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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守+矜+伦敦桥+陌生人——by玛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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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守

我的身世,当真是很奇怪的。
  我没有母亲,记事起,便只记得那个素衣长发的男人把我带大,我叫他爹爹。
  爹爹是很美的人,仙人一般的美丽。在这山谷的云残雪落间,十几年岁月对他而言,竟只如一日,仍旧是素衣如雪,长发流云,没有一丝改变。
  "怎么会这样呢?"
  "因为他喜欢这个样子啊。"
  他说,说得理所当然,我竟无话反驳,愣愣的看他拂开井边的枯竹,如同象牙琢成般的手抛下水桶去。
  他说的那个人,我从未见过。只知道是那个人把我从枯叶杂草间拣起,带到他身边:
"那时候他抱着你来找我,你小小的一个,脸哭得皱成一团。"
  他说,那神情,十二分的宠溺。
  "那么后来呢?他呢?"
  "走了。"
  "哪里去了?还回来吗?"
  "不知道,大约还会来的吧?"
  桶提起来时,象牙白的颜色上多了些嫩红的绳印,我往桶里看,满满一桶清亮亮的,像情人的眼泪。
  然后,爹爹就不再说什么了。
  十六岁那年,破解了爹爹设在谷前的迷阵,我从此离开了那个地方。
  后来,我去了另一个国家,我去找那个人--我的父亲。
  我这样见到他的那天,是在很干燥的阳光下,眼前的人,一脸满不在乎的笑,深褐色微翘的发。二十年前,他回到这个城市,一身疲惫。然后,他从此一个人生活着,没有人知道他在想什么,他始终一个人,一个倔强的老头,终生未娶。
  我笑了,一直到最后,他终是没有负他的。
  他终是没有忘记他的。
  只是......
  "若那样,为什么又要走呢?"
  又怎忍心,让那三生石上命定了的人,苦苦等着不肯离去?那时候,不是明明选择好了的吗,在那月影篱下,那青竹的凉椅上,守着那人?两个人,明明就是互相爱着,去为什么就要那样固执?
  我问。
  没有回答。
  白石的墓碑和那张小小的照片是不会说话的。
  于是我转身离去,一阵恍惚,晒得微温的青石路径被踩成了一路生死两地的冷寂。
  后来的某一天,初冬,仍是很干燥的空气。在院子里那张白色木长椅上,坐在身旁的人--那时候带我去找他的人问我:
  "为什么那时候你爹爹就没有挽留他?"
  "不知道......因为,是找不到理由吧?"
  "人做一件事,一定要有理由吗?"
  他问,一脸深思的样子,认真得可爱。
  我低下头,看着杯中琥珀色的红茶,没有回答。
  后来,我永远地留在了那里。
  人做一件事,有时候也可以不需要理由的吧。
  (二)
  我坐在看台上,是意大利的比赛。
  在足球场上,我最爱的就是意大利队,我欣赏他们几乎完美的球技,和那头潇洒的被汗水浸湿的黑发。
  我一向是偏爱黑发的,因为,我曾有一个黑发的情人,当然,他不是意大利人,他也不踢球,他是一个中国人。
  我是土生土长的意大利人,我爱喝多伦多的葡萄酒,爱看球,爱赌马,甚至有时候我也爱打架,但是,他不。他是个清淡随意的人,随意到我不知道他究竟会在乎些什么,他从不饮酒,不爱参加PARTY,他不会想知道公牛队的比分是多少,更不会关心小甜甜布兰妮的新专集......很多时候,我们的相处只在与我在一边激动的说着而他很安静的微笑倾听,想个及听话的学生,又或是,他根本就没在听。
  所以说,我们会遇在一起,这的确是很奇怪的。
  人说相遇,总爱加上偶然二字,不过一个回眸,一个转身,一瞬的时间,视线中就多出来那个命定了要有一段纠缠的人来。
  我不例外,那天是加拿大常有的晴天,干干爽爽的,他打着青绸的遮阳伞,伞下的皮肤是那中没被晒过的初生婴儿般的颜色。他要我带他去找一个人--我家农场附近的一个老邻居。
  他说,那个人是他父亲。
  我惊异,不明白那个爱一边抽着本地雪茄一边拔光花园里的杂草的老头怎么会有他这样一个儿子。但是,我还是带他去了,去了那个小小的墓园。
  上山的路很长,他不发一言的走在我身后,踩着细碎的步子,我偶尔回头 ,就看见那檀黑的发丝在漆木的伞柄间晃得人心动。
  那天以后,他留了下来,住在邻居的房子里,于是我们的相处,变成理所当然的了。
  他的身体是不好的,常常生病,尽管他自己就是医生,他说这是先天的缘故。所以,有太阳的时候,我常常陪他坐在庭院里的白色长条椅子上,晒着太阳,喝着果茶,说些平淡的话题,有时候也有些争吵,不过总是他赢,我是很笨的。
  10月31日,是万圣节前夜的狂欢, 我硬把他拉到了广场去。那时候他一场病刚好,握在我掌中的手指像枯竹枝一样凉凉的。
  那天广场上的灯火很明亮,我在狂欢的人群中透过南瓜人的面具看他,他笑着站在离我不远的地方--在广场的喷泉边上,他穿着白色的衣服,狂欢夜的烟火从他身后降下来。
  我至今仍记得,那夜的烟花,实在是很漂亮的。
  后来,也是在一个类似的狂欢夜--25年前的万圣节,他终于还是离开了我。
  他是死于咳血。那时候我才知道,那就是他先天的病。
  那天我们握着手,等待着最后的时刻,他的脸,疲倦而失尽了血色,却仍和我们初识时一样,没有一丝改变。
  "那是因为,你喜欢啊。"
  这句话,成了他和我说的最后一句话。
  那时候,我们认识13年。

