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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摸山啾的小尾巴——by瓜子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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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不过是一只好看的鸟而已,怎么还把自己勾搭的难受起来了呢。
  沈倾依反手就把蹭自己的山翎给抓在了手中,然后拿到了自己面前。
  山翎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一双漆黑的小眼睛看着放大了好几倍的沈倾依,歪着头看着她:“啾啾?”
  算了,她跟一只鸟闹什么脾气。
  沈倾依无奈的问她:“吃饱了么?”
  山翎开心的嘹亮的‘啾啾’了两声。
  小黄米虽然没有什么味道,但是很好吃,山翎其实更喜欢吃玉米,不过在这个阶段只要有吃的她就会很高兴!
  看着小鸟在自己手里叽叽喳喳的小模样,沈倾依就对她说:“我一会儿要忙工作,今天你就先在客厅休息,等明天看你身体恢复的好了,就放你出去。”
  “啾啾。”山翎委屈巴巴的看着她,一副不舍得的样子。
  能不放我走吗?
  我吃的很少的,而且也不会把你家弄脏。
  山翎蹭了蹭沈倾依的手,弱气的‘啾啾’两声。
  沈倾依瞧它这副小模样也没有猜到这小鸟在说什么,她把人放在抽纸盒里就去忙自己的了。
  等沈倾依去浴室洗澡了,山翎才有空观察这个公寓的全貌。
  公寓并不小,是一个两室一厅的住房,客厅和餐厅是一体的,阳台的光能直接照进来,把整个屋子都弄得亮堂堂的。
  山翎从抽纸盒里起身,她现在吃饱喝足了,就扑腾着翅膀在这里转悠了一圈。
  说实话,沈倾依家里虽然大可也挺凌乱的,阳台上挂着两排晒干了不收的衣服,沙发上也堆了一些杂物,餐厅更别提了,餐桌完全成了盛杂物的东西,厨房里也乱糟糟的堆满了各种各样的小家电。
  虽然凌乱,可还有眼看。
  山翎扑棱着小翅膀落在了阳台的花架上,看着几乎快要干死的几盆吊兰就有些心疼。
  哎呀哎呀,这么好看的花儿就要渴死了。
  可惜山翎现在没办法给它们浇水,只能希望它们能再挺一挺,等自己能化成人形了就给它们浇水。
  沈倾依随意冲了个澡就出来了,夏末的时节并不热,这几天正好又遇上降温,天气也就不如前两天那么闷热了。
  一边擦着头发,沈倾依一边走到客厅打算倒一杯水,然后再看看晚饭吃点什么。
  路过茶几的时候没有发现那只小胖鸟,沈倾依就好奇的在家里转了转,很快就听到两声‘啾啾’的叫声从阳台那边传来。
  沈倾依走过去的时候,就看到白白的一
  个小团子在自己荒废许久的花架上跳来跳去,然后撅着小屁股把脑袋往花盆里钻,似乎是在翻找着什么。
  ‘啾啾~’
  山翎正在用嘴巴刨土,她察觉到这株吊兰下面似乎有小虫子,这可把她馋坏了,要知道山翎已经一个月没有吃肉了,山雀也是杂食动物,光吃小黄米可是不过瘾的,偶尔也要吃吃虫子才行。
  正当山翎努力的挖洞的时候,她能感觉到就在这下面大约两厘米的位置就有一条虫子,就在这时,她只觉得自己撅起来的屁股被人拎了起来。
  山翎纳闷的回头看去,就看到拎自己的人是沈倾依。
  “啾啾!”
  山翎挣扎着,她被倒吊着很难受,更何况沈倾依还拎的是自己的尾巴!
  不许拎我尾巴!!!
  沈倾依恍惚间似乎又有了幻听,她眉头微皱把山翎翻了个个儿,然后把这只捣乱的小鸟虚虚的窝在手中。
  “你看你把阳台弄的。”沈倾依斜眼看了一眼阳台上被山翎翻出来的土,就职责道:“刚醒就开始闹腾了,你这是要拆家么?”
  山翎不服,她抗议的叫了两声。
  花盆里有虫子,那些花儿都活不好了,我这才不是拆家,我这是在保护它们!
  沈倾依虽然听不懂山翎的话,可也能看出这只小胖鸟似乎在跟自己犟嘴。
  没看出来啊,小胖鸟个头不大,脾气不小。
  沈倾依怕这小胖鸟被自己气死,就把阳台的门关上,把山翎放回了抽纸盒里,点了点小家伙的额头说:“今天不能让你这么闹腾,一会儿得想个办法把你关起来。”
  山翎大惊失色,跳着脚喊道:“啾啾!”
  你敢!!!
