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流氓 番外篇——by六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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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乐侧头一看,见凌宇臣已经坐在了原来猫女郎做的位置,正在不紧不慢的喝酒。他不由得在心里骂了一句,这夜店外面看着光鲜亮丽,里面怎么这么抠门,五个人只安排四个座。
猫女郎笑着拿来了几个骰子和一个黑色的骰盅,“要不然小少爷和人家玩会儿游戏吧,您输了就喝杯酒,要是赢了……人家就坐在你腿上。”
杨乐暗中生艹,心说这事儿要是真发生了,估计凌洲也用不着药了,肯定会直接拿电锯把他的腿砍下来。
不等杨乐拒绝,猫女郎已经熟练的摇起了骰子。
游戏很简单,就是比点数大小,杨乐以前打工时跟一个荷官学过一点儿千术,赌大小他肯定不会输,但问题是他敢赢吗?给他一千个胆子他也不敢。
所以杨乐只能输。
几轮下来,杨乐已经喝得半醉。他酒量其实不错,只是也经不住烈酒这么猛灌,眼神已经有些朦胧了。
凌宇臣看时机差不多了,用眼神示意猫女郎继续灌酒,找个机会带进休息室去。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凌宇臣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看来电显示是他的父亲打来的。这个时间点应该不是什么重要的事,估计就是问问自己最近的情况。
计划的要紧关头,凌宇臣不太想接,但是毕竟这是自己亲爹,凌宇臣只好站起身来,走到外面去。他嫌走廊太吵,便去了僻静的楼梯口,才接通了电话。
包间里顿时只剩下了杨乐一个男人,被三个女孩包围着,杨乐实在是有些招架不住,他再次被迫喝了杯酒之后,终于忍不住了,轻轻挥开猫女郎的手,叫苦道:“行了行了,你们先玩,我得去趟厕所。”
猫女郎娇俏的脸上怔了一下,她惦记着自己的任务,还想拦住杨乐,但是他已经快速站起身,二话没说就迈出了包间。
三个女孩在电影的背景音中面面相觑,别无他法,只能等着杨乐回来。
杨乐出来之后,根据指示牌直奔厕所,解决了生理问题,又用凉水洗了把脸,站在通风口吹了会儿夜风,人就清醒了不少,酒意也下去了三分。
杨乐很满意,觉得自己能再大战三百个回合。
他用水沾湿手指,对着镜子整理了一下头发,才推开了卫生间的门,来到走廊上。
杨乐甩了甩指尖的水珠,正要回去,忽然听见远处传来一阵散乱的脚步声,扭头看去,在暧昧的玫瑰色灯光下,杨乐只能隐约看到几个人簇拥着一位身材清瘦的年轻男子走了过去。
年轻人身上穿着很薄很透的白衬衫,外面却披了一件暗红色的和风羽织,赤脚走在地毯上,纤细的脚腕上缠着一根细银链,坠着精致的铃铛,发出飘渺细碎的铃声。
这样的打扮下,他整个人显得风情万种,又带着一点儿不容亵渎的仙气,诱惑与纯洁完美的结合了起来。
从杨乐那个角度看去,只能看到年轻人的小半个侧脸,还有耳朵上的几个刺眼的银色闪光,大概是耳钉的反光。
杨乐莫名觉得那脸部轮廓和周沐有些相似,但周沐怎么可能会出现在这种地方,还是那种扮相?
他抬脚往那边走了几步,想离近了仔细看看,但是在他看清楚之前,那些人便快步进了电梯,消失在了他的视野之中。
杨乐没再去追,他觉得自己八成是看错人了,那怎么可能是周沐。
周沐多么纯真善良的一孩子啊,是绝不可能出现在夜店里的。杨乐可以打包票,要是那人是周沐的话,他可以把走廊上的壁灯生吃了。
杨乐无语的摇了摇头,转身往回走。
这条走廊两边都是包间,隔音虽然好,但也架不住有人在唱歌,走廊里还是很嘈杂。
杨乐路过一个包间门口时,听见里面有人扯着嗓子在唱‘死了都要爱’,那高音飚得都破了,感觉下一秒就真的要当场去世,牺牲在舞台上。
杨乐听见这歌声,瞬间愣住了。
不到一秒钟,他便狠狠的踹开门,带着满身的戾气冲了进去。
他目不斜视的走向舞台,顺手抄起桌上的半瓶红酒,左手抓住唱歌的那人的领子,右手一扬,直接就把酒瓶砸在了那人脑门上!
只听砰的一声,接着就是男人的惨叫,玻璃碎片噼里啪啦的掉在地上,众人惊呼,有个小姐大声尖叫起来。
红酒混合着鲜血从那人额头上流下来,顺着脸肆意流淌,在无人继续唱的音乐伴奏中,杨乐冷冷的盯着他,一字一句、咬牙切齿的叫出了他的大名。
“陈!志!飞!”
