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为了小裙子!——by他的耳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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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后来他又观察到,比起标准的男人,女人更愿意亲近有女性特质的异性,女装的他总是收到来自各种女孩没有心理负担的表白和赞美,这极大满足了他的展示欲。于是这一癖好就日渐融入他的日常,演变为他生活的一部分。
他身上穿的绿色连衣裙是曲荷陪他一起买的那条,欧洲牌子,价格小贵;曲荷曾打趣这种码数只有平胸的人干儿塞得下去,但又催促他快去试,他穿上绝对好看。
曲荷的品味眼光和他一致,这也是他们处得来的原因。果然,试衣效果好得出奇,店员连声赞叹太完美了,夸他身材比模特还好。
裙子买回家后他一直没机会穿,今天再穿上,已物是人非了。
不过那不影响他穿这身给旁人带来的视觉享受。
在灯光暗暧、群魔乱舞的夜场,突然款款走入一个身高超过180cm的细高个美女,理所当然地会成为全场焦点,吸引所有男人的目光。
她的双腿曲线细而柔美,收进裙摆的大腿饱满圆润,裙身的剪裁完美贴合了曼妙的腰肢,雪白细弱的脚腕那一点突起的踝骨犹如玉树的根结,一对小腿恰似玉髓雕琢的艺术品被栽进精巧玲珑的盒中——那是双裸色漆皮的尖细高跟鞋,优美的拱形和标志性的红鞋底映衬出矜贵与优雅。
她轻盈地走到吧台边坐下,坦然放松地点了一杯马天尼。
丁厌早就习惯了被人看,他甚至是乐于被人看的,打扮得漂漂亮亮出门,不就是希望被人倾慕与喜爱么。
所以他毫不避讳地扬着下巴,一杯接一杯地饮酒,他的喉结不明显,露着脖子也不怕露馅儿;即使露了也没关系,他又不打算用女装身份骗人。
他希望把自己灌醉,所以喝得急,期间来搭讪敬酒的人都遭遇了冷待,难缠些的立在旁边不肯走,差点惹他生气。
这时一群热热闹闹的年轻人从门外涌入,丁厌懒得搭理那个想要他微信的猪头男,别过头瞟向别处,然后恰好与刚进门那群人对上视线——
他们人不多,六七个,都是下了班来解压放松的白领。——为什么丁厌知道呢,不是他有透视眼能看穿别人的职业,而是这群人就在他们同层楼的隔壁公司上班,每天和他低头不见抬头见!
我的妈呀。丁厌胆战心惊地收回了视线,单手支着下巴,让发丝垂落遮挡侧脸,尽量不引起他们注意。
然而已经迟了,他方才不经意的那一瞥,在人群中引起了小小的骚动。
眼熟男A:“哇塞,吧台边那个大美女刚朝我们这边看了诶……”
眼熟男B:“老周,她是不是跟你抛媚眼来着?”
眼熟男周X:“屁,你们俩普信男小点声儿,免得被人家听见了讨骂!”
眼熟男A:“咱们一会儿上去敬酒会不会被打啊?”
眼熟女C:“好家伙,你不是有女朋友吗?我这就给她录视频揭发你的罪行!”
白痴白痴白痴……丁厌在心里默念着,为什么他会这么倒霉,特地换了家店还能遇上熟人!
他化妆不是化得很浓的那种,因为他皮肤底子好,五官不必多加修饰也很秀气柔丽,倘若真和熟人面对面相视,难保不会被认出。就算今天认不出,改天在公司一起上下电梯,也有极大概率被识破……
先不考虑会不会影响他的工作,光是办公室那帮人的风言风语和背地里嚼舌根的唾沫星子都能淹死他,真正的社会性死亡!
左边有死缠烂打的油腻猪头男,右边有威胁到他暴露隐私的熟人,他咬着玻璃杯的杯沿,感觉自己被钉在椅子上骑虎难下。
“美女,我们和朋友在包间聚会,可以请你去喝一杯吗?”一道还算悦耳的男声响起。
丁厌抬起脸,左边的猪头不知何时换成了一个相貌周正的男人,举着酒杯的手腕套着一只价格不菲的带钻鹦鹉螺。
“可以吗?”对方平视他的双眼,翘起嘴角又问了一遍。
丁厌爽快地与其碰杯,将剩余的酒一饮而尽,“可以。”
他才不要落荒而逃,他是来买醉的!灰溜溜躲回家也太丢人了!
