舔狗舔到最后应有尽有 番外篇——byyyyyyyu9/偶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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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严凛呢?我对他来说是什么呢。我是这样独一无二的存在吗?我认真地想,找不到蛛丝马迹。我有些气馁,没有来由的爱情听似浪漫动人,但其实是一场命中注定的失败。
我实在想不出自己身上会有哪点值得他流连忘返,目光在漫无边际的思考中失去焦距,涣散地盯着床前地面上的花篮,不知道是哪位仰慕者送的,探病的花里还夹杂着几朵玫瑰……
我又等了很久很久,直到时针渐渐挨近数字11,病床前的二人才停下来交谈。随着助理合上门的一刹那,四周终于回归了病房应有的寂静。
我拉回飘远的思绪,向前蹭了几步,挪到严凛的床前,他抬眼盯住我,不知怎么的,猛烈地咳嗽起来。我心口一紧,要说的话完全忘记了,急急拿过床头的水杯,喂到他嘴边。
我记起他上一次这么憔悴的模样,是新年时在我家楼下等我。那一天,他看到了我和陈柏的聊天记录,那些话里的不认真、不情愿的消极情绪让陈柏都受不了地打电话来骂我。
我后知后觉到今日才领悟到那些话对他造成了怎样的伤害,他是一个几乎没经历过失败的人,却屡屡在我身上品尝委屈的压抑滋味。
他能选择在辗转一夜后仍给我机会,我却做不到,很早以前便是,我比他本人更不能接受他的挫败。
我握了握拳头,竟对自己萌生出一股莫名的恨意,为什么我会是这样一个自私自利、随心所欲伤害他人的人?!
……
严凛手臂一挥拒绝了我递过去的水杯,杯子里的水面随波荡漾了几下复又回到平静,“找我有事儿吗?”他不轻不重地咳了几声后,冷冰冰地问了一句。
我垂着头,想他又在明知故问了。不过我不再像曾经那样和他胡闹几句,只是默默地将手机放到他的枕边,说,“你的手机。”
“你找的借口够差劲的。”他讽刺地说。
我勉强笑了笑,算是承认。他一向了解我,我来这一趟当然是有见他的私心,我还有很多问题想问他,还有很多话想和他说。
我望着他,他的气色比昨天好了不少,但仍是能看出来略微瘦凹下去的脸颊,因为我站着的缘故,可以清晰地看到他低垂的睫毛随着呼吸而颤动,浓密得像两把小刷子。我恍惚地想,假如……假如严凛是个女孩子也一定是个惊天动地的美人吧?
我想笑,却突然打住,在这荒唐的假设中,我恍然大悟——严凛母亲的气愤也许并不出于我们是“同性”的身份,而是因为我就是如此明显的不配!如若我们是异性,我更是一只妄想吃天鹅肉的癞蛤蟆!我为自己迟钝的发现而震颤,心底对自我的鄙夷和憎恶彻底破土而出了,面对严凛炯炯的目光,我逃似地说,“手机送到了,今天……先不打扰你休息了。”
“你说什么?!”严凛流露出匪夷所思的神色,上上下下打量了我一遍,“你——你还真是用完就扔啊。”
他嘲弄地低下眼,“工作搞定了,连一秒钟都在我身边待不下去了吗?”
“对不起。”我说。我很想告诉他,如果不是他,打死我也不会为工作而委身于谁,可是谁会信我呢?
严凛冷笑道,“我还没失忆,你昨天说过一次了!”
“对不起。”纵使他告诉过我这是“没有意义”的,可我欠他的抱歉岂止这一次两次呢。我什么弥补都做不到,只能机械地重复,“对不起。”
我的道歉起不到任何作用,严凛看我的目光里全部是心灰意冷的失望,我有些害怕他持续沉淀的冷默,往后退了两步。
“咚”的一声,我不慎踢倒了摆在路中的花篮。
我手忙脚乱地将花篮扶起来,贺卡落款一个“景”字大大刺痛了我的眼,我按捺着心里涌起的酸潮,重新把那张贺卡小心翼翼地插在花束的正中心。
严凛倏地起身,长臂一伸,攥起那张刚刚归于原位的贺卡,不留情面地撕成碎片,散乱在地板上。
我呆了呆,蹲下/身,捡起地上的碎屑,他忍无可忍地攫住我的手把我拽起来,咬着牙问我,“你就没有想问我的吗?”
“还需要问吗?”我顿了顿,疲惫地补充,“……肖睿,他大概和我说了。”
严凛火气更大,“你为什么不问我——当时为什么不问我?!”