  (三)

  和相爱着的人在一起,当真是件很奇妙的事。
  两个人在一起,不过是一路走走,说些当天里云淡风轻的话,时间就过去了。
  很久很久,直到分开了,生离,抑或是死别,才知道那样的时光,叫相守。

为安收拾行李的那夜,我又一次凝神地看那个小香水瓶子,很精致的透明玻璃瓶子,棱形的老式纹饰,磨沙的瓶塞,像是在某个过去的年代里被人随手贴上去似的标签上写着银色的行书体字--"矜"--这瓶香水的名字,一个漂亮而毫无意义的字。
我最后看了看它,然后把它放到了安的行李箱中。
安是明天早上九点的飞机,直达上海的。
安到上海去找LENA。
我时常想,如果,世界上没有LENA这个人存在,那一切,就完美了。
因为,安是我的男朋友,而LENA,是安的女朋友,曾经的。
那是好几年前的事了,安是在网上认识LENA的, 他对LENA ,百分百的崇拜和狂爱,以至于,当他们的关系最终确定为恋人时,他连LENA本人都没见过。
其实我一不觉得LENA是个怎样特别的女子,不过是一个轻佻的网路女孩,就读于一所不错的私立艺术名校,写一手不错的诗,高傲而自信。安怎么会这样绝对的喜欢着她,这点我始终不明白,当然,一个人爱另一个人的理由,是谁都不会明白的,也无须明白。
安一直无法理解和原谅我对LENA的态度,而我当然也无法改变,所以我们终于翻了脸,我搬出了宿舍。
那年寒假,安去了上海找LENA ,我去了全世界拣心的片。
不过,安的好景好象总是不长,没多久,我听说安从上海回来了,一个人。
LENA是个水性杨花的人--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她必须不断地更换着身边的男友以保持对这种游戏的新鲜感,而安,不幸正是这些纠葛中的一个。
我是不玩爱情游戏的,我讨厌那些所谓的"为爱牺牲",我爱玩PS胜过爱看情书。不过,我倒是很乐意接收这次游戏中剩下的处理品--安。
我又搬回了宿舍,有些暗暗的高兴,我的安回来了,最终,只有我是适合他的。虽然不够资格,但还是希望安有一天会明白,我对他很好,是有勇气付出一切的那种好。
那两年,我和安,俨然一对情侣,而LENA则是禁忌的话题。
不过,也许就是因为我太有些骄傲了,以为,我们真的是一对情侣,所以才使得接下来的情节发展得像肥皂剧中的那样。
上课时,安轻描淡写地告诉我,昨天接到了LENA的电话。
"哦。说什么了?"
"也没什么,就是一些最近发生的事。"
"哦。"
我没追问,那不是我的风格,用鼻子笑了一声,其实不用想也知道,不过就是些"我经常想起以前大家在一起的时候""这些年来还是觉得你比较适合我"之类的话。
