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都觉得池爷他不对劲 番外篇——by温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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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总能在瞬间找出高层们决策事宜中的纰漏,给予正确指导修正,也没有任何算计和危机能逃过他的眼睛,一切尽在掌握之中。
商初时起先只是听,不知不觉,目光落到池霆脸上,再难以移开。
不管怎么嘴硬,从年少时初见到如今,从来没有一天,他忘记过池霆,放弃过对池霆的喜欢。
即便只是远远看一眼,也觉得心脏被甜蜜满足的情绪充斥着,膨胀得快要裂开。
在经历那么多惨痛的教训后,他内心深处,依然在渴望池霆,像条犯贱的狗,摇尾乞怜,妄图得到池霆的爱。
他从来没有这么喜欢过一个人,在被池霆厌弃的数年间,无时无刻不在遗憾,如果他的性格能再柔和一点,如果他能再厉害一点就好了。
如果他不是粗鲁野蛮,不学无术,霸道嚣张,自私自利,任性妄为……
仔细想想,他总是希望池霆能喜欢他一点点,可他身上有什么闪光点,值得池霆去喜欢?
如果年少时,他没有欺负过宋昀,没有折辱过池霆,以池霆的性格,不会展开反击。
如果他像商哲奚那么乖巧,像宋昀那么温文尔雅,学历高一点,眼界开阔一点,待人真诚礼貌一点……
不管怎么懊悔幻想,他始终什么优点都没有。
所以,一旦连商家大少这个身份没了,他跟池霆,就彻彻底底成了两个世界的人,连池霆的一片衣角都够不到。
从小到大,商初时一直羡慕宋昀,只有宋昀,能被池霆用温柔的目光注视着,能得到池霆毫无保留的关爱和保护。
这些,即便商初时挖空心思,用家族权力把池霆绑过来,也从未得到过。
如今,他得不到没关系,他只希望……
耳边,池霆的声音传来,低沉悦耳。
“手指,怎么弄伤的?”
商初时立即回过神来,面前是池霆放大的脸,熟悉的气息将他浓浓包裹,令他有点晕眩。
池霆不知何时走到他身前,视线落到他粗糙丑陋的左手关节上,重复问,“怎么伤的?”
他立即背过手去,勉强一笑,“没事,骑车摔的。”?
第三十六章 父子相聚
不会有人知道,在那个兵荒马乱的生日宴上,被人人唾弃的商初时,曾怀揣什么样的心情,幻想美好的未来。
他以为,守得云开见月明,终于能和池霆修成正果,永远在一起。
他也以为,总能得到父母家人的原谅,即便不能再叫一声爸,妈,爷爷也没关系,就算只以晚辈的身份常常走动也好。
可是,到头来,不过是镜花水月,黄粱一梦。
被踩断的手指无时无刻不在提醒他,不要做梦,不要期待,该回到原本的位置去,别再妄想能得到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就像那枚尘封在床底,无法再戴上的戒指,预示着他永远得不到想要的一切。
他不过是个剥夺他人人生,抢走他人幸福的刽子手,为了一己私欲,把所有人推向深渊,如果让他这种人得偿所愿,命运未免太不公平。
他不再奢求什么,唯独,要替两个孩子争一争。
八月初的太阳很晒,但是透过特殊玻璃后,紫外线被滤掉很大一部分,室内也有空调,气温很合适。
池霆欺身上来的时候,商初时自觉躺在办公桌上,手摸摸裤兜里的紧急避孕药,心安了点。
阳光依然炫目,强光刺激下,商初时缓缓闭眼。
同样强烈而耀眼的阳光,同样是他和池霆,可是什么都不一样了。
身份,地位,主导权,一切都被颠倒。
那个夏天,他还是高高在上的商家大少,盛气凌人地要求池霆以身换权,无视池霆眼里的抗拒和厌恶,自以为是,张扬跋扈,以为自己想要的,一定能弄到手。
那时候,商初时并不觉得,被同为男人的池霆压着是一件屈辱的事,他只感到无比开心和满足,激动得脚趾都蜷缩起来。
食髓知味,有时是旅店,有时是池霆工作的地方,有时甚至是露天公园的长椅上。
南市首富的孙子,堂堂商家大少爷,一旦被人拍到,传到网上去,对商初时和商家的打击可想而知。
