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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城市的最中央——by昨夜何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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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的名片,你可以打这个电话找我。"
暗绿色布纹纸上用漂亮的花体字印刷着银色的字句:
沈思
自由摄影师
电话:XXXXXXXX
男人没有伸手接沈思的名片,只是远远站着瞟了一眼。
"自由摄影师?我看是无业游民吧?"
一针见血的犀利。被他说中了。
沈思毫不脸红,气定神闲地解释道:"自由摄影师也是职业之一种,差别仅仅在于没有稳定的客户,你可以选择不相信,我......我只是不想被一大堆规章制度束缚住而已。"
至少在,那道伤口完全愈合之前。
我放逐自己,肆意挥霍,不过想用这种愚蠢的方式来遗忘他。
青春,梦想,热情--一切美好的过去都将被时间抹杀得干干净净。
这些念头在沈思的脑海中一闪而过,他当然不会说出来,也许他自己根本就不愿意承认它们的存在。
那年轻的男人盯着沈思看了有五六秒钟,忽然点点头,说道: "既然这样,那好吧,相机还你,不过胶卷我要留下来。"他不容分说,动手退出胶卷,远远地把相机抛给沈思,吓得他赶快伸出双手来接住。"明天还是这个时间,你到这里来,我把胶卷还给你--只是别忘了带钱。"男人说着就转过身去,打算离开的样子,握着胶卷的手向沈思挥了挥。
"等一下!"沈思捧着相机就追了上去,"你还没告诉我你的名字呢!你住在什么地方?对了--"忽然脑海里灵光一闪,沈思恍然大悟,他喊道:"你是旁边那所音乐大学的吧?!我认识那里很多学生!"
要是的话,那就好办了。这么出色的人物,在任何地方都会被人瞩目,很容易就能打听出来。
男人的脚步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沈思再次追上去,听见他说:"你猜错了,我不是音乐大学的。至于我的名字,那一点也不重要。"

反正明天以后未必有机会再见面。
叶未明背着琴盒准备离开广场了。今天和这个莫名其妙的摄影师纠缠了半天,几乎要耽误了上课的时间。这很不符合他一贯的作风,他最讨厌拖泥带水婆婆妈妈的人了。
只是刚才,这个摄影师向他解释自己职业的时候,眼睛里忽然多了一层异样的神色,如同流星划过天际,一闪即灭。
可是叶未明已经捕捉到了。
那是令人痛苦到无法喘息的孤独。
虽然他说的是职业问题,不过他肯定想到了别的事情,所以才会有那种表情。
只有孤独的人才能解读孤独。只有寂寞的人才能感受寂寞。
为什么?
看起来这样热情爽朗的一个人,也会有和我一样的痛苦吗?
叶未明不想打扰别人的过去,但是那个眼神,让他最后改变了主意。