我望着他燃烧着困惑与怒火的双眸,平淡地解释,“我们当时分手了,我没权利质问你这个。”
他愣了,那骤然失去生气的眼睛几乎把我也要拖入谷底,他失神地看我,半晌后才说,“是,是,你说得很对——我们现在也是分手的!所以你现在滚吧!”话未说完,他再次爆发出一阵猛烈的咳嗽。
胸腔轰鸣的声音好大,听起来撕心裂肺的,一声一声形如利刃把我割裂得血肉模糊。
我走到另一边的床头,戾气从严凛的周身散发,他呵斥了我准备叫医生的动作,冷然地吐出一个字,“滚。”
我百分百理解他的仇恨,因为此时此刻的我对自己也是这样的心情。我盯住他盖在身上的被子,雪白色的,看久了会感到刺目的眩晕,我盯了一会儿,忽然轻轻地问他,“你真的希望我走吗?”
严凛眯着眼看我,他坐在床上,却还是居高临下的气势,开口也还是那一个字,“滚。”
我心满意足地想,这次我终于可以顺着他的心意做事了。
我是一双不合适的鞋子,即使这样,他也固执地将我摆放在显眼的位置,不顾自己被磨得伤痕累累,血迹斑斑。尺寸和材质是我不可改变的客观属性,我也不可能看着削足适履的故事发生在他身上,我能做的是默默躲进鞋柜的角落,然后等待他的遗忘。
等到我蒙上灰尘,他就会彻底放弃我,去寻找一双合衬而光鲜的新鞋。而我,还是可以在他每日离家和回家时默默祝福他“早安”和“晚安”。
第74章 1
时间流逝如水,转眼便到了年末。
临近圣诞的几天,我回波城出了趟差,为一座新落成的酒店策划宣传片。说起来,这已是我在Ovenue工作的第三个案子了,前两个分别是一个本土日化品牌和一家连锁快餐厅。至于SEArch,我主动提出了转组申请,那是个人人眼红的case,我退出有得是人抢着要做。
酒店因为明年第一季度就要开业,所以要赶在圣诞假期前完成先期准备,密集排满的工作任务让人忙得几天找不着北。庆幸的是,建筑已经竣工,为了方便我们工作,酒店官方特别邀请我们提前享受这家还没对外开放的顶级hotel。
紧赶慢赶,还是赶不上美国人民急于放假的心,我在这里待到第四日的时候,圣诞假已经开始,几个同事一早便飞回了加州过节。我本来也想走,但是睡到中午起来时外面已飘起了雪花,一看航班界面,果不其然,晚间飞行又是停航。
波城的气候难琢磨,我以为这场雪是要下个没完没了,可下午三四点时又奇迹般地停了,趁着天亮,我心血来潮,套上厚实的羽绒服出了趟门。尽管我是个宅人,尽管这是间应有尽有的高级套房,但几天没出过酒店大堂,还是令人憋得发慌。
只是刚走过一条街,我就想回房间了,雪倒不下了,可风不停,呼啸的冷风刮得我脸生疼。往回走的路上,方才还空无一人的街道上,突兀地出现了一条不短的笔直队伍。
出于好奇,我凑过去看了眼,原来这里就是那家著名的网红甜品店。玻璃门上贴着告示,圣诞假期营业时间:16:30-18:30。
营业告示下面还有一张发黄的羊皮纸,上面写着招牌甜品提拉米苏的由来,我读了一会儿,再往后看看,队伍变得更长了。排队的人大多是年轻的情侣,他们踩在厚厚的积雪上,好像感受不到这刺骨的寒冷。
我仔细回想了一下那蛋糕的味道,想到底值不值得这么多人大过节还来排队。想来想去,只想起严凛,也想起那天是我的生日,他跑出去半个下午才买回来。
他好有耐心,能等这么久。我忍不住猜,他是从队伍的哪里开始排?也许他会觉得一个人排队很孤单吗,排到门口的时候又会不会也看到羊皮纸上的故事呢?爱情故事千篇一律,他是无感还是动容?
我很快勒令自己停下思考这些得不到答案的问题,离开了这条越来越长的队伍,把脸从围巾中抬起来,试图将发酸发胀的眼眶归罪于来自极地的冷气流。
和去年那个生日比起来,今年的生日过得我基本没有印象。从医院离开后,我当夜便发起了烧,两天没退下去,不得已在生日那天请了个假,中途接到我妈电话时,人躺在床上意志都不太清醒。后来再醒过来时,已经过了日子。
我很快回到了入住的酒店,路过大堂时,身旁飘来一阵登登登的高跟鞋声,我莫名觉得这频率和节奏有几分没来由的耳熟,不等我反应过来,就被人喊住,“夏优?”