这人俨然就是收了凌洲的钱,出卖了杨乐两次的陈志飞!
第四十八章 可是他给的实在太多了
阿飞本来平白无故被砸了脑袋,火冒三丈,正要破口大骂,忽然听见杨乐的声音,睁眼一看,顿时吓得腿软,也骂不出来了,结结巴巴的干笑,“啊…狗哥,哥,没想到在这儿遇见你…哈哈,真、真巧……”
“巧你大爷!”
杨乐抬手又给了他一巴掌,狠声骂道:“忘恩负义的东西,忘了当初你被讨债的堵在巷子里,是谁救的你?啊?是谁找工作还特意带你一份,惹了祸还要给你收拾烂摊子?!你居然为了钱就出卖我!”
“我,我……”陈志飞哭丧着脸,“我对不起你,哥,可是他给得实在是太多了…”
“我看你是欠揍!”
杨乐握住拳头还想揍他,忽然听见旁边传来一个沙哑粗沉的声音,打着圆场,“好了好了,小杨,都是兄弟一场,别太计较了。”
杨乐神色一滞,犹豫了几秒,才悻悻的放开陈志飞。扭过头来,又换了一副表情,客气的道:“对不住了,李哥,我不知道您也在,砸了您的场子,您别见怪。”
这个李哥,大名叫什么杨乐也不知道,反正大家都这么叫。
李哥四十多岁了,又高又胖,满面红光,他和杨乐、阿飞这些小混混不一样,是有些资产的,开着一家小公司,身价倒是比普通人高不少,可是也挤不进上流社会的圈子。
李哥聪明,干脆就向下兼容,结识了一堆年轻气盛的小混混。
毕竟小孩们普遍都穷,李哥有个公司老板的名号,小孩们就觉得哇这人好了不起,所以李哥在这个圈子里混得风生水起,花点儿小钱就能让他们恭恭敬敬的叫一声哥。
李哥随手推开坐在身边的一个小姐,冲杨乐招招手,“来,过来,好久没见了,陪你哥喝点儿酒。”
杨乐有点儿纠结,打心底里他不太想过去,因为李哥在那方面有些不好的传闻。
但是前几年李哥确实帮过他,那时候杨乐年轻气盛,脾气也不大好,跟人在酒吧里发生口角打过架,被抓进派出所之后是李哥找关系把他弄出来的。
虽然不是什么大恩,但古人都云了,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杨乐刚骂了陈志飞忘恩负义,自己不能转头就明知故犯。
杨乐只好坐到了李哥旁边,不过面对递过来的酒杯,他脑子里还是有个警醒——自己本来就已经半醉,如果再喝几杯,恐怕会有些危险。
杨乐便笑着推脱:“哥,陪您聊聊天可以,不过喝酒就算了,我今天不太舒服,刚吃了药。”
那边阿飞见杨乐神色缓和了,便赶紧擦了擦脸上的血,随手拿纸巾把伤口一按,便顶着他那个坚强的脑袋走过来,笑嘻嘻的劝道:“是啊,李哥,我听说有的药和酒一块吃,会死人的,李哥宰相肚里能撑船,肯定不会逼他喝吧?”
阿飞奉承人倒是有一手,一边夸人一边给人台阶。
李哥顺着台阶就下了,哈哈一笑,“成吧,那你就喝果汁。”
他随手拿起桌上的橙汁递给杨乐,后者双手接过来。
包厢的灯光太暗,所以杨乐没注意到李哥食指一动,一粒白色的小药丸掉进了果汁了,很快便溶解得无影无踪。
李哥面不改色,大力拍了拍杨乐瘦削的肩膀,很热络的把酒杯碰过去,“来,先干个杯。”
两个玻璃杯碰了碰,李哥豪爽的全喝了,大大方方的倒转过杯子,暗示的看着杨乐。
杨乐喝的是橙汁,也无所谓喝多少,便也一口气都喝干净了。
李哥眯着眼看着杨乐仰头时露出的白皙纤细的脖项,粗壮的手指敲打着沙发扶手,不知道在想什么。
杨乐在这个包厢小坐了五分钟,期间李哥一直在说请他去别处吃饭,杨乐当然不会傻子一样跟他走,轻车熟路的周旋了几句,便客客气气的回绝了。
杨乐看了眼电视左下角的时间,笑着站起身来,“李哥,时间不早了,我得走了。”
李哥也不拦他,挥挥手示意他随便。
他看着杨乐慢慢的走向房门,伸手握住门把手,忽然张开嘴开始倒数:“五,四,三……”
杨乐皱了皱眉,回头看他,“你这是什么意思?”