沈思看着叶未明大步流星地走开,站在原地足足愣了三秒钟,发现自己别无选择,除非用钱赎回被劫持的宝贝胶卷。
他不甘心,他真是不甘心啊!
有生以来,虽然不是第一次见到这样骄傲的人,可是他却第一次遭到这样的惨败呢,一向引以为豪的魅力没有发挥半点作用,居然有人对他帅气的面孔和潇洒的身材毫无兴趣。
啊啊啊啊啊。他真是不愿意承认这个事实。
对了,他还没有打听到他的名字呢!
沈思再次追了上去,一不怕白眼二不怕唾骂三不怕苍蝇拍的大无畏精神发挥到极致。
"喂,你的名字总可以告诉我吧?我打赌你一定是音乐大学的学生,你当然可以否认,不过48小时以内我绝对可以打听出来的,我认识那里很多学生。你的条件很不错,愿意当摄影模特吗?我可以替你介绍最优秀的摄影师,当然我自己也是的。"沈思加快脚步追上那男人,拦在他面前,同时伸出右手,"认识一下,我叫沈思,思想的思。"
沈思?思想?
谁不知道呀,刚才已经看见了,那张名片上根本就没有几个字嘛。
"没兴趣。"
叶未明说完这三个字从沈思身边绕过去,好像绕过一只挡路的蟑螂,继续走他的路。
太阳几乎要爬到树梢了,广场上渐渐有了早起锻炼的人;也有很小的小孩子跑来跑去,互相追逐着,尖叫着,嬉闹着。
真羡慕他们这样无忧无虑,可惜我早已经把童年的记忆弄丢了。
叶未明解开绑成一束的头发,轻轻一甩头,让那发丝正好披散在肩膀上--这个长度是学校官方所能容忍的极限了,再长一点就会招来麻烦。其实他也不是特别喜欢留长发,只是懒得天天跑美容院。辛辛苦苦不知道费了多少营养才长出来的头发,在几分钟之内就被剪掉了,而他居然还要倒找钱给人家,实在不合算;他的头发长得又很快,久而久之,头发就这么留长了,慢慢的也就习惯了--幸好并不难看,聂小雨还说他这个样子看起来超像某位日本明星呢!
"未明,你怎么可以这么帅呢?!唉唉唉,真是让我心痛死了!!老天,你到底有没有公理啊!让他的脸长成万人迷也就算了,居然连身材都这么好,居然还让我和他住在一起,每天都要忍受残酷的精神迫害--看在眼里却吃不到嘴里,真的很难过呀!!!"聂小雨说的时候还捂着胸口,故意摆出一副花痴的表情,流着口水看他。
叶未明当时连想都没想,抬脚就踹在聂小雨粉白水嫩的脸蛋上。

沈思的手停在半空,整个人仿佛变成一尊罗丹的雕像。

--刚才那个人甩头发的动作实在是太帅太帅太太帅了!!!
飘逸的发丝在风中飞扬,被阳光染成耀眼的金铜色,然后轻轻地落下来,落到他刀削一般挺直的肩膀上......在沈思意识到之前,他已经忍不住发出一声叹息。好可惜,没有把刚才那个画面抓进镜头。当然,如果他肯配合一点,转过头来笑一笑就更完美了。
无论如何也不能轻易放过他。
沈思第三次追上叶未明,丝毫不觉得自己活像是黏人的牛皮糖。
"我还有一个问题想问你......"
真讨厌。这人是不是脑子有毛病啊?
叶未明突然止住脚步,转过脸看着沈思,额头上布满细密的汗珠,是刚才练琴的时候流出来的,他抬手把一绺落在眼睛上的头发向旁边拨开。
"你到底想干什么?痛快说出来好了!我可没功夫陪你闲扯淡,想拿胶卷先付钱,其余免谈!"
春风拂过城市最中央的音乐广场,沈思微笑地看着叶未明。
"你放心,胶卷我一定会来拿的。明天。既然你不愿意告诉我你的名字,那么总可以告诉我--刚才,你拉的那首曲子叫什么?"

仅凭这一句话我就能判断出你是个彻底的外行。
不久以后的某一天,在KSANA酒吧,叶未明向沈思举起酒杯,这样说道。说话的时候他轻轻地摇晃着酒杯中血红色的液体,眼睛透过玻璃杯边缘看着沈思,波光闪烁如同月光下的两湾潭水。
酒吧里正在播放一支老牌摇滚乐队的情歌,主唱的嗓音华丽而性感;沈思仿佛被催眠一样失了神,恍惚中只觉得坐在对面的叶未明变得朦胧起来,任他怎么睁大眼睛也看不清楚。

"D大调小提琴协奏曲。Tchaikovsky最著名的作品之一,你不知道吗?"那天,叶未明好心地解答了沈思的疑问。
沈思真的不知道。他唯一熟悉的乐器是钢琴,同时他最讨厌的乐器也是钢琴。
因为那个人喜欢。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
深藏的记忆被唤醒,有一瞬间,沈思甚至忘记了呼吸和心跳。他原本以为自己已经将过去彻底遗忘。
等他回过神来,叶未明早就不见人影了。
没关系,反正明天还会再见到他。
在某些事情上,沈思对自己的预感能力特别有信心。

