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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都觉得池爷他不对劲 番外篇——by温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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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出租房比较远,开车要半小时。
  车上没有儿童座椅,商初时坐在后排,一左一右搂着两个孩子。
  他以前不晕车,但是可能今晚吃得太不痛快,始终憋了一口气,加上车里极为微弱的汽油味,弄得他胃里直涌,莫名想吐。
  池霆时不时从后视镜里看他,低声问,“要不要我把车窗打开?”
  商初时晕头转向地说,“不了,风大,容易感冒。”
  小孩子的体质跟成年人没得比,特别是胖丁,别看奶呼呼胖嘟嘟的,实际上一吹风就拉肚子发高烧,受尽折磨。
  红灯亮起,车子在斑马线前停下,池霆从座椅下拿出空调毯,扔给商初时,随后将后排车窗打开。
  商初时浑身难受无力,直到习习晚风吹进来才好受了些。
  路灯的光影投射在车内,时明时暗。
  车子开到下一个红绿灯口,池霆往后看了眼,那两小一大靠在一起,都歪着头睡着了。
  池霆不由一笑,转头在后视镜里看到自己莫名舒畅的笑容,转而迅速收敛起。
  有什么好笑的?
  不过是因为,那是自己的骨肉,所以格外关照些。至于那个大的,也只是看在孩子们的份上,顺带照顾一下。
  他不喜欢小孩,除非是自己的亲骨肉。
  车子抵达目的地后,商初时被叫醒。
  孩子们继续睡,被池霆抱上楼,放到阁楼的小床上。
  过后,池霆又任劳任怨地跑了两趟,把之前打包的食材跟购买的火锅料通通拿上来。
  商初时厨房里的小冰箱根本塞不下这些,还放了一些到隔壁邻居家去。
  忙完这些,已经过了凌晨。
  商初时脸色不大好看,苍白着脸送池霆出门。
  他本来还想把人送下楼,但是担心自己待会没力气上来,只好作罢。
  门口,池霆皱眉问,“我好像只逼你吃了一些鸭血?”
  怎么商初时的表现,仿佛是吃了砒霜一样?
  商初时想起满满的一碗鸭血,胃里再度翻江倒海,不得不捂住嘴,忍了又忍才没当面问候池霆的祖宗。
  “我肠胃不大好,跟你没关系。”他的胃的确不行,但是比心脏要正常些。
  池霆沉默几秒,突然按住他的肩,把他往房里推,随后说,“快去休息,要是员工猝死,媒体会以为盛世娱乐压榨员工。”
  商初时的确没力气跟他东拉西扯,回屋后连洗漱的精力都没有,倒头就睡。
  这一觉睡到了第二天上午十一点多,他醒来时,甄乐天正张罗着要在家里煮火锅。
  客厅里,还传来一个老太太唠唠叨叨的抱怨声,“你们这些年轻人一个比一个不会生活,我上次打电话还在说,夏天的垃圾一定要及时扔,不然蚊蝇多,结果你看看,这垃圾都堆成山了!”
  甄乐天端着一盘盘菜出来,“哎呀妈,都跟你说了,我们昨晚出门的时候忘记带垃圾了,平时每天都会倒垃圾,您有空来帮我切菜行不?”
  唠唠叨叨的,他一上午被翻来覆去骂了几十遍。
  听到这里,商初时乐了乐,穿上拖鞋跑出门去。
  客厅里,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太太正佝偻着身子收拾房间,把一些废纸板和塑料瓶收进垃圾袋里,口中不断数落甄乐天。
  商初时笑着喊,“阿姨,您过来了?来之前怎么不给打个电话,我好过来接您?”
  甄老太太看见商初时,连忙走过来,兴高采烈地跟商初时抱成一团。
  “哎哟,你这个小家伙,都不回来看看我,我可不就只能自己来了吗?”甄老太太怜惜得很,手掌在商初时背上轻拍。
  商初时咧嘴大笑,“最近忙得很,俩小孩一个上夏令营,一个在当童模,实在走不开。我昨天还跟乐天说,月底的时候带孩子们回来看您。”
  甄老太太拉他在沙发上坐下,慈眉善目地亲切笑笑,“乐天这小兔崽子工作还认真吧?没跟那些不三不四的人交往吧?”
  “没,好着呢,有我监督。”商初时打包票。
  甄乐天在厨房里熬火锅料,不满地说,“我比明儿还大几岁呢,怎么非要他来监视我?”
  老太太啐了一口,“年纪大怎么了?你要是能有明儿一半懂事听话,我头发都要少白一些!”
  “才没有,我比他懂事多了!”甄乐天不满地叫喊,商初时则尴尬地摸摸鼻子。
  房子里安静得很,商初时后知后觉地问,“胖丁哪去了?”
  萝卜一早被接去夏令营,但是胖丁怎么也不在?