安说话是时候没看我,收敛了一贯以来那种大而化之的笑,专注地去看外面的草皮,那时候草皮刚浇灌过,空气透明得像安的心事。
后来的日子看起来没什么变化,安当然不会那么冲动地跑到海去找LENA,毕竟,大家都不是小孩子了。安没抛弃我,安没理由丢弃我,不过,我知道安为此过得很辛苦,当然的,要一个心里从来藏不住什么的人去隐藏这样一段感情,那确然是很辛苦的。
以至于,辛苦到安终于有一天进了医院。
那是8号那天,几乎快过了门禁时间,安才回来。一回来,安就给了我一张诊断书,上面潦草地写着"Ca",这是医生惯用的一种小把戏,其实也就是代表着癌症。
我愣住了,看安,他整个人几乎瘦下去一整圈。
那夜我和安都没睡着,安的香烟抽得快把我呛死,天蒙蒙亮的时候,安翻过身来抱住我,把头埋在我突出的锁骨间,哭得像个委屈的孩子:
"我想去上海,我想见LENA,我真的好想见她。"
"那就去吧,我可以借你路费。"
那一刻觉得自己终于也"牺牲"了,我爱安,爱得像个称职的情人,尽管不是。
......
把最后那件斑尼路黑色镶白边男T放进行李箱时,我又看了一眼角落里那个瓶子,它安静
地亮晶晶的躺在那里。
我呼出一口气,盖上箱盖。
第二天,天晴,万里无云,正是出行的好天气。
在机场,我告诉安箱子里的那瓶香水是我送LENA的礼物,安高兴得几乎要抱起我来亲一口,但我有气无力地甩开了他,我和安比起来,我更像个病人。
安说他带LENA谢谢我,我不宵地告诉他不需要。
然后安走了。
我看着安乘坐的航班飞上蓝天,然后一个人回了宿舍。
安的床位现今只剩下几张铺在床板上的破旧报纸,而我就坐在那残破的床板上,翘着脚,面对着我们共用的书桌,开始感到委屈。
我知道我脾气不好,我也不会写诗,有时候,我脆弱和敏感得像个孩子,但是,我真的对安很好,至少,比那个远在天边不用费吹灰之力就可以把安的全部感情随手拈来的人好,只是,安从来就没明白过。
安是善良的人,他总不会忘记别人对他一丁点儿的好,惟独除了我,这不公平。
我想着。
等了三个小时,等来了安的电话,安说他已经到了上海,LENA接的机。
安问我好吗。
我说很好,突然的有种冲动,想问安,如果没有LENA我们会不会在一起。
但,终于我没说,LENA在电话那边呢。
自始至终,我都爱安得称职。
挂上电话,打燃安留下的打火机,我用桌子上的那张纸引火,点燃了整间屋子。
那张纸,是我给安收拾行李的时候找到的,在他的衣服口袋里,那是一张诊断书,是真的诊断书,8号那天的--"急性出血性胃炎"。
安真是个粗心得可以的人,既然把这样重要的东西到处乱放,我这样想着,小心地关上已烧得炙热的窗户。
我不用担心地狱会很寂寞,因为不久,安会来陪我的,当然,可能还有LENA。
矜,其实不是一种香水,它是一种毒药,触之者必死。