  沈倾依把山翎连带着那个简易的小窝,以及水和小黄米,一起放到了平常用不到的次卫里,关上了门。
  山翎一开始还会闹腾两下,走到推拉门前用小嘴戳了戳玻璃门,发出‘叩叩’的声响,到后来也是累了,毕竟她也刚醒来没多久,吃饱喝足之后又窝回小窝里睡觉。
  当山翎睡醒的时候,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她从小窝里冒出个头,扑棱着翅膀飞到了窗台边往外面看。
  此刻小区的灯几乎都灭了,只有零星几
  户人家还亮着灯,可也一只手就能数得过来。
  看起来时候不早了,山翎便大着胆子来到了玻璃门前,硬生生的从缝里挤了出去。
  刚出来,山翎就扑腾着翅膀飞了起来。
  屋里太黑了,鸟类几乎都有夜盲症,虽说山翎在夜视方面还不到睁眼瞎的地步,可也不太适应黑暗,在屋子里飞来飞去好几趟,才终于摸到了沈倾依的床。
  沈倾依此刻已经熟睡了,她躺在床上呼吸平稳,山翎就飞到她面前,然后落在了对方的胸口上。
  【功德+1】
  【功德+1】
  【功德+1】
  ……
  山翎心满意足的挠了挠爪子,然后就打了个哈欠,心情愉悦的趴在沈倾依的胸口上睡着了。
  小小的鸟儿都没有二两重,沈倾依完全没有察觉自己胸口上睡了一只小团子,只不过她在梦里梦到了个陌生的女孩子。
  那女孩子模样看起来似乎刚过20岁的样子,还透着一些稚气。
  圆圆的脸蛋看起来乖巧可爱,一双眼睛紧闭着,只有睫毛随着她的呼吸一颤一颤,挺巧的鼻子和小巧的嘴巴,都让这姑娘看起来稚气未脱,可爱非常。
  沈倾依在梦里没有办法动,她只觉得这姑娘压着自己半边身子,柔软的身体蹭着自己的腰,长长的头发也撩拨着自己,让她根本没有办法睡安稳。
  当闹钟响起来的时候,沈倾依才从这迤逦的梦中苏醒过来。
  她躺在床上恍恍惚惚的,依稀能够记得那女孩子的样貌,念想着对方精致的脸庞和柔软的身子,沈倾依就觉得迷糊。
  这人谁啊?
  为什么自己会梦到她?
  沈倾依揉了揉脑袋,她记得自己以前并没有遇过这样的人,为什么偏偏会梦见?
  难道是店里的客人?
  沈倾依越想越有可能,毕竟除了咖啡厅的客人之外,她对这样的姑娘可从没印象。
  闹钟叮叮当当的吵得人脑子都要炸了,沈倾依起身就想把那闹钟按掉,眼角余光就瞥到一个雪白的小团子一下子就从被子上滚了下去。
  ‘吧唧’一声,山翎就掉到了床上。
  “嗯?”沈倾依眯起了眼睛,她伸出手把睡迷糊的山翎拿在手里,看着她在自己手心里呼吸平稳的样子,不由得纳闷这鸟是怎么出来的。
  山翎睡得很死,被摔了一下又被拿起来放在手心里都没醒,一副天塌下来都没有睡觉重要的模样。
  沈倾依悠悠的叹了口气,这只鸟似乎是赖上她了呢。!


第3章
  位于园林区内的唯一一家咖啡厅,它的开业时间是早上10点钟到下午6点左右。
  这家咖啡厅位置很好,作为城市内唯一的一个风景公园,周围都是各种高楼林立,能开在这里的店生意绝对不会太差,再加上这里风景秀丽,商铺更是供不应求。
  只不过,沈倾依的这家咖啡厅生意却并不怎么样,甚至可以说是冷冷清清。
  当她把车停在园区停车场里的时候,已经是上午十点钟了,她随意的关上车门往店里走去。
  “叮铃——”
  咖啡厅的小铃铛在沈倾依推开门的时候,发出一阵清脆的铃声,引得店里的人顺势抬起头:“欢迎光……啊,店长,早上好啊。”
  沈倾依点了点头,淡淡的说:“早上好。”
  店里今天依旧是冷冷清清的,倒不是说咖啡店的咖啡不好喝,其实常来的客人都是奔着味道来的,他们都会夸赞咖啡好喝,却总是会在好喝的后面加上个‘不过’。
  不过,180一杯实在是太贵了呀。
  没有错,沈倾依开的这家咖啡厅味道和环境是最好的,而咖啡的价格也是最贵的,一杯最便宜也在180以上,如果需要拉花或者其他的要求,价格就得翻一番了。
  二三百一杯的咖啡,有钱人喝喝就罢了,普通人哪里会花一天或者半天的工资来喝上这么一小杯咖啡。
  所以咖啡厅里的生意冷冷清清,一天能卖出5杯咖啡都算是今天业绩好的,有的时候一整天店里也没有一个客人,偶尔路过不看价格就点的,店员也会提醒对方一句价格,然后看着客人大眼瞪小眼。
  咖啡师诺诺热情的跟沈倾依打着招呼,然后等她换好工作服出来,才对沈倾依说道:“店长,今天早上我们店又收到差评了,说我们的咖啡实在是太贵了,根本不是普通人喝的。”
  沈倾依表情依旧是那副淡淡的模样,一边扎着头发一边说:“差评就差评吧,本来也不打算长干。”
  诺诺苦笑了一下,小姑娘是今年刚毕业的大学生,学的是咖啡师,磨咖啡的手艺那是一绝,沈倾依当初面试她的时候只闻了闻味道,就让她当天上岗了。
  原本诺诺还觉得这家咖啡厅只有自己一个员
  工会很辛苦,结果发现这里一天也卖不出十杯咖啡,她每天的工作就是坐在咖啡机前发呆,工资还月月涨,都不忍心辞职了。
  “店长。”诺诺给沈倾依泡了杯咖啡,对她说:“今天开门的时候,我刚好看到有你的快递,就帮你签收了。”
  “嗯。”沈倾依淡淡的端着咖啡,对诺诺说:“我去楼上了,有客人你接待下。”
  诺诺心想哪里有客人啊,可还是热情的冲沈倾依挥了挥手:“明白,店长!”