年少的商初时并没有想到太多,他只热烈地渴望爱慕者的拥抱,迫切希望能让池霆开心满足。
就像池霆说的,放荡下贱,风骚到骨子里。
等到那年,商哲奚被领进门,他本引以为傲的身份地位,瞬间被剥夺,不得不还回去。
所有人表面上同情他,背地里都在嘲笑。
昔日的狐朋狗友们怂恿他排挤商哲奚,否则,他的父母,爷爷,还有家,都会消失。
他不但担心失去家,也害怕从此,池霆不再任由他摆布。
就像个卑鄙无耻的施暴者,他始终无法对商哲奚和颜悦色,在家里大发脾气,搞得人人嫌弃,连司曼华都对他失望透顶。
越是挣扎,越是狼狈,当激怒所有人后,他不再是商家唯一的大少爷,池霆却夺回池家,成了盛世集团执行人。
他用来逼迫池霆就范的砝码,已经没有了。
事实也证明,的确如此。
他和池霆扭曲并不平等关系,在他被商家扫地出门后迎来终结。
当那个大雪纷飞的深夜,绝望之际,池霆出现后,他毫不犹豫地相信,池霆是来带他脱离深渊的。
可是反手,池霆就把他的美梦狠狠捏碎,点点滴滴的碎片化作梦魇,再也无法缝合。
被背叛一切后,他再也不敢相信池霆。
不但是池霆,任何人都不能信,没有人会站在他这边,没人能帮他。
天色渐晚,从高楼大厦的落地窗边望去,火红的地平线遥远而广阔。
池霆一向精力旺盛,如今身体越发孱弱的商初时根本招架不住,半途睡了过去。
等他醒来,办公室里空无一人。
他被放到沙发上,只有腰间盖了一条空调毯,布满青紫痕迹的身体裸露在空气中,令人浮想联翩。
“简直是禽兽……”
商初时边嘀咕边爬起来,因双臂无力,差点没能坐起。
他忍着浑身不适,哆哆嗦嗦地捡起裤子,从兜里摸出紧急避孕药吃下去。
正当他吃药的时候,房门打开,池霆高大的身躯出现在门口,因处于阴影里,格外有压迫性。
商初时吓了一跳,避孕药瞬间卡在嗓子眼,上不来下不去,连连灌了几口水才没被噎死。
池霆一直站在那,神色晦暗不明。
商初时越发心虚,抓过衣服穿上,讨好地笑笑,“池董,我是不是可以下班了?”
早过了下班时间,再待在公司,他怕自己厚颜无耻索要加班费。
池霆“嗯”了一声,又关上房门走过来,在另一边沙发上坐下。
他翘起腿,双手优雅地叠放在膝上,衣冠楚楚,优雅矜贵,跟此刻衣衫不整,浑身狼狈的商初时形成鲜明对比。
“明天我不来公司,你看着办。”他犀利的目光直直地落到商初时脖颈间,那里有不少令他满意的痕迹。
商初时扣好扣子,问,“那我一个人在这干嘛?”
池霆眼神瞟到鱼缸里的乌龟身上,随即又朝商初时挑眉。
商初时:“……”
拿这么高的工资逗乌龟,他真的很有心理负担。
等商初时整理好衣服,董事长跟助理一起下班。
娱乐行业加班是常态,池霆下班的时候,公司里大部分人还在忙碌。
当然,正因有很人性化的加班费在,员工们才一个比一个精神。
商初时今天什么都没做,就是被做了一下午,累得没心情骑车回家。
从电梯间里出来后,商初时踌躇许久,鼓起勇气,请池霆送他回家。
池霆深邃的眼眸里满是探究,似乎是想弄清楚商初时在想什么,差点把商初时盯出两个窟窿。
车子一路开往三环外,两人一直沉默不语。
车窗半开,风涌进来的时候,商初时剧烈咳了两声,鼻腔里也呛出微淡的血水,好在不严重,纸巾擦擦就没了。
车顶的壁灯投下不算明亮的光线,衬得池霆的表情阴郁莫名。
“关上。”他语气不算好,带着发号施令般的强势。
商初时脑子里是乱的,本想吹吹风冷静一下,但这会只好关窗。
一下午的放纵带来了久违的享受,但在那之后,绵延不断的酸痛爬上腰际和大腿,让他浑身难受,慢慢地揉腰捶腿。
池霆在这方面从来不算体贴,总是死命地折腾,说不上粗暴,但绝对跟“温柔”无关。
商初时这副残破的身体,经不起他一再折腾。
到了小区外,商初时从万家灯火中找到自家的那盏灯,下车之前,垂下眼眸,浓密黝黑的睫毛微微颤抖。
“池董……要上去看看两个孩子吗?”他顿了顿,又尴尬地说,“他们很喜欢您,之前见过以后,经常提起。”
他不敢看池霆,池霆的视线却落到他瘦削的侧脸上,一直没移开。
“你在想什么?”池霆沉声问。
他以为,他会带着孩子们躲得远远的,绝对不让他们父子相见。
但是现在,这人是在做什么?
