好的驰哥,你回家早点休息。”林森回应了一声,还没等费驰开门离开,就迅速缩回卫生间,哐的一声把卫生间门关上了。
  费驰突然又不爽了:我还没被吓跑呢!他躲什么!
  当天终于回到自己家已经是凌晨四点了,费驰快要困成狗,却依然不忘先去照了个镜子,看看自己穿林森的衣服到底丑不丑。
  嘿嘿,一点都不丑,还是那么帅气。
  是短一截的平价运动裤都无法掩盖的帅气!
  费驰心满意足地脱下衣服丢在一边,吹着口哨洗澡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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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hallow7:
  梁宇赫:天哪,他比我还自恋。
  老酒:呵呵,你俩都够自恋的。
  林森:宇赫哥和驰哥都很帅!
  费驰:我警告你!不要打我主意!
  ——
  本章BGM:MGMT - Kids
  “不停地抉择自己该往哪走,也不是很懂自己,但也不必难过。”


第9章 放飞自我的排练室
  昨晚酒局散场前,费驰对着三位队友严肃强调第二天排练不许迟到,没想到第二天,他自己却迟到了。
  都怪林森,好心送他回家,结果被吐了一身,一来一去折腾到快天亮才睡,费驰发誓自己早上听到闹铃响就从床上爬起来了,几步走到客厅,坐在沙发上,心想我再眯三分钟,就三分钟。
  一个多小时后,他猛然惊醒,抬头,抓起手机看时间,靠!迟到了!
  也许是昨晚洗完澡太困,头发没吹干就睡了,费驰发现自己头发今天整个一个爆炸状态,来不及重新洗头了,他只能戴了顶鸭舌帽匆忙出门。
  来到排练室外面的走廊,费驰很意外地听到里面传来熟悉的歌曲,和不属于原唱的人声及鼓声——
  歌曲是Aerosmith的《Dream On》,放的是原声,但林森在同步跟着唱,他唱的很好,好到让费驰有点惊艳的程度,而那个乱打一气加了很多花的鼓声应该来自老酒,听起来像是喝了很多假酒。
  费驰刚要推门而入,突然想到什么,收回了准备推门的手,又走了几步,走到排练室后门,像小时候总在教室后门窗户上出现的班主任一样,透过门缝往里“偷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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