话音刚落,一股强烈的眩晕猛然涌了上来,杨乐一下子就站不稳了,视野天旋地转,电视声、人声、五颜六色的灯光、酒味烟味都混杂在一起,汹涌的冲了上来。
是那杯果汁?
操的,他以前打工时见过多少次这把戏啊,怎么今天就在这阴沟里翻了船!
杨乐拼着仅剩的一分清醒,拉开门想要出去,但是还没等他迈出去一步,最后的意识也如同李哥吐出来的烟雾一般消散了,全身都软了下去,顺着墙壁滑坐在地上,昏了过去。
李哥按灭香烟,起身走了过去,轻而易举的把地上的人抱了起来,冲阿飞抬抬下巴,“今天先散了吧,你自己玩会儿,我还有正事。”
阿飞心说正事儿?您这明显是要迷/奸我家兄弟啊?!
阿飞连忙小跑过去,讪笑着劝:“李哥,您这个不太合适,杨乐他是直的,您还不如在店里找一个,我听说……”
“得了吧。”李哥粗声粗气的打断了他,“一个在下面被操的,管他直的弯的,我之前就惦记上他了,几年不见长得比以前还嫩,我告诉你,你别坏我的好事,要不然没你好果子吃!”
阿飞吓得一怔,愣神之间,李哥已经抱着杨乐扬长而去。
“对了…”他忽然想起了凌洲,赶忙掏出手机想联系这根救命稻草。
可是一碰到手机他就知道坏事了,之前自己换了新手机,交接数据的时候不小心把凌洲的号码搞丢了,现在哪还联系得上人家。
……
“行了行了,我都知道了,过年的时候会回去的…”凌宇臣终于应付完亲爹的唠叨,挂掉电话回到包厢。
结果一进门,就看见三个美女在哪儿嗑瓜子唠嗑,丝毫未见杨乐的踪影。
凌宇臣皱起眉,“杨乐呢?”
猫女郎连忙站起来,解释道:“那个,二少,他说去卫生间了。”
“多长时间了?”
“大概……二十分钟了吧。”
“艹!”凌宇臣骂了一句,转身出了包厢,快步走向卫生间,推门一看,洗手池和小便池那儿都没人,他又过去一个一个的拉开隔间,搜查里面。
最后一个隔间上锁了,凌宇臣二话没说,握住把手一用力,只听咔嚓一声巨响,门锁插销被硬生生拽断了。
里面的人吓得吱哇乱叫,“我的妈!神经病啊!看不见有人?!”
凌宇臣阴沉着脸,手一甩把门又哐当一声摔上了。
杨乐不在卫生间,那他能去哪儿?难道他发现了自己的计划,自己跑回去了?
凌宇臣立刻掏出手机来给杨乐打电话,第一次刚接通就被挂断了,第二次再打过去,竟然直接关机了?
这很不对劲儿,按照杨乐那个可恶的性子,如果识破了自己的阴谋,肯定会接起电话幸灾乐祸的嘲笑他,直到把他的气得半死才对。
他怎么会默不作声的逃走呢?
凌宇臣紧握着手机,沉默的望着窗外黑压压的夜色,眉头微微皱着,神色冷肃。
现在这种情况,计划肯定是失败了,可是他心里并没有什么懊恼的情绪,反倒是……有点儿担心杨乐的人身安全。
都这么晚了,他又一个人,势单力薄的,能跑到哪儿去?万一他出了什么事……
凌宇臣不敢往下深想,匆忙的下了楼,走到门厅,抬手叫来一直守在门口的门童,快速的问:“有没有见过和我一起来的那个小子?穿着黑卫衣、牛仔裤,卫衣上有三个白色的英文字母。”
“啊,我看见了,他和一个高高胖胖的人一起走了。”
凌宇臣目光凌厉,“一起走了?”
门童被吓得结巴了一下,“不,不是,是被那个人带走了,抱着的……”
“往哪个方向走了?”
“那边。”门童颤巍巍的指了一个方向,“开着一辆黑色的奔驰。”
“走了多久了?”
“也就五六分钟吧,刚走不久。”
那还来得及,凌宇臣立刻去开自己的车,沿着门童指的那条路追了过去。
他驾车一路疾驰,不知道超了多少辆车,闯了几个红灯,却一直没在汹涌的车流中见到黑色奔驰的影子。别的车辆纷纷避让,生怕剐蹭到这辆千万级座驾,会背上令人头疼的巨债。
就这样毫无头绪的,在冷峭的秋夜中找了快半个小时,没有任何线索,凌宇臣迫不得已把车停在了路边。
他长出了一口气,阴沉的盯着前面无限延长的宽阔公路,脑海中天人交战:
大宅里没人知道是他把杨乐带出来的,也许表哥会以为是他自己逃走了,因为杨乐有过前科,凌洲肯定会这样理所当然的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