  沈倾依端着那杯咖啡,顺着铁艺结构的楼梯走上了二楼露台。
  今天的天气非常好,气温适宜,风也不大,加上前段时间来了一次冷空气,让这个城市的树叶都泛了淡淡的颜色。
  橙的,黄的,红的。
  娇艳的仿佛是一幅画一般。
  沈倾依坐在露台的一张桌子前,把咖啡放到了一边,开始拆快递。
  咖啡厅的收入只能勉强维持水电费和诺诺的工资,好在这块地就是沈倾依自己的,只要不是入不敷出,日子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昨天刚寄出去的快递,竟然一夜就到了,沈倾依拆开的时候,就看到里面用塑封袋包好了的东西。
  那是一本书。
  准确的来说,是一本旧书。
  书籍都开始泛黄泛黑了,原本精装的封面也掉了下来,内页也有几张从整齐的书页中露了出来,被压扁□□,看起来皱皱巴巴的。
  沈倾依看着那古籍,封面上的书名斑驳可见,用繁体写着《珑城旧事》。
  根据委托人的描述,这本是书是写于民国年间,是委托人爷爷写的一本自传书,是一本纪念收藏意义很高的书籍,所以才会找到沈倾依,想让她修复这本书。
  如果说开咖啡厅是沈倾依的主业,那么修复古籍就是她的副业了。
  除了帮人修复残破的书籍之外,沈倾依也会购买这种流通很少的书,有的会收藏起来,有的会稍微加价卖出去。
  俗称,二手书贩子。
  沈倾依没有急着去拆开那被塑封的书籍,而是拍了张照片发给了委托人,询问道:“是这本书么?今天早上已经寄过来了,比我预想的要提前,我还以为需要三天才能到我这呢。”
  发过去之后,对方也很快就回复了过来:【因为书比较重要,所以我就花钱加了急,我们两个城市距离也不远,所以加急就会快很多。你能收到就好,这两天说要下雨,我还担心会不会被淋到,希望老师能帮我修复好它,它对我们一家人来说都很重要。】
  委托人发了常常一串文字,沈倾依看了一眼就按着语音键:“好的,我今天就修复它,大概一个星期左右就能完工。”
  对方:【好,谢谢你了,有问题我们再联系。】
  放下手机,沈倾依才认真的看着那本《珑城旧事》,这本书实在是年代太久远了,民国时期的书籍基本都是古董了,特别是这样的一本书,在经历战乱和特殊时期,还能保存的这么完整,可以见得委托人是多么珍视这本书。
  只可惜,这一次沈倾依只是接到修复古籍的委托,她其实对于这种书籍也很有兴趣,只可惜委托人不卖。
  古籍拆开之后就如同沈倾依想的那样,有些纸已经脆的一折就断,有的书页还会掉下来,书籍的底部和书背处还能看到明显的霉斑,好在大体还能阅读。
  沈倾依把工作地点搬到了室内,她在二楼的包厢里开始阅读这本《珑城旧事》,看了整整一天才把它看完。
  一天的工作结束,沈倾依带着那本书从楼上下来,对正在玩手机的诺诺说:“今天我提前走,你记得把门和灯都关了就回家吧。”
  诺诺放下手机笑得眉眼弯弯:“好的,店长!”
  沈倾依开车回家,上车的时候她忍不住想起昨天打车的时候还出现了幻听,今天倒是一路都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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