他一直觉得商初时很好懂,好坏心思全写在脸上,但是现在,他猜不透商初时的想法。
商初时慢慢抬头,唇色惨白,朝他笑了笑,“池董,不上去坐坐吗?”
邀请一次不行,总能有第二次第三次。
只要踏出一步,就能有机会。
池霆沉默许久,终究解开安全带,跟商初时上楼。
老旧的公寓没有电梯,从一楼爬到顶楼,对池霆这种身体强健的人不算什么,但商初时刚走到三楼就开始喘气,不得不扶着楼梯一步步地挪,心脏剧烈跳动。
池霆始终在他身后,不催也不恼,平静地跟上。
今晚,甄乐天去他的货运公司了,家里又只有孩子们在。
商初时开门的时候,两个孩子听到钥匙声,纷纷跑到门口来,乖乖地等待爸爸的拥抱。
然而,门开口,映入眼帘的,却是跟他们一模一样的放大版成人脸。
“是辣个蜀黍!”胖丁反应过来,指着池霆大喊。
萝卜歪着头打量池霆,亲切感油然而生。
“爸爸,叔叔,先进来吧。”他从鞋架上拿了拖鞋过来。
池霆换过鞋,弯腰被胖丁拽住。
“蜀黍,胖丁给你玩积木!”
看到池霆,胖丁明显很兴奋,连商初时都不要了,牵着池霆往屋里去。
萝卜则等商初时进来后,关上房门,小声问,“爸爸,那个叔叔是?”
商初时说,“那是爸爸的老板,给爸爸发工资的人。萝卜,去帮叔叔倒水。”
萝卜点点头,跑到饮水机那边。
商初时没有撒谎,孩子们的确很喜欢池霆。
池霆一进门,就被胖丁拖去,听胖丁叽叽喳喳地说这说那。萝卜也好奇地仰着头,一直看着池霆。
而平日里,两个孩子并不自来熟,尤其是萝卜,高傲冷淡得跟贵妇猫一样,要不是身板小,真的在拿下巴看人。
能被他这么亲热对待的“外人”,目前只有池霆。
商初时一直站在旁边,含笑看他们父子三人互动。
池霆表情冷淡,但当萝卜给他递水的时候,他会表示感谢,胖丁给他积木,他也会接过,略带疑惑但是习惯性地表达礼貌的善意。
商初时很欣慰。
如果有一天,他不在了,或许池霆能看在血缘牵绊的份上,多多关照孩子们。
前提是,不要让池霆知道,这是他十月怀胎,生下来的“小怪物”。
池霆很关照宋昀,可以说这世界上,在他心里,没有比宋昀更重要的人,因为宋昀是他唯一的亲人。
商初时不求萝卜和胖丁能得到宋昀那样的地位,只要池霆多花哪怕一点点心思,他们往后的人生,也比跟着他要强得多。?
第三十七章 一家四口的兵荒马乱
甄乐天不在,晚饭是个难题。
商初时跟池霆都没吃饭,孩子们吃完了甄乐天放冰箱里的熟菜。
于是,商初时自告奋勇,挽起袖子去做饭。
但是在他动手之前,萝卜英勇地阻止了他炸厨房的举动。
三岁多的萝卜穿上特制卡通围裙,站在小板凳上,熟练地打了两个鸡蛋,放碗里搅散,然后倒油下锅,油热后开始煎蛋。
商初时本想给他打下手,哪怕洗菜叶都行,但被萝卜给制止了。
“爸爸,您可以出去帮我招呼那位叔叔吗,我煮好面条会叫您。”
虽然语气很尊敬,但是萝卜的表情绝对跟尊敬不挂钩,反而是满满的警惕。
但凡身份对调,他现在肯定会痛心疾首地说:“我怎么就养了你这么个不成器的东西?二十多岁的人了,连面条都不会煮!你自己想想,你煮的东西能吃吗?”
商初时理亏地离开厨房这片圣地。
狭窄的客厅里,胖丁趴在地上写字,圆滚滚的屁股撅起,像个小皮球,让人有种踹上去的冲动。
池霆则坐在沙发上,时不时开口指导:“一加一不等于零。”
胖丁惊讶地说,“为什么呢?”
“你们幼儿园里学的什么?老师有没有教过加减?”池霆没有蠢到要跟一个小屁孩讲理论。
胖丁委屈地对手指,“是锅锅要胖丁写的,老师没有嗦,一加一等于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