“买单。”丁厌对吧台里的酒保说。他正要拿起手机付钱,旁边的人却道:“小尹,记我们账上。”
酒保比了个Ok的手势,然后向丁厌笑了笑。
***
跟着这个豪爽慷慨的陌生男人走进包厢,丁厌落落大方地就坐。沙发一圈坐着的有男有女,他没仔细看,他是来喝酒的,不是来交朋友的。
别人问他叫什么,他一律回答自己叫Lily,今年21岁,是在校女大学生,业余兼职模特。
他爱喝,周围人自然殷勤地给他倒酒,并且对他表现出一种包含欣赏的暧昧态度。
都是男人,丁厌还能不知道这些人脑子里是什么思想?呵呵,下贱。
果不其然,当他喝到头脑发晕,手挡住杯口不再要酒的时候,就有人开始不规矩地对他动手动脚,先是搂搂肩、捏捏他的手臂,然后再伸向他的并拢的大腿。
丁厌及时推开那只手,轻车熟路地从男人怀抱里脱身,晃晃悠悠地站起来,不料那人又将他拽回怀里,按着他坐到自己的腿上,胳膊将他圈住。
这下丁厌是真有些生气了,他不轻不重的一耳光扇到男人脸上,这声音让气氛欢乐的包厢陷入短暂的寂静。
他醉意浓重地笑着,手指将长发别到耳后,揪住衣领将被他打懵的人拉近,在其额头印下一吻,“今天就算啦,我要回家了,下次见。”
细长的指尖灵活地像触摸琴键般在空中弹动了两下,“感谢今晚的款待,拜拜~”
离开包间,外面吵闹的音乐声快把他的脑仁震碎,本就不清醒的思维大量酒精的灌溉下,泡发得犹如浸过水的海绵。
又菜又爱喝。是曲荷对他酒量的评价。
丁厌走了没两步,感觉自己踩在云端,一抬腿就仿佛会陷落下去,浑身力气如同被抽空。
好累,腿软了,走不动路了。
看人全是重影,迷蒙的灯光构筑出一个旋转的世界。
他贴着冰凉的墙,眼见着要顺着墙体滑下,却有两只不知从何处递来的手接住了他,“小心点。”
这是另一堵高大的带体温的墙,丁厌依恋地倚靠过去,软绵绵的手肆意摸索着,肩膀、脖子、下巴、耳朵……鼻子好挺啊……
墙上怎么还长了个人呢?
想到这点,丁厌笑出声。原来人不是从妈妈肚子里生出来的,是从墙上长出来的!喝醉后的世界真奇妙啊!他为自己的创世新发现开心得不得了,捧着人家的脸想亲——
可是被冷漠地躲开了。
“你没事吧?要不要打电话通知你的家人朋友来接你?”墙说话了,有点不耐烦。
“我没有家人朋友……”丁厌埋着头低声啜泣道,“我女朋友不要我了,我失恋了呜呜……”
“Lily,Lily!”后面有人追来喊他,“你都醉成这样了,还怎么一个人回家?还是让我们开车送你。”
说着就要把他和墙撕开——
“不要!我不认识你!”丁厌大叫着,两臂勾得愈发用力,死死缠着不撒手。
“不好意思,这是我们朋友,她喝多了,说胡话呢,让我送她回去吧。”
“才不是!我根本不认识你们!”丁厌委屈道,“我也不叫Lily……我不跟你们走……”
接着好像是一场对话。丁厌没听清,他看见天上有鱼在飞,还长出了天使那样的大翅膀。
后来他被人带出了夜店,凌晨的冷风吹得他的细颈一阵瑟缩,恢复片刻的清醒。他察觉自己的身体没落地,小腿荡在空中;肩膀不冷,因为裹着一件不知名的男士外套,味儿还挺香。
他昏沉沉地仰头看,无论如何端详,那都是一条红鲤鱼;轻薄的鱼鳍温柔地搂在他的腿弯和肩背,抱着他坐进一辆轿车后座。
温暖的车内,他像只易碎的人偶,被无微不至地轻放扶正靠着椅背。鲤鱼问他:“你醒了,你还能说出你家的地址吗?”
丁厌猜测自己的脸一定很红,毕竟他热到脱掉了披肩的外套。他好似不能自理的小婴儿,歪歪扭扭地倒在对方身上,说:“可是、可是……我想去你家……”
我还没有潜到池塘水底看过,像你这么大的鲤鱼精,绝对是住在龙宫里吧!——怕唐突,丁厌没敢说这句。
对方似乎不太欢迎访客,叹了口气,和司机说:“去酒店。”
第3章 连衣裙03
丁厌做了一个相当美妙的梦,梦里他走入了水下的龙宫幻境,满眼是五彩斑斓的珊瑚,脚底全是黄豆大小的珍珠。他和水底生物快乐地嬉戏玩闹,穿梭在海藻和礁石之间。
但他不幸地遇到一条坏蛋大水蛇,坏蛇勒着他的腰,尾巴捂住他嘴,毒牙咬进他的脖子,差点把他咬断气了。
之后是毒素发作,他又热又痛,还感到奇异的酥麻感在体内扩散……
早上七点半,忘记调整的手机闹钟准时将他吵醒。丁厌一睁眼,周身的肌肉骨头牵扯着一股连接神经的酸痛。
他昨晚是被人打了一顿吗?