"闭嘴!别跟我讲什么狗屎超能力!如果你有超能力的话,那我就是外星人了!"欧阳杰左手叉腰,右手食指不断地戳着沈思的肩膀,"老实交代,你又找我借钱干什么?"
他这样子怎么看都像一把大号茶壶。
还挺有那么点泼妇骂街的意思,最好再套上一件花里胡哨的廉价内衣,那样的话就更加完美了。
沈思吊儿郎当地歪在椅子里,两条长腿架在面前桌子上,脑子里不三不四胡思乱想,可是没胆量说出来。没办法。这年头,有钱的是大爷;他没钱,只好装孙子了。
"不是跟你说过了嘛,我得去把胶卷赎回来啊!那里面有一半是你让我拍的照片呢!"
"去!你骗谁呢!说什么胶卷被人抢走了--你当我是傻瓜啊!"
"你不信?!"沈思立刻装出一副受伤的表情,"我犯得着为四百块钱编个故事骗你吗?难道我的人格就这么不值钱?在你眼里我连一点点信誉都没有吗?噢!小杰,你你你,你实在太令我失望了!"
沈思张开双臂,看样子是想扑过去抱住欧阳杰,吓得他赶紧向旁边跳开,躲过一劫。
"去去去,离我远点!"欧阳杰没好气地说道,"我才不会安慰你呢!你是木头啊,就这么让人把胶卷抢走?对了,我还记得某人曾经跟我吹过牛,说什么打遍全市无敌手,气死西山一头牛--原来都是假的呀!"
"小杰,好汉不提当年勇,过去的事情嘛,就让它变成历史吧!再说了,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的原则,对待美人,我一向是温柔有礼的谦谦君子,怎么可以随随便便就动手动脚呢?太煞风景了!"
沈思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让屁股离开舒适的安乐椅,笑嘻嘻地把手伸到欧阳杰面前。
"英雄如今口袋空,小杰,你我相好一场,可不能见死不救啊!"
恶~~~
欧阳杰差点把隔夜饭都吐出来。
"你那是个什么表情?谁跟你相好啊?!!拜托你行行好,我从早晨到现在还没吃过东西呢!" 他忙不叠掏出钱夹,数出四张甩给沈思。"四百块拿去!赶紧给我离开!三天之内不要出现在我的视线里!"
沈思眼捷手快地抓住空中飞舞的钞票,对着欧阳杰抛了一个飞吻,人已经移动到门口。
"小杰你太可爱了!明天我就拿胶卷过来,你帮我洗出来!"
欧阳杰终于忍不住爆发了。
"滚!我再也不想看见你那张脸!天天吃我的穿我的还用我的!我认识你算是倒了八辈子的霉!!!"
可惜,沈思早就跑得没影了,他只能对着满墙壁的照片生闷气--照片上,每一个人都笑得那么开心。