我转过头,只见一个穿着貂毛大衣戴着墨镜的时髦女郎。她摘下墨镜,露出一张永远漂亮的脸蛋儿,惊喜道:“还真是你啊!”
“杨璐?”我十分意外会遇到熟人,她看起来更是,于是我们异口同声地问对方,“你怎么在这儿?!”
“我来找我男朋友的——你呢?”杨璐说。
“我来出差的,”我说,打量了她一眼又有些疑惑地问:“这儿不是还没开业吗?”言外之意是他们怎么会挑这里度假。
杨璐笑起来,“他是这里的设计师。”
我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杨璐果然还是杨璐,认识各行各业的精英人物。
“一会儿有时间吗?一起喝杯咖啡。”她问我。
“好啊。”我欣然同意,故地重游,还能遇上老同学,是难得的缘分。
我本身并不热衷于社交,但是这半年在金山太闷,唯一一次正经去餐厅还是张宇扬周末带女朋友来玩,我顺带当了回东道主。一个人待久了,我甚至感觉得到自己的母语水平在逐渐退化。
因为是试营业阶段,酒店里只有一家自助餐厅可以选择,说好的“咖啡”又变成了晚餐。
我在餐厅等了杨璐一会儿,才看到她换了套裙子进来。她坐下来便问我,“你从加州来的?”
“是。好久没回来冻死我了!”我望着她身上那薄薄的一条裙子,问道,“你都不怕冷的吗?”
我记得她之前也没这么抗冻啊。
杨璐笑道,“在纽城锻炼出来了。无论多冷,大街上的女人也不能穿超过三件!”
我无从求证,只能表示佩服。
我们各自去取餐,回来寒暄几句后,她不经意地问,“你一个人来的吗?”
“不是,我来出差,自然还有其他的同事。”
杨璐顿时语塞,无奈地说,“你知道我不是想问这个。”
我不作声,她又自顾自地挑起话题,“上个月我在party上碰到严凛了,他也是一个人。”
“这不很正常吗?”我叉起一条培根放进嘴里,含含糊糊地说,“他什么时候带人才是奇迹吧。”
杨璐秀眉立刻皱起来,我其实没在她脸上看到过这么明显的不快,她总是很得体的,笑意盈盈,时刻准备好开展八面玲珑的社交活动,但我成功地把她也给惹不高兴了。
“呦,”她语气变得不太妙,“现在不是你求我见严凛的时候了?瞒着人,掩耳盗铃的,有意思吗?”
“我没想瞒着谁。”我放下叉子,不懂她为什么和严凛陷入一样的误区,我之前不说是因为默认大家都是知道的,我再说好像我是在炫耀一样。
现在不想提只是怕她问得深我无法回答罢了。
沉默了一会儿,我看杨璐还是不消气,只好实话实说,“我们分手很久了。”仔细算算,分手的时间比在一起的时间都长。
杨璐“哦”了声,明显仍在不高兴。
“他好吗?”我克制半天,还是问了句很俗的话。
不知道是不是我问得太悲伤,杨璐终于肯拿正眼看我,回忆了下后说,“好像……没太大变化。”
“那挺好。”我重新拾起刀叉,致力于自己盘里的一块牛排。
杨璐并不如我害怕的那样问下去,话题很快被她带到她崭新亮丽的上东区生活上,没过一会儿,她突然伸直了胳膊,冲餐厅入口招了招手。
我回身顺着她的眼神看过去,刚进来的客人是一位身材高大的老外,杨璐也是这时候才告诉我,“忘了和你说了,我男朋友也要来。”
面对我愕然的表情,杨璐耸耸肩,道,“没办法,我说要和男生吃饭,他不放心,你也知道,我太受欢迎。”
我眼见着他们俩在我面前旁若无人地接了个吻,又惊讶地在杨璐捧起对方脸时发现了她手上戴着的一颗闪耀的钻石戒指。
趁她男朋友去取餐的功夫,我十分震惊地问她,“你要结婚啊?”戒指在无名指上,绝不是简单的戴着玩玩了。
“可能吧,”杨璐并不是特别认真的样子,“他求婚了,我也同意了。”
“订日子了吗?”
“没有,到时候说吧。”杨璐盯着自己的手,摆弄了几下,似乎自己也觉得很是好看。
我看她对钻戒的兴趣远远大于婚姻,半开玩笑地断言道,“你不会结婚的。”
我不信杨璐会选择在这么年轻的时候嫁人,她习惯做人群的焦点,习惯成群结队的异性投来仰慕的目光,而婚姻必定会成为她的限制与枷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