当真正醒来后,丁厌发现他的处境比那还惨……他居然躺在酒店的大床上,而且光着身子没穿衣服!
他下床冲进浴室,一照镜子,被镜中的自己的鬼模样吓得心里一凉。
假发还戴着,但一团糟了;妆花得没眼看,口红在唇边晕染开……关键是他的颈侧,赫然印着一枚吻痕!
还有腰部、腿根……好多青青紫紫的!
回想昨晚的境遇,不难想象在他身上发生了什么。
老天啊啊啊!
丁厌穿着浴袍离开浴室扑回床上,拿出电量所剩无几的手机,给曲荷发消息:救命!我好像被男人睡了!
今天是工作日,曲荷一贯早起,秒回他:哦?
她还不信!丁厌:是真的!我昨天喝了好多,不省人事了。我现在好痛苦……想死的心都有了……
曲荷:不着急,先去买阻断药,查出有病你再死也来得及。
丁厌盯着手机屏幕,心情难以平复,想着,她好冰冷啊,一点不关心我,这就是分手以后吗。
他正悲愁难解之际,酒店房门的门铃响了——
丁厌走到门口,通过猫眼向外望去,是穿着酒店制服的服务员。
他火速去浴室用香皂搓出泡沫洗尽一脸的残妆,胡乱擦干,才给人开了门。
“这是您订购的商品,”服务员将两只购物袋交给他,“早餐待会儿将有人为您送到房内。”
丁厌一头雾水地接过袋子,关了门。
他坐到飘窗,拆开包装袋一看,里面是卸妆乳、洗面奶等崭新未开封的洗护用品;还有只袋子装的是衣服,一件和他那条颜色相近的连衣裙,吊牌没摘,是一个很贵的牌子。
这是在干什么?送错了?丁厌茫然地挠着脸。
他将两只袋子翻转倒空,没见里头有订单、小票和卡片一类的。谁订的?昨晚带他来酒店的那男的?
不管了,先洗个澡,然后立马滚回家。
他在房间的角落收集起他昨夜掉落的衣物和高跟鞋,一一检查;其他都能穿,但是裙子的拉链坏了,看样子是情急之下扯坏的。
丁厌看看手里的衣裙,又看看袋子里那条新的。
所以那是赔给他的?
昨晚他到底是跟谁走了?总不过是包间里那几个男的之一吧……
妈的他们真不挑啊……连男人都下得去手……
丁厌郁闷地垮下脸。算了算了,此时后悔太晚了,于事无补;睡都睡了,还能怎么样?赶紧去医院检查开阻断药才是正经事。
洗澡的过程中,由于心理因素作祟,他把全身上下里里外外都洗了一遍,倒没有多少不适感,这说明对方有认真做安全措施,并且是经验丰富的情场老手?不然他这种第一次的应该很痛很容易受伤……
好难以接受……他也有老马失前蹄的一天。
丁厌慢吞吞地穿上新的连衣裙,尺码合身,款式与被弄坏的那条大相径庭,风格他说不出,总之还蛮好看的,挑选它的人衣品不错。
他吹干头发,重新梳理假发戴上,站在镜子前用自己包里的粉饼唇釉眉粉画了清淡的妆容。
刚收拾打扮好,酒店就送来了一桌丰盛的早餐。
丁厌胃口不佳,原本担心出门坐车低血糖,想喝了那碗海鲜粥。一想到去医院检查还得抽血,遂作罢。
至于开房的人补偿给他的东西,他只穿走了那条裙子。
他打车回家,卸妆洗脸换好日常的男装,再开车去医院。
来医院前他没多想,真到了现场排队挂号,皮肤科又转感染科,转述了五六遍自己的情况,一路受尽异样眼光和白眼,总算做完检查开到了药。
看着刷出去的几千块买药钱,丁厌垂头丧气地趴在方向盘上休息。他好难过,又不是他的错,怎么偏偏要他承受这些,呜哇,他下次再也不敢多喝了。
终于坐在自家客厅里吃上早饭,丁厌心中五味杂陈。曲荷给他打来慰问电话,听他讲完昨天晚上到今早的遭遇情形,在电话那头笑得花枝乱颤。
“不是我说啊丁厌,你几岁的人了,还对自己这么不负责任。打扮得花枝招展去夜店喝得烂醉,你是真不把自己的身体当回事啊。”
“我人财俱损,你还说风凉话……”丁厌赌气地丢了勺子。
“打住打住,我们分手啦,你不能再无差别跟我撒娇了。”曲荷永远是一副理性冷静的姿态,“你记得定闹钟好好吃药,这种事大意不得,一个月后再去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