第三章【相爱过的一秒】

今天没有课,叶未明还是在天亮以前赶到音乐广场。
他穿好外套正要出门的时候,聂小雨刚刚从床上爬起来,睡眼惺忪地问:"未明,今天不是周末吗?你还要去广场练琴啊?"
"嗯。"叶未明整理好琴盒,背上背包,拉开大门,头也不回地说道:"晚上我还要去酒吧,你自己吃饭,不用等我了。"
"噢,知道了。"聂小雨含含糊糊地答应一声,他正闭着眼睛刷牙,小熊图案的睡衣胸前湿了一大片。
叶未明常常觉得不可思议,像聂小雨这么迷糊的人居然能够平平安安活到现在,既不缺胳膊也不少腿,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傻人有傻福"吗?
在广场上对着大师们没有灵魂的雕像练琴,直到太阳从地平在线升起。额头上又冒出一层细细的汗珠,顺着脸颊滚落下来。叶未明放下小提琴,正想从背包里找张面巾纸来擦汗,旁边已经有人善解人意地递过一条方格子的手帕。
"给你,用这个吧。"
叶未明抬头一看,原来是昨天那个自称是摄影师的无业游民。虽然有些突兀,不过他从来都不拒绝别人的好意,接过带着肥皂清香的棉布手帕,说了一声:"谢谢你。"
沈思笑一笑,"不客气。"现在很少有男人在身上带手帕了,虽然报纸上说用手帕的男人都是懂得生活品味的好男人,不过沈思这么做纯粹是因为职业关系--在野外拍照的时候,手帕可以帮助固定三角架;万一受了外伤,还可以当绷带包扎伤口。
叶未明用手帕在额头上擦了两下,还给沈思。
"早。"
"是啊,不过没有你来得早。我到这里的时候,你已经在练习了,不愧是勤恳的好学生呢!"
叶未明自嘲地撇了一下嘴角,"过奖了。"从背包里拿出一盒Sevenstars,看看里面还有几根,抽出一支递到沈思面前。
"要吗?"
"好啊。"沈思用两根手指接过烟,叶未明也抽出另一支叼在嘴角,沈思掏出从不离身的打火机--黑色机身上刻着一双精致的银靴子--替他点上烟。
叶未明微皱着眉头吸了一口,轻轻吐出一个烟圈。
"Zippo的夜猫子玩家系列。"他手指夹着烟,看着沈思的打火机说道,"这个样子不错,我喜欢。"
"是吗?一个朋友送的,我也很喜欢呢。"其实这只打火机是从欧阳杰那里顺手牵羊拿过来的,因为觉得很好用,久而久之也就光明正大地变成他的了。沈思冲叶未明眨眨眼,"不过我觉得,它和你的名字倒有点像呢。"
名字?
叶未明已经打算掏出口袋里的胶卷还给沈思了,听到这句话动作停在半空,带着几分不解看向他。好像没有讲过自己的名字。
沈思得意地大笑起来。
"我说过,48小时之内肯定能打听出你的名字!--你不是叫叶未明吗?"

昨天沈思从欧阳杰家里跑出来,立刻就打了几通电话,算他运气,以前认识的人里面正好有一个在音乐大学当客座教授。沈思不管三七二十一硬是约人家出来吃饭,用的是从欧阳杰那里多搜刮出来的钞票。为了获得劫持他宝贝胶卷的男人的一切数据,沈思觉得自己这么做实在无可厚非。

"啊,你说的就是那个人那!"
坐在环境良好,气氛优雅的西餐吧里,沈思喝着冰水,稍微对教授形容了一下叶未明的身高和相貌特征,重点是他的头发比一般人要长,不过在音乐大学里这好像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不少人为了表现艺术家的超脱气质都喜欢留长发。其实沈思心里没抱有太大希望,谁知教授已经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了。
"我认识你说的这个人,不过他不是我们正式的学生,只是来旁听的。"
"旁听?"他是说过自己不是音乐大学的学生,原来如此。
"是啊。不是通过考试收上来的学生,多交一笔钱就可以听课,也可以参加考试,成绩优秀的也会发毕业证书。"说白了就是学校创造收入的另一种途径。
沈思凑上去问:"他叫什么知不知道啊?"
"叶未明。这个名字有点奇怪,我第一次听到的时候还以为别人说的是‘夜未明'三个字呢,马上就联想到‘天没亮',呵呵......所以印象特别深刻。"
"那么他是本市人吗?"最好把家庭地址和电话都告诉我,嘿嘿嘿嘿。
沈思没注意到自己已经起了不良念头,口水都差点流到桌子上。
教授推了推鼻梁上的眼睛,有些无奈地一摊手。
"这我可不太清楚,他好像有点过分孤傲,不太合群的样子,也不爱讲话;基本上不和别人打交道,每次上完课背起书包就走,不过成绩倒是非常优秀的。"教授若有所思地看了看沈思,"好像有很长时间没见到你了,都在忙些什么啊?"
"我也不知道自己整天都在干什么,过一天算一天吧!"沈思的手在空中挥了一下。
"怎么对这个学生这么热心?你认识他吗?突然打电话给我,说什么一定要见个面,我还以为你出了什么了不得的大事呢!"
"啊,那个啊,"沈思轻描淡写地答道:"我觉得他条件不错,浪费了可惜,想请他拍个平面广告。"
"我就知道。"教授笑出了声,"你这家伙,还是老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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