伦敦桥

  五月六日,一个阳光普照的好天气。
 净端了牛奶进来的时候,我正出神地望着窗外。
"在看什么?"净好奇地向窗外看了一眼。
"没什么。"我接过牛奶来喝,脸仍向着外面。
外面社区的草坪上,有一群孩子在玩耍,他们在玩着一种叫伦敦桥的游戏--由两个孩
子面对面把手举起来,搭成一坐桥的样子,其他的孩子就手拉着手围成圈从那"桥"下跑过,
玩游戏的时候,他们唱着一首儿歌,当儿歌唱完时,搭桥的孩子就把手放下来,刚巧被罩住的
孩子就算被逮住了,下次就该他和另外的孩子来搭桥。
这样的游戏,似乎在世界各地的孩子们中都很流行,我在伦敦时也见过,那儿的孩子管
这游戏叫"伦敦桥"。
那是2000年,我在伦敦读大学,就读于圣哈里佛那个毫无一点名气的私立三流大学。
圣哈里佛学院在伦敦市郊,一个不大的校园,充满着残破和陈旧的感觉,整个校园里常常
回荡着一种雨后朽木所发出的味道,和当时的我真的是非常相称。
不过,也就是因为这样,圣哈里佛为了保存它将尽的气数,不断地以低廉学费的优势从
社会上招来大批和这个学校同样质量的学生来填充它空洞的校园。
那时,我是校内唯一香港来的留学生,与其说我是在读书不如说我是在修养,用接我来
伦敦的净的话来说,我是在香港那个家里呆得快生病死掉了,所以来伦敦透透空气。我一个人
住在学校的单身宿舍里,享受着逃学和懒惰的快乐。
伦敦的阳光,在没有雾的日子里确然的很可爱的。
早上十一点,刚刚睡醒的我懒洋洋地望向窗外,学校的荒草坪上,有不少的孩子在玩那
种叫"伦敦桥"的游戏--白皙的小手搭成一圈,或深或浅的金发在阳光下上下跃动,可爱得
像洋娃娃--他们在游戏的时候,唱着一首和游戏同名的歌:
"伦敦桥要塌了,
要塌了,要塌了。
伦敦桥要塌了,
美丽的姑娘啊!

用木头和黄土建成,
木头和黄土,木头和黄土。
用木头和黄土建成,
美丽的姑娘啊......
......"
孩子们反复地唱着同样的旋律,隐约可闻的童音中还夹着成年人略沙的嗓音--来自他们
中间的一个"大孩子",他尽量灵活地弯下腰去,从孩子们的手臂下穿过,他的皮肤不似孩子
般的白皙,他也没有那种阳光下跃动着光泽的金发,他的眼睛,也不是那种琉璃珠般的兰色,
甚至,他还穿着学校的警卫制服。
那个人就是Ley,那首伦敦桥的歌谣,就是他后来教我唱的。
大约就是因为着这个"伦敦桥"的缘故,我和Ley熟悉了起来,我知道他也是圣哈里佛的
学生,我知道他和我同级但不同6,我知道了他一切孩子似的脾气,和他一切的坏毛病。
所以,从伦敦的某个没有雾的早晨开始,Ley开始常常地出现在了我的宿舍,仍然的穿着
学校的警卫制服--后来我知道了,那是他勤工俭学的工作。
于是,在逃学的早晨,我又多出了一件事来做--给这个从拉就不懂得"扰人清梦者不得
好死"原则的人开门。
"你不觉得你这样打扰我的休息是很有违英国人的绅士风度的吗?"
我曾试过这样问他。
"那么,难不成要让一睡死?"
他一脸无辜,一边说着,一边掰下我的早餐来喂我的旅鼠--那是我养的宠物。
Ley曾很多次地问过我为什么要养一只老鼠当宠物,我一再地向他解释,旅鼠不是老鼠,
旅鼠的澳洲大陆上的一种鼠类,每年当他们繁殖过剩的时候,它们就会大批地向大海中游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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