  甄乐天指指隔壁,“跟那边的小孩看动画片。”
  他又说,“明儿,我公司安排下来,明天要出去跑长途,今晚就得去公司。胖丁交给我妈带回去,你看怎么样?”
  商初时愣了一下,愧疚地望向老太太。
  老太太拍拍他的手,笑着说,“我就是为了接胖丁才来的,你们年轻人多打拼事业,这种带孩子的事交给我们老年人就行了。”
  老太太一个人在家里,整天只能跟鸡狗说说话,或者跟村里人唠嗑,寂寞得很。
  她又特地喜欢商初时的这两个小孩,巴不得能带回老家去玩。
  商初时歉疚又感激。
  如果没有萝卜在,他真不放心把胖丁一个人丢家里,带去公司更不现实。
  他连忙去把之前商秀妍和司曼华送来的营养品装上,又拿了不少现金,偷偷塞到老太太的行装里。
  到要吃午饭的时间,商初时才去隔壁把胖丁带回来。
  电磁炉上,火锅盆里的红油嗤嗤翻腾,发出浓郁的香味,叫人食欲大开。
  大盘大盘的菜更是摆了一桌子,许多都是价格高昂,平时吃火锅根本不敢点的。
  甄乐天一边下菜一边说,“明儿,就算上个月你收入不少,也不能这么折腾是不?就说说,这些菜花了多少钱?”
  商初时正想糊弄过去,胖丁奶声奶气地说,“不是爸比花的,是辣个很帅的蜀黍给钱钱的。”
  这话一出口,甄乐天母子俩都愣了。
  迎上二人探寻的视线,商初时尴尬地说,“是,是我公司老板,正巧遇见了。人家大方,就买单了。”?


第四十九章 戒指
  既然是大老板买单,甄乐天吃起来就更不客气了,把爱吃的海鲜通通拿出来,要吃个痛快。
  等去跑长途,十天半个月不是泡面就是白米饭,人都得饿瘦一大圈。
  商初时依旧没胃口,只帮老太太剥虾,时不时给胖丁喂点青菜。
  老太太爱吃辣,口味比商初时还重,肠胃也好,这一顿火锅吃得很尽兴。
  “明儿,你怎么连筷子都没动一下?”老太太比只知道吃的甄乐天细心,担忧地问了句。
  商初时往她碗里挑鸭肠,笑了笑,“昨晚吃多了,您是没看见,光肥牛卷我就吃了好几大盘,还吃了好多花甲,搞得现在胃里还不舒服。”
  老太太叮嘱,“你胃不好,千万别乱吃东西,我以前让你多喝红茶跟牛奶,不要吃冷饮,更别喝酒,你有没有记着?”
  “真没喝酒,牛奶没怎么喝,倒是酸奶吃得多些。”商初时笑着说。
  想想,自打池霆收购原飞天娱乐后,他的确没怎么碰过酒,主要是没那机会。
  甄乐天呼呼地吸土豆粉,大朵快颐,羡慕地说,“早知道昨晚我就不去公司了,要是跟着明儿蹭饭,又可以多吃一顿。”
  老太太嫌弃地说,“瞧你那没出息的样,这辈子我是不能指望你找到媳妇了,幸好明儿给我生了两个孙子,以后不至于没人给我送终!”
  甄乐天苦着脸说,“妈,我还在呢,我给你送终不成吗?”
  老太太板着脸,“我指望你?从你七岁起,我就知道,指不上你了!”
  这母子俩闹闹嚷嚷的,听起来好像很火爆,可氛围却是温馨美好,让商初时很羡慕。
  他想起司曼华,忍不住掏出手机看了看。
  距离司曼华上次来送蛋糕,已经过去快半个月,过后没有短信,也没有电话,商初时更不敢主动去联系。
  曾经,他也是司曼华的宝贝儿子,能在司曼华身边肆意撒娇,永远当个天真懵懂的小屁孩。
  怀里的胖丁抬起头,清澈的眼眸里是商初时忧郁的面庞。
  “爸比,你不开心吗?”
  商初时回过神来,揉揉他的小脑袋,笑着说,“没有的事,爸比在想,胖丁回老家玩,要准备些什么衣服和玩具。”
  胖丁的脑袋在他手掌下摇来摇去,小脚丫子也欢快地翘起,开心地说,“胖丁不要玩具,胖丁可以跟奶奶家的大白鹅玩。”
  甄老太太正吃墨鱼,闻言突然就喷了。
  大白鹅?
  去年养得白白胖胖的大白鹅,今天刚被她宰掉,拿到这来塞进冰箱里,胖丁回家只能看见一地鹅毛。
  胖丁不明所以,扯出纸巾递给老太太,“奶奶,您肿么了?没有生病吗?”
  甄老太太边擦嘴,绞尽脑汁道:“乖孙,回去的时候,奶奶带你去镇上买好多好多小鹅,好不好?”
  胖丁更开心了,“好鸭好鸭,胖丁要小白鹅,可以骑着玩!”
  听着儿子的童言童语,商初时无奈地笑笑,进屋去给胖丁收拾行李。
  夏天的衣服不厚重,但是再加上萝卜爹布置的作业,以及几样玩具,胖丁的药,奶粉等,愣是挤了一个行李箱。
  下午,商初时送甄老太太和胖丁去汽车站,将人送上车。
  客车会直抵镇子上,两人到时候还有时间去逛逛市集,然后坐农村公交车到家门口。
  将人送走后,商初时心里空荡荡的。
  胖丁一走,甄乐天也要去跑长途,家里就剩下他跟萝卜,空前冷寂。
  回到家里,甄乐天已经走了,各个房间一点声息都没有。
  商初时莫名疲惫,走到自己房里,一头倒在床上。
  房间里只听得到他自己的呼吸声,静谧得让商初时越来越孤独,只有将身体蜷缩起来,好像才能缓解冷清的感觉。
  他拿过手机,见工作群里,正在讨论宋昀即将跟R·G签约的事情。
  R·G品牌主打原创珠宝首饰,品牌创始人特雷西是这几年才声名鹊起的知名设计师,其设计风格百变,可以尊贵优雅,大气端庄,也可以清新灵动,或者朴素简约。
  能请到宋昀作为新品牌代言人,池霆应该有起到作用。
  商初时总觉得R·G耳熟得很,趴在床上翻来覆去地想了又想,才腾地一下坐起来,从床底拉出箱子,找到精心保存,却随意丢在床底积灰的首饰盒。
  揭开红布,首饰盒上,赫然印着R·G的品牌标志。
  四年前,他一眼相中并买下来的戒指,居然是特雷西的早期作品?
  打开盒子,两枚戒指相互依偎,闪闪发光。
  商初时忍不住拿出戒指,放在手心里把玩。
  这四年来,不管过得多苦,多缺钱,他都没舍得把戒指低价贱卖。
  他比谁都清楚,自己跟池霆再无可能,为池霆量身打造的戒指,再也不会戴在池霆指间。
  而他的无名指也扭曲变形,原本根据他的尺寸打造的戒指,再也戴不上了。
  这对戒指,只能被封存在小小的首饰盒里,再也没有见证爱情的意义。
  商初时握着戒指,将脸埋在枕头里。
  晚上七点多,池霆带萝卜出现在家门口。
  “弟弟去老家了?谁的老家?”池霆问。
  “是乐天叔叔的老家。”萝卜取出脖子上的钥匙,将门打开,请池霆进去。
  他从鞋架上取出备用拖鞋拿给池霆,但是码数偏小,池霆的脚趾很滑稽地挤在一起。
  萝卜换上自己的小拖鞋,一边解释,“因为爸爸要上班,乐天叔叔要跑长途,我又要上夏令营,弟弟没人照看。”
  早上出门前,甄乐天跟他交待过,让他自带钥匙,如果商初时没在家,自己乖乖的,不要跟陌生人走。
  这种事,其实萝卜比甄乐天还懂,根本无需担心。
  池霆没为萝卜的早熟感到意外,这孩子各方面像他,而他在这个年纪的时候,远比萝卜更聪明。
  “你爸爸不在?”池霆四下看了眼,家里乌漆嘛黑的,到处没开灯。
  萝卜朝他“嘘”了一下,小声说,“爸爸不舒服,可能在睡觉觉。”
  不舒服?池霆脸色微凝,“感冒了?”
  萝卜点头,又迟疑地摇头,“爸爸身体很不好,不是这难受就是那里疼,就算不感冒也不舒服。”
  池霆眼眸微垂,手掌在他脑袋上揉了两下。
  两人一起蹑手蹑脚地走到房间里去,果然看商初时趴在床上睡得正香。
  他没关窗,晚上起风后,窗帘被吹起,从他后脑勺上拂过。
  萝卜趴到床边,双手托腮,脚尖点地,花痴一般看着商初时的侧脸。
  爸爸不管什么时候都是好看的爸爸,可是……
  “叔叔,为什么我和弟弟长得不像爸爸,反而像你呢?”萝卜不解地问。
  “等你长大些,学会遗传学就懂了。”池霆面不改色地说。
  萝卜果然懵懂地问,“什么叫遗传学?”
  “长大再教你。”池霆低头,恬不知耻地问,“晚上吃什么?”
  萝卜呆了呆。
  原来不单单是爸爸一个大人,会问他这个小孩吃什么,连叔叔这样看起来很厉害的人,也会把晚饭寄托在一个三岁小孩身上?
  萝卜长见识了,郁闷地去开冰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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